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刑事侦查与技术】
公安信息化背景下公安情报工作探析
□高 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在公安信息化背景下,公安情报工作经历了深刻的变革,与公安信息化同步协调发展,这也是公安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所要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安情报工作从传统的人力情报方式转变为当前的以信息资源为基础和科技手段为载体的新模式。在信息化的科技环境下,为推动公安情报工作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应加强信息整合与挖掘,以大数据驱动警务改革,推进情报信息技术的深层次应用,建设分析研判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公安情报信息应用全方位覆盖。
公安信息化;信息化应用;公安情报工作
我国公安信息化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经历了独立储存到局部交换到数据共享的不同阶段。公安信息化是指公安机关以基础设施升级、警务数据整合和业务应用流程重组为基础,以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感测技术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警务数据综合共享、业务流程化规范以及警务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以提升公安现代管理水平和战斗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为目标,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培育、发展并形成数字警务、智能警务,以加速实现公安现代化的过程。
“金盾工程”即全国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是一项公安通信网络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利用现代化信息通信技术,增强公安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联合处理的能力,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与管理效益以及侦查水平,满足新形势下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实施公安信息化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要方面,需要对公安机关当前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需求,结合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以及信息化技术的水平,科学地指导单位进行警务信息的整合与技术人才的选择与培养。
随着科学技术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侦查方法也正从传统向现代转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科技创新为动力、实战应用为导向,以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实施主动进攻、精确打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侦查方法,因具有资源消耗低、发挥效益大等优势,正逐渐成为当前主要的工作方法。因此,与传统的公安情报工作不同,当前公安情报工作是以公安信息化为基础的,是以不断适应犯罪新形势、应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为目标的。
20世纪后期,面对信息时代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公安机关从历史的角度和战略的高度,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实施了科技强警的战略。其中,公安信息化是应对公安工作新形势所要发展的主要方向。自“金盾工程”正式实施以来,各种信息技术日益成熟,公安信息化应用环境也日益完善,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逐步完善了信息化基础设施,在全国大部分范围内实现了部分公安业务信息化的工作流程,带动了公安信息化大范围内贯通格局的形成,现阶段的信息化建设以及应用已经逐步覆盖到了公安机关的不同部门与警种之间。同时,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推进,信息资源也不断丰富,关于信息共享、业务整合等信息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许多公安机关对此意识也不断增强,大大提升了对信息的储存、传递、分析、加工成为情报产品这一流程的效能状态。这一切都为公安情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公安情报工作发展的充分条件。首先,各地建成了稳定通畅的基础网络,公安机关四级网络构架基本实现。其次,各地基本实现了硬件资源和数据的相对集中,实现了集中式管理和综合共用。再次,各地警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初步整合和共享,为后期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最后,各地在公安信息化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储备了大量的人才,也具备了一定的实战经验,为今后的长效发展提供了支撑。
公安信息化与公安情报工作密不可分。公安信息化的建设目的在于应用,而公安情报工作则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同时,公安信息化的建设又必然要求公安情报工作进行改革,保持与公安信息化同步协调发展[1]。从20世纪末至今30多年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公安机关已采集、储备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如何跨区域、跨部门、跨警种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从中发现有效的情报信息是公安信息化应用的关键,也是公安情报工作的重点内容。对信息资源的整合,重点是对数据资源的整合。整合的目的就是使信息化的结构能够适应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安信息化在公安工作中的整体应用成效。只有构建畅通、灵敏的信息应用,才能适应警务工作效率管理扁平化、简单化模式的需要。但是,目前仍有部门存在信息孤岛的问题,急需的信息获取不到,数据更新不及时,深层次的应用难以展开,加上技术条件的限制以及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等方面的问题,制约着公安信息化发挥效力。
加强信息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整合是公安情报工作以及公安信息化的核心,对于推动二者协调同步发展也起着关键作用。在情报主导警务的战略下,应当以情报为关注点,一切工作围绕着情报展开,一方面采集情报,提高预警;另一方面依据情报信息辅助决策,制作科学有效的作战方案。实施情报主导警务战略是公安信息化背景下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公安工作中展现的地位与作用也日益突出[2]。为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必须形成协调统一的公安情报体系,同时也是公安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当将其作为公安信息化的重点应用进行推动,从而解决公安信息化发展中面临的困境。总之,情报主导警务以及公安情报体系是公安信息化的必然要求[3]。公安信息化一方面为公安情报工作创造了成熟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公安情报工作前进的步伐,同时,公安情报工作对公安信息化、对信息资源提出的要求也进一步推动了公安信息化的发展[4]。
(一)公安情报工作的变革
公安情报工作是随着公安工作发展而发展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公安情报工作主要是通过侦查手段,掌握敌情。新中国成立后,公安情报工作集中于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自21世纪以来,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发展,公安情报工作在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传统的公安情报工作是由侦查主导的。侦查的本质是追溯、复原犯罪事实,通过侦查提出假说,进一步地验证排除,最终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侦查人员通过分析判断,把片面的、破碎的线索证据推导出未知的案件事实[5]。在传统的环境下,由于犯罪情报资源的有限性、模糊性以及主体认识能力的限制,情报信息的效能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受侦查思维方式抽象性、隔离性、凝固性等缺陷的影响,作为侦查思维原材料的情报信息只能在一般意义上反映犯罪活动的特征及其规律,情报信息的内容也被分割成不相关联的片段,同时还限制了情报信息在时空条件中组合,使其难以及时传递与充分共享。在传统公安情报工作的环境下,侦查工作是通过判断案件性质推断犯罪行为人动机,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通过对涉案人员及群众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进而获取证据,破获案件的。公安情报信息是被动利用的,没有能动性的,并且在实践中,主要依靠群众基础,利用人工完成,效率极低,对工作主体的分析研判能力要求较高,但也容易因主观判断产生偏差。随着现代交通、通信技术的发展,人、财、物、信息的流动更加快速,公安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也随之增加,对案件的判断分析已不能单独依靠传统工作方式。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侦查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信息化条件下,传统的管理方式逐渐失去效力,形成了以基础信息支撑情报研判、决策指挥,以情报研判引导实战的新模式。把以案件主导为主的侦查方式,逐步转向了以情报主导为主的侦查方式。以情报研判为主导,以大情报支撑小行动,增强了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了对犯罪的精确打击。现代侦查方式不同于以往,是以各种数据为对象,通过通信、网络、视频、信息等综合数据查询、研判,进行相互印证,发现涉案证据,进而确定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在实践中,依靠相关的信息资源与技术设备,实现了由证到人,由人到案的转变,显示出了侦查方式数字化的特点。公安情报的主导地位的实现离不开公安信息化的建设,例如,案件信息网上串并,主要依据案发时间、发案区域及分布规律、作案手段及方式、作案人数及个体特征、作案工具、涉案物品及被侵害对象等信息,在公安信息系统上查询类似案件,进而综合判断,发现串并线索。这些信息都是经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的成果,经过公安信息化对情报资源的全面整合共享,在公安信息系统的统一平台上呈现出来,为情报分析研判提供了基础。公安情报工作是对海量的信息资源进行筛选、分析,形成情报产品,其重要价值在于信息的分析研判,通过充分整合、利用公安基础信息资源,通过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深度分析、挖掘,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只有以科技手段为载体,以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侦查人员的分析判断和实战应用技巧,才能发挥出信息资源蕴藏的巨大能量。但这种方法存在显而易见的短板,就是对犯罪行为人具备的条件和相关的设备要求比较高,如果不具备必要条件,根本无法使用。例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手机监控,犯罪嫌疑人必须使用手机,必须有网络覆盖,必须有相关的监控设备,缺乏任何一个条件,都无法开展。
(二)传统公安情报工作与当前公安情报工作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案件的犯罪成因、作案手法日趋复杂,犯罪人员反侦查意识日益增强,单一的情报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传统的方式发挥的作用虽然逐渐削弱,但并不过时,现代的公安情报工作方式也不能包揽一切,两者互不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二者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必将大幅提高工作水平。
当前公安情报工作方式是应对传统公安情报工作需求而出现的。传统公安情报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发展中不断成熟完善,与此同时,犯罪手段、人员流动、信息传播等方面均在升级,传统方法的劳动密集性特点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工作中,往往会因为人手不够、时间不够,出现工作无法开展,信息无法获取等现实问题,需要通信、网络、视频等现代科技的支撑,使传统方式能够发挥作用。
传统公安情报工作方式是当前公安情报工作的基础。当前公安情报工作是在公安信息化的背景下的具体应用,无论是公安情报工作还是公安信息化都需要以数据、信息为基础,而这些信息均靠传统方式进行采集、储备。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地区,受物质条件的限制,现代网络、通信设备尚未广泛使用,必须充分发挥调查走访以及人民群众的作用,加强人力情报网络建设,在新兴行业、领域建立阵地,在特殊群里中介入特情,积极构建人力情报网络,与公安信息系统互为补充,取长补短,对全社会形成有效覆盖,提高获取深层次情报的能力。
传统公安情报工作依靠当前公安情报工作方式得到发展。以往在公安情报工作中,花费大量时间,依靠人力财力物力大范围地进行采集去获取有效的情报信息。而如今,以现代化的手段为支撑,给予了传统公安情报工作信息化、科技化的特征,通过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快速准确定位,缩小范围,提高工作的效率与针对性。
因此,当前公安情报工作是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传统工作方式而孕育发展建立起来的,只有把两者相结合,在传承传统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公安情报工作创新发展,才能赋予公安情报工作新的生命力。
经过公安信息化应用的大力发展,公安信息化已经相对成熟和稳定,各类警务资源的整合共享程度大大增强,公安基础网络更加稳定、畅通,数据中心也纷纷建立,各类硬件、网络、数据等资源实现了集中管理和综合应用,完成了数据源头采集、加工处理、自动流转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同时,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演变,公安信息化也因新问题和新困难在不断深入发展,依靠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公安情报工作也需要不断创新。
(一)以大数据驱动警务改革
在信息社会,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公安信息资源的广泛收集、深度分析和应用,将使警务形态发生质的变化,推动其向着更加智慧的方向发展。如何以大数据为中心精确设计和指挥警务,已经成为改革和创新公安工作的制高点。若缺乏对大数据的广泛积累、有效管理和深度应用,搞好公安工作已不可能。公安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将大数据渗透、应用于公安战斗力生成、转化和实现的全过程,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作战水平。数据和信息是公安工作是制定战略和决策的基础。公安机关通过采集手机GPS数据就可以分析城市哪些区域有较为活跃的人群,这些数据不仅对日常社会管理,而且对于分析预测重大群体性事件非常重要。此外,技术人员还可以通过对以往案件情况的分析,提炼出有效的数据,并根据犯罪行为发生的要件,结合时间、空间要素进行综合加工,最终总结出各类案件发生的要素特征,根据以上得出的这些要素建立相关的预警模型,进行科学有效的警力调整和部署,将大量的恶性事件及时消除在萌芽时期。
(二)加强信息整合与挖掘
网络信息社会,每个人都身处其中,户籍信息、学籍信息、银行卡信息、旅店信息等每一件事,每一个行为都会留下相应的信息与轨迹。一方面要搭建公安信息数据库,形成一个面向主题、稳定的数据集合,可以对相应的数据进行各层面的多角度分析与挖掘。另一方面,要开发数据挖掘软件。数据的内容虽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客观世界,但也充斥着无用的信息,如果不去挖掘,那么有价值的信息不会自动产生的。若仅依靠人力手段对这些大量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实际上是难以做到的,暂且不论在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上的问题,即使分析了大量的数据,但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也是难以使其发挥价值作用的。如果使用恰当的算法却可以在短时间内分析大量人工无法完成的数据。从这个角度来说,数据挖掘就是利用固定的算法对大量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计算,以此得到有价值的信息和结果,这样一来,在保证时效性的前提下,我们就可以获得更加精确的结果。
(三)建设分析研判综合应用系统
公安信息研判分析系统建设作为“金盾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使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运行轨道,更好地发挥信息主导警务的重要作用。分析研判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就是要汇集整合各类数据,建立健全信息分析研判管理体制,与各级研判分析平台纵向贯通,与城市级的警务综合工作系统、警务地理系统和移动警务系统实现对接和横向关联共享,逐步构建开发出打通系统的相关系统,有步骤地将分析研判综合应用系统、警务综合工作系统、警务地理系统和移动警务系统有机融合起来,形成“四位一体”的信息分析研判应用体系,实现网上精确化、扁平化的研判分析和作战指挥,实现信息主导警务、引领实战的整体目标。目前应用系统虽进行了整合,仍不够充分,与其他系统共享交互信息的手段不灵活、能力不强。通过应用系统整合,各地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情报平台、地理平台等多个综合应用系统,发挥了很大的实战作用。但警务综合系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给基层民警增加了应用上的障碍。部分系统还由于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造成了扩展性以及与其他系统共享能力不强。
(四)推进情报信息技术的深层次应用
21世纪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下一代的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虚拟化技术都是业界的热点。公安情报工作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需要借鉴和应用这些先进的技术手段,也是公安情报工作的发展方向。经过“金盾工程”一期二期的建设,目前多数省市已经建成了多种较为完善的公安数据库,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面对庞大的资源,情报信息的深层次应用成为了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需要对资源信息进行有效得管理部署,提高服务水平与综合效益。警务云计算平台应运而生,是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成为推进情报信息技术深层次应用的核心内容。
警务云计算平台具有统一的操作、应用、服务的界面门户,能够囊括公安各项主体业务功能,实现全局信息化基础设施、警务信息数据及警务应用系统等资源的整合优化,随时获取、按需使用和灵活扩展,能够在高层次上满足情报信息技术的深层次应用的需要,大大提升了情报信息事先发现、科学预警、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应用效能,深化了情报信息的实战应用。
虽然,从平台和网络的角度来看,信息化的背景使得情报信息技术的应用趋于汇聚和统一,但涉及公安繁杂业务领域的专业应用人不会消失,反而会跟随着技术的发展,呈现出精细化与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例如指纹系统、DNA系统等等。这些系统具有不同于常规的数据格式,独立的数据储存以及特殊的分析应用等方面的特点,是公安情报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补充。
(五)公安情报信息应用全方位覆盖
目前公安情报信息应用无论是条线应用还是综合应用,绝大多数都是以业务流程为中心、以结构化数据作为流程驱动的业务应用,对非结构化公安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相对较差,而且某些公安工作依然缺乏相应数据以及设备的支撑。现阶段,各级公安机关意识到上述问题,并开始通过开发综合查询系统、警务综合平台等综合型应用系统以及其他专业应用系统来拓展公安情报信息应用的覆盖面,提升公安情报信息应用的深度。通过在基层建立专业信息研判部门,强化情报信息应用的深度建设,积极推动信息研判和打击犯罪、基础工作等方面有机衔接,为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信息化应用体系下,公安情报信息应用范围必将不断拓展,实现全方位覆盖,使其效益得到最大化。从应用角度来看,公安情报信息不应仅仅突出业务流程式的信息化应用,而是应更加强调警务智能和以人为本,实现警种、部门联合作战的团队效率与公安业务流程效率并重。从数据角度来看,应当注重结构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的整合,对非结构化数据增强储存管理和利用力度,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源高效检索、自动碰撞、自动识别等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情报信息资源的价值。
[1]张苗苗.公安信息化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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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战军)
Analysis of Information Work of Public Securit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Public Security Information
GAO Jian
(People’sPublicSecurityUniversityofChina,Beijing100038,Chin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public security information, the work of public security information has experienced great changes and developed with public security information synchronously and harmoniously, which is also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s that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The work of public security information has changed from traditional manpower information means into current new pattern with information resources as basis and technological means as carrier. In the informationalized scientific environment, we should strengthen information conformation and exploit, push policing reform with large-data, carry out the profound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nstruct integrated application system for analysis and judgment and achieve all-round application covering of pubic security information.
public security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work of public security information
2016-11-01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重点项目“首都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恐体系建设研究——以首都机场为重点”(15JDZHA020)。
高 健(1991-),男,江苏常州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侦查学。
D631.1
A
1671-685X(2017)01-0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