□高 源,李 瑾,李 涛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教育教学研究】
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
□高 源,李 瑾,李 涛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规范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是合格勘查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也是《犯罪现场勘查》课程设置的主要实训教学目标和内容之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犯罪现场勘查》课程组根据“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要求,针对过去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存在的问题,提出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该训练方法依托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系统,按照五个前后相继、互相作用的步骤或环节培养学生现场勘查记录制作技能。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相比较于传统训练方法特点和优势都是明显的。但该训练方法在实施中还有相关事项需引起注意。
教、学、练、战;现场勘查记录制作;刑事案件电子卷宗
现场勘查记录是指侦查人员运用文字、绘图、照相、录像等方法对案件现场和勘验活动情况所做的客观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和现场录音等。规范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是合格勘查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也是《犯罪现场勘查》课程设置的主要实训教学目标和内容之一。近几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犯罪现场勘查》课程组根据“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要求,对课程训练环节进行反思,发现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第一,在训练目标上,未能将培养学生实战能力至于教、学、练的核心地位,培养出来的学生动手能力、专业技能不强,只有部分学生能够独立规范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第二,在训练内容上,通常围绕教材内容进行理论教学,实际工作中勘查记录制作的难点、重点和技巧等在教学内容方面得不到充分体现;第三,在训练方法上,主要以“模拟演练”为主,相关训练因仿真程度低、练习强度小,不能实现现场勘查记录制作技能的动力定型;第四,在训练评价上,教师对学生现场勘查记录制作完成情况评价、反馈有限,缺乏师生共同讨论提高的环节保障。
针对这些问题,课程组在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方面积极探索和改革。2014年春学期以来,课程组基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侦查系初步建成的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系统,推行了一套新的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方法。此训练方法经过侦查学专业2012级三个区队、刑事技术专业2012级六个区队、公安情报学专业2012级两个区队等学生的试用,效果显著,受到学生好评。在此基础上,课程组又对参加综合实习的102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结果进一步显示学生对课程组新采用的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方法评价良好。为此,课程组认为有必要研究总结、探讨此训练方法的运用规律。此种训练方法,课程组暂时将其命名为“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
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中,“五步”指的是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的五个步骤或环节。保障“五步训练法”持续推进和训练效果好坏的硬件支持主要是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系统。目前,侦查系已经建成的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系统,将地方公安和森林公安办理的已结案的典型刑事案件卷宗扫描后,按照原卷顺序录入电子系统,师生可以借助电子系统阅览、评点刑事案件卷宗。电子卷宗系统对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五个步骤的实施起支撑作用,这是此训练方法区别于传统训练方法的基本标志。
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中的五个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的实践教学环节,具体来说,包括:
第一步,学生阅览刑事案件电子卷宗,教师同步讲解知识。之前教学中,我们发现学生普遍对现场勘查记录制作的难度认识不够,尽管教师在讲授时反复强调勘查记录的重要性以及记录制作的基本方法等,但往往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学生在制作记录时不会的依然不会,会的也只能算是一知半解,强调过的问题仍会大面积、反复地出现。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学生对现场勘查记录缺乏感性认识,不能实现角度理解现场勘查记录制作的意义。因此,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从感性上了解现场勘查记录,让他们切实感受到规范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意义和难点,让学生从“让我知道”变为“我想知道”。为此,在初步讲授理论知识之后,我们安排学生直接上机阅览刑事案件电子卷宗。这一过程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学生对案情的关注远高于对现场勘查记录的关注;二是部分学生不能从侦查破案和诉讼办案双重角度来理解现场勘查,对现场勘查记录制作的规范性重视不够;三是部分学生阅览电子卷宗走马观花,不能领会教师布置这项教学任务的意图。针对上述问题,教师应当在学生阅览电子卷宗之前,首先提出问题,并以课程结束之前随机提问评分的方法促进学生带着问题学习。
第二步,学生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教师点评发现问题。在掌握现场勘查记录制作的基本知识后,必须开始将意识上的知识转化为实践上的能力。因此,第二步由教师安排学生模拟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这一步的训练主要有几个环节:首先,教师向学生公布基本案情,在强调现场勘查记录制作基本要求后,让学生通过电子卷宗系统阅览典型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期间制作的现场录像;其次,由学生各自根据现场录像制作其他现场勘查记录材料,教师应针对学生制作中的不明事项,进一步补充相关情况和所需信息;再次,在学生提交现场勘查记录后,教师逐一批改,对训练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最后,对发现的普遍问题集中进行点评,启发学生对不同记录材料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同时要求学生对照原始卷宗进一步查找自身现场勘查记录制作存在的问题,教师负责解疑答惑。通过这一步的训练,可以深化学生对现场勘查记录制作方法的认识,初步培养学生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技能。
第三步,学生剖析典型现场勘查记录,师生讨论共同提高。在初步具备现场勘查记录制作技能后,应当继续进行思维训练,即从思维方式上固定规范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诉讼办案意识。因此,这一步我们安排学生再次阅览不同类型的现场勘查记录,要求学生从规范性上对相关现场勘查记录材料进行点评。这一步的训练主要有几个环节:首先,将区队学生进行分组,一般以四人为一组,让学生以小组形式共同阅览电子卷宗,对卷宗中现场勘查记录部分材料进行评析,查找问题、发现亮点,总结勘查记录制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其次,从不同小组中抽派学生代表轮流发言,由被抽到的学生对各自小组阅卷情况进行汇报,区队学生可对汇报中的不同观点集中讨论;最后,教师点评各小组汇报情况,再次解答学生勘查记录制作中的疑问。这一步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学生探讨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中易错、易忽视的问题,总结记录中常用的方法、技巧,进一步缩小教、学、练与实战之间的距离,让学生对前期自身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暴露的问题加深认识。
第四步,学生与实战部门专家交流,全面树立实战意识。实践表明,校局合作平台,即公安院校与各级公安基层机关的合作机制,是培养公安院校学生实战能力的有效途径[1]。因此,这一步我们安排学生与公安部“双千计划”教官、南京市公安局、苏州市公安局、南京市检察院等实战部门专家就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进行专题交流。这一步的训练主要有几个环节:对学生制作的现场勘查记录材料随机编号后抽取送实战部门专家(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专家、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专家和刑事技术专家等),由实战部门专家按照目前公诉标准和行业规范等进行评判。然后,由相关专家就勘查记录制作当中暴露的问题和目前实务中面对的难题,开设专题讲座。这一步主要目的是,利用学校与实战部门搭建的沟通平台,实现与实战部门的无缝对接,促使学生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从课堂走向实战,全面树立学生的实战意识。
第五步,学生进行现场勘查综合实训,教师考评检验效果。为了检验和巩固学生在现场勘查记录制作单项实训环节的学习效果,同时也是为了实现现场勘查记录制作技能的动力定型,课程组在现场勘查所有单项训练项目完成后,还设计了综合模拟训练环节。实训内容包括杀人案件现场勘查、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和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现场勘查。其中,我们将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要求学生训练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现场勘查记录材料,在教师评分后计入期末总评成绩。同时,在电子卷宗系统内,我们已开放权限,学生可阅览往界学生根据同一模拟场景制作的优秀现场勘查记录材料。这一步结束时,学生基本能够掌握现场勘查记录制作的要领和方法,现场勘查记录制作技能基本上可达到实战要求。
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相比较于传统训练方法优势是明显的,是培养现场勘查记录制作技能的有效途径,其主要特点在于:
其一,案例的真实性。过去的训练中,仿真和模拟程度不高是影响实训效果的重要原因,部分学生因此丧失训练的热情。在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中,我们引入了刑事案件电子卷宗,从实战中选取典型案件中的现场勘查记录材料,以此支撑实训教学的开展。这比过去单纯依靠布置案件现场,再由学生进行模拟的训练方法更贴近实战,增强了情境的真实性,让学生置身于实战环境中总结和思考,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是其他任何训练方法不能达到的。
其二,训练的深度性。过去的训练中,现场勘查记录制作训练主要以动态训练为主,即主要让学生模拟操作来学习现场勘查记录制作的基本要领。目前,新的训练方法依托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系统,能够有效将动态训练和静态训练结合起来。在静态训练方面,学生可以通过阅览电子卷宗,感性地加强对现场勘查记录制作基本知识的理解。同时,后续环节中学生对典型现场勘查记录材料的剖析和点评等,能够从正反两方面促进学生掌握规范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技能,极大拓展了传统训练方法的深度。
其三,互动的有效性。过去的训练中,训练方法主要表现为“教师主导型”,但“我说你听”、“我说你做”的教学方式不能激活学生自主学习的状态,教学效果往往事与愿违。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重视互动在学习中的功能,通过全面强调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实战部门专家的互动,促使学生以带着兴趣主动参与的方式来实现训练目的。另外,教师指导学生独立剖析案件现场勘查记录材料,与同学、教师和实务部门专家互相讨论和辩论,使学生对现场勘查记录制作的重点和难点认识逐渐清晰、理解愈发深刻,从而加强学生对实战要求的理解。
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的最大优势在于向学生详细展示现场勘查记录实践操作的成果,具有直观性和真实性。该训练方法中,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系统的正常运行是实现训练方法的保障因素。目前,该训练方法在实施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
其一,保障电子卷宗质量。本训练方法依托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电子卷宗质量好坏,是影响训练效果的重要因素。由于电子卷宗是对纸质卷宗扫描后录入处理相关系统生成的。因此,在扫描卷宗之前,电子卷宗系统建设负责人需要对卷宗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在确定无缺页、跳页、特殊页等后,方能拆卷扫描。扫描时,尽量采用彩色扫描,特别是对现场照片等,尽量避免相关材料出现失真、位移、模糊不清等状况,以免影响教学中电子卷宗阅览的效果。
其二,精心选择典型卷宗。本训练方法的运用除了需要保证硬件条件外,还必须挑选一批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卷宗作训练中的基本素材。由于目前现场勘查记录尚未有完全统一的标准,各地区在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上往往各行其是,案例类型不同,形成的勘查记录材料通常繁简不一。同时,训练的不同阶段电子卷宗应当发挥的功能有所差异。因此,训练中卷宗的选择应当慎重、理性。目前,我们在训练时,一般会根据案发数量、典型意义、制作水平、存在问题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相应的案件卷宗。训练结束后,我们会根据学生反馈情况,适时调整训练中使用的卷宗。
其三,重视卷宗保密工作。刑事卷宗是公安机关对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电子卷宗中自然也会涉及证人、被害人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商业秘密、侦查秘密等,训练中应当保证信息安全,防止泄露机密。为此,我们在建设电子卷宗系统时也采取相关措施隐去了部分信息内容。同时,我们在训练期间会向学生开展保密教育,禁止学生携带手机。
随着公安教育水平的发展,单纯的案例教学训练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因为案例教学只能对知识进行演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基本知识[2]。由于案卷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体现,采用卷宗训练的方法能够更加贴近办案实战,让学生在训练中保持主动性,在教学中提高动手能力、锻炼实战思维。目前,结合电子卷宗系统我们已经研发了现场勘查记录制作“五步训练法”,但电子卷宗在公安教学训练的运用并不仅限于此。我们继续根据相关目标改进、完善此训练方法,同时也会不断促进电子案卷教学训练方法在其他项目上的推广运用。
[1]韦志兆.论“教、学、练、战、研”一体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104-108.
[2]雷新明.案卷教学训练法在执法规范化教学训练中的应用[J].公安教育,2012(10):27-28.
(责任编辑:黄美珍)
Five-step Training Method in the Production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Record
GAO Yuan, LI Jin, LI Tao
(NanjingForestPoliceCollege,Nanjing210023,China)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record is the basis ability that qualified investigators must possess and is also one of the main training teaching objectives and contents of the course setting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of Nanjing Forest Police College put forward “five-step training metho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integrated teaching model with “teaching, learning, practice and combat” in it and the problems in the previous production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record. This training method bases on the electronic file system of criminal cases and cultivates the skills of students in production of scene investigation record with five steps or links that are successive and interactive. Compared with traditional training method, “five-step training method” is obvious in characters and advantages. However, the relevant issues in the training method need to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implementation.
teaching; learning; practicing and combating; production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record; electronic files of criminal cases
2016-10-0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现场勘查记录制作“5+1”训练法”(YB2016101)。
高 源(1987-),男,湖北宜昌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侦查系讲师,侦查学硕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侦查理论与实务。
G642.4
A
1671-685X(2017)01-00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