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初步思考

2017-04-11 01:37张业伟
山东国资 2017年11期
关键词:商行联社信用社

王 萍 张业伟

对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初步思考

王 萍 张业伟

2016年,山东省110家农商银行挂牌开业,标志着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迈出历史性一步。但与农村信用社相对应的省联社管理体制尚未改变,现代银行制度体系真正发挥作用还有距离,农商银行服务三农意识仍需强化。因此,山东省农商行改革仍需在以下方面继续推进:一是以管党治党强化约束,助推现代银行制度确立;二是省联社改革要淡化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通过理顺股权关系,探索金融控股公司或联合银行管理模式;三是发挥禀赋优势,突出三农小微定位,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改革发展

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是地方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支农支小”的主力军,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带领全省农商行系统,抢抓机遇,深入推进银行化改革,农商行改革发展驶入快车道。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山东省农商行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随着产权制度的深入变革,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压力日渐凸显,需要深入思考和认真解决。

一、山东省农商行改革发展成效明显

近年来,山东省农商行系统以银行化改革为主要抓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完成银行化改革

截至2016年9月,全省110家农商行全部挂牌开业,山东省成为全国第4个完成农信社银行化改革的省份。

(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

截至2017年6月末,山东省农商银行资产总额2.13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65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2万亿元,存贷款总量连续12年稳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三)金融“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明显

截至2017年6月末,山东省农商行涉农贷款余额7072亿元,较年初增加35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和新增额连续11年在全省金融机构以及全国同行业排名第一。信贷结构持续优化,2017年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达4337亿元,占山东省银行机构的41%;支持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余额达307亿元,“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山东省农商行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山东省农商行改革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多年积弊,也有改革的后遗症,若不尽快妥善解决将影响甚至制约农商行的健康发展。

(一)省联社管理职能与农商行公司治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农信社全部改制组建为农商行后,合作制的省联社与股份制的农商行在产权形式上存在明显对立。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机构,省联社履行管理职能的行政色彩较浓,而改制后的农商行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必然要遵循和建立按照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的公司治理模式,两者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是不可调和的。为此,2016年、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省联社改革问题,要求“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根本目的就是要破解省联社当前面临的发展困境。

(二)部分改制后的农商行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基础薄弱

由于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造成部分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没有同步提升,“三会一层”履职不到位、股权管理和关联交易不规范、内外部人控制、金融人才匮乏等问题依然存在,法人治理、经营理念和风险管控能力与现代银行存在较大差距。

(三)部分农商行偏离主业,服务实体经济动能不足

改制为商业银行后,部分农商行过度倾向追求经济利益、偏离主业的问题日趋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机构“脱小向大、脱实向虚”,存贷比持续走低与资金业务快速增长并存。2017年6月末,山东全省农商行存贷比62.1 %,同业及投资业务占总资产的比例达39.3%;5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同时,多家机构同业和投资余额占总资产比例维持在45%以上,服务实体经济的动能明显不足。

三、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农商行改革发展的建议

下一步,必须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山东省农商行发展改革实际,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改革为主线,全面提升农商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一)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工作根本保障

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山东省农商行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管党治党,确保农商行改革发展方向正确。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全省农商行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精通业务的高素质金融专业人才。

(二)以省联社改革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农商行改革

解决农商行系统各种问题,根本出路是改革。省联社改革是整个农商行系统改革的重中之重,对此要有正确认识。农信社转制为农商行,从“形似”到“神似”,达到现代银行要求,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还需要省联社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需要省联社提供更好的科技、信息、资金结算、审计监督平台。因此,改革的目的不是要“改掉”省联社,更不是要固化省联社的既有利益,而是要“调适”,通过改革使省联社跟上农商行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全国已有金融控股公司、联合银行、直辖市一级法人等多种改革模式,不管山东省采取哪种模式,关键是要按照国家“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的总体要求,制定出台可行方案,尽快理顺股权关系、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平台功能等。此外,对单个农商行而言,要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任期交流及回避制度以及管理层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聘用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三)坚持“三农”、小微市场定位,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农商行深耕县域、布局乡镇,与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相比,具有明显的本地化信息资源优势和快速灵活的决策机制。在银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农商行必须立足自身优势,坚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这既是农商行的本职,更是农商行的优势所在。只有坚持“三农”、小微市场定位,着力打造社区化、特色化、精品化中小银行,避免与大银行同质化竞争,才是明智的生存发展之道。下一步,农商行要立足当地实际,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与此同时,山东省农商行具有资产规模大、机构众多的系统优势,要把握全省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机遇,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组织有条件的机构参与合适的重点项目,积极拓展发展空间。

王萍,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济南办事处,经济师。

张业伟,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济南办事处,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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