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废名诗学观差异的语言学考辨

2017-04-02 16:02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11期
关键词:北京大学出版社所指偏向

朱 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胡适与废名诗学观差异的语言学考辨

朱 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胡适和废名都是现当代有名的诗人、诗歌评论家,但二人的诗学观却呈现出明显差异,胡适选择白话作为自己的诗歌工具,废名选择的却是文字;胡适反对对仗、用典等诗歌手段,废名却大力赞赏律诗、典故;胡适将具体性作为诗歌理想,废名却在“难懂”的诗歌中流连忘返。形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与汉字“形声相宜”的特点有关,胡适选择的是汉字的语言性,即“声”,是所指偏向;废名选择的是汉字的能指偏向,即“形”。正是不同偏向形成了上述诗学观的不同。

胡适;废名;诗学;语言学

惯常的文学观认为,“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王国维:《宋元戏曲考·序》),特定的时代不仅形塑了特定的文学样式,而且还内在地规定了文学家的文学观和审美趣味,但纵观中国文学史,我们发现,在大的潮流和趋势里,也总有一些“异类”,发出的是不同的声音,成为具有对应性甚至对抗性的“非主流”。“五四”新文学运动中,胡适的新诗理论与实践引领的正是与时代、思潮相适应的主流,而废名则有意无意地构建了一个与此对应的非主流形象,并且长时间地被主流裹挟,湮没其中,较少引起学界的关注。二人年龄仅有十岁之差,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术上都多有交集,又都生活在同一个急剧变动的时代,并且共同参与、见证了那场影响深远的文学运动,但二人对诗歌的看法却迥异其趣、相去甚远,有着几乎完全不同的诗学观。为什么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并有着诸多共同点的两个人在诗学观上却有着如此大的差异?既然这种差异不是由时代、思潮等这些外在因素所造就的,那我们能否从诗歌自身找寻到原因呢?诗歌是语言的艺术,最终要藉由语言来实现,语言对诗歌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诗人的语言观不仅决定诗歌的呈现形式,同时也对诗人或诗评家的诗学观具有内在规定性。本文拟从语言学的角度探究造成胡适、废名不同诗学观的内在原因。

一、“白话诗”与“文字禅”

胡适、废名二人诗学观的差异首先表现在诗歌创作的工具上,这个工具不是别的,正是任何诗人都必须首先面对的语言。胡适对此是有着很强的自觉意识和极为深刻的见解的,他认为,“文字形式是文学的工具;工具不适用,如何能达意表情”;“文学的生命全靠能用一个时代的活的工具,来表现一个时代的情感与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须另换新的,活的,这就是‘文学革命’”。①胡适:《胡适文集》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2页。因此,从本质上说,“五四”白话文运动尤其是白话诗运动就是一场文学工具的革新运动。那么,什么才是好的、恰当的文学工具呢?胡适提出:“若要造一种活的文学,必须用白话来做文学的工具。……我们认定白话实在有文学的可能,实在是新文学的唯一利器。”②胡适:《胡适文集》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2页。胡适是新文学运动的发起人和领袖,毫无疑问,“白话”是这场运动最夺目的旗帜,在那个时代,胡适几乎可以和“白话”画上等号,胡适构拟的正是一场以“白话”为中心的文学革命,套用西方理论,我们也可以说,胡适的诗歌语言观是“白话中心主义”的。

废名则不相同。虽然也身处文学革命的洪流中,虽然后来也在大学里讲授新诗,但短暂的激情后,废名对胡适所倡导的新文化运动、白话文运动、白话诗运动都是颇有微词的。在为自己老师《周作人散文钞》所作的序言中,废名不仅否定了“新文化”:“说实话,我总觉得新文化在中国未曾成立过”*废名:《废名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76页。;而且还否定了胡适的“白话诗”:“胡适之先生最初白话诗的提倡,实在是一个白话的提倡,与‘诗’之一字可以说无关”*废名:《废名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78页。。究其原因,也正在于废名对作诗的工具有着与胡适截然不同的看法。“白话”是胡适推崇的作诗工具,而废名推崇的却恰恰是“文字”。同样是在这篇序言中,废名多次谈到中国文字与诗歌的关系:“汉字既然有它的历史,它形成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尤其是诗的文学,)能够没有一个必然性在这里头,它的独特性到底在哪里?如果有人从文字音韵上给我们归纳出一个定则来,则至少可以解决今日的新诗的问题”*废名:《废名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76-1277页。。废名1936年在北京大学开讲新诗,但却几乎将新诗当作了反面教材,处处为旧诗张目。最让废名念念不忘、津津乐道的不是白话,而是中国传统诗歌尤其是庾信、杜甫、李商隐一脉的“文字禅”。“文字禅”的核心当然是文字,我们可以将废名的诗歌语言观表述为“文字中心主义”。但是,正如废名所言,无论是新诗旧诗、“易懂”的诗和“难懂”的诗,“都是在诗的文字之下变戏法”,“他们两派的诗都是同一的音节”。*废名、朱英诞:《新诗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换言之,不管是胡适还是废名,都首先是用汉字写作。既然使用同一套文字体系,又何来“白话中心主义”和“文字中心主义”的不同呢?

这个差异实质上是由汉字的特性决定的。一般认为,汉字是外在于汉语的另一套符号系统,亦即晚清颇受诟病的“言文不合”。比如梁启超就认为,“中国文字畸于形”、“外国文字畸于声”*倪海曙:《清末汉语拼音运动编年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9页。。胡适也说,“汉字乃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胡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74页。。但这些观察并不完全符合汉字实际,在《说文解字序》中,许慎非常明确地指出:“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宜,即谓之字。”上述梁、胡的观点仅仅适用于“文”,不能推及“字”,而“依类象形”的“文”,据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统计,仅364字,占比不过4%。去除会意字、指事字,80%以上的汉“字”都是“形声相宜”的“形声字”。汉“字”是形与声的结合,形与声既可以“相宜”,也可以“相离”;不仅可以“畸于形”,同样也能“畸于声”。胡适推崇白“话”,即“畸于声”;废名重视“文”字,即“畸于形”。因此,胡适、废名虽然都是用汉字写诗,但却各有侧重,胡适偏向汉字的声音性,所以强调“话”;废名更偏向汉字的形式,所以玩“文字禅”。

从符号学的角度看,语言是一体两面(two-sided)的符号系统,是由能指(signal)和所指(signification)共同构建的。但索绪尔特别指出,能指和所指并不是简单的“结构”关系,而类似于“化学中的化合物”*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7页。,即“化生关系”,是动态的、弹性的甚至是压制与反压制的变量关系,笔者将其称为“能指、所指的双向滑动”*朱恒:《语言的维度与翻译的限度及标准》,《中国翻译》2015年第2期。。在这个滑动中,能指、所指之间形成了带有一定偏向性的动态关系,语言也就分别表现为能指偏向型语言、所指偏向型语言。在索绪尔看来,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字的体系”:表意体系和表音体系,表音体系的目的“是要把词中一连串连续的声音模写出来”*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0-51页。,对表音体系的语言来说,由于文字(能指符号)没有独立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因此,我们可以将其描写为“所指偏向型”语言,因为“后者(文字)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语言)”*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7页。。汉字却有所不同,虽然索绪尔将其视为表意体系的“典范例子”,但如前所述,由于“字”是形声相宜的结合体,其“畸于声”时,类似于表音文字,带有所指偏向的特点,如音译外来语时的汉字,就仅仅只是“模写”“一连串的声音”,比如“巧克力”,与“巧”、“克”、“力”的汉字意思毫无关系,仅仅表音而已。但汉字又能“畸于形”,能指符号获得了相对独立性,具有了能指偏向性。正是因为汉“字”的“形”与“声”之间的可离可合性,用汉字写作也就有了能指偏向和所指偏向两种可能性,中国文学史上的文学运动、文学革命不过都是在这两种偏向中寻求平衡点。*朱恒:《旷代同调——中国诗学论争的符号学考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8页。

表面看来,胡适选择白话,废名选择文字,都只不过是工具,而工具的选择、运用似乎并不构成终极性的决定因素。但从文化符号学的角度,“自维柯以后的语言哲学,却觉得语文不只是工具。人必须透过语文方能论述这个世界;不同的语文传统,所理解和叙述的世界即不相同。”*龚鹏程:《文化符号学——中国社会的肌理与文化法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页。的确,胡适、废名用的都是汉字,但胡适的着眼点在于汉字的声音性,即“语”传统;而废名看重的则是汉字的“文”传统,因此他们“所理解和叙述的世界即不相同”。这种不同,不是细节上的差异,而是世界观、方法论上的根本不同,是他们二人诗学观所有差异的源头。孟华教授也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文化,他直接将文化定义为“文字看待它所表达的语言的方式”,从而也就有了两种文字观——言本位文字观和文本位文字观。言本位文字观的核心观点是,“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是以自己的消失唤出语言在场的透明媒介,文字没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胡适更多的是在这个层面使用文字的,德里达将这种文字观称为“语音中心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白话”的“话”正好证明了这一点。文本位文字观则刚好相反,“文字借助于语言的不在场使自己成为语言在场的必然形式,同时又将自己的结构精神和结构力量强加给了语言,让语言按照文字的方式被编码。”*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废名的“文字禅”看重的正是文字的文本位传统。

总之,胡适、废名在诗歌创作、鉴赏中分别选择“白话”和“文字”作为工具和对象,从语言学的角度是所指偏向和能指偏向的区别,从文化符号学的角度是“语”传统和“文”传统的区别,从文明类型的角度是“言本位”文明和“文本位”文明的区别,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是“声音中心主义”和“文字中心主义”的区别,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些区别都源自汉字的“形声相宜”性,是本质的、终极的、具有极强阐释能力的。

二、具体性与难懂性

胡适、废名选择了不同的语言作为自己诗歌创作的工具或欣赏的对象,其潜藏的语言观自然会影响他们对诗歌理想的评判,对什么样的诗是好诗的问题给出不同的回答。胡适的“好诗”的标准是:“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凡是好诗,都能使我们脑子里发生一种——或许多种——明显逼人的影像。这便是诗的具体性。”*胡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431页。对胡适而言,诗歌显然是越具体越好,具有具体性的诗歌就是理想的诗歌,新诗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倒言之无物的旧诗,重回诗歌的及物性。

废名倒没有直接宣称难懂性是诗歌的标准,但他在《新诗讲稿》里表示他个人喜欢的是难懂一派的诗歌。他说:“旧诗向来有两个趋势,就是元白易懂的一派同温李难懂的一派”*废名、朱英诞:《新诗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而谈到李商隐,废名掩饰不住激动地说:“要说李商隐的诗,我感着有点无从下手,这个人的诗,真是比什么人的诗还应该令我们爱惜,在中国文学史上只有庾信可以同他相提并论。”*废名、朱英诞:《新诗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页。虽然没有说越难懂越好,但李商隐是“难懂派”的代表,废名认为李商隐的诗“比什么人的诗还应该令我们爱惜”,这就间接表明了自己从属“难懂派”的立场。

胡适旗帜鲜明地将“具体性”作为诗歌的标准,其深层的决定因素同样是他的语言观、文字观。胡适选择“白话”,即所指偏向型语言,作为诗歌创作工具。所指偏向型语言观,即“言本位”语言观认为,文字是记录口语形态(即“话”)的工具,“是以自己的消失唤出语言在场的透明媒介”,所谓“自己的消失”,从能指、所指关系的角度看,就是在使用语言时,能指(口语形式或书面形式)仿佛并不存在,人们似乎直接面对信息、思想本身。这是日常语言的功能,也是语言工具性的体现。“白话文”是以文字形式将“话”呈现出来,但是,因为文字的参与,“话”的纯洁性、原初性会因文字而改变。因为“书写的词常跟它所表现的口说的词紧密地混在一起,结果篡夺了主要的作用;人们终于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或比它更加重要”*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8页。。因此,为了让所指更为明确,就必须尽量清除文字与语言之间不一致的地方,以“话”为中心,尽量展现声音形态的语言,不能将焦点、注意力放在文字上。为了做到这一点,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胡适将“八不主义”改为四条:“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四、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胡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44页。通观这四条,其实就两个字:“说”、“话”,这真是不折不扣的“声音中心主义”!

为了最真实地模拟声音,胡适不仅强调“话”,而且还强调“白”。在《答钱玄同书》中,胡适详细解释了白话的“白”,说这个“白”是“说白”的“白”,是“土白”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是“黑白”的“白”,总之,“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砌涂饰的话”*胡适:《胡适文集》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胡适如此强调“话”要 “白”,正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白话文并不等于白话,而是用文字模拟白话,结果“书写形象就专横起来,贬低了语音的价值”*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0页。,弄得“不像话”。“话”与思想本质之间有着同一性,“话”不“白”,思想也就会受到歪曲。因此,胡适要求“文”模拟“话”,要求“文”以“自身的消失唤出语言的出场”。

如何做到这一点呢?胡适一方面强调所指的重要性,即“言之有物”,因此,《文学改良刍议》第一条就是“须言之有物”,而第四条“不作无病之呻吟”和第五条“务去烂调套语”也是反对无所指的语言。另一方面就是要求能指“自身的消失”。我们知道,日常语言的重要特点正是能指隐匿,甚至消失。但文字不仅不希望自己“消失”,还会通过某些方式将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比如说用典、对仗,都是最能展现文字特点的,同时也最“不像话”的表达方式,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里都是坚决反对的。

废名选取文字为作诗的工具,文字偏向型与废名所追求的难懂性之间是有着内在联系的。文字是用来记录语言的,但文字的“视觉印象比音响印象更为明晰和持久”,很容易“僭夺了它无权取得的重要地位”*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0页。,对语言构成遮蔽,即:“文字用自己的在场掩饰为语言的在场,并通过这种掩饰而把自己的结构力量强加给语言。”*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文字本是用来记录语言的,但由于语言具有过耳不留这个天然缺陷,文字则利用自己的明晰性、持久性优势,建立了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语言的独立符号体系。亚里士多德说:“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而文字则是口语的符号。”*亚里士多德:《范畴篇·解释篇》,方书春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5页。文字通过改造口语,从而改造、歪曲“心灵的经验”,由于所指变了形,变得不好理解,因而难懂。文字是能指符号,以操弄文字为乐趣的写作,可以叫作“能指偏向型”写作。

“文字禅”是能指偏向的必然结果。所谓“文字禅”,就是“从写诗的字面上大逞其想象,从典故和故事上大逞其想象”*废名:《废名讲诗》,陈建军、冯思纯编订,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1页。;诗歌的写作既不是为了“言志”,也不是为了反映现实,而纯粹是一种与真实世界无关的符号游戏。废名认为“语言不是用来反映现实,而是在文字中‘别有天地非人间’”*废名:《废名讲诗》,陈建军、冯思纯编订,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2页。。用语言学理论“翻译”一下就是:能指符号(“语言”)不是用来指向所指,而是用以呈现自己或营造一个并不通向日常生活的所指(“别有天地”、“非人间”)。废名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到了文字禅,它一泛滥起来,真容易把生活淹没了,是很危险的”*废名:《废名集》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07页。。在日常语言的能指—所指结构中,能指所导向的所指是公共经验,因而比较好理解,但“文字禅”中的所指却是由作为文字的能指符号生发出来的,缺少公共经验作为基础,常常不好理解,因而“难懂”。“文字禅”可以激发语言新鲜的表达能力,但“也正因为在此过程中废名过分强调和使用了这一‘能指’与‘所指’的裂缝,从而导致了他对语言传达意义(也即能指到达所指)的过程中所必需的表层逻辑与公共经验的放逐。”*张丽华:《废名〈桥〉与〈莫须有先生传〉语言研究》,载夏晓虹、王风等:《文学语言与文章体式——从晚清到“五四”》,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23页。缺少了“表层逻辑”的指引和“公共经验”的支撑,语言的所指被文字遮蔽,自然变得难懂了。

由于两人的“好诗”标准几乎处于两个极端,自然地,胡适推崇的,废名不觉其好;废名激赏的,胡适不以为然。在《已往的诗文学与新诗》一文中,废名几乎将胡适认为的“好诗”全部否定了。胡适对难懂的“温李”评价很低,但废名却认为,“胡适之先生所认为反对派温李的诗,倒有我们今日新诗的趋势”,然后几乎逐句否定了胡适眼中的“好诗”*废名:《废名集》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3-1635页。。即便是同一个诗人,二人评价也不相同。比如杜甫,二人都觉得是伟大的诗人,胡适喜欢的是写“三吏三别”的杜甫,废名欣赏的是写《秋兴八首》的杜甫。在胡适眼里,“《秋兴八首》传诵后世,其实也都是一些难懂的诗谜。这种诗全无文学价值,只是一些失败的诗顽艺儿”*胡适:《白话文学史》,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55页。。可见不同文字观决定了不同诗学观,不同诗学观又为自己确立了诗歌典范,在处于诗学观两极的人眼里,好诗的标准是不能兼容的。

三、“不用典”、“不讲对仗”与“没有典故便没有诗”

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第六条、第七条分别提出“不用典”、“不讲对仗”。胡适将对仗视为“文学末流”,说其“言之无物,乃以文胜”,文学改良的目的也是要求“不当枉废有用之精力于微细纤巧之末”,最终目的是“废骈废律”*胡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5页。。废名虽然没有明确提倡新诗人要写律诗,但对律诗尤其是杜甫的律诗是大加赞赏的:“杜甫的五言律、七言律又真是伟大的创造,最显得汉语的光彩,在中国文学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废名:《废名集》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52页。在胡适那里是“全无文学价值”、“失败的诗顽艺儿”,在废名这里却是“伟大的创造”、“一个奇迹”,二人的诗歌评价标准真是天壤之别。

在对仗、用律方面,二人都从语言、文字的角度予以了说明。胡适倡导言偏向,他认为对仗要“近于语言之自然”,应该反对的是“定其字之多寡,声之平仄,词之虚实”带有“牵强刻削之迹”的对仗。胡适非常清楚地指出,对仗问题是“字”的问题。非常有意思的是,废名在其他方面都很强调“汉字”的重要性,但谈到最具汉字性的律诗时,废名却只说“汉语”,说“汉语根据它的语法的规律,它最宜于作对偶”*废名:《废名集》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52页。,废名显然知道如果过于强调“字”,是很容易被人理解为“文字游戏”的。

正如胡适所言,对仗、骈文确实主要是因文字而生的手段。郭绍虞先生对此有明确论述:“后来进到骈文时代,这才是充分发挥文字特点的时代。利用字形之无语尾变化,于是可讲对偶;利用字音之一形一音,有时一音一义,于是可讲声律。对偶是形的骈俪,声律是音的骈俪。”*郭绍虞:《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494-495页。从语言学的观点看,对偶是利用汉字的“形”,声律是利用汉字的“声”,但这里要特别注意,汉字的“声”和胡适自然语言的语音是不同的,因为汉字的“声”“主要指一种超越实际口语的文本语言和文学语言的发声”,“相对于表音文字的‘声’,汉字实际是‘无声’的”*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9-281页。。对偶利用汉字的文字性,构建了一套与语言迥乎不同的言说模式。徐通锵教授认为汉字的思维方式是“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体悟A和B的性质与特点”*徐通锵:《汉语结构的基本原理——字本位和语言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0页。。对偶往往就需要从上下句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胡适倡导的“白话”,是希望通过文字再现语言,但对偶却主要是因汉字的文字性而生的手段,“偶值性对仗单位之间互相指涉,互为能指所指”*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页。,基本上悬置了自然语言,因此胡适必定要坚决反对“对仗”;而选择能指偏向的废名也必定对杜甫的五律、七律赞叹不已了。

至于典故,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里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分析,明确了究竟何种典故应该摒弃。“吾所谓用‘典’者,谓文人词客不能自己铸词造句以写眼前之景、胸中之意,故借用或不全切,或全不切之故事陈言以代之,以图含混过去:是所谓‘用典’。”*胡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2页。在胡适看来,用典要么是不愿,要么是没有能力说自己的话;反之,如果想清楚地表达自己,就必须“不用典”。用典是“文人之下下工夫,一受其毒,便不可救”,在胡适眼里,用典简直成了天下最不可容忍的事。

废名在这一点上与胡适的分歧最大,态度也最坚决。废名不仅在论诗时讲到典故的重要性,而且还专门写了两篇谈典故的文章,语气极为斩截:“中国的好文章,要有典故才有文章”;“在中国文章里,有开门见山的话,其妙处全在典故”;“换一句话说,没有典故便没有诗”;典故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作文叙事抒情有时有很难写的地方,每每借助于典故”;“有时有一种伟大的意思而很难表现,用典故有时又很容易表现”。在废名心中,典故简直成了天下最好最重要的事情,“我来赞典故乃是典故真可赞了”*废名:《废名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59-1466页。。

二人如此大的分歧,仍然源自汉字,源自如何看待言与文的关系问题。同样地,典故也是将汉字的文字性发挥到极致的手段。文字有一个重要特点是离境性,即语言描述不以真实情境为依托,将“对语境的依赖转向对上下文即文字与文字关系的依赖”*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8页。,文字可以呼唤、再现完整的场景,构造新的语义网络,典故正是基于文字的这个特点出现的。胡适的语言观是所指偏向,以“话”为核心,因而不主张甚至强烈反对用典;而以“字”为核心的能指偏向则偏好典故。废名推崇的杜甫、李商隐都是如此。如李商隐写诗作文常常是“多简阅书史,鳞次堆积左右,时谓为獭祭鱼”(吴炯:《五总志》)。废名赞赏杜甫、李商隐的诗,是因为废名对中国文字有着高度自觉:“我个人承认中国的诗的文学(除了新诗)是中国文学发达上一个最光明的产物,充分发展了中国文字之长。……而我们做新诗的人最好是能够懂得旧诗的变迁,以及汉字对于中国诗的一个必然性,庶几我们也可有我们的成就,不致于牛头不对马嘴。”*废名:《废名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79页。

正是因为他们的语言观不同、诗学观不同,二人对律诗和典故的态度也不同,对一些诗句的评价也不相同。比如杜甫的《咏怀古迹》中有一联,“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胡适认为“是律诗中极坏的句子”,说它“上句无意思,下句是凑的”,并且讥笑“青冢向黄昏”,“难道不向白日吗”?*胡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65-66页。同样是这一联,废名却认为“很见功夫见想像”,认为“一去紫台连朔漠”句,“仿佛是对对子,读之觉其自然,事实却很不自然”;而“独留青冢向黄昏”句,废名认为“是天生的,非常之自然”。“向黄昏”遭到了胡适的揶揄,而废名则认为:“‘向黄昏’是诗人的想像,是文生情,也正是情生文,于是这两句真是活的了,而是从典故里死灰复燃的。换一句话说,没有典故便没有诗。”*废名:《废名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5页。二人并非故意抬杠,语言观使然也!

总之,胡适、废名二人的不同诗学观源自他们不同的语言观,对汉字“形声相宜”性作了带有偏向性的选择,或“畸于声”,或“畸于形”,分别代表的是中国传统诗歌的言传统和文传统。有了偏向,自然会选择具有偏向性的手段,也就会让诗歌呈现出相应的诗学特征,但同时各自的优缺点也是很明显的。中国新诗要发展,诗人应该努力锤炼自己的语言、文字,调谐文字“形”与“声”的矛盾,写出“兼善型”的好诗来。

2017-08-10

朱 恒,文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中文系副教授、硕导,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学语言学、符号学。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媒介、符号与中国文学流变研究”(项目编号:13BZW00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学视野中中国近现代时期汉语发展的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6ZDA185)的子项目“中国近现代文学与现代汉语诗学”的阶段性成果。

I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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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7]11-0054-06

(责任编辑:陆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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