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 东 王小英
(兰州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中国符号学传统与社会伦理重建——中国古代伦理符号学思想研究的进路
祝 东 王小英
(兰州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伦理符号学并非以伦理为研究对象,而是符号学研究的一种视域,认为人类的符号活动与生命活动同步,因此要求符号学回到人类符号活动的价值论维度,人类作为唯一能够对符号活动进行反思的动物,必须担负起对生命的责任。现代意义的中国伦理符号学研究虽然起步晚、发展迟缓,但是中国古代先哲们很早就对人类的符号行为进行了反思,他们的学术思想中的确存在着丰富的关爱生命、注重人际规约的伦理符号学主张。系统发掘阐释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梳理中国的伦理符号学传统,其价值不仅在于促进中西学术对话交流、丰富伦理符号学思想,更在于发挥其在中国当代社会中的制动作用,构建健康的社会发展方式。
符号学;伦理;价值论;道德准则
赵毅衡先生在《符号学》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符号学即意义学”*赵毅衡:《符号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这是一个简单而明晰的定义,因为无论是意义的传递还是接收都需要用到符号,任何意义的传释必须借用符号才能实现,而意义即是“符号使用者和解释者之间据以对符号的指涉进行编码和解释的一种既定秩序”*俞建章、叶舒宪:《符号:语言与艺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16页。。人类的社会活动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制造意义、规范意义而又不断受意义规约的过程。意义常在指称、人际、真诚及系统等基本层面展开,指称层面偏重科学与真理,人际层面偏重伦理与交互,真诚层面偏重自我与表达,系统层面包括文化与惯习等。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关乎符号,人之所以为人也在于他能制造并使用符号,所以德国哲学家卡希尔认为,“应当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德]卡希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 1985年版,第34页。,其实这个对人的定义还不够完善,人之所以为人及人类社会的一切文化表意活动,还要受到人类社会约定的道德伦理的制约,或者说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观念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符号表意活动,规范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秩序。这里就涉及本文所要讨论的伦理符号学问题。
符号学作为一门研究符号表意的学科,诞生于20世纪初期。一般认为,其主要源头有二:瑞士的语言学家索绪尔创立的语言符号学模式,美国的逻辑学家皮尔斯创立的逻辑符号学模式,索绪尔与皮尔斯也被视作现代符号学的奠基人。符号学研究在方法和理论上的自觉,也即符号学作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随即在英美及前苏联等国家拓展,向各个学科渗透,成为一门跨学科的方法论。
关于符号的定义,国内外学界迄今鲜有一致的观点。符号学开创者索绪尔曾经给符号下了一个定义:“我们把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叫做符号”*[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第102页。,索绪尔主要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对符号进行定义,并认为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而且这个音响形象主要是声音的心理印迹,并建议保留“符号”这个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另一开创者皮尔斯也曾经给符号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符号……在再现体(representamen)形式上而言,即对某人来说,在某个方面或某个品格上代表某一事物的东西。该符号在此人心中创造出一个同等的符号或一个发展了的符号。我将创造出的这个称为该符号的解释项(interpretant)。而该符号代表的事物,是其对象(object)。”*Daniel Chandler. Semiotics: The Basics , London: Routledge,2007,p.29.也即是说,符号有一种能代表某一事物的能力,当然这只是潜在的,这种能力被人感知才能看作是符号。这个关于符号的定义极具开放性,但于中国人而言不太容易理解,如陈原就直接指出:“这个定义很拗口,有点玄——不过表达很多确定的和不确定的语义。”*陈原:《陈原语言学论著》 卷二,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第147页。纵观国内外各种关于符号学的观点,笔者认为当代符号学家赵毅衡先生关于符号的界定比较精当且较易为人理解:“符号是被认为携带着意义的感知: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反过来说,没有意义可以不用符号表达,也没有不表达意义的符号。”*赵毅衡:《符号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人类所有意义的传达解释必然要借助于符号,符号学即是研究意义活动的学说。这一界定也适宜于对中国的传统伦理符号学作出合理恰当的阐释,比如“使用符号的过程,也就是解释符号的过程”,当人们在用“义”这样一个符号来规范、评判一个人或者社会群体的符号表意活动时,实际上也是对“义”这样一个符号的解释——什么是义(义的内涵),怎样做符合义,怎样做又是违背义(义的外延)?当然这些问题在伦理符号学中将以更细致繁杂的方式展现出来。
要谈伦理符号学,必须先对伦理学有一个基本了解。伦理学是人类的一门古老的人文学科,其主要研究对象为道德问题,其终极目的是求善。“伦理”一词,在中国文献典籍中,最早见于《礼记·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王文锦:《礼记集解》 ,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28页。,大意是说,音乐是通于人情事理的,“伦”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辈也”,并且可以引申为同类的辈分、顺序等*[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72页。,其实也就是指人类之间的尊卑长幼等关系,也即是人伦,而“人伦”这个词早在《孟子·滕文公上》中就曾出现过:“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清]焦偱:《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43页。,大意是说夏商周三代之学校同名,其功用在于教人明乎人伦,也即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清]焦偱:《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86页。,从中可以看出所谓人伦即是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等人之间的人际道德关系,人伦即是人的意义是在各种关系中体现出来的。“理”在《说文解字》的里面的解释是“治玉也”,并援引《战国策》所记,郑人谓未琢之玉为璞,理过也即剖析琢磨过之后,才成为玉,因此,“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于无憾而后即安”*[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人伦物理必须经过推敲揣摩,才可以领会,理即可引申为道理、规则等。由是可见,伦理即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理规则。
汉语中的“道德”一词,从伦理学意义上合用始见于《荀子·劝学》:“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清]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2页。,大意是说学习一定要达到《礼》所要求的标准才算是到了道德的顶点。道德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人们的自律或通过一定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道德在西语中是morality,意思是习俗或礼仪。综合起来看,道德在中外都是指人类行为的规范准则,对这种规则的遵守应该是自我发自内心的遵守,道德偏重于个体的主观认同,而伦理则偏重于社会团体的客观规范。“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5页。伦理学通过对人类道德现象的研究,寻找其行为背后的规律法则,从而使人类更加全面地认识自我行为,指导自我发展,为人类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的根本性指导。
关于中国传统伦理学的沿革,蔡元培的总结颇为精当:“我国的伦理学,发轫于周季。其时儒墨道法,众家并兴。及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儒家言始为我国唯一之伦理学。魏晋以还,佛教输入,哲学界颇受影响,而不足以震撼伦理学。”*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中国古代伦理学说发端于周秦之际,此前殷商时期当然也会有道德现象,但是还没有进行广泛系统的研究,至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诸子百家并争,特别是儒、墨、道、法四家,研究亦颇为深入,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影响亦最大,我们可以说先秦儒墨道法诸子的伦理学思想是中国传统伦理学的渊薮,后来的伦理学都可在先秦诸子伦理学说这里找到渊源。汉魏之间,佛教东渐,但是也没有改变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不足以震撼伦理学”,而是改头换面,以适应中国传统伦理学说的要求。即便是晚清民国以来西学东渐,依然不能够改变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所谓新旧冲突云云,仅为伦理界至小变象,而与伦理学说无与也。”*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把握住了先秦诸子伦理学思想,特别是儒墨道法四家的伦理学思想,就基本上把握住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根。
“伦理符号学”(Semioethics,又译“符号伦理学”)是一个新名词,与人种符号学一道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2003年,苏珊·佩特丽莉与奥古斯都·庞奇奥重提“伦理符号学”这一术语,旨在恢复符号学对生命的关爱,因为人的符号活动与生命是彼此交叠在一起的。*[意]苏珊·佩特丽莉、奥古斯都·庞奇奥:《伦理符号学》,周劲松译,《符号与传媒》2012年第2期。在他们看来,伦理符号学的主要课题是在符号活动与生命彼此交叠这种全球视野中“关爱生命”,在这一主旨之下,苏珊等人认为要复兴古代符号学(症状学)致力于生命健康这一传统。显然苏珊的这种伦理符号学并不完全适合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实际,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自发源起,就关爱生命,注重人际交流的伦理问题,如孔子的仁学说、孟子的性善说、义利之辨等,西方的伦理符号学家们尽管在著作中一再提出“全球视野”,但他们的“伦理符号学”并未认真考察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因此其局限性也很明显。
按照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实际,结合新起的伦理符号学“关爱生命”的研究思想,我们认为,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的研究,应该是综合中国传统伦理符号思想及当代伦理现状的一种通过伦理学视域对人类表意活动的规范反思的学术活动,注重以语言文化对人类表意行为的影响来考察先哲是如何用符号系统来对社会文化进行规范调整的,以及对符号行为的批评反思。人的符号表意活动必须遵守一定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一定社会内的道德规范必然影响到人的符号表意活动,人类的符号表意活动过程中受到的价值规约,传统伦理思想观念在影响人们符号表意活动中的规律等,都是伦理符号学需要研究的内容。
现代符号学的兴起虽然是20世纪初的事情,但人类的表意活动由来已久。符号学思想及相关研究亦源远流长,中国、希腊、印度的古代哲人都曾经对符号表意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诚然,中国古代并没有一门与现代符号学意义相当的符号学研究学科,但是先民用符号表达意义的活动从未中断,先哲对符号学涉及议题的思辨、对人类符号行为的反思也源远流长,只是相对缺少理论与方法的自觉罢了。这一理论方法的自觉自然责无旁贷地留给了当今有志于中国传统符号学研究的学者,尽管对中国传统符号思想的反思亦是始于对西方符号学的了解与思考。对中国传统符号思想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盛于90年代及本世纪初,代表性学者有李先焜、孙中原等。*祝东:《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易学符号思想研究的回顾与反思》,《符号与传媒》 2012年第2期。但他们多是从符号逻辑角度切入,鲜有从文化伦理符号学角度切入的。
具体到伦理符号学思想而言,其实学界对其早有瞩目。赵元任1926年发表于《科学》的一篇题为《符号学大纲》的文章,提出建设一个普遍符号学的设想,并认为里面应有关于“符号好坏的原则”,“改良不好的符号,创造缺乏的符号”*赵元任:《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78页。,显然这都属于伦理符号学研究的内容,但是如卢德平言:“很少有人在此基础上做过深入、系统的研讨。”*胡易容、赵毅衡:《符号学-传媒学词典》,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63页。因此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伦理符号学研究一直处于悬置状态。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有学者重新拾起这条研究脉络,进行此方面的研究,如李幼蒸对中国传统人本主义伦理学的发掘阐发,先后著有《中国伦理学的原型结构》(TheStructureofChineseEthicalArchetype,法兰克福,1997)、《仁学解释学——孔孟伦理学结构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儒学解释学——重构中国伦理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等。李幼蒸指出仁学与儒学的内容构成是不一样的,仁学侧重于人的价值信仰,儒学偏重于政治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及社会功能,而李幼蒸则致力于一种普适性的人本主义伦理学重建。除此之外,来自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研究方面的学者,在他们的研究论著中也间或涉及传统伦理符号思想,如杨向奎的《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2),谢谦的《中国古代宗教与礼乐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陈来的《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三联书店,1996)、《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时代的宗教、伦理与社会思想》(三联书店,2002)等,他们对中国古典礼乐文化、伦理精神的阐发多有创见。笔者近年的几篇文章对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研究亦有初步的探寻,如《仪俗、政治与伦理:儒家伦理符号思想的发展及反思》一文对儒家礼乐文化符号思想进行了伦理反思*祝东:《仪俗、政治与伦理:儒家伦理符号思想的发展及反思》,《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2期。,《去符号化:老子的伦理符号思想初探》一文指出面对当时礼崩乐坏的文化现状,老子将其归结为过度符号化、符号滥用而产生的后果,并据此提出回归“无名之朴”的主张,对人类表意活动具有极强的伦理反思意义。*祝东:《去符号化:老子的伦理符号思想初探》,《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8期。当然这些都只是一些初步的尝试,这个领域还需要不断深入拓展。
在西方,现代伦理符号学研究是从人际交流意义传达开始的,如伦理哲学家罗斯(William David Ross)在20世纪30年代就提出人际交流“诚信原则”,此后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在名著《正义论》中借用此原则,并且扩展成政治伦理学的“公平原则”。语言学家格赖斯(Herbert Paul Grice)提出“合作原则”,要求对话者“做出符合谈话方向的贡献”,因此必须遵循四个准则:“真实、足够、相关、清晰”。语用学家里奇(Geoffrey N Leech)提出“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s),从语用上修正格赖斯的“合作原则”,进而提出六条准则:策略、慷慨、赞誉、谦逊、一致、同情。*胡易容、赵毅衡:《符号学-传媒学词典》,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25页。这些虽然主要涉及符号交际问题,但是也包含着对符号交流的价值判断问题,也即属于伦理符号学研究领域。此外,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和“符号生机论”也对人类的伦理符号问题进行了有效思辨。
如前文所言,正式提出伦理符号学学科命题的是意大利巴里大学符号学者庞齐奥与佩特丽莉教授,他们合著有《打开边界的符号学》、《伦理符号学》等。佩特丽莉的《全球视野中的符号交叉路口:伦理符号学和责任》在这个领域推进较多,文中指出,全球化传播—生产的语境中,符号学必须担负起必要的责任,对体系中的不和谐作出批判,符号过程本身就是生命交汇的过程,人类作为“符号的动物”,是一个责任主体,作者指出伦理符号学不是以其本身为目的的学科,而是符号学研究中的一种视角,是以全球视野来“关爱生命”。美国符号学家约翰·迪利也曾指出人类是唯一能够了解符号存在的动物,对自然的存在的思辨性把握也是人类所独具的,他能够意识到运用符号会引起的一切后果,并且能够将控制力和行为的后果扩大到地球及更广阔的领域,这些越发使人类意识到,“人类命运的符号学特点便是运用符号改善人类生活所涉及的一切方面,因而这种改善开始于人类自己。”*[美]约翰·迪利:《符号学基础》,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14页。人类不仅能够运用符号,而且是唯一具有反思符号的能力的动物,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乃至整个生命体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观国内外关于伦理符号学研究的现状,可以看出尽管学界对伦理符号学研究早有关注,但发展甚缓,作为术语的Semioethics,在2003年才正式提出来,这门学科还在不断充实完善之中,研究空白很多。前贤时人的研究亦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之处:
其一,在中国传统符号思想梳理中,伦理符号学角度观照不足。如李先焜、孙中原等学者对中国传统符号思想的研究,多是从语言符号学、逻辑符号学角度观照,缺少文化伦理符号学角度的考察。
其二,既有的中国伦理符号学研究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如赵元任尽管很早提出探讨符号的好坏原则,但是没有深入下去,学界对其理论研究也相对滞后。李幼蒸对仁学符号学的发掘可谓深入,但是只关注儒家的理论学说,于道家、名墨、法家等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却缺少相应观照;而对中国古代宗教伦理进行考察的学者,其立足点是历史学的或者哲学的,缺少伦理符号学的观照。
其三,西方学者所谓“全球性”的伦理符号学研究有西方中心主义的嫌疑。意大利的符号学家佩特丽莉等的伦理符号学研究,尽管其直接理论支撑是西奥比克所倡导的“整体符号学”,但是这个“整体”命题中符号思想的一大源头——中国符号学思想却是缺席的,他们将古希腊医学作为伦理符号学的理论根基,重提符号学的前驱“症状学”(symptomatology)。在他们看来,符号学一直是认知性的、描述性的,在意识形态上是持中立态度的,他们没有看到中国传统符号学思想中一直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关注人类生存发展,并为之提供合适且稳定的价值评判和道德规约的人文关怀传统。因此,重建系统的中国伦理符号学,不仅是对当今社会弊病的救治,更是中西文化对话的新开端。
当代曾有诸多学者指出,我们的教育在传递知识方面是成功的,但是在传递道德文化历史遗产等方面却是失败的。中国数千年之文明,在不断的发展与传播之中,早已积淀为国人各种表意活动的内在准则,但是因为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传统伦理文化中的有益因子并没有在当代得到很好传承。特别是现代社会以来,片面追逐经济利益而不断突破道德底线的现象不断出现,信息社会中新媒体的负面效应凸显,沟通和交流缺乏基本的安全感、信任感,传统伦理道德系统在现代社会中瓦解,人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下降。而这些秩序失衡的现象,“追根究底都是哲学的问题,因为不论在社会、经济或政治领域中所呈现的乱象,症结就在价值观出了差错”*林火旺:《伦理学入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为此有必要重新梳理和解读中国传统文化遗产,重建伦理仪礼符号学系统,建构和谐的社会文化体系,通过身份的自我确认,建立普通民众的身份意识与道德意识,不仅能有效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感与道德责任感,也有利于人们获得幸福感,为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因此,从现代伦理符号学理论视角要求出发,重新审视中国传统伦理符号思想,建构中国特色的伦理符号学文化传统,是当今中国伦理符号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结合蔡元培先生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总结,我们认为,必须回归中国伦理符号学思想的源头,全面审视儒、道、名、墨、法诸家的伦理符号学思想,阐发其蕴含的思想价值,在整理儒家伦理符号学思想的同时,兼顾其他诸家的伦理符号学思想,如道家伦理符号学思想中关爱生命的主题,墨家兼爱论蕴含的伦理符号学思想及其与儒家仁爱伦理符号学思想的异同等,以及法家伦理符号学思想中的义利思辨、民主与平等精神。结合符号全球化背景下兴起的伦理符号学研究理论,重新审视中国传统典籍中蕴含的符号思想,帮助建立当今中国伦理符号学,发掘其中的菁华部分,完成中国优秀传统伦理符号思想的现代转型,将其与当下中国的日常文化生活实践相结合,不仅在理论与历史思想层次上对伦理符号学进行挖掘研究,更注重其对当下现实的切实指导意义,探索如何结合文化的正项和中项来建构秩序法则*彭佳:《对话主义本体:皮尔斯和洛特曼符号学视域中的文化标出性理论》,《符号与传媒》2015年第2期。,建立主流伦理道德规范,如何在重大道德事件发生时引导舆论等。具体说来,大致可以有以下一些研究方向:
其一是对孔孟儒家伦理符号学思想中伦理秩序和道德规约的研讨。儒家符号学思想主要见存于《论语》、《孟子》、《荀子》及“三礼”等文化典籍之中,关注的重点是伦理秩序及道德规约。儒家学说中的名实论、礼仪符号、礼乐文化符号、忠恕思想学、性善说、孝悌观中都蕴含有丰富的符号伦理思想,研究它们在古代社会人伦秩序建构中,如何通过内化或外化的方式产生影响,发挥规范作用,对破除当代社会中信息泛滥和人际关系异化之负面影响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其二是对老庄道家伦理符号学思想中的“无名”观进行阐发。道家以解构的立场去穿透符号本质及符号系统对人的束缚,老、庄看轻各种人生追求,强调无为而无不为,从哲学高度洞悉了各类文化的“符号”本质,这对破除当今符号崇拜、数字化崇拜具有指导意义。且老庄崇尚自然、主张“道法自然”、“道即自然”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建构公民的道德意识、道德责任感和敬畏感也具有启示意义。在科学技术至上的时代,道德敬畏对人类各种表意活动的有效制约,促使人类反思各种符号活动,进而内化为表意活动的内在道德驱动力,其无为思想能有利缓解现实人生中人们对自我意义的期待与焦虑问题。在这点上,道家伦理思想也足以与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展开对话,达成共识。
其三是研究名墨二家伦理学符号学思想中人伦规约观念的价值。名、墨两家的符号学思想主要残存于《墨子》、《尹文子》、《邓析子》、《公孙龙子》等典籍之中,在其他诸子典籍中也残存着一些,如《庄子·天下篇》等。墨家围绕着礼乐文化符号与儒家展开论辩,同时注重对符号理论的探讨,如“墨经”部分。名家符号思想虽然主要从逻辑哲学的高度对名实关系进行思辨,但亦不乏伦理人生关怀。如墨家倡导“兼爱”对协调人际冲突的意义问题,“贵义”观中的符号伦理思想与儒家“亲亲、尊尊”伦理思想的差异。墨家的义利观与儒家义利观的不同,墨家的利他伦理观对如今社群关系的建立、消除极端自私自利思想的现实指导意义。名家邓析无厚伦理思想中蕴含的民本思想、平等思想对建构当今伦理符号学的贡献;惠施“历物十事”,肯定了意义的相对性,其中也蕴含着平等的价值观念;公孙龙子的“循名责实”观对当今社会中职业道德败坏的规训作用,以及对建构身份与自我的协调方面也有积极意义。
其四是探索法家伦理符号思想中以刑名法术来规范人伦、建立合适的交往原则的方式。法家伦理符号思想见存于《管子》、《商君书》、《韩非子》等典籍之中,以《韩非子》为集大成者。韩非子继承了荀子人性恶的观点,认为趋利避害为人之本能,因此要规范人的符号表意活动,仅靠“礼”还不够,必须用外在暴力“法”来维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刑名法术之学。因此应该先对法家的学术渊源流变及主要符号思想进行梳理和理论阐释,然后在此基础上从伦理符号学的观点出发,对法家义利观、诚信原则中蕴含的伦理符号思想进行阐发。法家尽管继承的是荀子人性恶的思想学说,认为趋利逐名是人的本性,但同时注重诚信原则,“商鞅变法”即是从重建信义开始的,韩非吸收了法家的诚信伦理观并有所发展,法家思想对重建中国伦理符号思想的启示意义亟需探析。
具体说来,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的研究,需要用现代伦理符号学的视角,将传统伦理符号思想的研究置于符号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更加注重生命关怀,期望通过对全球性的交流、生产的反思,从符号活动和符号伦理的维度来凸显人作为“使用符号的动物”和“伦理符号的动物”之间的关联;用现代阐释学理论、文化人类学理论对中国传统符号思想进行梳理阐发,结合伦理符号学的观点对中国传统符号思想中蕴藏的人文关怀、伦理道德评判的元语言机制等进行深度阐发。
现代伦理符号学兴起于符号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更加注重生命关怀,期望通过对全球性的交流、生产的反思,从符号活动和符号伦理的维度来凸显人作为“使用符号的动物”和“伦理符号的动物”之间的关联。中国传统符号思想中一直存在着对生命关怀和道德价值评判的准则,与国际上还在兴起的伦理符号学理论观点有极大的契合性。
人文学术需要有现实关怀,对历史文化典籍思想的阐释也要着眼于当下,为当今的文化建设提供理论参考与借鉴,而研究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精神资源本身,即是现代社会背景下对伦理道德的一种追寻和吁求。中国原本具有丰富的传统伦理资源,而“西学东渐”之后却一股脑废弃了太多,譬如倒洗澡水时把孩子也倒掉了。中国传统思想在当代社会急剧变动转型的背景之下恐怕主要发挥了其制动价值,而非其动力价值。而其中最为庞大的中国传统思想构成部分即是其中蕴藏的伦理符号学思想。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对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固然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并因此被某些国人主张完全废弃,“全盘西化”。但是,在我们今天这个飞速现代化、人们有足够的动力“发家致富”、“飞黄腾达”,谋求个人利益,却“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缺乏对他者的关爱,尚无有力的伦理道德制约的社会中,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理应被重新挖掘,发挥其固有的“制动”价值。因此,挖掘阐发中国传统伦理符号学思想资源,其意义不仅在于促进中西学术交流对话,更在于使其重新参与到当今中国社会文化秩序的建构中,古为今用。
2017-01-17
祝 东(1982—),男,文学博士,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教授、硕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文学与符号学。王小英(1982—),女,文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符号学。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先秦典籍中的伦理符号学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6XWW0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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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7]08-0067-06
陆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