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王志远+朱春燕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ZD201414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kY2016LX446);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科研项目(2013YB033)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必然展开博弈,但是不同博弈行为导致的结果不同,只有竞合博弈行为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之间最优的博弈行为,但现实中政府竞合博弈面临合作的“囚徒困境”,要破解合作困境,需要政府采取合理的博弈策略。研究发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间竞合博弈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但现实中存在着制约地方政府间竞合博弈的不利因素,要打破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需要地方政府从共建完善的区域一体化软硬件环境、打造和谐的区域合作府际关系、构建公平的区域间利益协调平衡机制和建立有效的行为监督奖惩机制等方面进行角色重新定位。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合作 囚徒困境 博弈论 竞合博弈
问题的提出
区域经济一体化既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政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干预和调控,政府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关键作用。从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的主体划分来看,存在着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自下而上的市场主导型区域一体化。后一种主要存在于发达的完全市场化国家,由企业在利益最大化推动下进行相互间的联合与兼并,从而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而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起步晚,市场经济不够发达,受转型时期计划经济体制的观念束缚,我国主要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各地方政府是各地方利益的代表,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它们为追求本地方利益最大化进行着博弈,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但不同的博弈行为选择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从参与博弈的政府主体来看,地方政府间的博弈包含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内各地方政府之间、区域内各地方政府与区域外地方政府之间、区域内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博弈等多重博弈关系,其中区域内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是最主要的形式。从地方政府的博弈行为方式来看,有竞争博弈、合作博弈和竞合博弈三种不同博弈行为。在这三种博弈方式中,只有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间博弈行为的最佳现实选择。因为单纯的竞争博弈基于“个人理性”追求地方各自的最大化利益,竞争博弈中个人理性的最优选择与团体理性下的最优选择相冲突,会出现“囚徒困境”问题。地方政府追求本地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会导致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出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政府间合作的不稳定性,区域合作制定的各种合作协议流于形式,合作区域内行政分割、产业重构、重复建设等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损害本地方自身利益,而且使区域共同利益受损。另一方面,经典博弈模型中群体合作最优策略是在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的假设条件下实现的,纯合作博弈策略强调个体应从团体理性出发追求区域整体利益最大化,虽然能达到理想的结果,但片面强调政府之间只合作不竞争,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现实中区域合作是在信息不完全和有限理性下进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竞争与合作并存是常态,而竞合博弈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博弈行为的最现实的选择。竞合博弈强调是把个人理性上升为团体理性,追求在竞争中加强合作,符合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要求,但是地方政府追求本地方利益的“利己性”,很难合作或者合作不积极,出现合作的“囚徒困境”。本文基于博弈论的理论模型分析对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最优博弈行為进行分析,提出合作博弈实现条件并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合作困境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要破除合作困境,需要通过设计合理的机制对政府角色进行转换和重新定位。
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间博弈行为分析
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利益的代表,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展开博弈,它们之间受利益的驱使既有竞争也有合作,它们之间的博弈行为表现为合作博弈、竞争博弈和竞合博弈三种方式,这三种不同博弈会带来不同的结果,分别对三种博弈方式进行对比研究,可以总结为表1。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地方政府竞争博弈
为了争夺和控制更多的资源和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从个人理性出发地方政府之间容易走上竞争博弈的道路。在这种竞争博弈中,参与者相对对立,各自为战,在行动选择的时候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其结果是先发动者有所得,但后发动者利益有所失,双方的总收益为零,这是一种零和博弈。现在建立静态博弈模型对这种竞争博弈行为的后果进行分析。在静态博弈模型中先做出基本假设:第一,单次博弈,地方政府只有两种策略选择:竞争或者合作;第二,同时博弈,博弈的双方为甲地政府和乙地政府。建立博弈矩阵如图1所示。
博弈不同策略对收益变化的影响分析如下:1.如果甲乙双方政府都采取合作策略,则对双方都产生利益递增的影响,各增加2个单位收益来表示,总收益共递增了4个单位;2.如果双方采取的策略不一致,则采取竞争策略的一方收益增加量,正是采取合作策略另一方收益减少量,竞争策略一方收益增加4个单位,合作策略另一方收益减少4个单位。采取竞争策略一方会增加1个单位收益,但总收益不变,这是一个零和博弈;3.如果甲乙双方政府都采取竞争策略,则对双方收益产生递减影响,各减少2个单位收益,总收益减少4个单位。
地方政府利益博弈过程如下:1.首先考虑甲政府的策略选择。甲政府决定自己的策略选择,它必须先考虑乙政府的策略选择,甲政府是在考虑乙政府策略选择的前提下来决定自己的策略选择。甲政府的选择思路是这样的,根据图1的支付矩阵,乙政府选择合作的前提下,甲政府最优策略是选择竞争(因为4>2);乙政府选择竞争的前提下,甲政府最优策略是选择竞争(因为-2>-4)。所以,无论乙政府选择合作还是竞争策略,甲政府都会选择竞争策略,竞争策略是甲政府的占优策略;2.按照同样的分析思路,不难得出类似的结论:无论甲政府选择策略是合作还是竞争,乙政府都会选择竞争策略,竞争策略是乙政府的占优策略。由此,地方政府博弈达到了纳什均衡(竞争,竞争)。但是仔细分析上面的支付矩阵发现,区域一体化政府间最优的博弈行为(合作,合作)带来的结果为(2,2)。但是博弈双方不相互沟通,都不顾对方利益,每方都是从本地区自己利益考虑,都选择竞争策略,最终导致最差的结局为(-2,-2),这是个人理性与团体理性的冲突,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各地方政府由于受追求本地区利益最大化的“个人理性”的驱使,相互竞争,结果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地方政府合作博弈
要突破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需要地方政府超越个人理性,把个人理性上升为团体理性,进行合作博弈。合作博弈正是强调团体理性,它是一种正和博弈,是指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对整体的利益有所增加。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合作博弈存在,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1.对于区域集团整体来说,整体收益大于其各成员单独行动时的收益之和;2.对于区域集团内部而言,能够使每个成员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比不加入多一些收益。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第一个条件一般具备,但第二个条件可能不完全具备,从而影响区域内成员之间的合作,这时候需要对区域集团内部成员重新配置资源和进行利益平衡分配。
当出现合作博弈困境时,需要改变博弈参与者之间的收益结构,建立区域内部利益协调平衡机制,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共享,对成员中利益受损方进行补偿,实现成员之间利益的相对平衡。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之间可以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通过对成员非合作博弈的“威胁”与合作博弈的“利诱”,促使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长期稳定。要把成员之间的博弈关系由一次博弈关系绑定为无限期的重复博弈,在无限期的重复博弈中,地方政府的最优博弈均衡解变为(合作,合作)。只要所有成员一开始是合作的,合作就会持续下去。而任何成员只要有不合作的行为,会触发其他成员采取惩罚和报复的行动。地方政府就是通过建立有效的行为约束机制,规范区域一体化内部成员的行为,避免他们恶性竞争和消极合作的行为。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地方政府竞合博弈
在上面两种博弈类型中,完全竞争的零和博弈会导致最坏的结果,完全合作策略的正和博弈是最理想状态,但是存在着严格条件,即博弈双方信息完全对称,并且要成员之间没有任何竞争,这是不符合现实的。在现实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信息不是不完全的,区域内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是常态,同时也有合作,在竞争中加强合作的竞合博弈行为才是政府最优行为选择。
竞合博弈是在建立“竞合”理论和竞合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竞合”理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亚当·布兰顿伯(Adam M.Brandenburger)和耶鲁大学教授巴里·内尔布夫(Barry J.Nalebuff)于1996年提出的,主要是关于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组织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理论。后来意大利Catania大学教授迪格里尼和Bocconi大学教授布杜拉(2002)首先提出企业间共同创造“竞合优势”的概念并提出竞合分析方法。该方法是在建立“竞合”理论和竞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在某种不同条件下,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博弈是一种正和但可变的游戏结构。
在竞合博弈中,积极参与竞争同时又寻求合作是有利可图的,下面建立博弈收益支付矩阵来分析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竞合博弈不同策略对收益变化的影响,竞合博弈是一个正和和可变的游戏结构,按照表1中的两种情况,分别建立两个博弈模型来说明。
1.合作溢出收益效应大于不合作溢出收益效应情况下的竞合博弈。建立博弈矩阵图2,在图2中,对于甲乙两方而言,双方同时合作产生收益递增的溢出效应,同时合作策略下的收益支付为(2,2),要大于其他任何含有竞争策略组合的收益支付所得。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间博弈不同策略对收益变化的影响分析如下:1)如果甲乙双方政府都采取合作策略,则对双方都产生利益递增的影响,各增加2个单位收益来表示,总收益共递增了4个单位;2)如果双方采取策略不一致,則采取合作策略的一方收益不会递增,反而会减少1个单位收益,采取竞争策略一方会增加1个单位收益,但总收益不变,这是一个零和博弈;3)如果甲乙双方政府都采取竞争策略,则对双方收益产生递减影响,各减少2个单位收益,总收益减少4个单位。所以在竞合博弈中双方采取竞争策略的不合作博弈行为会导致最坏的结果(-2,-2),而双方都一致选择(合作,合作)的策略会导致最好的结果(2,2)。在竞合博弈中双方共同合作是最优的策略,但双方采取合作的策略是有条件,合作产生的溢出收益要大于不合作的溢出收益。
2.合作溢出收益效应小于不合作溢出收益效应情况下的竞合博弈。建立博弈矩阵图3,在图3中,对于甲乙政府而言,在对方选择任何策略时双方选择合作策略产生的收益溢出效应都小于不合作溢出收益效应。在这个模型中:1)如果甲乙双方政府都采取合作策略,则对双方都产生利益递增影响,各增加2个单位收益来表示,总收益共递增了4个单位;2)如果双方采取策略不一致,则采取合作策略的一方收益不会递增,反而会减少2个单位收益,采取竞争策略一方会增加4个单位收益,但总收益是递增的,这是一个正和博弈;3)如果甲乙双方政府都采取竞争策略,则对双方收益产生递减的影响,各减少1个单位收益,总收益减少2个单位。通过博弈分析,无论乙政府选择策略是合作还是竞争,甲政府都会选择竞争策略,竞争策略是甲政府的占优策略;同样对于乙政府而言,无论甲政府选择策略是合作还是竞争,乙政府都会选择竞争策略,竞争策略是乙政府的占优策略。由此,甲乙两地地方政府博弈达到了纳什均衡(竞争,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1,-1),一样导致“囚徒困境”。所以在竞合博弈中,合作的溢出收益效应小于不合作的溢出收益效应,地方政府倾向于竞争,这些说明地方政府竞合博弈的选择何种策略的最终取向要取决于一些条件。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间竞争博弈的合作困境
在竞合分析方法中,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竞合博弈的最终取向是合作还是竞争,要取决于四个要素:一是合作能否创造额外收益。合作预期收益越高,各博弈者就越愿意选择合作而不是竞争;二是博弈参与者中的领导者行为方式。领导者一般是行为先发动者,其先发动行为既要能给自己带来利益,同时也要能给其他参与者带来利益。如果其先发动行为可能导致其他有些参与者的直接利益损失,但是先发动行为带来的整体利益的溢出效应大于直接损失,其他参与者会倾向于跟随领导者的行为并进行合作,否则其他参与者会选择对抗;三是领导者之外的其他普通参与者的行为方式。领导者的先发动行为是否凑效,需要其他参与者的合作与互动;四是利益分配原则是否兼顾效率与公平。只有建立公平、有效率的分配机制,让每位参与者都能公平分享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的收益,各参与者之间才会更紧密合作,整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才会进入良性循环状态。但现实中区域经济一体化政府间竞合博弈难以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地方政府面临着合作的现实困境,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1.“免费搭车者”困扰着区域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区域经济一体化赖以依存的交通、通讯等市场基础设施不完善阻碍了区域合作进程。完善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会加速资源的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反之,没有完善的基础设置,资源将无法顺畅流动;许多地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区域共享基础设施瓶颈问题突出,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产品供给面临“免费搭车者”问题,导致区域共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地方政府希望分享公共物品供给后的收益,但不愿意承担供给成本,这种行为导致区域整体不理性行为,使得区域公共物品陷入集体行动困境(吴光芸、王灿,2016)”。
2.行政体制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行政体制分割问题严重,地方政府跳不出行政体制怪圈,各自为政,实施地方保护主义,把行政区域关系驾驭在市场区际关系之上,导致区域市场不统一、生产要素流动受阻、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问题。如地方政府对区际贸易的地方保护。“在区际贸易中地方保护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实质是对本地产品市场设置进入壁垒,包括行政干预类壁垒、技术壁壘、费率壁垒等(豆建民,2004)”。再如地方政府对区际投资的地方保护。地方政府热衷对外招商引资,但又阻止本地企业向外地投资,限制产业要素自由流动,甚至盲目招商引资、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在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过度或恶性竞争等问题突出。
3.区域经济利益协调与平衡机制不健全严重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不能形成制度化的区域利益平衡机制,由于区域利益分配失衡问题导致区域内地方政府之间合作动力不足和合作的不稳定性,“区域合作面临的现实困境在于利益格局失衡,推进区域合作的关键在于构建制度化的利益平衡机制,通过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利益补偿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合作利益的平衡(庄士成,2010)”。由于区域内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差距原因,导致各地方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得到的利益不平衡,处于区域内领导者地位或实力强的地区可能获得利益较多,弱势的参与者得到的利益相对较少,但地方政府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协调和平衡机制,导致区域内部分地方政府合作动机不强。
4.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合作缺乏监督和奖惩机制导致区域合作缺乏保障。基于产业经济一体化达成的协议约束性不强,对政府是否合作的行为缺乏监督和奖惩措施,地方政府会肆意妄为,不顾区域整体利益,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后损害到其他成员的利益。如在招商引资方面,不顾区域共同制定的产业政策,引进污染性工业给其他成员造成损害。部分地方政府不遵守区域成员共同达成的协议,违反协议规定,其他成员对其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处罚措施,这样纵容了地方政府不合作行为的发生。所以面对这些方面的合作困境,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竞合博弈朝着合作方向发展,必须破除合作困境,实现政府角色的正确定位和转换。
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竞合博弈发展的政府角色定位
(一)共建完善的区域一体化软硬件环境
首先,建设完善的区域市场基础设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条件。打造现代化的区域交通体系和通畅的信息网络体系等市场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内各地区互联互通,能加快资源流动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由于这些区域市场基础设施是区域所有成员共享的公共产品,由于“搭便车”问题,造成区域合作建设市场基础设施缓慢,因此更需要区域内政府间加强合作,创新区域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如建立区域公共产品建设的成本分摊机制,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机制商定共同出资联合建设方案,对于区域公共物品供给按照地方政府受益的大小合理分摊成本,对于单方面投资建设的区域公共产品,其他方应该给予适度的补偿。还可以由各地方财政共同出资成立区域投资基金用于补充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并成立共同的投资公司负责运作和管理,加快制度创新以保障区域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其次,建立公平竞争有序的区域市场环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要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区域市场环境。以建立区域共同市场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生产要素区域内自由流动与有效配置。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地方政府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和区域环境共同治理方面加强合作,不断改善区域一体化的软硬件环境。
(二)打造和谐的区域合作府际关系
区域经济一体化既需要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也要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要促进地方政府间竞合博弈,关键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和构建和谐的区域合作府际关系。首先,政府要转变职能定位。政府主要职能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地方政府要由计划型政府向市场型政府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过度干预,但同时也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要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改革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和地方官员的考核任免机制,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角度制定相应的跨区域府际关系合作结果的指标考核体系,并以此作为地方政府党政要员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其次,消除行政体制障碍,促进区域统一开放市场的形成。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市场法制建设,针对地方封锁、地方保护行为等制定更严厉惩罚措施。加强市场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再次,建立服务型政府。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重要服务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应该合理规制不同层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减少对市场竞争领域的不合理干预。加快政府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提供宽松的政府环境和服务;最后,依靠法律手段制衡府际间政府的竞争。坚持依靠法律规定解决行政机关之间争议的原则,大力消除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努力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秩序框架。如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地方政府间要在区域产业投资加强分工合作,消除过度竞争和盲目竞争现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打造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和和谐的区域合作府际关系。
(三)构建公平的区域间利益协调平衡机制
利益的分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间合作的关键,要促使参与者紧密合作,需要对区域成员间的利益进行协调。“利益协调是一种价值取向,它在承认各区域利益合法性的前提下,通过竞争、回避、体谅、合作、妥协等方式实现契约的制度化,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理性地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陶希东,2010)”。建立区域经济合作地区间经济利益协调与平衡机制,主要包括:
首先,建立区域政府间的利益磋商机制。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基于资源互补和经济互补性,积极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它们之间必须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才是真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区域内政府间达成各方共同认可的协议,而协议的达成需要各方进行有效磋商,只有磋商才能协调彼此间的利益并实现利益合理分配。所以政府间要建立有效的磋商机制,主要包括公开表达各方利益诉求的渠道、利益冲突的沟通协商机制等内容。可以通过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政府间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举办联席会议,很好的传达各方利益诉求。
其次,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益共享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贯穿区域经济合作的始终,利益是否平衡直接影响区域合作的稳定和长期性。由于在市场调节下的利益分配可能存在不平衡和不公平,市场协调出现失灵时,需要政府间通过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对利益进行分配。保证利益的公平分配,要建立区域内所有成员共同参与的政府间利益协调制度,实行统一的协调原则和程序。要使地方政府放弃地方保护主义和消除过度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打破地方行政体制分割的限制,重中之重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改革,区域内各政府间要进行税收合作,协调区域税收利益。当然,利益共享机制合作的领域并不单指财税领域,还涵盖区域之间的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利益分配。
再次,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益补偿机制。由于区域间的地方经济差距和竞争实力强弱不同,强势地区一般获得利益较多,弱势地区获得利益相对较少,区域内各地方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得到的利益不平衡问题突出。对此,必须建立区域内政府间的“区域利益补偿机制”,使得暂时利益受损或合作中获益较少的成员可以从长期的合作中得到补偿,而获利较多的地区愿意对获利较少的进行扶持和适当的补偿,这样使得所有地方成员收益实现最大程度的均衡,从而调动各方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性。而利益补偿机制,要通过具体的制度实现,如通过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资源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等制度实现。对于区域合作利益分配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区域合作利益争端解决机制。成员可以申诉,按照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法律程序进行仲裁,同时保证争端裁决的决定有效执行。
(四)建立有效的行为监督和奖惩机制
要保证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行为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地方政府的消极合作和过度竞争行为,需要建立有效的行为约束机制,通过依靠法律规章、风险监控、组织管理等手段有效手段的监督地方政府行为,不仅如此,还要有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奖惩机制。在博弈论中出于理性人与“经济人”的假设,许多学者认为,奖惩机制是一种直接有效的解决不合作博弈的方法。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参与方积极开展合作,可以由各方共同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并赋予这一监管部门处罚权力,当发现成员中有违反协议或本集团政策的,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而那些积极合作的成员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奖惩机制是通过“利诱”和“威胁”改变博弈结构中的双方收益,从而促使最终博弈结果朝着有利于各方的合作方向发展。由于有可信的“威胁”存在,个人理性的不合作博弈行为就自然消失,地方政府转而选择(合作,合作)的最优博弈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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