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利明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论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内涵
胡利明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合现代法治基因,运用法治思维治党管党,保障政党的有序高效运行。全面从严治党既依托于治党的本体存在,又类比借鉴依法治国理论,还创新发展为依法治党,促进法治服务于政党治理事务。中国共产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主体,以现代法法为精神指引,以规则为轨道,以主动遵守为落实方法,依法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治党范略的事项,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议题,既是 “四个全面”部署的增量要素,又是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保障体制,还类比借鉴依法治国完成依法治党事务。在依法治国的法治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主动融合现代法治理念,全面契合现代法治轨道,重点借鉴依法治国的 “参考文献”创新现代政党治理,主动融合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法治思维,主动增量其法治内涵,从不同角度意蕴诸多法治内涵。从2014年底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政策以来,研究主要集中于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全面从严治党下的政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下的政治生态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融合具体工作等;从学科门类来看,主要集中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党史党建方面。但是,从法治视角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并不多见。例如,马长山先生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化路径,包括遵从宪法法律权威和法治原则、完善党内法规和制度建设、增强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推进党内权力制约和问责、健全党内和党外监督等,[1]这能够扩展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内涵的视野。而作者曾经提出过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特征,故继续深入研究本文所倡导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内涵,以拓展更广阔的内涵维度。
法治制度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政党治理事务,既不是临时的决策行动,又不是政治运动范畴,还不是表面的 “政治工程”,而是参照依法治国的技术标准运行法治思维治理政党内部事务,类比借鉴国家制度的政党制度治党,本质上定位为法治制度治党,原因在于: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是最根本最主要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属性。[2]全面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党的重要举措,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 “孪生兄弟姐妹”,共同为政党法治治理提供现实借鉴和理论支持。
法治规则治党。政党治理定位为政党组织的法治治理,目标为法治政党范例,为依法治国提供政党制度规则保障,还需要政党治理自觉约束权力运行,主动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法治国家的开端是让国家统治本身受制于法律规范,[3]最终打造规范为依法治理党务事项。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是政党治理的自我 “救济”,发展于常态化政党治理,将来成为依法治党的规范程序,形成法治规则治党的新范畴。
规则公开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法从事政党治理的事务,既是理想目标状态,又是政党治理的技术标准,还是制度规则治党技术资料标准;既要设置治党的制度规则,又要有公开透明的规则技术具体要求:规则的法治本意是 “清澈透明”,既有相对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又有反向要求的不模糊、不抽象和不难办的间接标准。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 “依法”治党,既要依托静态的治党制度规则,又要取决于治党的法治规则精神,还要相对公开透明的技术规则提供正向支持,更要反向避免非公开规则治党。
法治思维治党。法治思维既在政党治理领域拥有法定的 “政治地位”,又在政党的政治领域发挥法治效用,全面提升在依法治党中的 “法治地位”。全面从严治党归类于依法治党的具体范例或范畴,既有依法治国的借鉴参考原因,又有依法治党的直接原因,运行法治思维进行政党治理;既要依托于法治制度规则治党,又要运行法治思维治党,还要借鉴依法治国思维治党,共同汇集出法治思维治党内涵。
中国共产党领导决策的法定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目的是创新新时代党建理论治党,长远目标是将党打造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根据法治原理将具有明确的法定地位,不仅是政治型领导,而且是法治型领导,更是依法程序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定地位形成于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即由中国共产党全面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领导”表达出决策性战略法定地位。
中央/上级领导执行的法定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决策的战略部署,而且宏观上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落实,实际上由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和各级上级党委负责监督保障执行。中央/上级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主体责任,由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担负治党的直接责任。所以,中央/上级领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同样有法定地位,紧密配套中共领导的决策内涵,落实执行中央/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
诚信领导行为。中国共产党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主体,法定的领导地位是主体、主力,领导方法、领导行为是执行措施,诚信领导是道德行为范畴,它们是道德和法治的共同要求或者追求。主动诚信的治理方法既有诚信的道德内涵基础,又有诚信领导的职务外观,还有治党领域的行政法治标准,共同服务于诚信领导的法治行为。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行为是关键,诚信领导是道德基础,由中共主动领导政党治理事务,依托现代法治原理领导治党管党事务。
核心领导行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核心。全面从严治党不能自发启动,必须依赖于中国共产党的法定领导,发挥核心功能效用,既是政治领域的政党治理,又是法治领域的党建法治治理;既依托于依法治国的法治领导,又取决于中共领导的法定地位,集中于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和法治领导,取决于核心领导行为,有效融合 “中央”的领导主体要素和 “领导”的行为要素,全面优化升级政党治理,全面突出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的法治核心。
程序治党的形式规范。程序是法治范畴,法治是程序的精髓。程序是落实法治的 “保障力量”,既是法治的事实事项,又是法治的精髓核心,还是法治理念载体,集中外观表达为 “依法”程序。其实, “依法”是现代程序的重要核心概念,程序是形式规范规则,作为法治范畴事项运用于政党治理领域,运行于全面从严治党领域升级优化治党结构,获取治党的预期理想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是政党治理的法治事项,政党治理倾向于法治治理,“依法”是程序外观表达,“依法”是法治精神意蕴,法治 “核心价值观”是核心精髓。
程序治党的价值规范。程序越来越成为法治的重点事项,程序的地位重要性越来越重要。法治是程序的精神范畴,程序是法治价值的载体。程序形式是现代法的基本特征,[4]全面从严治党归类于法治范畴,法治又是程序的精髓,间接表明程序治党有特定的价值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是运行依法治党思维的重要范例,依托于宏观法治党建环境,取决于程序法治治党,既主动遵循程序规则治党,又在程序遵循过程中实现法治治党价值目标,直接表明程序在现代政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间接表明程序治党的价值规范效用。
程序公正的治党方法。程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既有形式规范治党内涵,还有独立的实质法治内涵价值,最初表达为程序公正方法优化治党,体现程序过程价值公正,最终服务于政党治理。其实,程序公正是一种行为过程的公正,是具有一定时空顺序的行为过程的公正,[5]具体来说程序配置公正功能的原因在于程序规则促进法治公正,通过程序公开化落实公正价值。全面从严治党起步于程序治党,追求程序公正目标,既有政党治理的宏观法治要求,又有依法治党的程序价值要求;既有特定的治党方法,又有专门的治党途径,以程序公正为目标构建治党规则,积极追求程序公正价值,有效保证执政党的公正形象,原因在于程序公正是核心价值,设置目的在于保障公正目标,积极追求社会公正价值。
程序正义的治党目标。程序是正义的法治事项,正义的客观存在是载体工具,正义的发展目标是追求结果,程序正义发展正义价值事项,能够成为道德高尚价值范畴,能够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价值,而全面从严治党在程序正义治党目标激励下突出治党目标价值,继续丰富政党治理的法治内涵。
政党自觉意愿。政党治理关键在于法治自觉治党意愿,自治管理成为提升品质的重要途径。全面从严治党宏观上属于政党治理范畴,微观上属于政党自觉治理事项,既促进依法治党的法治速度,又提升政党法治化的内在品质,还重点发挥政党自觉的法治功能。其实,政党的道德自觉,是指政党超越一己利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道义精神与使命感,以及基于这种道义精神与使命感的政治实践。[6]全面从严治党根据道德自觉自愿从事法治治党事务,形成物理、精神和意愿层面治党意愿,积极追求超越政党特殊利益之外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
法治自律行动。政党法治的标志在于以法治方式治党管党,运行法治思维治理政党事务。全面从严治党将中国共产党打造为法治政党,原因在于:法治是人类政治实践的重要文明成果,也是当今世界治国理政的基本共识。[7]自律来源于主动的内在动力,外观方式为自律,自律又需要主动动力,通过自律优化品质。具体来说,政党治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是在主动意愿的前提下自律治党,既表达出主动意愿和法治范畴属性,又体现法治意愿和和自律精神理念,还表达为特色鲜明的法治自律的依法治党,重点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律特征。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动意愿治党,属于自觉意愿的自律行为治党,通过法律自律行为突出治党行为内涵。
主动遵守的动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是 (暴力)强制的政党治理,而是主动遵守的法治治理,核心在于以法治方式治理政党事务取得较好的法治效果。法治的精髓在于规则规范,规则的效果主要来源于主动遵守,在于法的权威神圣性获取更好的效果。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定位于依法治党,以现代法治为精神指引,以规则为具体轨道,以主动遵守为落实方法,关键的原因在于法治的神圣性;换言之,主动遵守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规则,为依法治党提供动力来源,表明政党事务治理有主动的动力。
榜样自治的动力。自治是法治的重要方法,既成为法治发展的路径,又是法治的动力源泉,还是法治的核心概括。榜样通过示范效用发挥自治治理功能和汇集法治动力,通过先进典型不经意地取得法治效果,引导他者 “跟着学”,原因在于:榜样是一种全面的和最具有感染力的道德教育方法,[8]即归结于榜样的示范效用。全面从严治党依托榜样自治动力,通过自治方法治理政党事务,树立更多优秀政党组织和党员成员榜样,达到榜样自治的理想状态,获取政党自治治理的优质效果。
主体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仅仅针对各级领导干部,而是既涉及中国共产党政党组织内的所有组织系统,又扩展到全体党员同志,甚至还针对拟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他们应当主动接受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所以,全面从严治党从重点治理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转型为治标的党性修养培养,从办案处理违法乱纪具体治理转型为建章立制的抽象治理,从主动打击党内违纪转型为有效避免违纪的预防治理,从政党治理逐渐发展为社会全系统的治理,重点突出各个层面、各个视角和各个系统的主体全面范畴,有效促进全体党员对象自我治理步伐。
过程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临时起意的“拍脑袋”决定,不是为了某个特定政绩任务采取的 “运动式执法”,不是偶尔的领导意愿行动,而是常态化的制度规则,以永远在路上的思维从事政党事务治理,既要常态化抓长、抓细治党,又要法治化规则治党,还要设置过程化治党方案,运行法治思维创新治党新思路,成为政党治理的重大日常项目。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政党治理的治党过程,成为过程全面的法治范畴,重点突显全面的法治内涵。
依法从严的程序标准。全面从严治党从 “全面”起步,在 “从严”处落脚,以 “从严”的标准自我治理政党事务,直接目的是高效治党,间接目的是党提升政党的法治品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 “从严”治党有标准、有规则和有原则,既不是没有任何标准的任性治党,又不是没有规则 “套路”治党,还不是没有原则底线治党,而是客观上 “依法从严”治党管党,从严管理党内事务,从严落实纪律处分,有章法地从严治党管党事务,既要严格按照既定标准从严管理,又要按照规则思维治党,还要 “依法”从严治党,必须在党内法规范围内从严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违纪党组织或者党员。该条例的刑法理念表明 “依法从严”,体现 “依法”的从严治党特色,间接表明依法从严的程序标准。[9]
原则从严的力度标准。全面从严治党既 “依法从严”治党管党,又坚定法治立场,还通过执纪、追纪按照从严力度依法治党,以 “全面从严”为宽标准,以 “力度从严”为严要求,要求原则上从严处理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既不放任党内不良恶习,又不支持违背党性标准的日常行为,还不放宽处理标准,在违法乱纪面前只有 “原则从严”的选项,在确认违纪的前提下从重、从严和从高适用 “刑罚”,有效落实党纪法规的严肃性。所以,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依法从严的法治立场,坚持原则从严的法治技术标准,把握从严的法治标准,通过 “从严”治党管党落实法治任务,自我显现原则从严的力度标准。
综上撰述,全面从严治党是 “四个全面”的构建部分,既是政党治理的保障机制,又是依法治党的保障规则,还是政党法治治理的保障措施,紧密关联现代法治标准于治党过程。全面从严治党不再仅仅是治党范畴事项,也是融合法治要素的国家大治理的系统事项,将成为政党事务治理的重要方法或途径,既成为依法治国的补充力量,又成为国家法治治理的重要内涵,有助于丰富依法治党的党建体系,有效促进融合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党的法治内涵,探寻出彼此之间共同性法治因子,为国家社会的全面法治系统贡献力量,为优化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提供有益材料,为 “两学一做”常态化、常规化和日常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相互融合促进过程中全面增量丰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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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胡利明.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刑法理念 [J].桂海论丛,2016(05).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法治;依法治党;依法治国
D261.42 文献识别码:A
2095-7238(2017)06-0044-04
10.3969/J.ISSN.2095-7238.2017.06.010
2017-03-10
胡利明,(1979-),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建法治理论。
邵西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