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程理念下小学语文教学目标的设置

2017-04-07 17:27赵庆国
黑河教育 2017年4期
关键词:教学目标新课程小学语文

赵庆国

[摘要]语文教学目标是语文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它是教师所预期的通过各种教学活动使学生的学习发生明显变化的成果,是教与学双方通过一系列的教学活动奋力达到的目标,也是检查、评定教学活动效果的参照物。因此,教学目标的设置对语文教学有着重要意义。在实际教学中,教师的教学目标设计应体现教与学的辩证统一,共同性目标与个性化目标相结合,抽象目标与具体目标相结合,与文本内容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教学目标设置的有效性。

[关键词]新课程;小学语文;教学目标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系统地提出了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也称“三维目标”,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同时《语文课程标准》采用九年一贯的整体设计方式,把九年义务教育分成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分为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板块,同时五个板块的内容与各个阶段的目标设计彼此衔接,协调一致,以利于学生各方面协调发展和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那么,在新课程理念下,小学语文教学目标的设置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体现教与学的辩证统一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对立面的矛盾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转化。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面对的是求知欲很强、可塑性较大的学生。他们从无知到有知,从消极到积极,从无兴趣到有兴趣,从被迫学(“要我学”)到自愿学(“我要学”),变外在的学习动机为内在的学习动机,并不是无条件地自然转化,必须依赖一定的条件。课堂既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也是教师教学的阵地,教学是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的结合。主体性课堂教学模式虽然以尊重学生为前提,但并不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学生由“学会”向“会学”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和条件,学生没有“学会”就不可能“会学”,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一个重要的决定性条件,是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主体转化的关键。

对于课堂教学,原苏联教育家巴班斯基曾用相互联系的观点进行过分析:“只有在师生积极的相互作用下,才能产生作为一个完整现象的教学过程。割裂教与学的联系就会破坏这一过程的完整性,使其丧失存在的基本特征和条件。”因此,教学过程中,只有把教与学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作用。任何教学过程都是教与学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矛盾统一体。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师和学生是教育活动中的两个基本要素。教师是课堂活动的组织者,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学生是受教育者,是教育过程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使其有机结合,教学相长。

二、共同性目标与个性化目标相结合

所谓共同性目标是指为全体学生的学习而预设的,要求全体学生都达到也能达到的教学标准。个性化目标则是针对不同学生的具体学习情况,为部分学生预设的。共同性目标和个性化目标体现了基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在使全体学生都能够获得必要的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顾及到学生自我发展的方向和学习需求方面的差异,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面对阅读文本,作为普通的读者,当然容许“一千个读者”读出“一千个哈姆雷特”来,然而,作为教者的我们就不能随心所欲,想教什么就教什么。我们必须以《课标》为依据,把文本作为一个例子来教语文。同时,也不能孤立地只研读一篇文本,要树立一种“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的研读观,把文本置于整个单元中、整册教材之中,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教材的编写意图。当然,也要考虑到学生的原有认知水平和发展需求,把握语文教学的本质,遵循语文教学的规律。

三、抽象目标与具体目标相结合

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教学不同于理科课程的教学,它既有知识内容和技能训练的确定性特点,又具有情意流动的不确定性、主体体验的差异性、评价标准的模糊性等特点。因此,语文教学的目标在设计上既要有抽象性的教学目标,又要有可操作的具体教学目标。例如,《哈尔威船长》一课的教学目标:1.能复述故事的梗概,初步感受文学作品的魅力(抽象目标)。2.欣赏本文塑造的哈尔威船长的人物形象,谈谈从中你获得了对人生的哪些启示(具体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避免把一节课的教学目标设置得太笼统,与教育目的、课程目标混为一谈;或设置得过于精细,将教学目标与教学任务混为一谈。教学目标的定位要清楚,抽象目标与具体目标要互为补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四、结合文本内容确定教学目标

在课前备课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进行文本细读,深入了解课标中对中年级阅读教学的目标要求: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初步学会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表达情意的作用;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能复述叙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诗文大意;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之后从罗列出的教学目标项目中加以选择,最终确定本节课教学的目标。要认真研究所选教学目标的“语言表达形式”(如遣词造句、布局谋篇、有特点的表达方式和方法等)是否能帮助学生更好、更深刻地体会文本的思想感情,与作者产生共鸣。

以《背影》一课的教学目标设计为例:《背影》一课非常有特点,如以环境衬托人物;环境变化推进情节发展;对比衬托主要人物;句子、段落精短,能引人深思;结尾照应,令人意外,深刻表达中心,令读者动容;以课题为眼、为暗线,成为文章思想之魂;词句感情色 彩值得体会等等。这些特点,教师没有必要逐一讲解,但要明确哪些内容需要深刻体会,哪些内容只需表面感知,而不作为本课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设置与教师选择的“深入体会文本主旨和情感态度”的切入点有密切的关系,切入点不同,自然所选择的项目也不相同。选择确定目标时,应考虑这个目标落实在本文教学中的综合价值,即“引导学生研究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在研读形式特点对内容表现所起作用的过程中,加深对文本主旨和作者情感态度的理解,同时感悟到表达的精妙所在,对表达产生兴趣,产生审美体验”。此外,还要考虑年级特征、教材文本体例特征、课后要求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语文教育要研究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要实现内容学习与语言表达学习的辩证统一。

教师要通过教学目标的设置引领学生开展语文学习。如阅讀叙事性作品,要了解事件梗概,能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爱、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阅读诗歌,要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作品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产生向往和追求美好理想之情;阅读说明性文章,要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阅读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能从图文等组合材料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

在语文教学中,由于种种原因,教学目标的设计常常违背了教学目标设计的一般原则,致使教学目标的设计出现了严重的随意性和难以操作的缺陷。目标的设定既然已经缺乏科学的根据,这样的教学在一开始就注定其失败的命运,就好比我们在计算一道数学题时,算法的公式一开始就用错了一样,南辕北辙,错误的结果是必然的,即使我们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甚至很多人孜孜以求、呕心沥血,但结果还是收效甚微,事倍功半。因此,非常有必要理清语文教学目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再依据科学的教学设计模式,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新课程标准[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12.

[2]王德俊.新课程教学设计?语文[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顾明远.教育技术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4](苏)巴班斯基.教学过程最优化——一般教学论方面[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5]董蓓菲.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 赵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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