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郭之东
北京市全面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
食用农产品是百姓生活必需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市民的菜篮子安全,北京市积极响应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并逐步开展。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总体要求,北京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始终把握“一个定位、两个结合、三个创新”工作思路。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定位在通过创建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既要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又要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多项工作协同开展。活动过程要突出北京特色,一是食药部门与多部门联动,加大政策扶持和行业规范力度;二是高标定位,注重实效,实现源头规范、严控过程,结合当前食用农产品存在的问题,努力破解监管难题;三是制定《“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管理办法》,进行动态管理,使“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始终符合标准要求。
如何评定示范超市?一是采购过程标准。如实记录供应商种养殖基地、种养殖企业等供货者名称,农产品品种、产地等信息;积极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要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二是经营过程标准。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采摘、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防控风险;能够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肉菜开展自检工作。三是主体信用标准。重视诚信建设,要认真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在门店的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四是示范引领标准。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经营过程规范;作出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承诺,按照承诺标准对相关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福义表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工作将遵循“政府倡导、企业自愿、多方参与”的原则,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社会监督,创建标准、审评过程、创建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重在行业示范引领的理念,着重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超市典型,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食品安全获得感,让百姓吃得更放心、更安心。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评审工作由市食药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食药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局,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及消费者代表等组成综合评价工作组,按照“成熟一个、审定一个”的原则,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通过验收的企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发放全国统一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同时,超市服务范围内,消费者对所经营肉菜的质量安全满意度必须达到80%以上。市民可通过参与满意度调查参与活动,投出自己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