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圆满结束
本刊讯(记者 陈广晶)一年一度的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于日前圆满结束。2017 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尚德守法 共享共治食品安全”为主题,其间,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系列活动。这些活动形式新颖,贴近生活,吸引了大量市民,获得了广泛好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北京市参加了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展会上,工作人员向参观者介绍了北京市阳光餐饮工程开展情况、京津冀食用农产品场厂挂钩、乳制品全产业链追溯等,并发放了食药安全宣传资料。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纷纷自主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规知识以及自身食品安全控制等宣传活动,多种媒体联动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科普、食品安全“公众开放日”组织公众观摩和亲身体验食品检验等活动。此外,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也立足食品安全,同步开展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食药监管局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案例和实物展;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顺义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阶段成果;丰台区食药监管局的“你点我检”食品快速检测活动;东城区食药监管局的食品谣言辟谣展板和现场展示等。这些活动吸引了大批市民参与其中。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户代表签收《致食品经营者的告知书》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是主要食用农产品及部分食品集散的重要渠道,本着监管与普法相结合的原则,使食品经营者自觉学法、守法,配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向本市市场内的4 万户食品经营者发放了《致食品经营者的告知书》和《致食品经营者的风险提示书》。同时在全市大型批发市场和区域性市场摆放系列展板,用鲜活的典型案例代替了单调枯燥的法律条文,便于商户们学习。消费者也能通过展示的内容掌握选购畜产品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致食品经营者的告知书》从食品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食品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履行相关义务,食品经营者存储食品应当履行相关义务,食品经营者对于不合格食品应当履行召回义务五个方面向食品经营者进行告知;《致食品经营者的风险提示书》通过将食品中的常见风险告示经营者,希望食品经营者从自身做起,树立食品经营风险意识,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义务,起到了提醒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义务的作用。
▲“你点我检”快速检测活动受到市民广泛欢迎
宣传周期间,牛羊肉的“身份证”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身份证”上标明了生产企业的名称和一串数字。北京市食药监管局食品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江告诉记者,这个“身份证”实际上是牛羊肉产品追溯码。为进一步提升牛羊肉及其副产品产品质量追溯的有效性,自6月起,北京市食品市场全面推行牛羊肉屠宰企业订单式供应模式,并在产品胴体加挂“追溯码”标识。订单式供应模式是由集中交易市场商户提前向屠宰企业发送订货需求,屠宰企业按照需求数量进行屠宰配货,进一步遏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来源不明的肉品、假冒他人品牌的肉品混入正规市场。追溯码以在牛羊肉胴体挂标识牌的形式体现,挂牌主要内容有追溯码、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具有防伪性、唯一性和防拆性,是屠宰企业在京销售牛羊肉产品的全程追溯标识。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食药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强调,每个人既是食品安全的受益者,更是参与者、维护者,全社会都应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北京市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有忧患意识,要不断织密首都食品安全网。他说,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是监管必须零容忍,要尽百分百的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他要求食药监管部门要在食品安全保障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依法行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不断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带动社会参与。要求作为食品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信誉作为企业生命线守护好。他希望,媒体继续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认识食品安全风险,引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他呼吁大众在面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时要勇于站出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成为监管控制体系的一员,并引导周围人理性消费、理性维权,不信谣、不传谣。他表示,有关部门也会不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落实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让更多的市民成为食品安全的信息员、监督员,促进形成有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牛羊肉“身份证”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