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和修 王培振
(肇庆学院思政部 广东肇庆 526061)
高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
曹和修 王培振
(肇庆学院思政部 广东肇庆 526061)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着复杂和严峻的风险和挑战,高校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通过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构建高素质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和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真正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高校党委 意识形态 责任制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改革进入攻坚克难期,涉及社会诸多利益群体,使各种社会矛盾复杂纷呈。这些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必然会不同程度地折射到高校校园中,特别是一些消极负面的思潮,必然给高校师生带来种种不良影响,这些不良影响极大地消解着师生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与接受,特别是一些90后大学生,他们缺乏理性分析的能力,从而造成他们价值观的迷茫,甚至出现价值观的扭曲,使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比以往更为紧迫。同时,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国际范围尖锐的意识形态斗争态势,也使我国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着复杂和严峻的风险和挑战。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党委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性,对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党委宣传部门的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重视。而高校作为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直接关系到我国意识形态的安全,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面对高校复杂多变的思想文化环境,高校党委必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加快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这对于推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效性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管意识形态,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这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然而,在当前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往往存在着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的现象,如对意识形态在思想意识、阵地意识、工作队伍、方法手段设计等方面的存在不足,导致意识形态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严重削弱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效果。在具体的意识形态工作中,高校党委在意识形态工作上的顶层设计上还存在责任分工不明确的现象,意识形态工作有效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有极个别教师在课堂上宣泄个人情绪,抹黑党和国家形象,传播社会负能量,甚至把一些错误观点作为课堂讲述的内容,误导90后青年学生,产生极坏影响;还有一些高校领导干部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疏于调研、思考不深等等,这些存在于我们内部的问题,虽然似乎隐于无形之中,但正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挑战根源。
针对这些情况,高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切实强化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高校党委必须认真实施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政治上保持坚定的立场,始终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始终坚持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导向,不断强化高校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政治表现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高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要统筹全局,坚定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置身于学校发展大格局中,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这根弦不动摇,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不断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顶层设计,使全校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党委这一中心工作的格局,吸引高校全部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中来。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并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中,高校党委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发展动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发展态势,及时发现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高校党委还应重视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功能发挥,充分发挥其意识形态工作承上启下的积极作用,把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使他们始终能够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做坚定理想信念的带头人,做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的带头人,抓实做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带头人,切实推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发展。
高校党委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作用应该是引路、导向和带头,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全局。为有效应对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复杂严峻局面,遏制不良思潮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冲击,高校党委必须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其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理念,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才能使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显现实效。因为只有高校党委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才能够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驾驭学校的意识形态发展局势,才能够带领全体师生员工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尖锐的意识形态斗争中夺取最后的胜利。同时高校党委还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党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牢固的政治理念,势必深刻影响师生的信念和行为的发展。因此,一定要把高校党委建设成为一个忠于马克思主义、立场特别坚定的领导集体,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应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理论家,又应是熟悉学校工作规律、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者。
全面提升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应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能力构成:一是话语体系创新能力。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对象主要是90后大学生,他们思维活跃,接受信息渠道多样化,带来他们话语呈现新的特色。因此,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提升高校党委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创新能力。一方面,高校意识形态的传播要符合当代大学生的认知特点。90后大学生话语新潮,易于接受新思想,如果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还是停留在传统的理论灌输和刻板的说教上,显然难以收效,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产生“审美疲劳”,甚至对主流意识形态产生逆反心理。因此,意识形态工作能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意识形态工作者在意识形态传播中采用何种话语至关重要。我们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历来重视话语体系的创新,致力于打造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理论话语,以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阵地主渠道地位日益突显,而在现实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识形态功能发挥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实效性有待于提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摒弃过去经常使用的命令式、文件式话语,运用90后大学生所喜爱的、生动活泼、具有时代气息的话语,来阐述道理、传播意识形态,坚定当代大学生的意识形态信念。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的传播过程中,我们还要善于运用新兴的载体。意识形态工作要有成效,必须要通过有效的话语传播载体,而在当前信息时代条件下,各种新兴媒体不断出现,为意识形态的传播提供了便捷的路径。习近平总书记谈到宣传思想工作时,明确提出宣传思想工作创新需要手段创新。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他进一步强调指出,手段创新,就是要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特别是要适应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的新情况,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这对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要求高校在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当前我国新兴媒体技术发展迅速的优势,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为为与大学生交流思想、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渠道,形成意识形态复合传播模式,推动高校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有效发展。
二是对各种意识形态的研判能力。高校汇聚了众多的知识分子,是各种主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的聚散地,由此带来了各种意识形态的争锋,自然使高校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一方面,社会上流行的种种意识形态方式总会通过各种途径折射到高校来;另一方面,社会上流行的一些非主流意识形态方式其实也是在高校经过发酵而传播到社会并带来一定社会影响,而引发种种意识形态的论争。因此,高校党委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各种意识形态的研判能力,把握意识形态发展基本态势,全面区分众多的主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并对其进行分析、引导,抓住重点,区别对待。对于主流意识形态,高校党委应当大力倡导和培育,充分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正面引导作用,并不断扩大其影响,使主流意识形态深入师生头脑中,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非主流意识形态,应当多加分析,发现隐藏在其深处的真实面目,防止其对社会的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一些错误的意识形态思潮,高校党委应当旗帜鲜明,大力批判。
三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高校的意识形态发展总体上是稳定而健康的。然而,在当前复杂的意识形态工作环境中,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高校历来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也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展开争夺的重点,特别是对一些90后大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还有待于加强,在师生中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仍然存在,这就要求进一步提高高校党委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因此,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对于那些带有明显政治倾向性的错误意识形态,高校党委应站在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立场,敢于直面问题,在不同场合公开批判;对于一般性的思想领域的错误认识,高校党委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斗争,通过说理答疑解惑、批判教育等和风细雨、深入细致的工作,帮助广大师生划清是非界限,认清错误的本质,明白错误的危害,真正回到正确的思想轨道上来。而对于那些不思悔改,采取种种手段甚至公开攻击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抹黑党和国家历史,歪曲英雄形象,恶意混淆是非的言论,高校党委则必须全力反击,捍卫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在必要时还可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对他们予以惩处,打击其嚣张气焰。同时,高校党委既要大力惩恶又要积极扬善,对于那些敢于碰硬、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的意识形态工作者,要公开褒扬支持,实现正能量在校园的全面传播,切实维护高校意识形态的安全。
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最关键的地方在于人。没有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稳定师资队伍,意识形态工作就难以持续深入开展。因此,高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必须积极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这是夺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胜利的组织保证。这就要求高校党委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必须统筹学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一支卓有成效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并通过对他们的业务培养和理论培训,大力提升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和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充分调动他们的从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使之置于党委的直接领导之下,使高校党委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同时,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要加强培育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让一些熟悉网络业务、政治素质强的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骨干形成捍卫网络安全的坚固阵地,及时回应和引导网上舆论,使主流意识形态在高校网络上形成优势,维护高校意识形态的网络安全。
建设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同时还要树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给予他们工作中的各种保障,使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师不是可有可无。具体来看,一是要让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师能够有地位,就是要让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要在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下发的一系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中不打折扣,要把是否重视、是否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全校师生对意识形态工作教师的充分尊重。二是要让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师能够有信心,就是既要解决好从事意识形态工作教师的信仰问题,也要解决好他们的发展问题,要让有理想的人讲理想、有信仰的人讲信仰,要让搞马克思主义的人有尊严、有自信、有底气、有发展,让他们看到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希望。三是要让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师能够有底气,就是要做好从事意识形态工作教师的坚强后盾,采取实际行动,鼓励教师在面对各种错误思潮时敢于亮剑、敢于发声,引导他们大胆冲破西方的话语霸权,用中国的理论、中国的学术解释中国的现象,讲好中国故事,坚持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立足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
制度设计与组织管理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环节。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环境变化而变迁,制度诸要素或结构随时间推移和环境变化而发生改变,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增加了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难点”和“盲点”。文化向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渗透的加快,传统的意识形态部门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办法越来越难以奏效。在此情形下,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革除制约意识形态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宏观控制力,建立健全一套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落实高效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重要环节。
传统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比较注重强制性,往往忽视激励机制的构建。从我国现实来看,市场经济活动对利益的追求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们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的生长,导致社会道德舆论力量的减弱,道德崇高者得不到褒扬,卑劣无德者的行为受不到应有的批评和否定,是非、善恶判断不明确。长此以往,必然造成个体信仰的缺失、社会公德的涣散。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觉践行意识形态所宣扬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则的人总是得不到相应的社会激励或利益回报,而与之相反,那些不遵循价值规则做事的人却总是得到利益,那么社会所宣传的意识形态核心价值就很难被人们认同、接受。因此,要想使主流意识形态社会认同真正落到实处,充分体现其实效性,就必须探寻并构建切实可行的有效的利益激励与回报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道德评价体系达成制度性均衡,使真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人得到好报,老实人不吃亏,使道德缺损者或败坏者受到惩处,真正做到践行绩效和利益的统一。
具体来看,健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应重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缺乏正确评价的道德行为既不具备社会的推广意义,其所获得的利益回报也会因为可能产生的随意性而失去激励作用,经由科学评价后的道德行为,必须获得相应的回报,应具体体现在物质利益、精神奖励以及对不同领域的考核、评比、使用等环节中。因此,高校要把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重视、抓得到位不到位,作为衡量高校党委领导能力的核心标准,将意识形态工作的成绩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要着力解决促进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稳定的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奖评优等政策导向;二是建立有力的保障机制。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保障措施使具有良好道德操守的人获得现实的政治、物质以及其他方面的实际利益。要通过这种保障传播一个明确的信号:践行良好道德和价值规则的人不会遭受利益上的损失,不会既流血又流泪。为此,高校要对一些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督查和领导,坚持做好评比公示,要对意识形态工作动态进行跟踪调研,及时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提炼和推广有益的经验和举措;三是建立及时的反馈机制。高校党委要通过这种机制,对利益回报的评价、奖惩是否得当、是否获得人们的共识以及是否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予以反馈,使意识形态的激励机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起来,同时要通过对相关典型事例的宣传、舆论工作,营造一种有利于意识形态建设的良好氛围,使这种激励机制得到更广泛师生的支持。
G641;D267.6
A
1007-9106(2017)02-0170-04
*本文为广东省学校德育创新课题“基于90后大学生的高校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构研究”(2015DYYB036);肇庆学院特色创新课题“意识形态安全视角下高校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构研究”。
曹和修(1970—),肇庆学院思政部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王培振(1962—)肇庆学院思政部副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