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红包”现象的伦理对策

2017-04-08 18:09张绍翼蒋莉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红包

张绍翼++蒋莉

[摘要]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专门颁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经过五年的改革,应该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看病贵,看病难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其原因诸多。其中“红包”问题是导致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之一。在积极建设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如何从伦理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去把握处理,本文作者进行了剖析,以便以德处理、依法治理,确保医患双方的和谐。

[关键词] 医生伦理底线 医院管理伦理 伦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1

在最近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规定“建设完备的法律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体制。”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心情沉重地说,教育、医疗和安全是最令他痛心疾首的,一定要花大力气来解决。可见,近年来,“看病贵、药价高”的现象备受诟病,社会各方面见仁见智。有医药代表自曝回扣内幕,称每种药进医院都要交“进院费”,医生记录所开药如数拿回扣。有一药多名的现象,药品是真的,但名称不同,导致价格差距悬殊。有假劣医疗器械的使用现象。有提出加快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将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纳入不同的医疗保险范围,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改革“以药补医”的体制,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联系。这些为我们今后治理“红包”顽疾提供了方向。

如今,在医疗行业中,所谓“红包”主要是指患者利用各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奉送的钱、物。实际上,“红包”现象是医德劣迹的一种主要表现,其中隐含着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背后反映出医生伦理道德、患者求医心理、医院管理体制和传统文化及外来习俗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2]。 “红包”现象,究其原因,可从伦理道德层面去分析,以便处理时有理人有据,便于操作。

一、“红包”现象的存在原因

(1)医生伦理道德底线的突破

目前在医疗界,绝大多数的医务工作者思想道德境界还是较好的,都能肩负起“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职责。但是也有些医务工作者抱怨工作繁重,压力过大,收入偏低的思想,于是就会突破道德底线,如何想法增加“外快”,增加自己的收入,弥补自己的所谓“补偿”,置伦理规范于脑后,明示或者暗示患者,送钱或者财物。

(2)医院管理伦理的缺失

近年来,“看病贵、药价高”的现象备受诟病,社会各方面见仁见智。有医药代表自曝回扣内幕,称每种药进医院都要交“进院费”,医生记录所开药如数拿回扣。有一药多名的现象,药品是真的,但名称不同,导致价格差距悬殊。有假劣医疗器械的使用现象。凡此种种情况,都会给身处其中的医务工作者带来负面的影响,这正如河水被污染了水源一样的后果。当医院背离了社会公益性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赚钱的“行当”这自然会在医务工作者产生不良的影响。

(3)市场经济下就医者伦理变化

我们知道,医患关系是以医疗职业为基础,以道德为核心,并在医疗实践活动中产生与发展的一种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是以增进健康和消除疾病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特殊关系,应该是团结友爱、平等合作的关系,又是服务与被服务、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社会诸多方面的原因,这种关系出现了扭曲的现象。医学技术的有限、政府投入的不足、媒体的负面报道、患者带录音机、摄像机将医生的一言一行都记录下来的不信任、服务态度的好坏等等。为了得到医务工作者更多更好的服务,一些就医者怀着复杂的心态,送钱或物给医务工作者,也是为了自己更好更快的康复不得已而为之。

二、“红包”现象的伦理途径

(1)加强伦理规范的教育,增加医务工作者收入途径

我们知道,现在的医院、医务工作人员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总的来说,我国绝大部分医务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与社会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的道德境界是相一致的,即两头小,中间大。也就是说,完全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从业活动的仍然是主流,绝大多数的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识和观念以及职业道德行为都无愧于“白衣天使”的称号。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和医疗卫生领域竞争的激烈加剧,同时社会对医务人员的道德要求还要更高,这些要求对医务人员来说要承受更多的精神压力。在新一轮医改中,国家提倡执业医师可以多点执业,进而增加其收入。对于基层医务工作者,则采取参照公务员的工资模式,这样更好使得医务工作者履行“医乃仁术”之责,这是社会对这种职业的期望,也是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求所至。

(2)加强医院伦理管理,提高医院的社会责任

在医院经济管理中,必须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切不可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社會效益;也不可只顾社会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两者不可偏执。特别是公立医院,更应该承担起社会公益性的职责,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分级医疗诊断模式。对于基层医院的财政投入应该按照全额拨款的方式,这样医院管理的社会属性和定位才能非常明确。

(3)转变患者的就医理念,改革监管评价机制

在社会的不断变革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一些变化。人们选择就医,就要相信并尊重自己的服务对象,相信他们会尽自己的技术所能和良好的职业风貌,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信任。作为第三产业之一的医疗卫生服务,如果医务人员提供了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同时服务态度也非常热情周到,当患者康复出院以后,还拿着一些钱、物来感谢医务人员,并且告诉医院的领导说,这不是“红包”,而是对医务人员的工作的肯定,送给他(她)们的是“小费”。而这种情况也与目前我国的《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责任事故处理条例》不符,也应受到处理。这种所谓的“红包”,如果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理的话,那么,我们的医务人员的道德价值取向,就可能会感到无所适从。因此,我们在处理医务人员是否收受“红包”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对于那些收受的钱、物,金额较少,情节较轻的,认识态度较好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个人的档案中有所记载,并作为在今后的晋职晋升中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而对于那些收受、索取病人“红包”,金额较大,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根据相应的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如果收受、索取病人“红包”,金额较大,情节恶劣,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1] 重庆青年报 2006.3.29 ⑦

[2] 陈勰: 反思“红包”现象的存在基础及对策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6.19(1):55

[3] 洪明: 医患关系中红包现象的医学伦理学再探讨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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