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7-04-05 22:09庄西真孙曙平
职教论坛 2017年6期
关键词:社会教育江苏省困境

庄西真+孙曙平

摘 要: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以参加江苏省社区教育管理培训班的156名培训人员为调查对象,对江苏省社会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社会教育日益受到认可,但认识程度有待深化;社会教育发展有一定基础保障,但总体水平普遍不高;社会教育得到不断推广,但实施质量需要提升;社会教育参与障碍重重,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据此,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教育重视程度;拓展经费来源渠道,丰富社会教育办学主体;打造专职教师队伍,强化专业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主要服务群体,制定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创新多元教育形式,提高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关键词:江苏省;社会教育;困境;统筹发展

作者简介:庄西真(1967-),男,山东莒南人,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研究员,教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社会学;孙曙平,江苏省成人教育学会会长。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重大课题“学习型社会的区域建设研究”(编号:A/2016/04),主持人:庄西真;第五批江苏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十三五期间江苏统筹推进社会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主持人:孙曙平。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06-0057-07

社会教育是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对应的教育形式,对个体实现社会化,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1]。随着《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颁布,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江苏省而言,“十三五”时期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省”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社会教育发展水平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同时也通过对全体社会成员素质的影响而反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时期,江苏省社会教育发展主要承担着两大重要使命。一是根据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情况,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省特色的社会教育发展之路,尤其是通过统筹社会教育事业来助力“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二是貫彻落实国家层面发展社会教育的相关文件与精神,以江苏省社会教育发展推动国家整体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

一、江苏省社会教育现状调查研究设计

为了更好地把握江苏省社会教育开展的现状,本研究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基础上加以调查与分析。其核心为定性基础上的定量,定量基础上的再定性。即先从社会教育的结构和外在形态出发对其进行描述性划分,以此为基础进行问卷调查题目的转化与筛选,接着进行相应描述性统计。本次调查所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问卷调查法,调查问卷由基本信息和主要内容两部分组成。基本信息包括地区分布、地级市分布、职称、性别、年龄、学历、管理时间等,主要内容则包括对社会教育基本认识、保障水平、实施状况、突出问题等方面的调查。

本次调查向参加江苏省社区教育管理培训班的156名培训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最后回收了有效问卷143份,排除不合格问卷剩余118份,剔除缺失值问卷,最后有效问卷剩余105份。

样本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从地区分布来看,样本分布较为均衡,苏北地区占36.2%,苏中地区占25.7%,苏南地区占38.1%;在地级市分布上,样本分布也较为均衡,徐州占6.7%,连云港占6.7%,淮安占7.6%,盐城占8.6%,宿迁占6.7%,南通占7.6%,泰州占10.5%,扬州占7.6%,苏州占11.4%,无锡占6.7%,常州占6.7%,镇江占5.7%,南京占7.6%;在职称分布上,中级职称占46.7%,高级职称占53.3%;在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男性占85.7%,女性占14.3%;在年龄分布上,集中在36-55岁年龄段,35岁及以下占8.6%,36-45岁占40%,46-55岁占48.6%,56岁及以上占2.9%;在学历分布上,样本对象以本科学历为主,占81%,高职/大专学历次之,占11.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比例最小,占7.6%;在社会教育管理时间分布上,样本对象的社会教育管理时间大多在5年及以下,占61.2%,6-10年占23.3%,11-15年占8.7%,16年及以上占6.8%。

本研究所有数据采用SPSS2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由于回收问卷量较大,本次调查在数据录入阶段先在表格里输入问卷数据,再将文件导入SPSS23.0软件进行统计处理和数据分析工作。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表明,Cronbach's Alpha值为0.662,基于标准化项的Cronbach's Alpha为0.683,两个系数值都在标准值0.6以上,表明该量表具有较好的同质性信度。由KMO值及巴特利特球形检验得出,KMO值为0.625,大于效度标准0.5;p值为0.000,小于显著水平0.05,数据呈球形分布,各个变量在一定程度上独立。由此可见,该调查问卷的效度良好,为有效问卷。

二、江苏省社会教育现状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江苏省社会教育现状的调查结果

1.对社会教育的基本认识

(1)对社会教育重要程度的认识。在对“社会教育是否很重要”这一问题的回答中,71.4%的被调查者选择“非常符合”,20.0%的被调查者选择“符合”,8.6%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而无人选择“不符合”“非常不符合”两个选项。统计数据表明,在当前阶段,大部分社会教育管理人员认可社会教育的重要程度,认为社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2)对建立社会教育体系的认识。在对“是否有必要建立系统的社会教育体系”这一问题的回答中,71.6%的被调查者选择“非常符合”,26.4%的被调查者选择“符合”,1.0%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而无人选择“不符合”“非常不符合”两个选项。统计数据表明,大多数社会教育管理人员认为,在当前阶段有必要建立系统的社会教育体系。

(3)对社会教育管理体制的认识。在对“哪种管理体制更利于社会教育发展”这一问题的回答中,72.4%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教育应该由“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12.4%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教育应该由“民政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也有12.4%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教育应该由“社会组织主管,相关部门联动”,2.9%的被调查者做出了“其他”选择。统计数据表明,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应该由教育部门来主管社会教育事业,其他部门应该配合教育部门的工作。

(4)对社会教育实施主体的认识。在对“社会教育实施主体应该是谁”这一问题的回答中,69.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是“政府”,6.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是“学校”,14.3%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是“社团组织”,也有6.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是“学习者本人”,另有2.9%的被调查者表示“說不清”。统计数据表明,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教育主要应该由政府来实施。

2.社会教育保障水平

(1)国家对社会教育重视程度。在对“国家是否很重视社会教育”这一问题的回答中,1.9%的被调查者选择“非常不符合”,9.5%的被调查者选择“不符合”,45.7%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23.8%的被调查者选择“符合”,19.1%的被调查者选择“非常符合”。统计数据表明,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国家对社会教育重视程度比较一般,有待进一步加强。

(2)社会教育管理人员素质。在对“是否了解社会教育的内涵、性质和理念等”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没有被调查者选择“非常不符合”,2.8%的被调查者选择“不符合”,41.9%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44.8%的被调查者选择“符合”,另有10.5%的被调查者选择“非常符合”。统计数据表明,大多数被调查者对于社会教育内涵、性质和理念等的认识程度比较一般,没有达到非常理解的程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学习。

(3)社会教育基础设施。在对“是否建立了社区教育三级学习体系”这一问题的回答中,83.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5.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否”,10.5%的被调查者则选择了“不清楚”。这表明大多数城市都已经建立了社区教育三级学习体系,仅有少部分地区没有建立。值得注意的是,有多达10.5%的被调查者对于这一问题还不清楚,可见,管理人员对当地社会教育事业的基本情况还缺乏一个全面的了解。

(4)社会教育师资力量。本调查表明,在社会教育师资队伍中,“兼职教师”所占的比例为53.3%,“志愿者”所占的比例为4.8%,“专职教师”所占的比例为41.9%。在有限的专职教师中,83.8%来自“普教转岗”,1.9%来自“公开招聘”,“其他”来源渠道占到10.5%,另有3.8%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清楚”。统计数据表明,在江苏省社会教育师资队伍中,兼职教师仍然是主力军,而专职教师的比例还不到一半,并且,在有限的专职教师中,专业化水平也并不突出。

(5)社会教育经费投入。本调查表明,76.2%的社会教育经费来源为“政府拨款”,21.9%的社会教育经费来源为“单位分担”,另有1.9%的社会教育经费来源为“个人学费”。统计数据表明,在当前阶段,社会教育经费来源的渠道较为单一,政府拨款是江苏省社会教育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

(6)社会教育政策制定。本调查表明,“已出台”社会教育地方法规条例的占到36.2%,“未出台”社会教育地方法规条例的占到32.4%,“不清楚”是否已出台社会教育地方法规条例的占到31.4%。可见,针对性的社会教育地方法规条例仍然没有在江苏省得到广泛建立。需要注意的是,有接近三分之一的社会教育管理人员并不清楚社会教育地方法规条例的出台情况,可见其对地方社会教育事业开展的实际情况仍然有待熟悉。另外,在对“居民参与社会教育政策制定情况”这一问题的回答中,2.9%的被调查者选择“非常不符合”,22.9%的被调查者选择“不符合”,44.8%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19.0%的被调查者选择“符合”,只有10.4%的被调查者选择“非常符合”。可见,广大居民对社会教育政策制定的参与情况较为一般,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仍然有待增强。

3.社会教育实施状况

(1)社会教育培训类型。在要求被调查者依次选填3项任职区(县)社会教育主要培训类型时,第一选择所占比例最高的是“青少年校外素质拓展培训”,占到43.8%;第二选择所占比例最高的是“老年教育培训”,占到38.1%;第三选择所占比例最高的是“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可见,“青少年校外素质拓展培训”“老年教育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是江苏省当前阶段社会教育开展的主要培训类型。另外,“农民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也占有相当部分的比例,表明以上二者也是重要的社会教育培训类型。

(2)社会教育年龄群体。本调查表明,在社会教育主要参与群体中,“儿童”占到1.0%,“少年”占到5.7%,“青年”占到2.9%,“老年”占到52.4%,“中年”占到38.1%。可见,目前社会教育的参与群体以中老年为主,尤其是老年人占到了很大的比例。

(3)社会教育责任分工。在对“社会教育各部门分工是否明确”这一问题的回答中,79.0%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11.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否”,另有9.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清楚”。目前来看,社会教育管理的责任分工相对较为明确,但仍然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社会教育政策落实。在对“社会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这一问题的回答中,41.0%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落实较好”,48.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执行不力”,另有10.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清楚”。这表明,目前阶段社会教育政策的落实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对社会教育政策的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5)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关系。在对“目前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是否关系密切”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没有被调查者认为“非常不符合”,4.8%的被调查者认为“不符合”,32.4%的被调查者认为“一般”,19.0%的被调查者认为“符合”,43.8%的被调查者认为“非常符合”。这表明,目前来看,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密切程度较大。

4.社会教育突出问题

(1)社会教育参与的主要障碍。在本调查中,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教育的主要障碍占比情况如下,“工作太忙”占到14.3%,“距离太远”占到1.0%,“经济拮据”占到12.4%,“机会太少”占到12.4%,“自身动力不足”占到60.0%。这表明,就目前阶段而言,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教育的最主要障碍是自身动力不足。

(2)社会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调查表明,在回答“社会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时,排在第一重要位置首位的是“教育经费不足”“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所占比例均为33.3%,排在第二重要位置首位的仍旧包括“教育经费不足”,排在第三重要位置首位的是“师资力量不足水平差”。这表明,当前阶段江苏省社会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教育经费不足、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师资力量不足水平差。

(二)江苏省社会教育现状的调查分析

1.社会教育日益受到认可,但认识程度有待深化。对社会教育基本认识的考察,主要包括四个维度,即对社会教育重要程度、建立社会教育体系、管理体制、实施主体的认识。对社会教育重要程度的认识,不但可以反映社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也可以反映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教育管理人员对社会教育的认可度。大多数人对社会教育重要程度的认可,对于接下来深入开展社会教育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发展社会教育事业,完善社会教育体系是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大多数人认为有必要建立系统的社会教育体系,原因可能是,社會教育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加强社会教育体系层面的建设。对社会教育发展而言,管理体制主要涉及到社会教育的管理主客体问题,即由哪些组织主管社会教育,而又有哪些组织发挥协调配合作用。大多数人认为,社会教育应该由“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原因可能是被调查者多是来自教育系统,发展社会教育事业被看作是教育系统的分内之事。另外,我国没有成熟的社会组织,在社会教育发展的起步阶段,依靠教育系统的力量是一种更为理智的选择。社会教育实施主体意味着应该由哪些单位或者个人来承担,实施主体往往是社会教育的直接与主要责任人。大多数人认为,政府应该是社会教育的实施主体。原因可能是,我国社会教育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需要政府来扶持。而且,从现实来看,由政府去推动无疑会消除大量阻力,减少很到障碍,但也需要注意探索更为多元的社会教育实施主体。

2.社会教育发展有一定基础保障,但总体水平普遍不高。对社会教育保障水平的考察,主要包括六个维度,即国家对社会教育重视程度、管理人员素质、基础设施、师资力量、经费投入、政策制定。如果国家重视社会教育,那么无疑将有利于社会教育的发展;反之,则不利于社会教育的开展。调查表明,国家对社会教育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社会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管理人员对社会教育内涵、性质、理念等的认识水平,直接影响社会教育事业发展的水平。而调查表明,管理人员素质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原因可能是,社会教育管理人员接触这一领域的时间不长,大多数在5年及以下,经验的积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社会教育保障而言,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硬件,而社区教育三级学习体系则是硬件中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三级学习体系主要是指,县(区)一级要设立社区学院、乡(镇)一级要设立社区教育中心、村(居)一级要设立社区学校。据调查而言,有必要在将来全面完善社区教育三级学习体系。在整个社会教育事业中,师资队伍承担着社会教育培训、辅导以及日常教学等方面的任务。专职教师匮乏的直接后果是,超负荷的劳动往往会使一线教师和工作者难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从而长期处在“疲于应对”“敷衍应付”的低水平工作状态之中。而且,从来源渠道看,专职教师的来源绝大部分是普教转岗,仍然亟待解决的是对专门化社会教育师资的培养问题。社会教育事业的开展必然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它是决定社会教育事业能否深入基层的重要影响因素。接下来,有必要探索更为多元的经费筹资渠道。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以相关的政策为载体,政策的出台与否是其重要的考察要素。社会教育政策制定不完善,以及居民对社会教育政策参与不够深入,都是江苏社会教育发展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3.社会教育得到不断推广,但实施质量需要提升。对社会教育实施状况的考察,主要包括五个维度,即社会教育培训类型、年龄群体、责任分工、政策落实以及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关系。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相比,社会教育的涵义更为丰富,所开展的培训类型也相对更为多元。对江苏省而言,主要的社会教育培训类型包括“青少年校外素质拓展培训”“老年教育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另外,“农民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也占有一定比例,原因可能在于,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年龄群体可以反映社会教育参与群体的年龄特征,也可以反映当前阶段社会教育的主要服务对象。目前江苏省参与社会教育的主要群体是老年人。原因可能是,老年人多数已经处于退休状态,空闲时间较多,因此,有更多的时间参与社会教育活动,我们有必要根据老年人的需要设计更多针对性的社会教育活动。责任分工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教育管理的现状,相对较为明确的责任分工无疑有助于社会教育事业的开展。对于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言,关键环节还在于落实。如果社会教育政策可以得到有效地落实,那么,无疑将有利于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反之,则不利于社会教育事业的开展。但就现状而言,政策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可能的原因是,社会教育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就没有居民的广泛参与,所以造成落实环节困难重重。就整个教育体系而言,社会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社会教育区别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另一方面,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又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后续的社会教育开展过程中,应该继续加强三种教育类型之间的联系。

4.社会教育参与障碍重重,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对社会教育发展而言,社会成员在参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障碍是影响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的重要因素。正如调查结果所表明的,目前社会教育最主要的参与障碍是,学习者自身参与动力不足。试想一下,在没有充分调动起社会教育成员参与社会教育事业积极性的条件下,开展社会教育无疑将变得更加举步维艰。正如有学者所言,学习本身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做实服务,让人人享受学习幸福,是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中之重,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当务之急[2]。因此,当务之急在于,调动起学习者参与社会教育的积极性。考察社会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使我们对当前社会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调查结果表明,教育经费不足、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师资力量不足水平差是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未来的江苏省社会教育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大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重视力度。

三、统筹推进江苏省社会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教育重视程度

开展社会教育事业无论是对于个人的社会化发展,还是对于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无疑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法规是国家和政府为实现一定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与社会规范[3]。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教育事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制定了专门针对社会教育的法律。目前来看,我国仍然没有出台针对社会教育的专门法律,大大制约了我国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终身教育目标,早日建成学习型社会,国家和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教育的法治化建设,以法律形式明确社会教育的地位,同时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在社会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使社会教育事业开展能够有法可依。正如我们在调查中所发现的那样,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不力也是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而社会成员对政策法规的参与程度不够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制定的科学性,尤其是要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参与政策法规制定的机会,这样也更有利于政策法规的落地实施。另外,各级政府还需要提高对社会教育的重视程度。如调查所见,社会教育管理人员对于开展社会教育事业普遍具有较强的认同感,但无奈相关领导不重视,使得社会教育事业缺乏基本保障。社会教育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各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因此,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对社会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相关领导也应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拓展经费来源渠道,丰富社会教育办学主体

经费保障是社会教育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为了促进社会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拓展经费来源渠道,丰富社会教育办学主体。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江苏省社会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渠道仍然是政府,而且政府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对参与社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不高。为了改善这一局面,至少应该做到以下三點。首先,应该建立专门的社会教育筹资机构。该机构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负责,下设筹资职能部门,要制定针对社会教育的具体筹资计划,并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筹资活动。其次,应该探索多样化的筹资方式。对于来自同一渠道的资本,可以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来筹资,尤其是需要加强对社会力量筹资方式的探索,从而为社会教育事业开展吸取更多的社会资金。比如,可以通过销售社会教育办学成果来进行筹资。再次,应该优化经费筹资的制度环境。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经费筹资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筹资的流程与具体使用环节,从而为经费投资营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环境。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丰富社会教育办学主体。就现阶段而言,政府仍然是社会教育的主要办学主体,由于政府自身职能的局限性,在开展社会教育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力不从心之处。为此,必须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社会组织既可以是营利组织,又可以是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不同,非营利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处理或者参与社会公众相关的议题以及事件[4]。从降低社会教育成本的角度出发,尤其要重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三)打造专职教师队伍,强化专业管理队伍建设

在社会教育开展过程中,教师队伍与管理队伍的专业化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无论是社会教育的教师队伍,还是社会教育的管理队伍,都缺乏一定的专业水准,突出表现为专职教师的比例仍然不足,社会教育管理者缺乏专业的管理经验,管理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尤其是专职教师数量会直接影响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它是决定社会教育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为此,必须全力打造专职教师队伍,强化专业管理队伍建设。为了培养出社会教育所需要的专职教师队伍,可以尝试将与社会教育相关的教师职业固化,从法律层面明确社会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身份。也就是说,如果把与社会教育相关的工作职业化,可以有效扫除一系列障碍。在确定专职教师的职业身份之后,要进一步明确其岗位职责,规范其职业行为,并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为了保证专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调动其参与社会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还要给予其一定的物质保障,保证其能够获得与心理预期相符合的工资待遇。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我国社会教育事业起步较晚,所以缺乏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储备。如果仅仅是从其他部门借调社会教育管理人员,显然不可能满足社会教育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管理者的要求。为了提高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必须坚持科学培训、岗位锻炼的原则,培养一批既有科学管理理论知识储备,又有一线管理能力的社会教育管理者。

(四)明确主要服务群体,制定针对性的服务内容

任何一种类型的教育对国家和个人来说都是手段,不是目的。政府办教育、个人接受教育都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对社会教育而言,也同样如此。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社会教育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需要为普通居民、退休人员、大中小学生、各类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刑满释放和劳教解除人员、不良青少年、老年人等各种人群提供教育服务。不同的社会成员对社会教育往往具有不同的需求,而社会教育资源的总量却是有限的,此时就需要明确社会教育的主要服务群体,并制定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如果不能根据社会教育不同服务群体的需要,来制定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很有可能造成教育资源的大量浪费,社会教育也不可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在当前背景下,各级各类社区教育机构要紧紧围绕社会成员需求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创新城乡社会教育服务模式。如,面向下岗、失业人群,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助其提升再就业能力;面向失地农民,开展劳动力转移、转产转业培训,以尽快适应产业布局的调整;针对社区中的老龄人群、青少年、残障人群要分别开展闲暇教育和校外教育。社会教育要想发挥实效,关键是将工作落实到每个社区之中。社区教育工作者要了解社区居民的主要构成结构,包括年龄构成、职业构成、性别构成等,并为各类人群分类建立档案,了解其最新的教育需求。此外,社区教育工作者还要定期向所在社区居民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居民对社区学习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居民的学习需要,并将此作为开设相关课程和讲座的依据。

(五)创新多元教育形式,提高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与其他教育类型相比,社会教育的普及性、公共性与服务性更强,受众面更广泛,民生功能体现得更充分。这里的“民生”,其核心在于提供让社会成员满意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广大社会成员的参与。为了促进社会教育事业的开展,必须探索创新多元社会教育形式,广泛提高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教育的积极性。正如有学者所言,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局限于家庭和学校内,形式单一有所不同,社会教育的开展形式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多样性[5]。具体来说,要探索开展班级授课、现场指导、参观座谈、实践操作、文体娱乐、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教育活动。社会教育依托于社区而存在,必须充分挖掘社区中各个组织之间的教育功能,发挥社区教育的整合功能,使多种教育教学形式相互协调、补充,形成资源共享机制,从而满足社会成员的不同学习需求。在社会教育开展过程中,还要探索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正规的学校教育能够与社区内的各级各类组织相互依存、相互影响;而非正规的教育则以其独有的多样性、适应性和灵活性,使得社区成员与周围的人、事、物接触过程中,掌握知识和技能,形成一定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另外,要推进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的融合。要积极将数字化终身教育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和家庭,依托已有远程教育优势,整合各类远程学习资源,搭建“社区学习网”“社区老年教育网”等终身学习平台。

参考文献:

[1]龚超,尚鹤睿.社会教育概念探微[J].浙江社会科学,2010(3):80.

[2]黄士力.教育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应该如何作为[J].教育研究,2008(1):101.

[3]李佳萍.我国社区教育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4:130.

[4]庄西真.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6:41.

[5]侯怀银,张宏波.“社会教育”解读[J].教育学报,2007(4):6.

责任编辑 王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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