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模式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2017-04-06 08:41武晓玲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6期
关键词:投融资海绵政府

武晓玲 王 灿

(1.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重庆 400000;2.重庆三峡学院财经系 重庆 400000)



投融模式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武晓玲1王 灿2

(1.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重庆 400000;2.重庆三峡学院财经系 重庆 400000)

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初次提出的“海绵城市”概念,受到多方关注。本文基于海绵城市建设和PPP模式与BOT模式的研究背景,分析了PPP模式与BOT模式下海绵城市建设的优缺点,为海绵城市建设科学选用合理的模式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海绵城市;投融资;PPP融资模式;BOT模式

一、引言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让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1],通过自然净化方式在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储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概念的提出是从新思路对雨洪资源的利用进一步创新和发展,这种治水思想的发展是对我国现存治水思路的丰富和完善[2]。海绵城市建设坚持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让我国对于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更加科学合理[3]。在政府将给予重庆、武汉、南宁等16个首批试点海绵城市10亿左右的资金补助,用于海绵城市的建设,但仅靠政府补助不足以承担全部建设资金,社会资本可作为有利的资金渠道与政府部门合作,使双方在海绵城市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海绵城市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因此,采用何种投融资模式对于海绵城市的建设十分重要。

二、PPP模式和BOT模式

投融资,是一种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决策投资者、资金来源以及资金的使用方向等到投融资活动的具体表现方式。投融资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谈,一是投资,而是融资。投资,讲的是特定的经济主体在预期期限中的时间里能够获得相关收益或者投入资金的增值活动,在该时期内向某些特定领域内投入足额的资金或者与货币等价的实物的一种经济行为。而融资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考虑,主要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去获筹措或贷放金来满足经济活动的需要,从而达到共赢效果的一种金融活动[4]。

对于海绵城市建设这一系统工程,最主要采用的投融资方式即为PPP模式,但是单体项目的运行过程中,运用的较多则为BOT模式。PPP模式通过让政府和私人组织之间通过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PPP模式的引进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换,私人组织和政府的分工合作,让更专业的人士参与进来,也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再者民营资金的流入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减缓政府财政压力,将私企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有效率的管理技术引入到公共部门,让公共部门的效率也能有效提高,以此保证了社会基础建设的质量以及公益性。最重要的是PPP模式能在保证民营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有利可图”,政府通过补偿、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注入的同时也有利于风险的分散。但是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生态治理问题上,多采用BOT模式进行运行操作。BOT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授权给私营企业,私企自行建造和经营建成的设施,在一定期限后将所建设施归还政府的一种融资方式。BOT模式中政府与私人组织间的关系是独立的,政府不参与投资。BOT模式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这种模式中的绝大部分的经济行为都是在市场上进行的,且政府用招标方式来决定项目公司的方法本身就包含了竞争机制;另外,BOT模式还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相应途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从开始到结束都拥有对项目的拥有控制权,私企在建设过程中要遵守的政府的知道,这让项目的建设有了一定保障[5]。

但是两种融资模式在引进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阻碍,从首批试点PPP项目中可以看出,对于建设过程中的非营利性的内容主要是由政府购买服务,这样的建设发展模式是不持续的。而要实现建设的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有持续的盈利模式,那么海绵城市项目收益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谁来为外部收益买单即成为了运营模式的关键问题。另外,海绵城市建设中缺乏稳定的收益回报,社会资金进入后找不到盈利模式、回报途径,这让很多投资者选择观望而不是参与。最主要的是,在投融资实际运作过程中,海绵城市建设部分项目的经营性不佳,比如说绿地、道路等改造项目没有直接运营收入的产生,新开发区域吸引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政府捆绑打包有收益项目,但是缺乏政府的强有力政策支持,且收到体制机制的束缚,限制了PPP模式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运用和推广。

而BOT项目的投资期限长、数额大,有较高的风险,需要谨慎规避风险。最常见的风险是市场风险,BOT项目漫长的投资期限会随着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变得无法准确预测[6]。另外还有融资风险、技术风险等,这些都是项目进行中不可预测的,因此需要市场机制不断发挥作用,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来加强法制法规建设。

总的来说,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资金的引入需要进一步引导,让投资者不再选择观望而是选择参与。

三、投融资模式在海绵城市中的应用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源与环境的矛盾也日趋显现,社会大众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还需要人才、技术方面的支持,光是靠政府单方面财政支出来解决资金问题是行不通的。重庆在两江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中就要创新了融资方式,通过全力推动“PPP融资模式”,即由政府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注册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再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使合作双方都能获得比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融资模式的引进,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能够投入到项目中去,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也让参与项目的人觉得安全可靠,让项目建设完成得更好更快。因为PPP模式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关系,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换,从凡事参与到可以将精力大部分放在监督管理方面,让项目建设的质量有了一定的保障。各方资金的流入让风险分散开来,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大幅度降低的同时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增加了投资数额。且项目建设还将采取“BOT”模式,即“建设-运营-转让”,主要是通过由政府授权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用于试点项目建设。在政府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私企将所建项目及其经营使用权一并交还给政府。BOT模式能够在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政府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项目公司的同时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享有对经济项目的管理和控制[8],这种组织结构简单的方式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也让政府和私人之间容易沟通、协调。同时,这种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风险的分散。这种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谈判时间一般较长,参与项目投资双方可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冲突等矛盾需要各方协调配合,最终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为了让投融资能够更好的助推海绵城市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系统性和专业性强,责任主体又多的情况下,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组建专业的咨询团队,通过专业团队来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让各方能够在和谐的氛围下达成共赢目的。再者就是风险的分散和共担,海绵城市建设目前来说无论是理论还是技术实践方面都还不太成熟,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可预测的风险,投资者单方面承担风险会让绝大部分投资者望而却步,那么建立起合理有效率的风险分担机制就变得非常重要。接下来就是要制定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制定清晰明确、易监测考量的考核标准,让政府和私人组织之间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最后就是稳步提升政府信用,在投融资项目进行中,政府加强履职,充分显示政府信用,让投资者能放心参与投融资项目的引进,保障参与投资的合法权益和信心,也让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能够有效进行。

总而言之,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光是单个部门的加入不能报保证足够的资金量。通过投融资方式引起资金,不仅分散了风险,也增加了投资额。政府和民间组织之间的互相合作,不仅提高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效率,还让政府从建设者、实施者转换成监督管理者的职能,这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让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成果有了相应保障。在海绵城市建设中通过生态补偿和投融资方式的引进,不管是对政府还是私人组织都是双赢结果。在合理利用资源的前提下,加上政府和其他群体的相互合作,对城市生态环境加以改善,让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也让我们每个人都能生活在更美好的环境当中。

四、结论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城市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让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9]。城市化过程中造成的城市内涝严重、雨水资源不能合理利用等额问题让海绵城市建设研究十分有必要。海绵城市概念的提出从新的思路出发对雨洪资源的利用有了进一步创新和发展。这种治水思想的发展时对我国现存治水思路的丰富和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有利于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海绵城市概念的提出是对雨洪资源的利用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提高了新的思路。这种治水思想的发展时对我国现存治水思路的丰富和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有利于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海绵城市的建设不仅让我们解决了城市容易产生内涝或者某些地区水资源缺乏的问题,还让后代的人们享受到了更好的生活环境。虽然我们目前的建设经验还在不断积累当中,但是一定会在实践中越战越勇,最终建成我们理想中的海绵城市。

就当前状况来说,市场对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也越来越关注。不论是政府还是个企在与之相关的机制创新上也已经开始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对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未来展望也充满了期待。国家也放松了对于信贷条件的要求,通过中央和地方的通过助推下一定能让海绵城市建设成为我国环保建设方面的主要投资项目。本文主要从投融资方面内容简单的谈了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问题,其中也选取了重庆部分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来进行进一步的说明。总结来说,生态补偿和投融资能有效的为我国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提高人民群众的项目参与性,也有利于政府与私人组织分工合作,让海绵城市的建设有保障、有技术、有法律法规的支持。且海绵城市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再加上全社会所有人才的积极努力,一定会让海绵城市建设为生态环境建设作出重要贡献。虽然说海绵城市的建设还需要不断的进行研究与实践,但是通过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与支持,我国海绵城市建设一定能取得巨大进步。

[1]王国荣,李正兆,张文中.海绵城市理论及其在城市规划中的实践构想[J].山西建筑,2014,40(36):5-7.

[2]成宏霞.浅谈城市雨水利用[J].科学咨询,2014(16):146-148.

[3]仇保兴.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给水排水,2015(3):2-8.

[4]李凌高.城市下沉型公共空间的契合性及设计形态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09.

[5]应晖.BOT项目:基础设施领域融资的有效途径[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5):36-37.

[6]杨洋.BOT模式下对构建农村旅游基地运营管理体系研究[J].农业经济,2014(11):66-67.

武晓玲(1993.01-),女,汉族,重庆人,研一再读,重庆交通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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