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新闻价值的思考:从社会向度到文化向度

2017-04-07 21:23韩有业王敬淇叶双
记者摇篮 2017年3期

韩有业 王敬淇 叶双

【摘 要】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价值坚持功能主义导向的社会向度。伴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新闻价值判断经历了从社会向度向文化向度发展的过程。文化向度的网络新闻价值包括如下几点:1.相对于“封闭性”的网络新闻,拥有“开放性”特征的网络新闻更有价值。2.相对于“不容错”的网络新闻,“容错”的网络新闻更有价值。3.相对于“板起面孔”的网络新闻,“戏谑”的网络新闻更有价值。

【关键词】社会向度 文化向度 网络新闻价值

伴随互联网快速发展,如今,人类已经进入网络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以报刊、广播、电视等为代表的传统媒体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杂相共处,竞合发展。同时,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既独立发展,又交融并存。

在传统媒体主导的现实世界中,新闻制作机构充当内容把关者的角色,按照“机械思维”为大众提供统一的内容。关于内容的选择,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新闻价值”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一、社会向度的新闻价值

什么是新闻价值?参照普遍被引用的概念,“新闻价值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包括观点事实)的一种价值判断。”传播者和接受者认可是新闻价值得以产生的重要前提,新闻价值既关涉编辑人员业务操作,对于内容的选择,同时又指向新闻接受者,涉及传播效果。

新闻价值是由诸多特性构成的,国人最早提出“性质说”的是戈公振。在《中国报学史》中,戈公振认为新闻既不是发生事件的本身,也不是关于事件的报道,而是“适宜性及一般性之自身”。简单说,只要接受者和报道者认同具有以上特征,即是新闻。后继学者关于新闻价值的特性进行了补充发展,一般被归纳为五个特性,分别为“接近性”、“时新性”、“趣味性”、“重要性”、“显著性”。继而,他通过详细的语言描述了有关“新闻价值”的十个方面,其中包括“事实发生的概论越小,便越有新闻价值”、“事实或状态的不确定性越大,减少不确定性的事实或信息,便越具有新闻价值”等。当然,除了上文引述的几例,还包括多种根据不同分类方法和标准,做出的不同关于新闻价值特性的概括。通过目前能够公开见到的关于新闻价值特性的归纳,可以发现这些特性都指向了“社会向度”。

新闻价值是传播过程中需要考量的重要要素。传播表现出一定的向度,而“社会向度”的传播“通常与人的社会行为紧密相关。社会向度的传播实际上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方式,传受双方的行动高度工具理性,这种传播在态度和行动的指向性上是很强的,很容易被功能主义所阐释”。“社会向度”的传播关注“利益”,指向“功能主义”,而在此关照下的新闻价值取向也自然偏重于效果。这与关于大众传播功能的概括是一脉相承的。在历史上,关于大众传播功能有诸多阐释,具有代表性的包括拉斯韦尔的“三功能观”、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的“四功能观”,前者完全是“社会向度”的,而后者所提的“麻醉功能”虽然是“文化向度”的,但阐释得并不充分。大众传播研究之所以能在二战期间及其后快速发展,与对效果的执着追求密不可分。

新闻作为传播的分支应用,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因两种动因而被积极发展,一是赚取商业利益,二是赢得政治资本。前者的代表为西方一些成功的传统媒体,如ABC、《纽约时报》、《泰晤士报》等。后者的代表主要为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报纸,如俄罗斯的《真理报》等。不管哪种目的,“效果”都是最应该被关注的,而评价效果的新闻价值也理应是社会向度的。

二、网络新闻价值的文化向度

网络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新媒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结构方面。互联网传播是以“连接”与“互动”为基础而形成的传播形态,每一个网络使用者都是一个节点,每个节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自己希望发布的内容,这些内容角度各异,千差万别,一时众声喧哗。个体或组织通过互联网发布内容,不再单纯以取得“效果”为目的,因此以“社会取向”的新闻价值判断在网络世界已经不完全适应,亟需一种新的网络新闻价值标准。

与“社會向度”传播对应的是“文化向度”的传播。“文化取向的传播则通常与人的切身利益没有什么紧密的关联,它与人们的思想观念紧密相关。”同时,“文化通常超越具体的社会利益,被看作是对社会控制的一种反应,而且这种反应通常在观念层面是具有反抗色彩的。这一向度的传播常常与人们的遐想、休闲、消费、审美和娱乐消遣息息相关,不容易看到被迫的刺激与反应行为。”文化向度的传播在功能主义盛行的环境下已经具有了强大的解释能力。如拉扎斯菲尔德在写作《亲身影响》一书中,发现在公众事务领域,舆论领袖公共地位的高低成为决定因素,而在时尚购物、电影观赏领域,社会的地位不是起作用的因素。对于后者很难使用“社会向度”的传播观去解释,而“文化向度”的传播观则阐释能力更强。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在互联网空间中,因个体差异,关系复杂,内容多样,互动密集,一条新闻的转发可能完全无关于效果与利益的考量。微信作为目前使用最为频繁的互联网应用,是“即时通讯”与“异步交互”的有效结合,为内容的传播提供了有效的平台。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相信大多数微信用户都有这样的体验,即转发一条内容仅仅是因为关系,这很难使用“社会向度”的新闻价值进行判断。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媒体与个人并存,事实与价值共举。多面向的传播行为使得关于网络新闻的功能主义的“社会向度”新闻价值判断不章,而具有强大包容力的“文化向度”新闻价值标准凸显。

学者彭兰在《再论新媒体基因》一文中,从文化角度论述新媒体基因。借鉴此文,同时经过观察,关于“文化向度”的新闻价值判断应该做出如下几点表述。

相对于“封闭性”的网络新闻,拥有“开放性”特征的网络新闻更有价值。网络传播结构及“零成本”使得共享成为可能,网络资源的无限复制能力,使得共享后个体所拥有的并没有丝毫减少。新闻在共享过程中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通常是正向增值。如在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中发布的求助信息,经过一定数量的转发或分享,求助人就可能会获得实际的帮助。

相对于“不容错”的网络新闻,“容错”的网络新闻更有价值。互联网是属于每一个使用它的人的互联网,网民对错误的认知程度不同,因此网民发布的内容存在错误不可避免。作为专业媒体,保证新闻的准确无可厚非,但准确是多面向的,任何一家媒体都没有办法保证绝对的准确,这反而为错误留下了可能的空间。除此之外,因为网络是一个综合性的应用平台,面对内容,“观看”只是其中一种选择,所以相对于整体的使用来说,“观看”不如传统媒体时代那样重要了,因此内容的重要程度也就相应降低了。相对于“不容错”的网络新闻,“容错”的网络新闻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参与感以及传播愿望。

相对于“板起面孔”的网络新闻,“戏谑”的网络新闻更有价值。在《传播的游戏论》一书中,威廉·斯蒂芬森提出特别的媒介观点,即媒介游戏理论。与其把媒介当做工具,不如把它当做玩具。人们摆弄媒介与其说是为了功利的目的,倒不如说是为着游戏的目的。游戏理论非常具有启发性,照此理论,当游戏时,人类一般更倾向于选择“戏谑”内容,而努力逃避“板起面孔”的说教。

网络新闻价值文化向度能够有效对网络新闻进行判断,而且可以预见,在不久将得到广泛应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新闻社会向度不再重要。网络新闻价值的文化向度与社会向度虽然有重合,但并不是完全替代的关系。

(作者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学院 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学院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