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颖
试析“营改增”后物流服务业税务筹划转变问题
肖 颖
目前我国“营改增”不断扩大范围,物流行业也迎来深入的变革。文章以物流服务行业为讨论的主题,以税务筹划为讨论重点,分析了“营改增”之后物流服务业税务筹划转变的问题,希望能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增值税;营改增;物流服务业;税务筹划
“营改增”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我国企业的综合税率,给企业减负,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提升人民收入,提振消费,最终推动我国经济保持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营改增”是我国为了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要求而进行的重大改革措施,给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各个行业都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
“营改增”最关键的改变主要有两点,一是税率,二是税基。第一,税率。“营改增”之前,根据我国法律,营业税根据情况不同设置了两个数值,3%和5%,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后来又给小纳税人设置了一个3%的比例。可以看出,总体上来讲,“营改增”其实是提高了企业的纳税税率。第二,税基。根据税收思想的不同,营业税税基是实际发生的营业额,而增值税税基则是资产增值的那一部分,资产没有增值甚至是亏损之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必须缴纳营业税。国家还有规定,当期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时,这部分差额可以结转到下一期继续抵扣。也就是说,“营改增”之后,税基减少了,甚至税基可以变成负数,以待下一期结转。
“营改增”在物流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在多方面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第一,一部分运输企业税负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第二,“营改增”之后,对企业财会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营业税计算相对简单,但是增值税计算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协调合作,要求财会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调度能力非常高,构成了新的挑战。第三,“营改增”之后税基下降,税收降低的前提就是可以使用各种抵扣事项减少税基,但是实际上可以用来抵扣的事项有限,需要相关人员对这些事项有一个非常透彻的了解。同时,很多的抵扣事项还需要企业的上下游通力合作、共同协调,这也给企业的整合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
“营改增”之后,物流服务业想要切实降低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就必须积极进行税务筹划。具体的税务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考虑。首先,对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来说,“营改增”试点以及全面推行的早期,可以加快车辆、设备等基础设施资产的更新与替换,从而可以阶段性地大幅度减少增值税税基,在这一个时期内克服或者缓解阵痛,渡过困难期。其次,物流服务企业在选择上下游服务商时,应选择正规的、合法的能够开具有效增值税票据的企业,收集这些票据以便后期进行增值税抵扣。最后,对于不方便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些消费,比如企业的油料费用,可以在固定合作伙伴上找方法,化整为零,让他们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合理的方法扩大增值税抵扣额度。
物流服务企业和运输企业在业务上紧密合作,在实际运作中很难分清彼此。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很多物流企业的税率在业务方面以及其他方面的税率要低于交通运输行业,这是很多企业可以利用的一个合理避税点。一些物流服务企业可以将自己定位为物流辅助企业,或者将很多业务定性为物流辅助业务。甚至可以直接进行法人分解,让企业变成符合国家规定的小纳税人的标准,避免一般纳税人的高额税率。很多物流服务企业可以直接将一些业务剥离,也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物流企业的很多业务都可以不用全过程控制,可以合理利用外包业务,选择那些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合作,进行增值税抵扣。对于很多综合性企业,只有一部分的物流需求,可以直接选择外包物流业务,那么就可以彻底抵扣这个问题。
“营改增”过程中,很多文件对企业税收优惠方面有详细说明,也出台了非常多的规范性文件。企业相关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的现实情况,尽可能地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同时,物流服务企业可以依靠自己的规模优势,和其他同类型企业联合起来,向政府争取税收优惠或者一定的补贴。
面对“营改增”,物流服务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目前,“营改增”工作还没有彻底结束,大面积的“营改增”还在路上,很多行业都没有经验,物流服务业也是一样。具体的税务筹划方法,还需要企业相关人员共同摸索。在探索过程中,应当重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以保证自己的利益。
(二)税务筹划应当兼顾长期与短期。物流服务企业在面对“营改增”时,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改革刚开始的阵痛期,因此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应放在近期减负上。不过,还应当重视税务筹划的长期和宏观效果,应找到可以长期适用的税收筹划方式方法。“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收会成为时代的主要趋势,并不是一阵风式的运动。
(三)在保障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应兼顾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物流服务企业当然应该从自身角度出发降低成本,但也要保障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尤其是自己所处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正当利益,避免新的风险产生。
①迟丽华 贾滢:《“营改增”背景下物流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J],《生产力研究》,2014年第8期
②周艳:《浅析“营改增”后物流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J],《财会研究》,2012年第24期
肖颖,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