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启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日前共同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企业应选择在省科技厅网站(www. fjkjt.gov.cn)上公布的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同时,2014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需要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此外,为配合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部门拟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辅导班,重点辅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解读、专项审计报告要求、申报管理系统使用等内容。(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