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肖 冉 [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
近年来,山东省诸城市主动适应全市社区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以社区化为平台、网格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法治化为保障,积极推进新型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
一是以社区化为平台,统筹调解资源力量。工作中,在建立健全社区党委、居委的基础上,设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按照“五落实”(落实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六统一”(统一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的标准,对社区调委会建设进行全面规范。
二是以网格化为基础,延伸调解工作触角。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以镇街(园区)调委会为龙头、社区调委会为纽带、自然村调解小组为基础、矛盾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调解网格化管理体系。社区为一级网格,自然村为二级网格,二级网格设立网格长,在二级网格内根据村民居住状况,每30~50户划分一个小格,与驻区单位共同组成三级网格,三级网格设立矛盾纠纷信息员。
三是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调解工作效能。依托镇街(园区)综治维稳信息指挥平台,1377个二级网格网格长每人配备一部“民情通”手机终端,与镇街(园区)综治维稳信息指挥平台联网运行。三级网格信息员发现纠纷苗头后上报给网格长,网格长利用手机终端及时将矛盾纠纷信息上传到指挥中心,收到上传信息后,指挥中心即时签收,根据情况进行指派、分流。
四是以法治化为保障,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制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工作规程,统一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程序步骤,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分析研判、重大纠纷集体讨论、疑难纠纷交流报告、矛盾调处跟踪反馈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