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事业飞速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确获得各类中小企业不小的支持,但是透过客观角度观察认证,截止至今,我国许多中小规模企业综合实力还是不够理想的,包括技术和经济基础薄弱等现象始终未能根除,因此其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始终处于被动境遇之中,严重情况下会令这类企业产生放任自流的消极应对心理,最终威胁我国整体环境质量和综合化发展前景。由此,笔者决定针对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环境污染的具体状况,以及日后富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等内容,加以有序探讨舒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环境污染;实际状况;防治措施
之所以一直以来我国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持续激化,主要原因就是许多中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未能科学细致化地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单纯拿雾霾天气来讲,其不单单直接影响天气质量,同时更威胁了出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念,进一步创建出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化发展进程,尽快妥善地规划出中小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策略,显然是势在必行的。
一、我国中小型企业的环境污染现状
(一)治理期间面对技术和经济双重挑战困境
尽管说早前我国已经制定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但是实际贯彻过程中却遭遇重重限制。
首先,透过经济视角观察,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等基础性政策,往往要求企业预先消耗较多数量的资金,而相比之下,中小规模企业时刻遗留生存周期过短、转产转型速率不快等特征,因此在开展污染治理工程之后难免会引发严重的经济损失问题,所以说通常状况下该类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工程的积极主动性意识,并不是很强。
其次,许多中小型企业资金筹措路径十分有限,特别是在环保资金应用路径监管不严格等背景作用下,使得许多企业开始试图将该类资金转作他用,根本不能全面的投入到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之中。长此以往,便令许多中小型企业滋生出逃避污染治理责任的思想[1]。
(二)地方政府过分关注短期经济效益,不能严格化监管中小企业的环保工作
虽然现阶段我国经济已然赢得全新发展契机,但是涉及一些过于偏远的区域,其经济水平始终是落后一些的,当地政府想要获取合理数量的财政收入,重要的途径就是發展中小型企业。与此同时,我国许多中小型企业归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队列之中,经常会透过农村吸纳一些富足的劳动力资源,目的是为广大农民提供相对理想化的就业扶持条件。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片面地提升个人执政业绩,会选择忽视部分中小型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包括化工、造纸等高污染性企业在内,如若长期放置不管,势必会给企业造成沉重的经济压力基础上,令他们不愿主动贯彻落实的保护环境的使命;相对地如若选择一味地强制中小型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活动,只会令他们的生产和经营投入数量与日俱增,同时利润率持续骤降,严重情况下甚至会造成相关企业直接倒闭的状况。由此,部分地方政府在针对环境和经济效益进行权衡过程中,通常会毫不犹豫地偏重于后者,即选择放纵一些中小型企业的污染物质排放行为,致使特定区域环境质量问题变得愈加严峻。
二、日后合理化组织中小型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对中小型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责任的考核力度
透过客观角度观察分析,我国目前既有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旧不够完善,经常会引发政府管理失灵等消极状况。其间许多地方政府都会片面地将经济增长速率和总量视为衡量区域发展质量的标杆,同时作为干部政绩的衡量依据,因此某类状况下会选择忽视一些中小型企业的排污现象。所以,日后有必要构建起健全化的政府业绩考核体系基础上,持续修缮阶段化环境保护指标、责任考核机制,力求持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生质量,以及公众满意度等;再就是增加环境保护的分值比例,令许多地方政府自觉地设置合理等级层次的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评价体系,尽量地将规定的硬性指标贯穿融入进去,并且实时性组织以环境质量改善率和公众满意度为主题的调查活动,保证最终的考核结果能够及时地向社会大众公布。而最为关键的是,始终是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应用,实际上就是要求将节能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等目标的贯彻状况,作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并且保证和领导日后升迁相互挂钩,借此督促各类地方政府持续强化对中小型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控制力度[2]。
(二)强化地方政府监督指导力度,构建起中小企业集中化的污染物控制体制
中小型企业在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必然会将治理消耗的成本数量最为第一要考虑的要素,尤其是环保技术的应用成本,将直接决定这类企业进行污染防治和自我规制的积极主动性。所以,唯独持续适当地进行污染物治理成本缩减,才能够令中小型企业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污染防治工作之中。如在面对相同数量的污染物和处理目标条件下,选择进行集中化控制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相比分散治理明显要低处许多,投资成本可节约三成、运转费用上节约四成左右。也就是说,将特殊需求的污染防治工程排除在外,包括污水在内的诸多类型污染物,由于性质相似,选择进行集中化处理明显是十分必要的[3]。
结语:综上所述,想要确保中小型企业能够愈加积极地投入到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上去,就必须选择预先进行产业结构改造、环保投入数量增加的基础上,依法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控制力度。长此以往,贯彻落实各类中小型企业的可持续竞争发展目标,并为我国赢得环境和经济协调化发展的高尚成就。
参考文献
[1]王跃武.论环境污染的防范方式及其比较[J].技术与市场,2010,31(08):130-148.
[2]马晓茜.中小企业污染问题及解决途径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10,35(12):117-129.
[3]刘强.关于我国中小企业污染治理的探析[J].科技与企业,2012,24(20):12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