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庆
(中国人民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略论古希腊人的“体育与战争之争”*
王大庆
(中国人民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在古希腊人的日常生活中,体育运动和战争不仅都是最重要的内容,而且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古希腊人对此有着明确的认识。但从古风时代后期开始,对于体育运动和比赛是否有利于战争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从而引发了一场“体育与战争之争”。结合古典文献和现代研究成果,对这场争论的主要内容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后认为,随着体育赛会的蓬勃发展和战争方式的转变,这两种社会活动之间的“分歧”也越来越明显,正是对它们之间的“同”与“异”的不同认识导致了这场争论的产生。
古希腊人;体育;战争
众所周知,古希腊人热衷于体育运动和比赛,同时,古希腊文明的历史也自始至终被大大小小的战争所贯穿。可以说,体育运动和当兵打仗都是古希腊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活动,而且,从很早的时候开始,这两种社会活动就建立起极为密切的关联,甚至成为了一种互为表里的关系。一方面,体育运动和比赛满足了军事训练的需要,运动场成为了训练士兵的学校;另一方面,战争方式的变化也推动了体育运动和比赛的蓬勃发展,其中,“重装兵改革”就成为了希腊的地方和“泛希腊赛会”*古希腊的赛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各个城邦组织的地方赛会,一般情况下只有本邦的公民可以参加;另一类是“泛希腊赛会”,所有希腊城邦的公民都可以参加。主要的“泛希腊赛会”有四个:奥林匹亚赛会、皮提亚赛会、地峡赛会和尼米亚赛会。纷纷创办的重要推手,这已经成为了学界的一种共识。对于两者的这种“共生”关系,不仅古希腊人有着明确和全面的认识,现代的希腊史研究者们也有很多的研究和论证。
不过,问题依然存在。我们知道,从古典时代后期起,古希腊人对体育运功和比赛的社会价值与功能也开始了全面的反思,除了肯定和赞扬之外,其中也不乏批评甚至否定的声音。在这些反对声中,除了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和伦理道德上的考量之外,最为激烈和最具有颠覆性的就是这样一种极端的看法,即认为体育运动和比赛不仅有损于人的身体健康和戕害人的道德品质,而且也无益于战争和军事生活的需要。如果说前者的负面影响主要停留在运动员个人品质的层面的话,那么,后者则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生存与发展,其严重性自不待言。因此,对体育运动和比赛的这股质疑和否定的思潮并没有完全停留在思想意识的层面,甚至还被一些国家和将领接纳,成为了现实的政策。
那么,古希腊人是如何看待体育竞技和军事活动的关系的?为什么会出现这股否定的思潮,它又反映出了二者的关系经历了怎样的一种变化?体育与战争到底有哪些异同?笔者将运用古希腊的相关历史文献,结合现代学者的一些讨论,围绕这场当时出现的“体育与战争之争”,对上述问题做出一些尝试性的回答。
从产生和发展历史来看,古希腊体育运动和比赛始终都带有强烈的“军训”色彩,其培养合格的战士和公民以及服务于战争的目的和功能是不言而喻的,这一点首先从城邦和“泛希腊赛会”的常设项目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王以欣对此作出了全面的总结和论述:
……很多项目起源于狩猎和战争的实际需要。各种距离的赛跑,尤其是重装赛跑,是对战士的速度和耐力的训练,是行军、追击敌人和传递情报的必备素质;射箭、标枪和铁饼是远距离投掷作战的利器;跳远是训练翻越壕沟等障碍物的能力;拳击、搏击和摔跤则是徒手格斗的必备技能;战车赛是上古战争的遗存形式;赛马是骑兵训练的必备技能;游泳和划船则是水手的必备技能,也是擅长海战的希腊人所务须培养的;球类活动旨在培养集体协作精神,这是战场上作战,尤其是步兵方阵作战所必须的;五项全能项目起源于对武士综合素质的需要。古希腊城邦兴起和繁荣的时期,各邦普遍实行兵民一体的“公民兵制度”。每位成年公民,和平时期务农做工经商,战时当兵,而且自备武器装备,因而,公民们必须有平时军事训练的基础,这样才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因而,军事训练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少年时期就要重点培养的。古希腊青少年接受身体教育的目的是健身强体,培养军事技能,培养勇敢的品性和服从命令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做合格公民,胜任未来保卫国家的任务。体育为军事服务的观念在古典世界是根深蒂固的。[1]352-353
当然,在这些常设项目中,其军事色彩和目的还是有着强弱之分的。其中,如果说包括赛跑、跳远、投掷在内的“轻型项目”主要是为了训练运动员的体能和运动技巧的话,那么,由摔跤、拳击和希腊式搏击组成的“重型项目”则具有直接的身体接触和激烈对抗的特点,更接近于战争的方式,因而尤其受到军人和将领们的青睐。在公元前520年的奥林匹亚赛会上,增设了一个十分特殊的比赛项目,即“重装赛跑”,其军事目的更是昭然若揭。王以欣认为,“可能反映了赛会举办者力图恢复竞技的军事实用功能的努力”[1]145。此后,这个项目也被列入皮提亚赛会、尼米亚赛会等其他的“泛希腊赛会”中,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常设比赛项目。据说这个项目起初需要参赛者全副武装,后来改为只佩戴头盔和手持盾牌,各地的比赛距离也不尽相同,在奥林匹亚和雅典为2斯塔特*古希腊长度单位,具体长度各邦并不统一,1斯塔特约200米。,在尼米亚为4斯塔特,在普拉提亚的赛程最长,达到了15斯塔特,相当于两英里的距离,普拉提亚的优胜者还会获得“最杰出的希腊人”的光荣称号。[1]145-146
体育运动和比赛与军事活动的密切关联不仅反映在运动项目的设置上,也反映在其起源和早期发展的整个过程中。荷马史诗中出现了关于体育运动和比赛的最早记述,史诗作者对这些活动的记述不仅生动鲜活,而且十分准确,可见其对这些活动很熟悉,就比赛项目而言,也基本上囊括了古典时代的几乎所有运动和比赛项目。我们注意到,荷马史诗中的运动比赛都是作为战争间歇期的游戏活动而展开的,与其说是一种独立的社会活动,不如说是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运动场上,国王和贵族个人之间的竞技与角逐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战争方式,即双方最勇武的大将之间的拼杀在决定战争胜负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与此同时,赛场上的这种对抗和比拼也成为了一种实战的预演和训练。正如里德所言,“在荷马史诗中,体育比赛就是一种备战”[2]。另外,荷马史诗中的体育运动和比赛也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这种活动的起源可能与战争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联,抑或就是从战争的需要中产生出来的,阿喀琉斯为阵亡的战友帕特洛克鲁斯举办的葬礼运动会正说明了这一点,因为葬礼是为伟大的阵亡战士举办的,是附属于战争的纪念性仪式的组成部分。
古风时代晚期,占公民人口大多数的中下层普通公民获得了更多的政治权利,城邦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其中一个重要的推动力就是战争方式的演变,即从前以贵族将领个人之间的比拼来决定战争胜负的作战方式逐步被由集体协同配合的“重装兵方阵”越来越起关键作用的战争的新常态所取代。这场发生在这一时期的所谓“重装兵革命”不仅推动了政治上的权力下移的过程,也使作为重装兵主体的普通中产公民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权利,其中,从前被王公贵族所把持甚至垄断的体育运动和比赛也开始向全体自由人和公民开放。对于这种变化,马克·戈顿指出,除奥林匹亚赛会之外,“其他桂冠赛会的创办时间以及作为希腊生活的典型设置的运动场,似乎与希腊人占主导地位的战争气质同步形成。皮提亚、地峡和尼米亚赛会都是在公元前6世纪的最初25年创办的,最早的一个被文献记载下来的体育场也出现在这个时期;它记录和反映了那些依赖于公民兵的自由的希腊城邦中体育比赛和战争的密切关系。这个时期正是称为‘重装兵革命’发生的时期:《荷马史诗》中记载的个人或贵族斗士在战争中的决定作用现在被重装兵方阵所取代”[3]25。也就是说,正是在希腊各邦训练重装士兵的现实需要的推动下,以众多的地方赛会和四大“泛希腊赛会”为代表的“赛会制度”才得以建立并完善,“赛会传统”才得以最终形成。
此外,“重装兵革命”对体育运动和比赛活动的内在推动作用不仅体现在参赛人数的增多上,也体现在参赛机会的均等上,理论上对不论贫富的所有自由公民开放的“裸体竞技”项目取代了仅仅局限在富人范围内以炫富和增强个人影响力为目的的“马赛”项目而成为了赛会的主角,虽说个人财富的多少还是会对参赛者能够负担得起包括旅费、训练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参赛机会的均等和参赛者范围的扩大确实是不争的事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邦家资中等且有一定闲暇的中产阶级,既构成了地方和各大“泛希腊赛会”参赛者的主体和较为稳定的受众,也是重装步兵的主要来源。有学者指出,“循环赛和地方赛会的设置有很充足的理由,主要的动力来自于军事上的发展。贵族失势,重装兵方阵取而代之,对旧式的武士贵族来说,战争、狩猎和运动是主要的生活方式。摔跤、拳击、跑步、掷标枪、五项全能等很容易被看作是准备让青年人投入肉搏战的最理想的方式”[4]83-84。换句话说,从此以后,体育场越来越成为了训练士兵的基地。
正如希腊所有的城邦都有公民兵组成的军队那样,体育场也是所有城邦必备的公共设施,它不仅承担着教育的功能,也是军事训练的场所。在一切以军事训练作为公民日常生活轴心的斯巴达,早在传说中的来库古改革时期,就通过立法把体育比赛放到教育的中心位置*“对于那些已经成熟的男人,来库古斯给予了最为深切的关怀。他认为,他们一旦成为优秀男人,就会大大增进城邦的善业。他发现,哪里的竞争最激烈,那里的合唱队就最动听,竞技比赛就最好看。因此,他相信,如果他能设法让这些青年男子都置于勇气和胆量的竞争中,他们将会更多地展示男人的优秀品质”。参看色诺芬:《斯巴达政制》Ⅳ1-2,载色诺芬:《希腊史》,徐松岩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380页。,公民的军事训练从7岁就开始了,一直到成年并成为正式的军人为止,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训练也最为严格和艰苦。雅典最著名的教育机构“学园”(Academy)既是最古老的一座体育场,也是一个骑兵演练的场所,还定期举办以部落为单位的骑兵比赛。[3]27普鲁塔克指出,希腊人所有的体育训练都是战争的模仿和练习,一个人能够在打斗中战胜对方,其作用就像城市的城墙那样,他认为斯巴达在留克特拉败于底比斯就是因为底比斯人在摔跤学校的训练有素。[5]97公元2世纪的古罗马作家琉善(Lucian)在他撰写的《阿纳卡西斯》(Anachrsis)一文中,通过雅典的立法者梭伦和一位来自于斯基台的蛮族人阿纳卡西斯的虚拟对话,对古希腊人的体育运动和比赛的社会功能和价值作出了深刻的思考,其中,培养出合格的军人被认定为是体育训练的重要目标,文中指出:“这就是我们要年轻人进行体育运动的原因,把他们训练成我们城市的最好护卫者……”[5]96
在城邦的现实生活中,通过一些历史记载,尤其是为城邦捐躯的英雄人物的墓志铭,我们也可以看到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的这种密切关联,其中不乏伟大的运动员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和立下战功的事迹。在希罗多德的《历史》中就有这样一位运动健将,在公元前480年对抗波斯人的战斗中,唯一一个住在希腊本土以外的部族克罗顿人出兵援助了处于危机中的希腊:“比他们住得更远的居民当中,只有克罗顿人在希腊人的危难时刻前来援助他们,他们提供了一艘舰船,舰长是费卢斯,他曾经在皮提亚竞技会上三度获得优胜。”[6]据鲍桑尼阿斯记载,历史上还有一位公元前4世纪的摔跤手奇隆,他曾经多次赢得过“泛希腊赛会”的摔跤比赛,最终战死于喀罗尼亚(公元前338年)或拉米亚(公元前323年)的战役中。他被葬在奥林匹亚,墓碑上的铭文如下:“在摔跤比赛中,只有我两次在奥林匹亚和皮提亚,三次在尼米亚,四次在靠海的地峡,征服了其他人:帕特亚的奇隆,奇隆之子,我战死疆场,由于我的勇敢,阿凯亚人将我埋葬。”[7]40
在罗马时代,当希腊式的体育运动和比赛对战争的促进作用遭到了普遍的怀疑乃至否定的时候,仍然有人为之辩护,旗帜鲜明地亮出体育运动和比赛高于战争的观点。例如,公元1世纪,迪奥·克利索斯图姆(Dio Chrysostom)在为卡利亚的拳击手美兰科玛斯(Melancomas)撰写的悼词中指出,运动员比战士强,体育中的最优秀者同样也可以在战争中表现优秀,因为战争中常常与一个未经训练的或不如自己的对手比赛,而比赛中的对手则是百里挑一的,体育好的人可以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但在战争中则不一定,可以依靠武器和装备。[7]114
说到“体育运动和比赛并不适合军事生活的需要”这种与上述截然相反的看法,其实早在古风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不过,起初只是个别人的观点,只有到了古典时代,才成为一种强劲的反思和质疑体育的军事功能的社会思潮,甚至还成为了现实的政策,体育运动和比赛有被赶出军事领域的危险。从古典时代之后,经历了马其顿人统治时期,一直到罗马时代,虽然希腊人的赛会传统一直延续下来,但这种反方的观点却不绝于耳。下面,我们就列举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说法。
有趣的是,对体育运动和比赛的质疑之声率先出现在十分重视体育运动的城邦斯巴达。公元前7世纪,斯巴达的“战争诗人”提尔泰(Tyraeus)在诗歌中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即一个勇敢的运动员不见得是一位勇敢的战士,他说:“我不会去理会或赞美一个精通跑步或摔跤的人,即使他有居克罗普斯的块头和力量,在与‘色雷斯的北风’的比赛中遥遥领先……即使他拥有所有的荣耀,除了勇气。因为一个人是不会在战场上表现卓越的,除非他能够直面血腥的屠杀。”[4]117我们看到,虽然斯巴达所在的伯罗奔尼撒半岛是包括奥林匹亚、尼米亚和地峡运动会等三大“泛希腊赛会”的举办地,“泛希腊赛会”的“多利亚因素”十分明显,斯巴达人在奥林匹亚赛会的早期历史上也不乏辉煌的优胜记录,但这个以军事力量无比强大而闻名于世的希腊城邦却始终与希腊式的体育运动和比赛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意识到了体育运动和比赛与军事生活既有相互契合之处,也有明显的差异。提尔泰的诗歌所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认识。正是出于对军事生活的重视,斯巴达人更看重能够用于实战的包括摔跤、拳击和希腊式搏击在内的“重型项目”。据说,在斯巴达举办的地方赛会的搏击比赛中,甚至允许其他赛会所禁止的咬人和挖眼等危险动作。更有甚者,斯巴达由于不能容忍在这类打斗项目中败给其他城邦的人,就干脆禁止本邦公民出国参加拳击或搏击比赛。[5]102此外,斯巴达还拥有一些其他城邦所没有的比赛项目,比如重装兵负重长跑、团体的格斗项目和忍受鞭打的比赛。所有这些都无不表明,斯巴达人认为军事训练高于体育比赛,军事生活的需要以及战场上的胜利总是排第一位的,其次才是体育比赛中的优胜。
在提尔泰之后,公元前6世纪的一位“哀歌诗人”、哲学家色诺芬(Xenophanes)也被认为是对体育运动和比赛最早的批评者之一。在创作于公元前525年前后的一首诗中,他批评了重装赛跑以外的奥运会的优胜者,认为他们不配得到荣誉和赞扬,因为他们不能为国家提供所需的技艺或品质:
即使一个人在奥林匹亚的宙斯祭坛赢得了赛跑,或五项全能,或摔跤,或痛苦的拳击,或人们称为希腊式搏击的可怕的打斗;即使他成为了他的同胞公民们景仰的最荣耀的象征,赢得了运动会上的前排座位,免费的公餐,一些来自于国家的特殊的礼物;即使他赢得了马赛;即使他能够完成所有这些事情而非其中之一,但他还是没有我活得有价值。因为我的智慧是一种比人和马的力量更好的东西。现在,力量比智慧更光荣的习俗既不恰当,也不公正。因为一个城邦有了一个好的拳击手,或一个五项全能运动员,或一个摔跤手,或一个飞快的赛跑手的话,一点也不更为守法,即使跑步在男人的运动会上是最荣耀的项目。当一个运动员在奥林匹亚赢得了优胜,对一个国家来说并不快乐,因为他并不能填补国家的金库。[8]184
虽然色诺芬意在高扬智慧而贬低力量,但他提出问题的方式和目的却与提尔泰同出一辙,那就是国家应把更多的奖励和荣耀给予那些对国家有益的人,应该用这样的标准去衡量体育运动和比赛的价值,并给予其相应的荣誉和地位。
正是沿着这样的思路,一百年之后,悲剧诗人欧里庇得斯在其创作于公元前420年前后的作品《奥托吕科斯》(Autolykos)中,对希腊人的体育运动和比赛的“军事价值”做出了最为有力和致命的一击。在这段可以看作是“反方观点”的总结陈词中,诗人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体育运动和比赛无益于军事生活和国家利益”的观点:
在希腊的成千上万种邪恶的事情中,再没有比运动员的比赛更大的了。首先,他们不能正确地生活,或者学习正确的生活。一个是他的嘴的奴隶和他的肚子的仆人的人,能够比他的父亲更健康吗?而且,这些运动员不能忍受贫穷或理好自己的财产。因为他们没有养成好的习惯,他们将困难地面对很多问题。当他们处在壮年的时候,他们闪闪发光,就像城邦自己的雕像那样,当痛苦的老年来临的时候,他们就像是扯成碎片的和破旧的地毯那样。因此,我谴责希腊人的这种风俗,他们聚在一起看体育比赛,给无用的快乐以荣誉,为了有一个盛宴的借口。有什么人曾经用赢得一顶摔跤的桂冠,或跑得快,或把铁饼掷得很远,或用一个上勾拳打到对手的下颚上,而保卫住了他父亲的城市吗?有人用他们手中的铁饼打仗,或向一排盾牌打出重拳,把敌人从他们的祖国赶出去吗?当他站在敌人的铜墙铁壁面前的时候,没有人傻到如此地步去干这些事情。
我们应该把桂冠给予好人和有智慧的人,给予使城邦运作良好的公正的人,给予那些领导我们避免做出邪恶之事、打斗和内部斗争的人。这些才是对每个国家和所有希腊人有益的事情。[8]185
应该说,欧里庇得斯在这段话中所表达的对体育运动和比赛的看法绝不仅仅是其个人的“吐槽”,而且是代表了当时很大一部分城邦公民的认识。
城邦后期,随着公民兵制度的衰落,体育运动和日常的军事训练都出现了日益松弛和荒废的迹象,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在《蛙》剧中就有这样的抱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虽然把体育运动放入公民教育的必备科目,但对其在军事上的作用仍是有保留意见的,如他曾经批评安塔乌斯河塞库昂的摔跤技巧以及埃皮乌斯河阿米库斯的拳击计策在战争的时候是派不上用场的。[3]182据普鲁塔克记载,底比斯的名将伊帕米农达允许他的军队进行摔跤比赛,但要他的军队保持队形以备战斗,他对其同胞建议说:“如果你想成为希腊的领袖的话,使用军营,而非摔跤学校。”[3]28他的崇拜者菲洛波曼(Philopoemen,约公元前253—前182年)甚至走得更远:
菲洛波曼很适合摔跤,他的朋友们劝他从事体育运动。他就问他们体育会不会破坏他的军事训练。他们就告诉他说,体育运动员的身体和生活方式在所有方面都与军事的不同,饮食和训练尤其不同。为强化身体,运动员要睡很多,吃很多,固定时间运动和休息,而军人要冒各种风险,并且生活无常,尤其要忍受饿肚子和少睡眠。于是他不但不再参加体育运动,从中获得乐趣,而且在他后来成为一位将军的时候禁止所有的体育活动……[8]166-167
正如斯巴达人对体育训练的严格限定那样,同样把战争作为国家最重要的任务的罗马人也表现出对希腊式的体育运动和比赛的不屑。虽然体育赛会在罗马人统治时期照常举办,但罗马人似乎更喜欢打斗性质的“重型项目”和“马赛”,还有就是热衷于观看用奴隶来充任的血腥的角斗士表演。对于希腊人的“裸体竞技”项目,罗马人不仅不能接受裸体的风俗,认为它伤风败俗,而且还把希腊人对身体上的和谐与优美的追求视为“女里女气”[9]。罗马的诗人们经常会嘲笑希腊的年轻人,认为他们整天泡在摔跤学校里偷懒,甚至都拿不动武器了。[5]102显然,罗马人对希腊体育运动和比赛的排斥还是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即这样的活动不但无益于军事生活,甚至是有害的。
对于体育运动和比赛是否有利于军事生活,古希腊人和罗马人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以上列举的就是正方和反方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两种不同的认识?
应该说,这种分歧的出现首先具有明显的时代背景。我们注意到,“体育运动和比赛并不符合军事活动的需要”这一看法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出现在古风时代后期到古典时代。在这一时期,一方面,军事活动和战争日益频繁,尤其是重装步兵逐步成为了战争胜负的决定力量,这就对日常的军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士兵个人的体能、意志、品质和作战能力需要加强,而且战争集体的步调一致和协同配合显得更为重要了;另一方面,随着“泛希腊赛会”和地方赛会的大量创建,在赛会规则日益完备和赛会制度逐步完善的同时,所有普通公民都能够参加的“裸体竞技”项目成为了赛会的主角,由此而在体育运动和比赛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平民化和职业化的趋向。总体而言,军事生活和体育比赛中出现的这样两种新的发展趋势既有相互契合的地方,也存在着诸多明显的分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开始“分道扬镳”。换句话说,正是这种专业化趋势的出现和社会分工的要求从根本上造成了上述两种不同认识的产生。
我们注意到,凡主张体育运动和比赛有利于军事活动的人大都强调二者的相同或相似之处,而持有相反观点的人则认为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活动。正是这种“求同”和“存异”上的偏向导致了争议的出现。那么,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究竟有哪些相同和相异之处呢?
先说“同”的一面。古希腊人很早就把体育竞技与战争都看作是一种有规则、有胜负、有奖励的“赛会”(agon)活动。说到规则,如果说体育比赛有一整套所有参赛者都要遵循的规则的话,那么对希腊人来说,战争也同样如此。正如马克·戈顿所言:“古典和古风时代的希腊战争是十分保守的,有神圣的传令官,而埋葬死者进行的休战,装备和战术上的循规蹈矩,甚至超过体育比赛的规则。”[3]24同时,古希腊人把体育比赛和战争都看作是一种对神意的检测。荷兰学者胡伊青加(Johan Huizinga)在其名著《人:游戏者》(HomoLudens)中指出,古希腊人认为,战争与体育竞技都属于一种有规则且复杂的高级游戏,“一个人发动战争,目的是要取得具有神圣合法性的某种解决。胜利抑或失败,乃是对神祗意志的检测”[10]。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以下的历史事实了,那就是包括德尔斐和奥林匹亚在内的诸多“泛希腊赛会”的举办地,从很早起就一直是各邦公民们求取神谕之地,其中涉及最多的事情就是战争,包括战利品和各种贵重物品在内的战争胜利之后的还愿贡品,自然也就成为这些宗教圣地近代以来早期出土文物的很大一部分。我们通常对德尔斐的神谕所知甚多,但奥林匹亚也莫不如此,实际上,“在古代,奥林匹亚的神谕仅次于德尔斐的神谕”[11]。对此,西恩指出:“希腊人认为战争胜负的决定权在神的手里,所以战前的献祭和祈祷必不可少,于是奥林匹亚成为了一个得到神助的地方。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新的来访者拿来了各种各样的还愿贡品……武器和盔甲构成了奥林匹亚发现的主要部分。”[12]斯科特也发现,在奥林匹亚,从公元前6世纪起,赫拉庙接受的主要贡品是雕像,运动场上悬挂的是包括头盔和盾牌在内的作为战利品的武器。人们来到这里,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祭神,二是庆祝运动和战争的胜利。[13]
把体育比赛与战争等量齐观还反映在诗人品达为“泛希腊赛会”的优胜者们撰写的“凯歌”(epinician)当中,他常常用战争的词汇来赞美获胜的运动员,把获胜者的回归与士兵得胜还朝相提并论。[3]24在奥林匹亚和德尔斐,到处都可以看到战争的胜利者们建造的纪念碑,旁边就矗立着体育比赛中获胜的运动员的塑像。鲍桑尼阿斯还注意到,希腊的战神阿瑞斯和竞技之神的神像比肩而立,而安放神像的桌子上摆放着优胜者的桂冠。[3]25所有这些无不显示出,古希腊人倾向于把体育比赛和战争归入同一类社会活动。对于一位自由的希腊公民来说,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与在赛场上获得优胜都体现出神的恩宠和眷顾,都应该获得丰厚的奖励和无上的荣光。
接下来再说说“异”的一面。
首先,从古风时代后期开始的对体育运动和比赛的种种反思和批评中可以看出,一些人认识到了体育运动和比赛与军事生活的需要还是有着明显的差距。例如,运动员为了在比赛中获得优势,会强化身体某个部位的训练,尤其在“重型项目”中,由于当时没有重量级的划分,增加体重成为普遍的做法,于是一些运动员不惜采取增加睡眠和暴饮暴食的做法,这显然有悖于军人经常要在野外忍饥挨饿和不能按时睡觉的需要。此外,有些人还认识到,在战场上,更需要的是不怕牺牲的勇敢品质和奋勇杀敌的坚强意志,体育运动在技巧和技能上的优势反而并不十分重要,甚至完全派不上用场。例如,有学者指出,作为奥运会比赛项目的重装赛跑乍看起来类似于军事训练,但又有别于军事训练,因为参赛者只需奔跑有限的距离,而且不用全副武装,不带长矛和短刀这些进攻性的武器,只戴头盔和手持盾牌,“与其说是进攻,不如说更像是逃跑”[14]。
其次,从体育比赛和战争的方式上来看,也存在着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古希腊的体育竞技始终都是以个人项目为主,不论是“裸体竞技”还是“马赛”,城邦的自由公民都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且普遍是一对一的比拼,集体项目只出现在一些地方赛会的非常设项目中。虽然获得优胜会给自己的家人和城邦带来荣誉,但个人的“卓越”(arete)的实现始终是体育比赛的目标,更是“赛会精神”最为集中的体现。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战争始终采取的是集体协同对抗的形式,尤其是在“重装兵革命”之后,士兵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保护和协同作战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这就要求士兵不但要具有良好的体魄、坚强的意志和实战的技能,而且还要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作战的意识。如果说前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体育运动和比赛而获得的话,那么,后者则需要通过专门的军事训练而得到加强。应该说,古希腊人对于这种不同有着十分清楚的认识。从历史记载上看,如果说希腊人从不啬于给作为个人的体育比赛优胜者以丰厚的奖励和至高的荣誉,同时也完全能够接受他们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碑上并自我夸赞的做法,那么,从古典时代以后,在战争胜利的问题上却远远不能做到这一点,他们总是把集体的荣誉放在第一位,对获胜将领个人的赞颂则难于接受,甚至充满了警觉。例如,公元前490年,由于用兵得当,在马拉松战役取得辉煌胜利的指挥者米泰雅德,在劝说雅典人把他的名字刻写在柱廊的战争画上的努力就以失败告终。在斯巴达,当将军鲍桑尼阿斯在普拉提亚的胜利之后把自己的名字刻写在德尔斐的三足鼎上的时候,斯巴达人却把它抹掉了,重新刻写了铭文。[5]114
最后,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主要以和平的方式进行,而后者则要流血乃至于牺牲生命。从结果上看,前者会使参与的双方都得到锻炼和提高,是“双赢”;而后者则会造成一方的伤亡,甚至两败俱伤,很可能是“双输”。虽说运动比赛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时而也会有伤人乃至丧命的事情发生,但总的来看,战场上的比拼还是要比赛场上残酷得多,血腥得多,失败常常意味着生命的丧失。对于这两种“比赛”的不同,古希腊人有着十分明确的认识,古风时代的作家赫西俄德在《工作与时日》中一开篇就把人间所有的竞争归纳为两种,一种是好的竞争,另一种则是坏的竞争:
大地上不是只有一种不和之神,而是有两种。一种不和,只要人能理解她,就会对她大唱赞辞,而另一种不和则应受到谴责。这是因为她们的性情大相径庭。一种天性残忍,挑起罪恶的战争;只是因为永生天神的意愿,人类不得已而崇拜这种粗厉的不和女神,实际上没有人真的喜欢她。另一种不和女神是夜神的长女,居住天庭高高在上的科洛诺斯之子把她安置于大地之根,她对人类要好得多。她刺激怠惰者劳作,因为一个人看到别人因勤劳而致富,因勤于耕耘、栽种而把农事安排得顺顺当当时,他会因羡慕而变得热爱工作。邻居间相互攀比,争先富裕。这种不和女神有益于人类。陶工与陶工竞争,工匠和工匠竞争;乞丐忌妒乞丐;歌手忌妒歌手。[15]
在这两类竞争中,显然战争属于前者,体育运动和比赛则属于后者。赫西俄德认为,前者是消极的和破坏性的,会造成人与人的自相残杀,应该受到谴责,而后者则是积极的和建设性的,有益于人类,应该受到赞美。在这个意义上,古希腊人所开创的体育运动和比赛活动不仅为城邦时代的各邦公民提供了一个增进友谊和切磋技艺的和平的舞台,在这里上演着一场又一场“没有伤亡的战争”,而且也成为无休止的战争的间歇期实现普通人光荣与梦想的一道靓丽风景。
不过,赫西俄德对两种“不和之神”的思考虽然代表了希腊普通公民对战争的厌恶和对和平的渴望,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希腊城邦和国家的层面上,这种伦理学上的反思却显得苍白无力,其影响十分有限。在战争频仍的希腊城邦时代,所有城邦的执政者无不把加强军事力量并在战争中立于不败地放在政治生活的首要地位,“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人们发现,体育运动的理想与战争的现实需要既有相合之处,也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之间的差距也在日益加大,渐行渐远。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下,才产生了上述的“体育与战争之争”。
从希腊罗马文明衰亡到21世纪的今天,人类仍旧在不断经历着战争的洗礼。古希腊人开创的体育运动和比赛活动也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得到了复兴,四年一届的现代奥运会为世界各国的人民提供了一个和平交流的舞台。虽然时过境迁,但上述的“是体育,还是战争”的问题似乎依然存在。当我们回顾两千多年前的那场“体育与军事之争”的时候,还是有种似曾相识之感。应该说,那场争论中所蕴含的对体育运动与战争的性质和价值的深入思考在今天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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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寺月)
2016-11-26
王大庆,男,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历史系1992届毕业生,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古希腊罗马史和中外古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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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3262(2017)01-00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