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陈广晶)日前,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17年2月22日起,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公安、卫计委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假药“瘦脸针”(即A型肉毒毒素)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检查美容场所17家,检查从业人员80余人,查验药品20余种共计1500余盒(瓶),美容器械15种300余件,破获销售假药案5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在3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查处了位于东城区美博城和朝阳区姚家园地区的3家美容商户,在现场发现了涉嫌未经批准进口的“瘦脸针”9支和注射器。公安部门现场对涉案药品进行了查扣,并抓获涉案人员2人。
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副总队长甄德明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批准进入我国的进口药品,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必须有中文标识。本次查获的“瘦脸针”包装上仅标示英文或韩文,为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甄德明还介绍,对相关单位涉嫌销售使用假药的犯罪行为,将由食药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惩处。市食药监管局将配合公安部门继续追根溯源,追查假药来源,力争将违法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并在日后工作中努力探索监管新机制,持续有效打击非法经营“瘦脸针”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首都美容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