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视角下的《土生子》

2017-04-06 05:08:38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1期
关键词:比格生子马斯洛

(吉林大学 吉林 长春 130000)

人本主义视角下的《土生子》

孙日娜

(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00)

《土生子》是美国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最优秀的作品,在美国文学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作者曾在美国南方和北方生活了四十多年,期间,他不断有意识的总结生活中遇到的黑人形象,并从中摘取出一些有叛逆精神的黑人性格,经过艺术加工,最终在《土生子》中以主人公比格托马斯的形象得以展现.通过对其心理的娴熟把控和精确描写,赖特在作品中深刻揭示了美国黑人民族所遭受的苦难和对自由的渴望,折射出人文主义精神的光芒。

人本主义;土生子;人性;理性;自我实现

《土生子》描写了一个生长在黑人贫民窟的青年比格托马斯从无知到成熟,从懵懂的自然体不断追寻自我最终完成了自我实现的过程。小说开篇从主人公的家庭场景推进,通过三个部分,描述了在一个长期剥夺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社会里,黑人的心理受到的严重摧残。残酷的现实环境下,他们畏手畏脚的游走于社会的边缘,主人公比格则是另一种畸形的产物,他选择使用暴力反抗,最终杀害了白人姑娘玛丽和他的黑人女友蓓西,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被电刑处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这份罪恶就会发现,比格在潜意识中萌发了自我意识,开始把自己当做独立的人,也正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私刑处死才杀死了白人姑娘,从而引发了后续悲剧的发生。.实际上, 在作者自己对创作动机和作品分析中, 赖特已经明确地表明, 他是从人的特性出发创作小说的, 而不是为了政治目的来创造某种”抗议式”典型形象的, 同时也因这本小说具有揭露压迫,呼吁自由平等的特点,使它具有了一定的人文主义色彩.本文将从人文主义的视角出发,运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自我实现等人文主义学说的理论分析比格的成长,在把他看做具有有理性的、自由的人的前提下解读他的行为。

一、层次需求理论角度下对比格性格的形成

层次需求理论是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的最主要的观点。在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研究过程中,马斯洛对人类和动物加以区分,并将人的需求和动计划分为不同等级,人的需求和动机是根据不同的等级发展的。马斯洛的观点是人性本善,如果人得以在其成长过程中自由的发挥本性,就有很大可能成为一个善良的社会人。而现实社会中不乏有人展现出丑恶的一面,其原因就在于,其最基本的需求没有得到相应的满足,也就导致了人性在发展过程中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小说《土生子》的第一部分中,作者详细地描绘了主人公黑人青年比格所生活的悲惨环境,以及在此环境下比格客观与心理上丧失自由的处境。其间也能看出其性格的转变。小说中,比格通过看电影才能了解到那些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的白人生活。但电影中所宣传的“随遇而安”思想并不能为比格所接受,因为他已背离黑人世界的普遍价值观,但又必然的绝缘于白人世界,两个世界的挤压使比格的性格产生了异化。同时黑人在居住、就业等社会生活的各方方各面都饱受贫困和歧视。比格一家四口人蜗居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每天早晨,比格和弟弟不得不转过身去才能让母亲和妹妹有换衣服的私人空间;屋里虽有暖气,但还不如大街上的阳光暖和。正如比格所说的那样,“他们为什么使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一角呢?”“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驾驶飞机和轮船呢?”[2]一个空中作家的笔触使比格发现了白人男孩的力量与自由,白人能轻而易举地获得在现代化的世界里生存发展的各项物质需要和技巧,黑人却苦苦挣扎而不得。此时的比格确立了确定的信念但无从追求,对既定的法则更做不到麻木承受,精神的痛苦加之危机四伏的社会现实,比格的性格最终被完全异化.

在小说接下来的发展中,还描写了他如何残杀其白人雇主道尔顿先生的女儿玛丽。比格感到他所生活的芝加哥无形中被一条线一分为二,黑人被限制在特定的居住区内不能越界半步。小说中,比格发现自己无论身处何地,总是被不同的“墙”包围着:当他懵懂的进行思考时,他的心撞上了一堵“空白的墙”;当他与伙伴玩耍时,他们依靠在一堵“红砖墙上”。这些“墙”象征着白人对黑人全方位的压制。正是这种美国城市种族主义和资本主义剥夺了比格应有的安全感和最基本的人权,使他难有快乐,内心充斥着恐惧。

从文中不难看出,比格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得不到充分保障;没有安全感,没有自由,也无法得到足够的爱和温暖,即是安全需求和社交需求无法满足;尊重需求更无从谈起。因此他会产生恐惧,并屡次诉诸暴力,这正符合马斯洛的人本主义需求理论。

二、“恐惧”对比格本性演化的影响

作品中曾多次表达,比格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恐惧之中,他恐惧白人,不敢跨越黑人和白人居住区之间的看不见的“线”;他恐惧自己的伙伴,怕伙伴们发觉自己内心对白人的恐惧;他甚至恐惧自己,他拒绝触碰到现实。恐惧作为比格个人人性的一部分时刻存在着。故事伊始的一段情节就体现了这一点。比格出于一时冲动向伙伴们提议去抢劫白人的店铺。短暂的兴奋之后恐惧接踵而至,迫使他殴打了同伴一顿以转移自己的恐惧,行动也被取消了。随后在回家的路上,“他开始笑起来,很轻,很紧张;他止住脚步,觉得有什么暖暖的东西顺着他的脸颊淌下来。”[2]这一段细致入微的描写正是仇恨白人却又无能为力的黑人内心的写照。

后佛洛依德主义者认为,主体的本能是克服恐惧,克服的手段是有选择性的,关于这点,理查德·赖特也表达过类似的声音。他写道:“在我们全部生活中的黑暗部分的某处,似乎徘徊者一种无目的,不受时空控制的原始恐惧和敬畏,也许是它与我们同时降生。宗教的源泉在这里,反抗的源泉也在这里。”[1]小说中,比格的母亲选择依靠宗教抚慰自己的心灵;黑人女友蓓西选择用酒精麻痹自己;而比格选择了暴力的方式对恐惧对抗。对于比格的反抗,作者在小说中早埋有伏笔。故事开头,作者采用象征手法来描述了一场生活场景,借以暗指充满恐惧的人物们。比格和母亲弟妹挤在破旧肮脏的厨房中生活,一大早一只硕鼠的出现将恐惧带到他们身边。托马斯太太和女儿被吓的歇斯底里的尖叫,小儿子战战兢兢。而比格在用平底锅将老鼠打晕之后,不但一边用鞋底猛击它的脑袋,一边不停咒骂,还用老鼠的尸体吓唬妹妹,用她的恐惧取乐。这段描写不仅暗示了比格的性格,而且暗示了比格将会采用的反抗方式,即对于用暴力的手段抵御恐惧。

马斯洛人文主义认为,人与生物界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连续性,人的本性是在自然演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所以人具有动物的一些本能,所有人都要遵从“适者生存”的法则。同时人人都会因生存的本能而不停的挣扎,这代表着人本身存在的一种自发向更高阶段发展的需求。

三、理性思考下比格个性的确立

小说第二部分描述了比格在逃亡过程中因为担心女友蓓西出卖自己而用砖头将其活活打死,以及此后一路的所见所感。杀死玛丽后,比格在精神方面已经相对建立起来了,他逐渐拥有了独立的人格。正如比格自己所想的那样,“他杀过人,为自己创造过一种新的生活,那完全是他自己的,这是在他生活中第一次有了别人不能从他那儿拿走的一点点东西。”[2]对比格来说,此前的谋杀行为某种程度上是一次创造行为,他不再单纯的依靠情感和感性支配自己的行为,而是开始能够用理性思考,且其理性思考随着所见所闻的增多也不断完善起来。比如他先是利用玛丽的死仔细地筹划如何能向道尔顿索要巨额赎金,然后又因担心女友蓓西会出卖自己而将她杀死。两次谋杀虽同是比格自保之下的恶劣行径,但过程已经发生转变,第一次尚属于比格的无意识行为,而第二次比格显然经过了思考和筹划。最能体现比格理性思考的一面是他在逃亡中对其所见所闻进行的思考:当看到黑人社区的面包及房租价格远高于白人社区时,他会问为什么;当看到有许多闲置的楼房,而黑人还是不得不挤在狭小昏暗的房间时,他会因此而发出不平的怒吼。由此可见,比格已经发生了转变。他不再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而痛殴伙伴,也不会因自己的不满而蔑视母亲及女友,蜕变了的比格不再将目光局限于个人命运的多舛,而是放眼于整个黑人种族的命运和前途,由此他的理性思考进入了一个峰值。

在此过程中,比格的心理转变使恐惧转化为悲悯和蔑视。他蔑视白人,又对同胞心怀怜悯。因此当白人私家侦探对比格进行询问时,他故意装作恐惧的样子,实际上却是把私家侦探玩弄于鼓掌之中;当面对家人和朋友时,比格为他们的盲目感到悲悯。在逃亡过程中,比格曾这样想到,如果能呆在音乐中的那个世界岂不是更好?住在那里一切肯定将会更容易,因为那正是他母亲的世界,那里有的是谦卑,忏悔和虔诚。只要他愿意接受羞辱,放弃生活的希望,那么他就能获得这个世界的认可。但比格永远也不会那样做,从此处可以看出,比格独特的人格不断树立起来,他绝不会延续他人的生活模式,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实现自己独特的个性。

四、比格自我实现的完成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向读者展示了比格被逮捕之后的复杂心理活动,在这一部分中比格的思想又经历了一个成长的过程,由开始拒绝宗教的安抚到最后因忏悔而终日以泪洗面。但此时比格的选择并不像第一部分那样只是屈从于环境,这是自由的选择,是他为了心灵的安宁而做出的选择。这也反映出比格性格与情感中质的变化,此时的比格已经具有了完整的人格,虽然身陷囹圄,但精神是自由的,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而进行自由的选择,从而彻底摆脱环境的控制与影响,进一步完善自己的人格。

在死囚牢房中,特别是在律师麦克斯先生的引导和帮助下,他开始明白很多事情。麦克斯之所以能够与比格顺利交流是因为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和经历。作为一个犹太人兼共产主义者,麦克斯也遭受着比格遭受过的来自社会的偏见和压迫。他们在狱中的谈话是比格生命中第一次与白人交谈,而不会困于自己的肤色问题。通过和麦克斯的谈话,比格真正的完成了自我实现,他意识到自己内在的能力:“麦克斯先生,那个夜晚之后,我仿佛认清了真正的自己,我也好像认清了其他人。”[2]重要的是,他认识到即使是那些恨他的白人也是人。他不再把白人当做要恐惧和仇恨的东西,而是一个人。他意识到他生活中面对的问题不是他一个人的,他想象大家每个人,无论白人还是黑人,都被困在自己设置的囚笼中,渴望沟通。比格渴望能够伸手去触摸周围人的内心。他觉得,如果他承认别人,而别人也对他加以认可的话,他便可以得到自己渴望的独立的完整的人格。这就代表着,他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精神上的胜利,这种胜利与对他的审判结果如何无关。

自我实现理论正是马斯洛人本主义学说的核心所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也就是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利用身边的一切事物来充分挖掘自身潜能,使自己达到一个完善的状态。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对人的潜能的激发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且重视人类尊严的价值。

马斯洛认为,人自我实现的过程不是任何的时刻,而是指一个具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在努力挖掘自身潜能.这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着的过程。比格杀害玛丽虽然是个意外,却在精神上促使他获得了解放,使他产生了一种自我实现的快感。而后比格为了生存杀死了女友,他的反抗和暴力行为是毁灭性的,但正是如此,他才获得了自我实现,找到了他渴望拥有的自尊和人格。在《土生子》的末尾部分,比格说:“我不想杀人!……但我为什么杀了人,那是为了我的生存。驱使我杀人的念头一定深深地藏在我心头!”[2]这表明比格建立起了自己作为人的独特自我,杀人既不是他的爱好,更不是他的目的,他所采取的手段虽然趋于暴力,但都是为了保住已建立起来的个性和尊严。可以说比格把犯罪和暴力行为当做一种解放自我的方式,这是他身处死囚牢房时一点点认识到的。

正如评论家所说的:“比格的文化是美国黑人种族的文化,他的智慧犹如一种有意识的文学投影,体现了一名民间英雄的文化生存价值观。”对白人社会的巨大讽刺是:“只有通过违反这个不人道的白人法律,他才能为自己的生存提供理由,才能获得男子气概。(豪斯顿·A·小贝克)”比格想做一个自由的拥有独立人格的人,暴力和犯罪是他认为唯一可以帮助他实现这个目标的出路。这是当时那个充斥着歧视和压迫的社会的悲哀,从中正体现出作者的人本主义情怀。

五、结语

通观整部小说,比格完善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在他身上,作者表现出了对黑人同胞遭遇的深厚同情,也对比格的行为给予了足够的理解,但从他对这两起极端残忍的凶杀行为的全过程的详细描述中、从对遇害对象的安排中,不难看出作者的态度。作者安排的两个受害者一个是全家都热心于帮助、信赖黑人的天使般善良的白人女孩,一个是与凶手同样深受种族歧视的黑人同胞、相处已久的女友。作者对比格的行为虽然不予谴责但也毫无赞扬之意。他笔下的比格不仅是社会环境的受害者,也是他自己不健康心理的受害者。这种仇恨心理致使他滥杀无辜,断送了与善良白人一道寻求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的努力。但这并不妨碍从人文主义对小说和主人公进行分析。

总而言之,通过《土生子》中主要人物的人文主义特征不难看出,理查德·赖特是非常重视人文主义的。赖特通过对种族主义破坏人道主义精神的批判,唤起人们对自由、平等和理性的关注。

[1]Wright, Richard. How Bigger' was Born[A].Wright, Richard. Native Son[M]. New York: Harper, 1966: vii-xxxiv.

[2]理查德 赖特. 土生子[M]. 施咸荣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8.

[3]伯纳德 W 贝尔,非洲裔美国黑人小说及传统[M].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0.

[4]马斯洛等. 人的潜能和价值[M].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7.

孙日娜(1994-),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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