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骏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 400031)
追寻正义
——《理想国》卷二(357a—367e)解读
董骏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 400031)
在《理想国》的第一卷中,苏格拉底与三个对话者——克法洛斯、珀勒马科斯、忒拉叙马霍斯——并未就“何为正义”达成一致看法,苏格拉底表面上的“说服”也并不能使他们满意。因此,在第二卷中,对话者继续就正义的实质展开讨论。尽管在第二卷中,对话者仍然未能就“何为正义?”获得一个确定的答案,但格劳孔与阿德曼托斯的不断追问以及二者在追问过程中的不同做法却使得整个讨论逐步深入从而愈加逼近正义的实质。
理想国 格劳孔 阿德曼托斯 正义
虽然在《理想国》第一卷中,克法洛斯、珀勒马科斯、忒拉叙马霍斯三个人对于何为正义同苏格拉底进行了一场“马拉松式的探索”,但问题并没解决。忒拉叙马霍斯的言论不仅没有解开格劳孔两兄弟心中的困惑,反而使他们心中的困惑更进一步加重。苏格拉底表面上的“说服”并不能使他们满意,他们要的是真正的说服:正义依其自身的性质在每一方面都比非正义强!所以,鲁莽的格劳孔并不愿意忒拉叙马霍斯就此放弃争论,从第二卷一开始,他便迫不及待接过话题开始了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追问。
格劳孔虽然延续了忒拉叙马霍斯的话题,但他在内心里并非就是这么认为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每当我听忒拉叙马霍斯以及无数的其他人那么说,耳朵里总是嗡嗡作响,真不知所措”[1](P43),他们延续话题的目的仅仅是想听到一种确定性的回答,或者更明确地说是一种相反的声音,即“正义比非正义强”。
格劳孔认为要探讨正义的本质就得先要从源头上去考察。按照这种思路,正义被界定为既干非正义之事又忍受非正义之事的人相互之间为了他们自己的共同利益所达成的一项协议,它介于“干非正义的事而不受惩罚(最高尚的人的本质)”和“忍受非正义的事而不能因此为自己报复(最低劣的人的本质)”这两者的中间。它受人欢迎,并非因为高尚,而是因为它病弱得不能做非正义之事才被人尊重。一个有能力的人“绝不会和任何人达成什么不做非正义之事、不容忍非正义之事的协议”[1](P44)。在这里,格劳孔第一次基于“自然/约定”的二分将正义的讨论引向深入从而超越了“智术师”在讨论正义时的思想局限。这表明格劳孔并未被社会上的通行意见所蒙蔽,而恰恰反映了他穷究事物本质的决心和勇气。
接下来,格劳孔为了说明“那些缺乏能力干非正义之事的人并非在心甘情愿干正义事业的事”[1](P44),他引用了“居盖斯的金戒指”的传说,在拥有具有神奇魔力的金戒指之前,居盖斯只是一个牧羊人,一个在“吕底亚统治者手下的奴仆”。但当他意外获得一枚金戒指,并在偶然间发现了金戒指的神奇功能之后,他“立刻设法当上了向国王汇报的信使之一,接近并且勾引了国王的妻子,又和他合谋杀了国王,夺取了王权”[1](P46)。所以,由此看来,一个人干正义之事,并非心甘情愿,而是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年老、体弱、愚蠢等)而不能干非正义之事,一旦他获得干非正义之事的能力(比如故事中的金戒指),他便会充分利用自身条件,竭尽所能地获取各种利益。而“如果一个拥有这样能力的人不希望做任何非正义之事,不去侵占别人的东西,那么他在人们的眼中就好像是个最可怜、最无用的蠢货。尽管他们各自当着对方的面不断夸奖那人,彼此相互欺骗,就因生怕自己的利益被人侵犯。”[1](P46)
格劳孔在接下来的讨论中通过将“最正义的人和最不正义的人分开以便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对于彻底的非正义者,他们以正义之名做不正义之事,凭他们的气魄和活力,以及凭他们拥有的朋友和财产,他们能够自我纠错,也能为自己辩护,他们可随意使用武力。非正义者可以毫无顾忌地干非正义之事,面临争端,他们得到更多,他们伺候众神以获取更多恩惠。所以,根据众神和人类的安排,非正义者的生活强于正义者的生活。对于彻底的正义者,让他和前者处于相反的境地,拿走他身边因正义之名而得到的一切东西,只剩正义,而且还要让他背着最大的非正义的名声,在这里,格劳孔将正义和非正义推向了极端,“他想洞察表象之下的事物,或者说要超越表象,直达灵魂,找到纯粹的或者说简单的、没有沾染(unmixed)人类生活固有的复杂性的东西。格劳孔似乎要让世界脱离各种表象,就像如果能在苏格拉底那里听到令人信服的观点他就准备摒弃众人的观念一样。”[2](P75)
与弟弟格劳孔不同,阿德曼托斯则从另一个方向出发,试图展示出那些赞扬正义、指责非正义的人“赞扬的并非是正义本身,而是与正义相连的名望声誉”[1](P49)。因为,做一个被人们认为是有正义的人,官职、婚姻以及格劳孔刚才列举的其他一切都会随这名声而来。他们甚至把声誉名望和天神相提并论,就此列出无数好处,声称这些东西是天神们所赐。他们搬出赫西俄德和荷马,穆塞奥斯以及他的儿子来描述坚持正义所带来的好处,而那些不讲正义的人,则受着种种惩罚,如果这些人是活着的,他们还会伴随着种种恶名。
除此之外,阿德曼托斯还向苏格拉底呈现了另外一套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说法:正义是好事,可做起来困难费劲;非正义让人感到羞耻,可做起来痛快、容易成功。非正义之士给人带来的好处超过正义之事。他们推崇富有但不义的人和手握重权者的幸福,表面上称颂暗地里鄙视贫穷而软弱的人。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声称天神们在这里眷顾坏人而惩罚好人,成为他们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诗人在这里充当所有这些言论的证人。比如在赫西俄德那里,非正义易行;在荷马那里,天神们可被凡人引诱利用,用他作证。而穆塞奥斯、俄而甫斯(塞勒涅和缪斯女神们的后代)所著的书籍则使人相信:人们可通过祭礼和欢庆活动来实现罪孽的解脱和清除。
上述所有这些说法对年轻人的灵魂会产生什么影响?他们应该做什么样的人、走什么道路,自己才能度过最好的人生?他们是“靠正义,还是靠种种弯曲的骗术攀上高耸的城墙,如此把自己四面保护起来,然后过完人生?”[1](P52)社会上充斥的流行观点(比如,一个真正的正义者,不仅没有任何利益,而且还会面临痛苦和损失;一个披着正义之名的非正义者反而获得犹如天神)并不能令阿德曼托斯满意[1](P52)。相反,精明的阿德曼托斯在这里利用智术师们的技巧和修辞对这些观点进行了重新包装,比如他说:“为了全力以赴追求‘名声’,我必须让智慧高超的阿尔基罗科斯的那只贪婪狡猾、心计多端的狐狸跟在我身后。”以及“为了不暴露自己,我们将设立秘密组织和党团,而且让教授雄辩术的专家为我们传授有关公民集会和法庭的诉讼艺术”等。这样一来,问题的解决在苏格拉底面前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急迫。这还不算,阿德曼托斯还更进一步地将这些观点建立在“神义论”的基础之上,使这些观点有了深厚的神学底蕴。
然而,问题仍未解决,阿德曼托斯仍然迷茫。从古至今的人们根本没人指责过非正义,也没赞美过正义本身——除了赞美正义的名声和威望以及他们所招引来的种种“礼物”。对这两种东西,也从没有人在诗歌或私下交谈中用理性对此作过充分的阐述,证明非正义是灵魂本身所能拥有的最大的低劣之物,而正义则是最大的高贵之物。但即便如此,他也并未就简单相信忒拉叙马霍斯的主张:“非正义强于正义”,他在此极力做的是将社会中有关正义和不义的种种流行观点梳理并集中展现出来,把附加在正义和非正义之上的种种虚伪的东西剥离开来寻求苏格拉底令人信服的辩护:展示两者各自根据自己的本性对拥有它的人产生什么影响,各自能否躲过天神和人们的眼目,使得一方好,另一方坏。[1](P55)
在阿德曼托斯陈述对立派观点的过程中,他多次提到天神和诗人,这至少表明:天神和诗人是扰乱阿德曼托斯思想的两个重要原因。然而,如果从大的社会背景来看,天神和诗人又何尝不是当时社会信仰混乱、道德危机的推波助澜者。在天神和诗人二者中,诗人的作用更为根本,因为在上文中,“那种危险的神学也是以这些诗人为依据的。人们可以通过神秘的仪式洗净所犯的罪恶,可以用献祭和祈祷来取悦神灵,对这些错误信仰,荷马、穆塞奥斯、俄而甫斯难逃其咎。”[3](P87-88)
阿德曼托斯和格劳孔都是想从苏格拉底那里得到关于“正义是什么”的确定答案,但在针对这一目的所采用的方法和策略上,两兄弟却有着诸多的差别:
第一,无论是从正义的起源探讨正义的本质,还是引用“居盖斯的金戒指”的传说,又或是通过假设将正义和不义推向极致来比较正义和不义谁更善,格劳孔都是为了突出或强化心中所疑惑的忒拉叙马霍斯的基本观点:“非正义比正义强”。而阿德曼托斯重复人们的观点,引述诗人的语句,强调天神的报酬则不仅是为了说出格劳孔尚未说出的东西,更是为了指出:“那些赞扬正义的人并非是赞扬正义本身,而是赞扬正义所带来的一系列好处。”两者路径、策略不同,前者似乎在极力强调非正义的好处,而后者则热衷于正义带来的好处——尽管这都不是两兄弟的本意——他们的本意是通过这种互为补充的方式来最终达到对正义/非正义本性的认识。
第二,格劳孔在说明非正义比正义强的过程中,所举之例,所假设之事处处透露出他的统治者的潜质:胸怀城邦;而阿德曼托斯在说明人们“赞扬正义并非是在赞扬正义本身”时,他更感兴趣的是正义带来的那令人愉悦的后果,“在人们对正义的赞美中,他最看重的是诸神赐给正义的回报。他所提及的主要是个人的愉悦——大地丰饶多产,羊群繁殖,羊毛丰收,人丁兴旺,绵延百代。他甚至引用一个诗人的话,认为正义的报酬就是让人可以‘一觞一咏,一消永日’。所以,由此看来,他更看重个人的幸福。”[2](P80)
第三,与阿德曼托斯相比,格劳孔在性格上要坚韧得多。格劳孔指责人们把正义说成是件苦差事,不喜欢人们把正义比喻成苦口良药,因为这意味着人们并不是因为正义本身而选择正义。哪怕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得到的并不是纯粹的善,格劳孔也不会因为艰辛而退缩。即便让正义的人为之忍辱负重,他也要找到正义之善。相反,阿德曼托斯则认为,如果正义的人历经磨难,正义就不是善。他想要的是轻松和快乐。阿德曼托斯甚至主张,人们应该行不义并且远离不义之名,并为此种做法寻求捷径:“我们偷偷地拉帮结派,从辩论大师那里学习修辞术”。格劳孔赞美不正义时,把不正义作为未掺杂恶的一种善,而阿德曼托斯赞美不正义,是因为不正义比正义更加轻松愉快。[2](P81)
第四,在对待社会上的诸种流行观点时,格劳孔更多地是尽可能地排除外界的干扰;而阿德曼托斯对这些观点却能够常常持一种同情的态度,它在担心这些主张或观点对年轻人的影响时指出:“我的苏格拉底,如此之多的有关美德和邪恶的论述,如此涉及人类和天神们对其所持的态度,你想想,这些会对年轻人的灵魂产生什么影响·……他们应该做什么样的人、走什么道路,自己才能度过最好的人生?他们是“靠正义,还是靠种种弯曲的骗术攀上高耸的城墙,如此把自己四面保护起来,然后过完人生?”[1](P52)
第五,在对待诗的问题上,施特劳斯认为,“格劳孔的演说是在运用诗;而阿得曼托斯的演说是在指控诗”,他意在暗示,阿得曼托斯不像格劳孔那样对诗感兴趣。[4](P91)但是,这一说法遭到了尼克尔斯的攻击,他认为,格劳孔的诗——如苏格拉底所言,他对正义与不正义的人的描述像是在对雕像精雕细琢——显然毫无诗性。与苏格拉底提出的教育护卫者的朴素的(austere)诗一样,格劳孔的诗形式简单,人物性格单一,没有诗人们典型的戏剧化手法描绘的那般复杂。此外,尽管阿得曼托斯指控诗,但他懂得诗人在繁复的细节中表达的含义,并且对诗态度认真。他对诗歌的兴趣与他对个人快乐的欲望是一致的,诗人通过激发热情给人带来快乐。[2](P82)
第六,在思考问题的方法上,格劳孔善于跳出事物本来的框架,在一种新的范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比如:在质疑忒拉叙马霍斯的观点的时候,它基于“自然/习俗”的二分从正义的起源上来分析正义的本质。这种方法往往能够提出较为独特的观点,但深度似乎不够。“相比之下,阿得曼托斯则主要就自己听说过的观点展开讨论。他并不只表示认同,而是分析观点背后的深意所在。那些观点虽然不是阿得曼托斯提出的,但他对观点的分析见解独到。他的心智(intelligence)和喜好(inclinatoins)与格劳孔截然不同。他不提出并捍卫自己的观点,而是贴近民众想法(common opinion),并且分析观点时比格劳孔更加细致入微。”[2](P80)与格劳孔相比,阿德曼托斯更为精明,他善于利用智术师们关于采用的修辞技巧来包装他所述说的观点,而且,他还善于将那些观点建立在“神义论”的基础之上,不给苏格拉底留下一丁点儿余地。
从第一卷的克法洛斯、珀勒马科斯、忒拉叙马霍斯到第二卷的格劳孔、阿德曼托斯,他们探索正义的方式和水平步步深入,但即便是经过格劳孔兄弟的努力将追问正义的方式推向了极端,这仍然不是柏拉图的终点。在柏拉图看来,前述诸位的正义观,或是对正义的疑惑都有一个共同的要素,那就是他们把正义都当做某种外在的东西——技艺、强者的利益、契约、神的恩惠——来加以对待,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把正义放在人的灵魂,或放在它所应该处的位置上加以考虑。柏拉图想做的是,通过苏格拉底之口来证明:正义在起源上不依赖于某种偶然的约定,在效力上也不依赖于外部的强力。换句话说,他要证明的是:正义不依赖于任何东西,它必须从它自身来证明它的善和强大,它超越特定的时空限制,从永恒走向永恒。为了进行这种证明,柏拉图不是首先证明“正义是人的内在的本性所需,是人的灵魂的恰当状态”。而是采取了一种迂回的方法[1](P56-57),先探讨灵魂中的正义被放大后的状态——“城邦中的正义”,然后再反过来证明人的“灵魂中的正义”,而这些构成了第二卷接下来的主要内容。
[1][古希腊]柏拉图.王双洪译,王扬译注.理想国[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
[2][美]尼柯尔斯.王双洪译.苏格拉底与政治共同体——《王制》义疏:一场古老的争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3]刘小枫选编.张映伟译.《王制》要义[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4]Leo Strauss:the City and Man,Chicago:Rand Mcnally& Company,1964.
B502.232
A
1007-9106(2017)02-0131-04
*本文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编号:2016ZDZT20)阶段性成果。
董骏(1984—),男,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重庆文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西方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