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峰
唐代农民问题研究学术史述评
刘玉峰
唐代农民问题研究已有较长的历史。关于唐代农民生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农民经济形态、农民阶级构成以及逃户、括户、客户和中晚唐农战史等问题,中外学界进行了长期的探讨和研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意见分歧多、理论创新不足、农民经济形态研究不充分、农战史研究冷落等缺陷。对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尤其是对唐王朝农民问题政策调控及执行史的研究亟待加强。
唐代农民问题; 农民生活状况; 农民经济形态; 农民阶级构成; 农民战争
随着近代历史学学科的产生,自20世纪20年代末,唐代经济史研究成为唐史研究的一个“专门领域”①胡戟等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91页。,迄今已有较长的历史。在唐代经济史研究领域,“三农”问题研究是重要内容,同样有着较长的历史。回顾唐代“三农”问题研究史可以发现,学界对农业的研究最为充分,对农村和农民的研究相对薄弱,但也取得了显著成绩。鉴于尚无专门梳理唐代农民问题研究史的成果②胡戟等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是迄今最为综合的大型学术史著作,对唐代农民问题研究有所回顾和梳理,如“经济卷”第二章列“家庭规模”“逃亡与括户”“客户”等目,“社会卷”第一章列“农民”一目,但有关梳理是分散和不系统的,“农民”一目所梳理的内容尚不足一页,远不充分。,本文试从四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学术史予以述评。
黄榖仙最先研究了安史之乱后的农村,发表两篇论文阐述了安史之乱后农村崩溃的实况,扼要分析了政府和知识分子救济农村的策略方法等③黄榖仙:《天宝乱后农村崩溃之实况》,《食货》1934年创刊号;《天宝乱后唐人如何救济农村(上、下)》,《食货》1935年第10-11期。。两文虽以农村问题立题,但都论述到了安史之乱后农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情形。陶希圣、鞠清远合著《唐代经济史》,为第一部断代经济史著作。该书第二章和第三章对唐代土地制度与农业作了论述,并专列“农民之诸种相”一目,对唐代农民的生活状况作了贯通性的观察,特别指出了逃户问题的长期存在以及佃作制度的发展④陶希圣、鞠清远:《唐代经济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4-75页。。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第一章考察了劳动者阶级环境之转变、所受豪强之兼并与贪官之榨取、受课役漕运之苦、逃亡与变乱等问题⑤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65页。,侧重农民群体的论述,对唐代农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和所受压迫剥削多有揭示。日本学者河原由郎《安史乱后农民生活贫困的考察》⑥河原由郎:《安史乱后农民生活贫困的考察》,《福冈商大论丛》1950年第2号。、筑山治三郎《唐代两税法下的农民生活》⑦筑山治三郎:《唐代两税法下的农民生活》,《社会文化史学》1974年第10号。,均明确以农民
生活立论,是研究唐后期农民生活状况的专题成果。韩国磐《唐天宝时农民生活之一瞥》是一篇名作,也明确以农民生活立论,指出“天宝时的农民生活,并不像旧史所渲染的那样美满,根据敦煌和吐鲁番发现的物价资料的探讨,好的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差的必至破产流亡。所谓‘开天盛世’尚且如此,以后唐朝每况愈下,农民生活更坏。因此,天宝以后,农民起义就断续发生,终于汇成唐末黄巢大起义的洪流”*韩国磐:《唐天宝时农民生活之一瞥——敦煌吐鲁番资料阅读札记之一》,《厦门大学学报》1963年第4期。。
吴章铨《唐代农民问题研究》是一部专论唐代农民问题的力作,包括“土地问题”“租税问题”“农民地主政府”三章。该书对唐前期均田制下农民的实际生活状况作了细致研究,指出“平常人家耕地三十余亩,可以养活三四口,家庭人口再多,便要忍饥耐寒了。如果所耕的是上好田地,土地生产力好,那就宽裕些,如果是贫瘠田,就很难支持”*吴章铨:《唐代农民问题研究》,台北:台湾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3年,第12页。。该书还系统阐述了唐代农民贫困破产以及沦为佃农并终至“暴乱”的过程,揭示了农民的历史命运以及国家失去农民之后政权随之丧亡的特点。该书虽在中国台湾出版,然而研究方法和思路均符合唯物史观,许多结论性认识颇为深刻。
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是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形态的宏观和整合的研究。该书第二编第七章专门论述了北魏到隋唐时期均田制下受田农民的性质和经济地位,认为“受田农民的经济地位不但比佃农,而且比一般自耕农都显得优越”,均田农民“在缴纳赋税之后,能够占有相当于净租的一部分产品”*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第134、136页。,给予了较高估计。郑学檬《唐代农民经济的初步考察》一文,对唐代农民经济发展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论及唐代农民经济的一般状况、农民经济的脆弱性以及这种脆弱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指出唐代农民经济在唐初一百多年中比汉代有所发展,农民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这种发展和改善又是有限度的,而且其脆弱性没有改变,尤其是中唐以后,这也使得唐代社会经济发展不可能持久*郑学檬:《唐代农民经济的初步考察》,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中国经济史研究室编:《中国经济史论文集》,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15-129页。。该文认为,农民经济是封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有唐一代农民经济的概况、特点、影响等作了扼要的宏观论述,认为农民经济经常处于饥饿和营养不良状态,缺乏新陈代谢能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晏金铭对唐太宗贞观年间课户的赋役负担作了考释,指出课户(主要是均田农户)的负担“竟高达全年农业生产收获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认为当时农民的赋役负担沉重,生活状况艰难*晏金铭:《唐贞观年间“课户”赋役负担考释》,《湖南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王士立对贞观年间农民生活状况作了探讨,亦指出贞观年间“农民最多也只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一部分农民仍有‘饥寒之弊’,至于‘富给’和‘安乐’是根本谈不上的”*王士立:《对贞观年间农民生活状况的初步探讨》,《河北师大学报》1983年第1期。。余新忠对均田制下受田农民多种经营的生产状况和衣、食、住等方面的消费状况作了阐述,认为唐代农民需长年劳作,很少空闲,消费水平仍较低下,一般仅能勉强度日*余新忠:《唐代均田制下受田农民的生产、消费状况》,《铁道师院学报》1993年第4期。。
张泽咸专门探讨了农民日常生活与市场的联系、乡村下户的生活概况,认为农民对市场有商品供给,也通过市场贸易取得某些生活必需品,但农民中的乡村下户的生活十分艰难*参见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411-417、258-266页。。黎虎主编《汉唐饮食文化史》第七章“饮食与社会”,重点揭示了普通劳动者的饮食生活状况*黎虎主编:《汉唐饮食文化史》,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95-329页。。黄正建对农民阶层的衣、食、住、行情形有具体研究*黄正建:《唐代衣食住行研究》,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魏明孔立论新颖,就唐代民间手工业工匠与农民的家庭规模作了比较,重点探讨了工匠家庭的类型和规模*魏明孔:《唐代工匠与农民家庭规模比较》,《西北师大学报》2004年第1期。,对梳理认识唐代农民家庭类型和规模有重要价值。张安福的专著明确以“农民家庭经济”立论,考察了农民家庭经济生活状况以及农民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和农民负担等问题*张安福:《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所论具综合性并颇有新意,对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和身份地位的估计也较高。张雁南讨论到农民阶层的消费情况和特点,对农民群体消费短缺状态作了专门分析*张雁南:《唐代消费经济研究》,济南:齐鲁书社,2009年。,富有新意。王淑端研究了均田制下的农民家庭经济,指出均田制下农民的身份地位有了提高,生产自主权有了扩大,对农民家庭经济的发展均产生了较为积极的意义,推动了“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的出现,但两税法实施后情况发生了根本逆转*王淑端:《唐代均田制下的农民家庭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4期。。商兆奎从制度设计与运作的角度,对唐代均田农户生计状况作了考察,认为农户负担异常沉重,均田制制度设计与运作实效之间的巨大落差使得农户生计处于低水平状态,看似合理的均田制度设计实际上是一个陷阱,很难把均田农户固定在土地上*商兆奎:《唐代均田农户生计考察——基于制度运作实效的解读》,《贵州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他提出的“均田陷阱”概念,值得重视。刘玉峰梳理考察了有唐一代农户经济的破产分化及萧条崩溃历程,指出唐代农民生活日窘、身份日贱、灾难日重,尤其是在安史之乱后不断走向了萧条和崩溃,直至最后穷困潦倒至极而被迫揭竿起义,没有摆脱中国封建帝制时代历代农民的历史命运*刘玉峰:《论唐代均田农户经济的破产分化》,《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唐朝后期个体农户经济的萧条与崩溃》,《西北师大学报》2011年第5期。。
张国刚对唐代家庭的生活、生产及形态有系列专论,农民家庭是其研究的重点:《唐代家庭形态的复合性研究》,提出并论证了唐代二元性结构的复合型家庭形态,主要有“同居共活”和“同籍别居”两种模式,表现出家庭形态与家庭功能的某种分离,这与中古转型时期家族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变化密切相关,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唐宋社会变革的时代特征*张国刚:《唐代家庭形态的复合性研究》,《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唐代乡村基层组织及其演变》,对唐代乡村社会基层管理组织演变与农民家庭生存环境变化展开了论述*张国刚:《唐代乡村基层组织及其演变》,《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唐代农村家庭生计探略》,通过对农家土地占有和粮食产量等数据的考证,讨论了农民家庭的基本收入、生产成本、消费支出等,提出了唐代中等农家生活的概念,计量描述了唐代多数农民的生计状况,勾勒了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生活的轮廓*张国刚:《唐代农村家庭生计探略》,《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2期。。张国刚还发表《唐代世俗家庭的宗教生活》等多篇论文,广泛讨论了唐代家庭的婚姻状况、夫妻关系、家产析分、宗教生活、礼法伦理等*张国刚:《唐代世俗家庭的宗教生活——跋房山石经题记〈故上柱国庞府君金刚经颂〉》,《中华文史论丛》1999年第3期;《唐代家庭与家族关系的一个考察——一份敦煌分家析产文书的学习札记》,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三卷,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立家之道,闺室为重”——论唐代家庭生活中的夫妻关系》,《清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这些论文后经修订,收入其《唐代家庭与社会》*张国刚:《唐代家庭与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一书。该书基于严谨翔实的实证性论析,不但在唐代家庭生活的细致性研究上大有推进之功,而且在理论提炼上也有建树,特别是“复合型家庭形态”概念的提出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丰富了中国家庭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总而言之,学界关于唐代农民生活状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的研究成果是相当丰富的,且新世纪以来的成绩尤为突出,并呈现着良好进展态势。不过,学者们对于唐代农民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好坏优劣程度的判断存在着较大分歧,如何更加客观准确地把握认识,尤其是如何分阶段、分时期地把握认识,仍需学界进一步努力。在农民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研究基础上,如何认识唐代农民的生活方式,或者说,如何从生活方式角度观察分析唐代农民的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也需要理论上的创新和提炼。
论述农民经济形态的重要成果,首推吕振羽的《隋唐五代经济概论》。该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和阶级矛盾、阶级斗争观点,考察了隋唐五代直至宋朝王安石变法期间的社会经济矛盾和政治变动,分析了这一历史时期社会经济的构成、性质、生产组织形式、剥削关系、矛盾斗争过程等。指出这一时期社会经济构成包括大地主经济(贵族地主经济)、小地主经济和自耕农民经济(小土地所有者及佃户经济),呈现出大地主经济的复兴与没落、王安石变法之后小地主经济优势得以确立的鲜明变化过程。但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农民经济与地主间之阶级的仇视和遭受剥削与宰割没有变化,小地主经济优势的确立只不过把先前大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夺回到自己手中来,夺回来放到自己的支配下罢了*吕振羽:《隋唐五代经济概论》,《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1935年第4期。。该文对于大地主经济、小地主经济、农民经济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矛盾斗争和结构消长变化的论述,是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唐代经济形态的最早论文,具有里程碑意义。
王亚南的名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宏观论述了官僚的封建统治之下中国农民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属性和特征,富于深刻洞察和理论意义。该书强调:“中国农民的社会经济生活,由中国官僚封建社会形态限定它具有较包容得多,较复杂得多的内容;亦就因此之故,一般肤浅的历史学家,就断定中国农民的社会生活,不但早就是自由的,而且一直是自由的了。”*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上海:时代文化出版社,1948年,第193页。作者深刻阐述了“官民对立”社会中农民的社会经济生活形态,指出农民处于封建官僚政治的对立面而遭受多重的经济榨取和奴役剥削,不断被佃农化、隶奴化和奴隶化,最终导致农民的社会经济生活全被破坏而“官逼民反”,爆发农民战争,认为处在官僚政治统治下的中国农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地位,绝不是“自由的”和“平等的”。作者的这种宏观阐述,实际上也揭示了唐代的农民经济形态及其特征。
金宝祥认为,北魏隋唐时期的均田农实质上是国家佃农,指出:“在封建社会里,国家土地所有制的实质,不外乎是国家政权和国家佃农的统治与从属的关系,换言之,就是国家佃农受国家政权统治、奴役而缺乏人身自由的依附关系。而作为国家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的均田制的实质,便是国家佃农对国家政权依附关系的强化”;“统一的隋唐王朝,就是从广大的国家佃农中无休止地征收田租、庸调,征发兵役、力役,来维护王朝的威力的”;“对均田制来说,在发展时期里,得利的是国家政权,而不是均田户。隋唐政府对几百万户的国家佃农进行残酷的征发兵役、力役,征敛大量的租庸调物,是隋唐中央政权强化的唯一途径”*金宝祥:《北朝隋唐均田制研究》,《甘肃师大学报》1978年第3期。。其观点可称之为“国家佃农形态论”,认为均田佃农对唐王朝国家有着很强的隶属性,唐代均田农经济实质上是国家佃农经济。
冻国栋论述了唐代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等小农经济形态及其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的变化等,指出唐代的自耕农经济有逐渐佃农化的倾向,但无论是自耕农经济还是佃农经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征仍然很明显*冻国栋:《唐代的小农经济与经营方式管见》,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中国前近代史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77-500页。,亦即强调了唐代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特征。刘玉峰对唐代均田农户经济的规划形成及其经济形态特征作了探讨,认为唐前期的均田农户经济很大程度上是唐王朝有目的地加以规划培植的结果,均田制、户籍制、邻保里乡制、租庸调制、府兵制等制度,共同对其进行了制度规划和制度强制,带有明显的上层建筑属性和超经济特征,遭受多重的强制和压迫;唐代均田农本质上仍是唐王朝之隶属农,对于均田农身份自由及生产生活自主的程度不宜估计过高*刘玉峰:《唐代均田农户经济的规划形成及其经济形态特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3期。。强调上层建筑因素对于唐代均田农户经济的规划安排,使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成为其论证特点。
论述农民阶级构成的重要成果有:韩国磐《隋唐五代时的阶级分析》,详细阐述了隋唐五代时农民阶级的构成、地位及变化,指出当时期的农民阶级“可区分为自耕农民,由自耕农民来担任的封户和兵士,以及由自耕农民没落下来的客户、庄客、佃户、屯兵和佃民,私家的部曲和客女,官府的杂户、官户和工匠、乐户,个体手工业者和小商贩以及佣工等”*韩国磐:《隋唐五代时的阶级分析》,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第86页。,阐述了农民阶级的丰富构成,然而也给人以比较庞杂、难以精确划分的印象。
胡如雷把唐代农民阶级划分为自耕农和佃农,认为大致自耕农的生产生活条件稍较佃农优越,自耕农破产后才转化为佃农;自唐中叶均田制破坏以后,自耕农就先后纷纷破产了,到唐代农民战争以前,自耕农已经寥若晨星了,佃农成为了唐朝末年农民阶级中最主要的阶层,是唐末农民战争中的基本革命动力*胡如雷:《唐末农民战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这一划分简约明了,对自耕农阶层向佃农阶层的演变也观察得较为宏观,避免了细致划分可能造成的问题。
葛金芳认为,唐宋之际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转变的时期。这一时期,农民阶级内部构成发生了变动,以均田户为主体的“中古自耕农”,在两税法推行后,大量转化为“契约佃农”,并在北宋中叶时成为农民阶级的主体成分,地主租佃经济也在此时终于成为当时封建生产方式的主导形态*葛金芳:《唐宋之际农民阶级内部构成的变动》,《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葛金芳使用的概念特色鲜明,关涉到唐宋期间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认识,有其理论关照。
张泽咸提出了乡村上户(一至四等户)、次户(五至七等户)和下户(八至九等户、佃农和雇农)概念,认为农民阶级主要是次户和下户(生活在广大农村尚未脱离农业的手工业者和个体商贩,在原则上分属于乡村次户和下户),从广义上来说,被称为“贱人”的部曲、奴婢、杂户等,也属于农民阶级的范畴*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但他又将乡村次户和下户称之为“自耕农”或“自耕小农”,在具体划分和概念使用上存有一定的混乱。
农民经济形态、农民阶级构成问题涉及如何认识唐代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及社会性质,是比农民生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更为关键的论题。整体观察,吕振羽、王亚南开拓的正确研究取向没有很好地得到延续和加强,唐代农民经济形态的研究成果就不够充分。关于农民阶级构成的认识分歧也很大,理论视角上多有不同,“自耕农”与“半自耕农”、“客户”与“佃户”、“乡村次户”与“乡村下户”等概念间区分的清晰度不够,实际上具有相当的模糊性,不利于研究的推进。
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探讨武周至玄宗朝期间为重点,并取得了突破性成绩。傅安华最早对武后、中宗至玄宗时期户口逃亡的原因、事实、影响及政府制止逃亡的诸方案等作了系统梳理,指出民户逃亡渐盛于武后、中宗时期,到玄宗朝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傅安华:《唐玄宗以前的户口逃亡》,《食货》1935年第4期。,是合乎历史发展实际的观察。易曼晖专门论述了“唐代中期人口之流亡”,涉及流亡原因动机、去向及生活、官府对策、流亡影响等*易曼晖:《唐代的人口》,《食货》1936年第6期。,所论具综合性。唐长孺《关于武则天统治末年的浮逃户》,首次结合大谷文书2835号等文献,论证了武周末年逃户问题的严重以及官府处置政策的变化,指出玄宗时宇文融括户是武周长安三年括户的延续和发展*唐长孺:《关于武则天统治末年的浮逃户》,《历史研究》1961年第6期。。该文发表后,产生了重大影响。后来,黎仁凯、杨际平、翁俊雄、胡沧泽、阎守诚、李志贤、陈明光等,均对逃户问题有专门论述,推动了研究的深入。
黎仁凯对唐代农民逃亡的基本状况及特点、人身隶属关系变化、逃亡去向及影响作了论述*黎仁凯:《关于唐代的逃户》,《文史哲》1982年第4期。。杨际平认为,逃户问题的严重与隋唐政府的逃户对策以及均田制、租庸调制、户籍制的实施密切有关,并利用正史典志等资料及敦煌吐鲁番文书进行了具体论述,还就宇文融括户的目的及结果针对有关学术观点进行了商榷讨论*杨际平:《隋唐均田、租庸调制下的逃户问题——兼谈宇文融括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4期。。翁俊雄对玄宗开元、天宝之际的逃户作了专题研究,重点论述了宇文融括户的措置及影响,认为括户所采取的政策不仅没有很好地解决逃户问题,反而成为使问题更加严重的诱因,并引起了农业经营结构的变化,成为开天之际社会大转变的中心环节*翁俊雄:《开元、天宝之际的逃户》,《历史研究》1991年第4期。。翁俊雄关于括户政策措置加剧逃户问题的论述,富于洞察和启发意义。胡沧泽重点论述了武周、玄宗时期逃户政策的调整与福建新置州县的关系,肯定了其积极意义*胡沧泽:《唐朝前期对逃户政策的改变与福建州县的新建置》,《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阎守诚从三个方面论述了逃户对唐代社会的影响,认为逃户流向使劳动力分布更均匀,有利于社会经济和租佃关系的发展,是两税法改革的动力*阎守诚:《逃户对唐代社会经济的影响》,首都师范大学史学研究编委会编:《首都师大史学研究》第一辑,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1-98页。。逃户问题一般被认为有害于社会经济,阎守诚的论述有益于更加全面地认识问题。李志贤专题论述了武周时期采取的逃户新措施,认为是一场重大和影响深远的社会经济改革,不但化解了逃户问题所可能引起的危机,还为日益困难的国家财政创造了生机,并为后来朝廷的逃户政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高度肯定了其积极意义和影响*李志贤:《在危机中开创生机:评武周时期的逃户措施及其意义》,《史学月刊》2001年第2期。。然而,从后来玄宗朝逃户问题愈加严重的史实来看,李志贤的评价显然过高。陈明光运用产权经济学理论,对唐五代政府处理逃户所遗留田产的政策制度变迁进行了梳理论述*陈明光:《论唐五代逃田产权制度变迁》,《厦门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对逃户问题研究有推进之功。新近的一种趋向,是把逃户问题与乡村社会演变和乡村治理联系起来考察*商兆奎、邵侃:《唐代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以“逃户”问题为中心的考察》,《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括户研究集中在武周长安三年括户和玄宗开元九年至十二年的宇文融括户。对此中日学者多有探讨。如日本学者冈崎文夫从限制大土地所有制角度,最早论述了宇文融括户,指出证圣元年李峤的奏疏建议是宇文融括户的基础*冈崎文夫:《宇文融的括户政策》,《支那学》1922年第5号。。铃木俊继之论述宇文融括户的业绩和意义,认为是维护均田制的努力*铃木俊:《宇文融的括户》,《东洋史论丛:纪念和田博士六十岁诞辰》,东京:讲谈社,1951年,第329-344页。。砺波护重点研究了宇文融括户期间的任官变化及政策变化,并与这一时期府兵制向募兵制的转变作了联系考察,认为兵制变化促成了括户政策调整*砺波护:《唐的律令体制和宇文融的括户》,《东方学报》1970年第41号。。池田温依据敦煌吐鲁番文书,对宇文融括户的目的及成效作了重点研究,认为宇文融的括户政策克服了以前时期的动荡,不但成为盛唐经济繁荣的要因之一,而且成为宋代以降有关客户对策的由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龚泽铣译,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41-243页。。山内敏辉研究了宇文融括户的组织构造以及宇文融括户所任用的劝农判官群体,肯定了判官们所起的重要作用,细致梳理了判官个人资料等,但强调旧贵族势力的抬头恐不符合当时史实*山内敏辉:《宇文融括户的组织构造》,《东洋史苑》1990年第34、35合并号;《宇文融括户的劝农判官的群像——贵族制社会再编制的一视点》,《东洋史苑》1994年第42、43合并号。。山根清志研究了唐代前期的括户政策、乐迁规定以及武则天充实东都的政策,指出专制国家政策下,人口移动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山根清志:《唐代前半期的括户政策及所谓乐迁的规定》,《中国古代的国家与民众》编辑委员会编:《堀敏一先生古稀纪念——中国古代的国家与民众》,东京:汲古书院,1995年,第649-668页;《有关武则天充实“神都”政策的一二个问题》,五井直弘编:《中国的古代都市》,东京:汲古书院,1995年,第167-200页。。
中国学者的研究也取得了重要成果。如李春润对宇文融括户判官、括户经过与政策调整、如何评价进行了论述*李春润:《宇文融括户的两个问题》,《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宇文融括户的评价问题》,《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阎守诚研究了宇文融所任使职,指出劝农使最能概括宇文融使职的任务*阎守诚:《宇文融括户》,平准学刊编辑委员会编:《平淮学刊》第三辑,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6年。。赵克尧分两个阶段对宇文融括户作了阐述,并分析了括户的人事组织工作及得失利弊,提出了劝农判官派遣可能有三次的看法*赵克尧:《论唐玄宗、宇文融括户》,《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4期。。高敏对宇文融的任官、时间、出使次数、奏置劝农判官的时间及次数与人数、相关政策变化等,进行了十分广泛的史实辨正,指出括地、括户同时并举,目的在于维护均田制*高敏:《唐宇文融括地、括户史实考辨》,《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4期。。陈国灿利用敦煌经济文书,对敦煌县武周圣历年间勘田和长安年间针对逃户问题的户籍检勘多有发覆,补充了一些具体活动内容,证明了当时勘田检籍工作的全面和深入,指出其实质在于保证均田农民对封建国家的赋役供给*陈国灿:《武周时期的勘田检籍活动——对吐鲁番所出两组敦煌经济文书的探讨》,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370-418页。。朱雷通过对照敦煌甲、乙两种写本《燕子赋》所反映浮逃户境况的不同,并结合其他文献记载,巧妙论证了武周至玄宗时期逃户政策从括捕归贯到就地附籍的变化*朱雷:《敦煌两种写本〈燕子赋〉中所见唐代浮逃户处置的变化及其他》,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503-532页。。孟宪实与耿虎就武周长安三年括户的背景、矛盾、政策得失等展开了讨论,深化了对问题的认识*孟宪实:《中央、地方的矛盾与长安三年括户》,《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耿虎:《也谈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长安三年括户——与孟宪实先生商榷》,《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孟宪实另文从中央与地方关系视角,梳理了宇文融括户进程,分析了括户判官组织形态与运作方式,认为形成了新的制度并产生了深刻影响*孟宪实:《宇文融括户与财政使职》,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7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57-388页。。黄进华注重从体制演变角度研究宇文融括户,认为宇文融括户期间广领诸使乃至总领国家财政,成为中央财政体制演变的起点,指出宇文融括户建立了“以判官出使制”为核心的新型组织体制,成为中央财政体制从户部体制向三司体制的演变契机*黄进华:《宇文融括户与唐朝中央财政体制的演进》,《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宇文融括户的组织体制新探》,《晋阳学刊》2007年第2期。。黄进华的研究明显延续了山内敏辉、阎守诚、孟宪实的思路。
客户研究自1950年代受到重视,胡如雷论述较早,认为客户就是脱籍的逃亡户,或称“浮客”,其地位比自耕农大为降低*胡如雷:《唐代的客户是些什么人》,《历史教学》1956年第8期。。张泽咸两论唐代客户,对客户含义的前后变化作了梳理和解释,认为客户含义前后变化甚大,最初是指客籍户,不是佃户,至武周以后才有不少破产浮逃客户沦为佃户,和早已存在的佃农合流,但唐末五代时仍有不少客户并非佃农*张泽咸:《唐代的客户》,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历史论丛》第一辑,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再论唐代的客户——关于纳税客户的性质问题》,中国古代史论丛编委会:《中国古代史论丛》1982年第三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日本学者岛居一康讨论了两税法下客户土地登记及其作为纳税者的登记制度,并考察了客户的主户化*岛居一康:《两税法下客户的主户化与户名》,《鹿大史学》1972年第20号。。坂野良吉则从唐宋变革视角,研究了客户制与其过渡性以及逃户政策的发展*坂野良吉:《唐宋变革和客户制度》,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1975年第3号。。韩国磐认为客户是农民阶级的重要构成,主要由自耕农民没落而来,其地位处在不断变化之中*韩国磐:《隋唐五代时的阶级分析》,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第46-57页。。日本学者日野开三郎研究了有产客户户口统计与编附制度的变化,认为这种变化是从租庸调制转换至两税法的主要原因*日野开三郎:《唐代有产客户的土户编附制度》,日野开三郎:《日野开三郎东洋史学论集》第11卷《户口问题与籴买法》,东京:三一书房,1988年,第177-220页。。唐长孺把客户主要限定在“客籍户”范围内,认为两税法之后的土户、客户之别,仍然是土著与外来的区别,而不是有无资产或是否承担两税之别*唐长孺:《唐代的客户》,唐长孺:《山居存稿》,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29-165页。。翁俊雄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穆宗长庆元年两税法税收原则由“税资产”改为“税土地”,改变了有唐以来土户、客户的含义——客户由浮寄户变成“无地之户”,主户也由地著户变成“有土地之户”了*翁俊雄:《唐后期民户大迁徙与两税法》,《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总之,客户研究颇受学界重视,但关于客户的含义、成分组成及前后变化,见解很不一致。
需要特别提到的是日本学者中川学对逃户、括户、客户研究的贡献。中川学发表了多篇论文,如《唐代均田法、租庸调法的反复公布和括户政策》,指出括户政策快速增加了国家控制的纳税者人口,成为贯彻在唐初公布但没有彻底实施的均田法、租庸调法的基础,然而均田法、租庸调法很快过渡到两税法,反复的公布反而使括户政策的实施变得困难;《关于唐代逃户、浮客、客户的备忘录》,重点探讨了逃亡发生的原因和地域特点,指出武周时期逃户主要发生在中原地区,开元以后主要在江南地区;《唐代括户方式的变化——据两税法的权衡原则勘客户的制度化》,分析比较了李峤上疏和宇文融的政策;《唐代客户逃弃田的保留》,指出宇文融改变了武周时对逃户逃弃田保留并强制邻人耕种并代为纳税的不合理做法;《从租庸调到两税法转换制度下客户的租税负担》,讨论了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的转变过程中,由于制度变化所形成的客户租税负担;《唐代的“流庸”》,主要研究了农民弃农离开家乡后异地再就业的雇佣关系和生存形态*中川学:《唐代均田法、租庸调法的反复公布和括户政策》,《一桥研究》1962年第9号;《关于唐代逃户、浮客、客户的备忘录》,《一桥论丛》1963年第3号;《唐代括户方式的变化——据两税法的权衡原则勘客户的制度化》,《中国古代史研究》第2卷,东京:吉川弘文馆,1965年;《唐代客户逃弃田的保留》,《一桥论丛》1965年第1号;《从租庸调到两税法转换制度下客户的租税负担》,《一桥研究》1966年第10号;《唐代的“流庸”》,《东洋史研究》1967年第2号。。中川学的研究广泛讨论了逃户问题及其与均田法、租庸调法、两税法变迁间的复杂关系,并对括户政策的调整、客户的合法化、国家税制的变革作了论述,颇为系统和综合。
逃户、括户、客户研究的重要内容是唐王朝农民政策调控及执行。总体观察,已有研究对武周、玄宗时期的逃户、括户政策及其调控最为充分,对其他时期则研究明显不足,缺乏整体研究的贯通性。以已有研究为基础,系统梳理有唐一代农民问题政策的制定、调控及执行,既研究政策优长和执行成效,也研究政策缺陷和执行弊端,论析帝制皇朝政权专制统治对农民命运的致命伤害,论析唐王朝农民问题政策始终“未有长策”的困局,以及何以最后变成一个无法解决的死结。这将有助于深化认识唐朝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职能,有益于加深对唐代社会性质和发展特征的认识。
1930年代,蔡雪村和薛农山宏观阐述中国农战史的著述,开启以唯物史观研究农民反抗斗争史的先河,均论及唐代农民战争,充分肯定了其进步作用*蔡雪村:《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上海:亚东图书馆,1933年;薛农山:《中国农民战争之史的研究》,上海:神州国光社,1933年。。董家遵专题论述了唐末农村经济的崩溃与农民暴动之关系,注重从经济上揭示农民暴动的原因*董家遵:《唐末的经济恐慌与农民》,《现代史学》1933年第3-4期。,有拓展之功。李文治从“经济结构是社会构造的基础,上层的政治与精神的建筑是经济构造之反映;经济基础一有变动,巨大的上层建筑便随之或缓和或急烈的变革”立论,分析了黄巢暴动的背景及原因*李文治:《黄巢暴动的社会背景》,《师大月刊》1935年第22期;《黄巢暴动的社会背景(续)》,《师大月刊》1936年第26期。,亦持唯物史观。
1950-1970年代,历代王朝中后期的农民反抗斗争史,成为中国大陆学界的研究重点,唐末王仙芝、黄巢起义被认定为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三次高潮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赵俪生、习之、宁可、翁大草、林烨卿、侯忠义、胡如雷相继出版专书*赵俪生:《王仙芝和黄巢》,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56年;习之:《黄巢起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宁可:《黄巢起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翁大草:《黄巢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林烨卿:《黄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侯忠义:《黄巢起义》,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胡如雷:《唐末农民战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其中胡如雷的《唐末农民战争》成为代表作。这一时期,杨志玖、吴枫、岑仲勉、吕思勉、韩国磐等人的断代史著作*杨志玖:《隋唐五代史纲要》,北京: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吴枫:《隋唐五代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岑仲勉:《隋唐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年;吕思勉:《隋唐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年。,也均有专节讨论唐末农民起义。此外,张泽咸编撰的隋唐五代时期农民战争史料汇编*张泽咸:《隋唐五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是十分翔实的资料汇集整理成果。至于研究论文则数量众多,不胜举列,康待宾起兵、庞勋起兵、阡能之变,甚至泾源兵变,亦被纳入到了农战史的范畴,形成研究的热潮。这些研究有其学术贡献,但也受到了意识形态的强烈支配,有明显的扩大化倾向,其显著表现是将农民的任何反抗都视为农民起义而缺乏具体分析,同时在历史作用评价上刻意拔高。1980年代,学界仍然重视唐代农战史研究,赵国华、俞兆鹏、方积六、诸葛计出版了专著*赵国华:《黄巢》,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俞兆鹏:《黄巢起义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方积六:《黄巢起义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诸葛计:《唐末农民战争初探》,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李斌城主编的《中国农民战争史·隋唐五代十国卷》,共7章24万余言12幅地图*李斌城主编:《中国农民战争史·隋唐五代十国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成为最后的综合之作。
自1990年代至今,农战史研究明显冷落,遭到忽视甚至刻意回避,有关成果已很罕见。然而,先前研究中存在的缺陷和失误并未得到纠正。农民的反抗斗争史是唐代历史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尤其是在安史之乱以后,而黄巢起义是唐末社会危机和矛盾冲突的总爆发。冀朝鼎指出:“由于农民战争一向是中国社会危机达到顶点与最尖锐时的表现,所以,就值得将它作为中国历史的基石来加以研究。”*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朱诗鳌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4页。这一阐述显然具有指导意义,冷落忽视农民战争、农民起义研究是不可取的。宁可也指出:“中国历史上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文献、史迹还在,这是铁的历史事实,是不能抹杀、回避、淡化的。”*宁可:《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道路》,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8页。在对以往研究纠偏纠错的同时,从阶级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发展的层面,客观综合地审视唐代农民战争,研究其发生发展的社会背景和原因,观察社会各阶层在农民战争过程中地位、态度和行为的变化,研究唐王朝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其变化,揭示农民战争和整个社会变动之间的内在关联,将是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责任编辑:以 沫]
A Review of the Peasant Study in Tang Dynasty
LIU Yu-feng
(History and Culture School,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250100, P.R.China)
A long time has witnessed the peasant study in Tang dynasty. The scholars have got plenty of achievements on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peasants, family economic conditions, the constitution of farm class, the escaped and settled peasants, and the peasants uprising in the middle and lateral Tang. In general observation, however, there are also some important problems that must be put an eye on. There are divisions on the opinions of some questions. Theoretical innovation in this area is insufficient. Study of the farm economy is insufficient. Publications on the peasants uprising has reduced. Especially, the policy reg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peasant problem needs to be further studied.
Peasant problems in Tang China; Living conditions of peasants; Peasants’ economic conditions; Constitution of peasant class; Peasants uprising
2017-01-0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朝应对个体农户流亡分化的政策调控及成败鉴戒研究”(14BZS019)。
刘玉峰,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济南250100; sdsd5678@163.com)。
致谢: 本文日文文献的搜集和理解得到赵彦民博士的帮助和指导,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