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多管齐下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为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管理和监督,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巴中市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强化权力的制约和责任追究,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风险,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完整,从而推动城居民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岗位设置上,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将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与财务分离,基金征收与财务到账分离,待遇支付与复核、发放分离。在参保过程中,实行乡镇业务人员录入、初审,县局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实行不相容的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
同时,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员的录用、聘用中,根据岗位要求,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在人员管理中,实行任职资格、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制度。严格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在基金征缴中,参保缴费方式实行银行代扣、代收,特殊情况选择零星缴费通过POS机实行刷卡缴费,杜绝了业务经办人员经手现金。按月通过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代扣出盘,加密后交银行代扣,银行代扣成功后将成功金额存入收入户,并将成功与未成功人员花名册提供给财务,财务确认无误后回盘记入参保代扣人员的个人账户。
待遇支付方面,在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分别开设了城乡居保基金支出专户,并签订了代理服务协议,实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支付标准依托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自动计算,待遇审核股按月生成支付明细计划并制定加密文件,交稽核股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最后交财务股送银行,将养老金批量发放到指定账户上,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申办丧葬补助金由乡镇初审,填写《注销登记表》和《丧葬补助金申请表》,并持公安机关的户籍注销证明到县局直接办理。丧葬补助金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待遇股负责核定,稽核人员复核,分管领导审批。
为确保真实性,领取待遇人员需每年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持身份证、待遇领取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中心进行生存认证并公示。同时采取对高龄人员、特殊群体重点稽核认证与抽查稽核认证相结合的办法,有效防止了养老金流失。
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分别核算,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记账,更正会计错误有依有据。个人账户养老金与中央财政下拨的基础养老金实行分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养老金只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无个人账户储存额挪作他用或提前支取的现象;地方财政补贴及时划拨。财务系统收入、支出完全来源于业务系统数据。保证了业务、财务的一致性。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加强财务对账工作。建立完善基金对账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规范了对账行为。指定专人负责核对财政专户、支出户、收入户及核对业务实收实拨及业务计划数,使银行存款账户与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相符,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规定了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使不相容的工作岗位相分离。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出纳负责转账支票的填开、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出纳不得登记涉及收支、债权债务等会计业务。
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有关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立了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行了业务、财务一体化标准,已制定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明确了系统管理员、业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业务人员的权限。
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的录入、修改、访问、数据维护等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要求操作管理规范进行。
建立了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业务系统已与外部互联网进行了完全物理隔离。坚持按时备份制度,坚持每天对业务数据加以备份,省局已建立远程备份机制,对计算机病毒实时进行检测,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以确保数据安全。
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李茂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