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钰 贾晓晖
践行岗位职责 打造新型盐政队伍
■ 张钰 贾晓晖
近年来,济南盐业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提高盐政执法力度。结合当前改革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盐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开展了多次涉盐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为盐业体制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济南盐政坚持以“阳光盐政 文明执法”为指导,秉承“泉城卫士”的光荣称号,不断向服务型执法转变,注重廉洁、文明、规范执法,全力提升盐政执法形象。2017年作为盐业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紧迫的转型发展任务,践行岗位职责,创新工作模式成为盐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管理有序,监察有力,为百姓食品安全护航。
2016年5月,国务院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显而易见,从《方案》公布到2017年1月1日这段时间属于盐业体制改革的过渡期。《方案》公布后,无形中给盐业职工的思想、盐业市场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给还处于专营阶段的盐政稽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作为盐政稽查人员,无论人员思想、市场管理如何变化,必须依据专营政策法规,确保改革时期平稳过渡。
盐政执法,广义是指各级盐业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对国家盐业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市场违法行为,以及依法处罚涉盐违法行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盐政执法的宗旨是规范盐业市场,打击涉盐违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道出了行政执法的真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及盐行业的一些不特定因素的影响,对盐政执法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打造新型执法队伍,践行岗位职责,营造改革时期良好环境已经成为摆在我们盐政执法人员面前的第一要务。
近年来,涉盐违法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使用不合格盐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问题成为当前时期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点。特别是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取消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取消了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了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等,导致盐业市场竞争加剧,一些不法分子为增加利润、增强价格竞争力,非法批发销售食用盐,用工业盐或饲料盐冒充食盐,危害百姓身体健康的事件屡见不鲜。
(一)新型犯罪手段不断出现,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盐政管理力度的逐步加大,私盐贩销的主体、形式、手段正在不断发生变化,趋向于更加隐蔽化、暴力化、网络化、分散化。家族化、团伙化、互联网化特征越来越明显,盐业体制改革涉及法律问题,存在法律障碍,需要修缮,现行的盐业法规、规章不能与社会的进步相衔接,立法滞后,给新形势下的盐政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盐业体制改革的出台,不确定因素增加。一些不法分子已闻风而动,在网络等媒体发布小工业盐已经放开,不再是盐业公司专营的商品等歪曲事实的宣传,对我们的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对我们执法人员的心理提出了考验。
(三)现有的盐政执法人员少、执法存在不够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业务人员富余,盐政执法人员偏少的现状,且对执法人员的岗位调整频繁,要承担市区的盐业市场管理任务,执法人员有时力不从心,管理工作容易出现漏洞,给私盐贩子有了可乘之机,从而制约了盐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些盐政队员在执法环节上不够规范,例如亮证执法程序、与客户沟通环节不够严谨。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的法规政策,不断加强盐政队伍建设,强化盐业市场监管,加大打击涉盐违法行为力度,在重点区域和人口聚集地突出监管防控,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始终保持市场监管和盐政执法的高压态势,保障了盐业市场秩序稳定和食盐安全。多年来济南盐政始终坚持“春节不放假,巡查不放松,打击不减弱”原则。2016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 万人次,组织开展各类食盐安全专项行动8次,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1016起,查没各类私盐 40吨,罚款14万元;警盐联合办案37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起,刑拘33人,其中判刑1人。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盐政队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盐业市场监管,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食盐安全。面对全市几万个分散的小餐饮、食品加工、食盐零售网点等监管对象,通过采取异地互查、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组织全市盐政执法力量集中开展市场稽查行动,有力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净化了食盐市场。积极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商,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达成一致意见,出台了《关于办理涉盐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为多部门联合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盐政执法培训,将日常学习培训与市场监管实践有机结合,组织盐政人员认真学习盐业法规条例及政策,提升案件办理、真假盐识别等多种业务技能,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将开展“3.15”、“5.15”节日宣传的经验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广泛宣传盐业法规、正确的盐产品购买渠道、盐业知识等,不断推动食盐安全环境建设。先后多次做客济南广播电视台的政务监督热线节目,现场接听受理听众电话咨询,妥善处置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反馈12345市民热线问题,回复群众咨询150人次,整理意见建议60余条,答复满意率100%。
(二)加强盐政管理,强化市场监管,提高打击涉盐违法行为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加强盐政队伍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模式,真正实现双重管理、业务垂直、令行禁止、上下贯通的全市一体化管理。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日常市场巡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办理涉盐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力争破获一批有影响、社会反映强烈的大要案,切实提高打击涉盐违法犯罪的力度。认真做好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和办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食盐零售网点一律取缔。妥善处理反馈12345市民热线问题,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业群众满意度。
(三)深化协作,不断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保持盐政执法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盐政执法经验交流会,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组建一支高素质、反应快、装备好的专职盐政执法队伍。严格按照《关于建立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与食药、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创新合成作战机制。密切关注“互联网犯罪”新特点,找准通过电商平台非法销售批发食盐犯罪的节点和切入点,针对QQ、微信等发布销售信息、支付宝网上结算等手段,全力开展网上巡查、人员定位和证据采集,线下线上协同打击,将大数据侦查与传统侦查措施有机融合,让涉盐违法犯罪无处遁形,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力争破获一批有影响、社会反映强烈的大要案,切实提高打击涉盐违法犯罪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四)全方位提高盐政执法人员水平。善于学习,做一名复合型的盐政执法人员。当今社会是知识时代,盐政执法每天面对的新情况千变万化、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我们每一名盐政执法人员不断“充电”。一方面要学习科学理论,用理论知识不断地武装自己的头脑,另一方面要学习盐业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不断自我积累、自我更新,学以致用、持之以恒,处理案件才能做到得心应手。2017年执法人员将市区分为四大片区,细化责任分工,合理规划巡查路线,力保排查到位。加强市场巡查力度,采取7x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时时监控市场,通过完善备案信息表,将经营类别、用盐来源以及规格列入执法巡查日报表,严密排查外埠入济涉盐企业状态,完善登记涉盐备案信息表,做到“一人多职”,切实做到管理有序,监察有力,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建立起共享反馈机制。
我们只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打造新型盐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盐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提高食盐市场掌控能力,为盐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作者单位:济南市盐务局)
(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