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和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我国制造业加速转型升级的提案

2017-04-07 05:22民建中央
中国科技产业 2017年3期
关键词:高技能技能人才

◎ 民建中央

关于重视和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我国制造业加速转型升级的提案

◎ 民建中央

提案内容摘编:

我国制造业总量和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创新能力不强、知名自主品牌少、产品附加值低、企业竞争力弱、利润微薄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速转型升级。目前,我国创新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人才作用还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影响制造业转型升级。李克强总理一直强调人才为本和创新驱动的意义,指出“‘集众智者成大事’,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亿万人层出不穷的新鲜点子,激发市场活力,真正推进中国制造的智能转型。”因此,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中国制造2025》,着力点在于创新驱动,核心是人才为本。

长期以来,我国比较重视科技人才的作用,而忽视了大批高素质一线职工与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实际上高技能人才也是创新驱动的重要力量。德国等制造业强国就非常注重发挥富有活力和高水准的技术工人的作用。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比较薄弱,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能培训、人才流失严重、后备乏力等问题。

为此,建议:

1.努力营造全社会学习技能、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一是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风尚植入人心;二是消除一系列歧视职业教育、歧视技能人才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三是为高技能人才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

2.构建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二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用人才升级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三是鼓励社会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合作办学,建立职教大联盟,统筹推进技术协作、技术比武、职业技能鉴定等活动,加快行业紧缺专业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3.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一是把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利用市场化手段,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立跨行业、高水平、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实训基地,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政府下放职业资格审批权限,把工作职责转移到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指导监督上,逐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化。三是加大财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构建多渠道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对校企联合办学,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自主提升技能水平的给予补贴。通过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政策支持和投入,鼓励和推动企业开展员工培训。

4.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一是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制度。二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予以奖励。三是健全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充分考虑技能劳动者的业绩贡献,在制定薪酬时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企业技术工种的吸引力、向心力,为技术工人成长拓展空间。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鼓励企业采取高薪聘用、股权激励、兼职兼薪、特聘顾问等方式,引进高技能产业领军人才,激发技能人才推动技术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生产效率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复文:

一、关于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社会氛围问题

(一)关于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一贯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目前,随着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国企业已建立了一套有别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即: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内部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政府主要通过政策指导,鼓励企业工资分配逐步向技术等关键岗位、生产一线艰苦岗位倾斜,同时,通过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合理确定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

诚如提案所言,目前,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机制不完善,薪酬分配对高技能人才倾斜不够、激励不足,高技能人才待遇偏低,既不利于激发和释放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对此,我部正抓紧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继续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更好体现人力资本价值和贡献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完善与岗位职责、劳动技能和劳动绩效紧密联系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鼓励企业根据高技能人才承担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加大激励力度。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问题列为年度重要课题,研究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等政策措施,推广技能等级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同时,突破技能人才身份、学历、资历限制,在职位晋升、资格评定、技术等级认定等方面为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创造条件。

(二)关于为技能人员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二是从2008年起,每两年选拔不超过40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从2012年开始,每次选拔不超过50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的特殊津贴。三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技能竞赛,对国内竞赛优胜者给予晋升职业资格的激励,对世界技能大赛中的获奖者除晋升职业资格外,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同时,各省(区、市)也建立了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津补贴制度。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注重国家级媒体和地方媒体相结合,与中央电视台合作《中国大能手》节目,开通“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开设职业能力建设专版,深入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收到较好效果,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的氛围在逐步改善。此外,还鼓励企业把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待遇挂钩,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以上措施,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工作,进一步完善以政府表彰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待遇和地位不断提高的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体系。引导各地不断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意识,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形成上下联动、形式多样、典型示范、效果明显的宣传引导体系,推动“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理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关于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构建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34号)等文件完善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同时还要求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重点投向职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2015年12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进一步明确了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两会会场内外

为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2015年7月,我部与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在全国选择了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企业新型学徒制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人社、财政部门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在总结首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7月,我部与财政部确定了第二批试点省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试点地区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办法,积极推动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全国约有70家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惠及7000余名职工,加快了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

为实施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我部联合财政部牵头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培训项目建设。中央财政对每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给予500万元经费支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指导各地大力开展技师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我部印发《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从推动技工院校多元办学、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校企合作、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同时,还积极配合教育、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中职生均拨款制度、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雨露计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项目,通过上述举措,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培养青年技能人才。

下一步,我部将紧紧围绕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重大工程,全面推动技工教育改革创新,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形成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企业行业广泛参与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以企业、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需求的培养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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