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实效性探索

2017-04-10 09:11蒲鸿志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7年3期
关键词:法制教育留守儿童实效性

摘 要 我国留守儿童犯罪率高,合法权利易受到侵犯,法制教育环境缺乏整体规制,农村法制教育薄弱,法制教育观念落后,这些现状的存在有多种原因。要提高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必须加强知法、守法、敬法、护法教育,整体协调规制法制教育,更新法制教育观念,从留守儿童的特定性出发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法制教育研究。

关键词 留守儿童 法制教育 实效性

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伴随着农民进城,广大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这就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仅关系着留守儿童的发展,而且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未来。然而,我国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较差,“一个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实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效低微,问题很多”[1]。

一、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现状及其分析

根据全国妇联统计,中国农村有留守儿童5 800万,在农村劳动力输出较多的地区,留守儿童占儿童总数高达48%以上。从年龄看,留守儿童的平均年龄为12岁,男孩平均为11.3岁,女孩平均为12.5岁。西部省份多于沿海省份,农村多于城镇,父母外出后,80%的农村孩子留守3年以上,有的甚至多达6年。我们需要明确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才能提高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1.留守儿童的犯罪率居高不下

目前,我国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率增高,以山东鲁西南地区为例,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率比非留守儿童高24.54%,违纪率比非留守儿童高12.73%,违法犯罪率比非留守儿童高10.99%[2]。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轻微的偷窃、沉溺于网络,旷课、逃学、考试作弊、离家出走等现象,在留守儿童中普便存在。这说明,我国的留守儿童迫切需要法制教育,而要让法制教育起到抑制违法犯罪的作用,就不能忽视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造成留守儿童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父母外出打工,使留守儿童疏于管理,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这是留守儿童犯罪的家庭原因。其二,我国对留守儿童犯罪的治理机制欠缺。留守儿童犯罪的治理需要建立一整套机制,而我国目前正好缺少这一机制。其三,来自社会不良诱因的影响是造成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原因。留守儿童年龄小,意志薄弱,容易受社会不良诱因的影响,造成犯罪。

2.留守儿童自身的合法权利比其他儿童更容易受到侵犯

留守儿童被拐骗、性侵犯、伤害等事件不断发生。在全国妇联发布的《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报告(2008年)》中指出,在被拐卖的儿童中,留守儿童居第二位。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身边,不仅缺乏父爱、母爱,有的留守儿童甚至被坏人伤害。留守儿童的合法權利更容易受到侵犯的原因是:其一,缺乏权利保护意识、保护方法和保护能力。“轻视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训练和培养,可能会导致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或其受侵害事件增多。”[2]其二,留守儿童知不知法的问题没有解决。法制教育要首先让留守儿童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纪,自己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后保护的方法有哪些。其三,社会对留守儿童合法权利保护的力度欠缺。社会权利意识的普便缺乏,是留守儿童合法权利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

3.留守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缺乏比较完善的整体规制

一方面,留守儿童正处在情感、性格变化的关键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他们容易变得孤僻、自卑、内向、冷漠、任性。到底是父母外出赚钱重要,还是留在家中照顾孩子重要,社会缺少规制。另一方面,留守儿童除了在校学习有老师的监管之外,其他闲暇时间,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尤其是,社会正能量的介入,对留守儿童成长的成长有益。但是需要整体规制,才能发挥强大的作用。比如,面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家庭、学校、社会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协调,急需建章立制。留守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缺乏整体规制的原因是:其一,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就做到对留守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依法治理。其二,对留守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的治理,就目前而言,各个部门缺乏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没有可行的制度来规范。第三,在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上,社会整体规制的关键环节没有突破,主要是留守儿童的父母所在地和留守儿童父母的工作所在地缺乏沟通的机制。这主要是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缺少探究整体规制留守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的方法、动力、责任感和热情。

4.农村法制教育薄弱,严重影响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农村的法制教育分三个部分:一是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教育。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教育需要在务工地开展,而外出务工地往往重视农民工的使用,而轻视其法制教育。这些外出务工者是留守儿童的家长,他们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关系到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效果。二是对留在农村的未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教育。这部分农民直接构成了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不断发生侵害留守儿童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事件,往往就是由这部分人造成的。三是对农村其他人员的法制教育。比如留守儿童的隔代抚养人、监护人、留守儿童的其他亲戚、以及到农村流动的其他人员的法制教育。对与留守儿童密切相关的人员的法制教育比较欠缺,这严重地 影响了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其主要原因有:在农村法制教育很难有效地开展。虽然现代文明对农村有较大影响,但是很难改变农村乡土社会、熟人社会的结构,“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它靠的是“礼治”,是一个“无法”的社会[4]。除了传统的原因外,对现代农村法制教育缺少研究,在具体的农村法制教育实践中,缺少有力的措施。此外,农村法制教育难度大,各种复杂因素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5.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观念落后

面对不断增高的留守儿童犯罪率,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进行有效的约束、管理是必要的,很多时候,也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缺少对留守儿童需要的研究和引领,往往用社会的需要代替人的需要。所以,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往往过多地关注犯罪率、违法率、规章制度、统计数据、各种图表,而忽视留守儿童本身。留守儿童的需要到底是什么,怎样满足这些需要,是目前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很少考虑的。造成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观念落后的原因在于:对法制教育的本质不理解。法制教育不是知识教育,也不是规训教育,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人的教育,人的需要、人的发展、人的困惑是法制教育关注的重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往往把知识教育、规训教育,当成唯一的追求,忽视留守儿童的需要。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价值,追寻不深入、不彻底,没有从教育本体的高度,探究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是,怎么是的问题。

二、增强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实效性的路径

1.加强留守儿童知法、敬法、护法的教育

很多违法犯罪的发生,是留守儿童不知道法律的规定造成的,所以要增加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首先要解决的是知与不知的问题。为此,要做到教材、计划、课时、师资、经费的落实。要广泛举办板报、墙报和各种宣传专栏,让留守儿童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敬畏法律,就是要崇敬法律。法律是神圣的,法律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违背了法律要受到制裁,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留守儿童对法律的敬畏不仅仅是知与不知的浅层次的问题,而是在知法的基础上,对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问题。护法是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关键环节,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能够通过护法最终体现出来。留守儿童能够用自身的行动护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最好说明。

2.更新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观念,切实保护其合法权利

首先,要明确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留守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不仅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而且要保护他们对未来美好生活向往的权利,尤其是要培育他们面向未来发展的权利。“现在,教育在历史上第一次为一个尚未存在的社会培养着新人”。[4]然而,不少人和部门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往往为法制教育而法制教育,不可能真正提高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其次,要注意发挥受教育者的积极性。这就是说,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不仅仅是有关部门、有关组织、有关人员的问题,问题的中心在留守儿童本身,只有发挥留守儿童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才能增强留守儿童学习法律的有效性。再次,要把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重点由知识转到法制素养的培养。影响留守儿童一生的是法律素养,应该把法律、制度的素养当成法制教育的中心。

3.整体协调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建构整体规制的留守儿童法制教育机制

首先,要从制度上整体规划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国家应该制定对留守儿童保护的专门法律,应规定有关各个部门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应承担的责任,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关心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夯实基础。其次,要规定留守儿童所在地和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所在地承担的法制教育任务和责任。要协调两地的法制教育过程,做到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无缝对接。留守儿童大多数在留守所在地的中小学读书,因此,还要协调学校、监护人所在地的社会力量,共同对留守儿童开展法制教育。再次,就留守儿童所在地的社会部门而言,也应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比如,留守儿童所在地的共青团、妇联、关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少管所、司法局、青少年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等,须协同一致,共同承担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任务,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活动有序地、高效地开展。此外,在整体规制留守儿童法制教育时,要突破薄弱环节,加强农村的法制教育。只有农村的法制教育实效性增强了,才能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

4.以留守儿童的特定性为依据,进行法制教育

在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中,要精心选择法制教育内容,让留守儿童通过法制教育更多地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不要选择或者少选择父母应对留守儿童应尽的义务等相关内容,以免引起留守儿童不愉快的联想,从而造成与父母的隔阂。如果选择了或者不可回避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法律关系方面的法制教育的内容,也要正确引导,要多讲解留守儿童的父母为了子女如何辛苦在外务工,作为留守儿童应该给父母更多的理解,应更加有意识地培养独立生活、面向困难的能力。在内容的选择上,应多用选择肯定性、保护性法律规,如果用禁止性规范、否定性规范,要避免对留守儿童造成单纯的抑制性、惩罚性心理影响。

5.加强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研究,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提供理论支撑

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增強,需要理论上的支撑。在理论研究方面,急需从教育学的视角研究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特殊规律,研究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原则、内容、方法,为留守儿童法制教育提供教育理论指导。另外,要专门编写针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教材、要培养专门的师资。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不仅是儿童教育专家和法制教育专家的事,而且是整个教育学界和法学界的事,因为我国的留守儿童众多,分布在广大农村,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颜湘颖.论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的建构[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3(9).

[2] 李新.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对策探析[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2).

[3] 费孝通.乡土社会[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作者:蒲鸿志(1965-),男,四川万源人,钦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陈国庆】

猜你喜欢
法制教育留守儿童实效性
怎样增强人大专题询问的实效性
提高初中历史教学的实效性
协商民主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