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兴福
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一些思考
魏兴福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党群工作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思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首要前提。近年来,我国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不断增多,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也不断发生变化,党建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继承发扬国有企业传统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积极适应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在服务发展中实现新作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紧迫课题,也是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时代命题。该文分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混合所有制企业 党建工作 改革创新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起来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等公有制形式和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形式以及其他合资、合作经济形式等。据统计,到2020年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例将达40%以上,一些主要经济指标甚至达60%以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在重要的竞争性领域将起到主体作用,在一般的竞争性领域将起到骨干和主导作用。
2.1 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与定位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国有企业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但在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或者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何体现并未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党组织的机构、职责并没有明确,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没有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党委会成员能否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因此,《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国有企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缺乏法律依据,要在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或者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获得合资方的同意存在一定困难。
2.2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困难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党赋予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但从福建汽车工业集团所属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来看,混合所有制企业、合资企业章程往往规定生产经营权由外方股东主导,很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负责人不是党员,党组织书记也不是企业负责人,党务干部大多是兼职,企业党组织很难在企业发展中起政治引领作用、在职工中起政治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困难。
2.3 投资主体多元化制约了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可支配的资源
在新的法人治理结构下,企业股东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财务支配权相对独立,党的组织资源和工作渠道被分割,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尤其是纯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后,股比下降,股权分散,其他股东所占股比甚至超过国有股权。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活动经费以及活动组织会明显受到其他股东方的制约,企业党建工作容易陷入困境。
2.4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使党组织作用发挥受到新的限制
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后,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没有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党组织的活动面临其他投资方成本控制的制约。
2.5 党员、职工结构多元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人员结构较为复杂,有股东会董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蓝领工人,有股东方的派出干部、市场化招聘人员、技术工人等。他们之间代表着不同利益关系,有不同的想法与需求。同时,随着企业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员工流动性也更加频繁,这些都对党建工作载体及服务对象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给企业党组织工作增加了难度。
面对新形势,混合所有制企业应积极适应新常态,实现党建工作新跨越。
3.1 明确“四个定位”,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一是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产权结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和经营机制虽然发生了变化,但企业的社会性质却没有变。《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企业章程,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作出相应修改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让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有法有据可依。二是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组织、作用发挥提之甚少。为此,应当对不同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下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三是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中央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任务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要求,但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在国有参股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企业领导人员的产生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很多企业领导人员不是党员,党组织的负责人也不是企业负责人,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没有组织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党组织对自己到底应该担负什么任务就比较困惑,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并通过上级文件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纯国有企业党组织转换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后,党组织的角色与地位发生了转变,企业党建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效果也应随之改变。在体制机制上既要鼓励探索创新,又要防止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因此,要谋划好总体框架,提出一些基础性的要求,用制度保障党建工作的落实。
3.2 强化“五种意识”,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强化核心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和企业中存在的国有资本等因素决定了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在职工中起政治核心作用,在发展中起引领作用。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把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优势转化为做大做强做优企业的生动实践。二是强化引领意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建工作作为企业价值链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的功能与作用也都是相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灌输先进理念,加强文化建设,努力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促进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的统一,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和智力保障,推动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协调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混合所有制企业具有多元的投资主体,不可避免会有多元的利益分歧和冲突。企业党组织要站在企业整体和长远利益的高度进行沟通协调,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推动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和职工利益的有机统一。例如,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的关系,把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支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处理好党组织与经理层的关系,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让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等。四是强化法制意识,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同向而行。既要对照《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又要遵循《公司法》的各项章程,支持、维护和保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要对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作出进一步规定,在签订合资协议和制订的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对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党务人员的配备、经费预算、工作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克服盲目性、减少随意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五是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发展中有新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用服务发展的成效体现有为、有位、有威,当好科学发展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把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与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作为发挥党员和党组织作用的重要舞台,用工作成绩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推动企业发展上新台阶。
3.3 做好“六项工作”,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参与决策,发挥大作用。要从制度和机制入手,坚持党委会审议作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重大问题决策的前置程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选人用人机制,让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领导实现交叉任职,一岗双责;建立董事会统一决策与党组织有效参与相结合的决策体系,建立党员董事、经理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实行党组织与董事会定期磋商沟通制度、党政联席会制度,推行职工监事制度,实现党组织、企业经营管理层和职工的有效沟通,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有优势。二是健全组织,扩大覆盖面。针对企业党员流动性大、机构变化多的特点,首要的问题是实现党的组织与工作100%全覆盖;要严格对照党章要求,在企业重组改制中动态调整党组织设置,同步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就在哪里体现。三是开展活动,占领主阵地。要把握党建工作的运行规律和本质内涵,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追求高效益、低成本的特点,对党建工作的流程和内容进行优化,提高党建工作的简捷实用性。在活动形式上,不追求大面积占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地、大范围召集人员,而是要通过丰富多彩、有针对性的活动下车间、到班组,增加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与凝聚力,扩大党员的参与度;在活动的内容上,坚持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并重,坚持以培养共同价值观和理念为中心,大力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企业文化层面上的交汇交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四是做好表率,保持先进性。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组织要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把党员培养成技术业务骨干,骨干发展成党员干部,切实保持党组织与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五是找准定位,增强凝聚力。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要负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中,要从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注重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员工的质量,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六是从严治党,严把“三道关”。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行使用人权,严把“三道关”,为推动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要严把“干部关”,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要严把“党建关”,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务实有效地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严把“人才关”,抓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业务水平高的优秀人才遴选好、使用好、服务好,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才流动政策环境。
[1] 杨柳.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与实践[N]. 学习时报,2016-08-01 (A8).
[2] 王明安.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 东方企业文化,2011 (21): 91.
[3] 张广玲, 戴军. 创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N]. 光明日报,2014 -08-10(07).
[4] 刘桂若. 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J]. 学理论,2009(18): 185-186.
[5] 周红卫. 新形势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J]. 企业文化,2014 (23): 134.
[6] 赵邵宇. 关于混合经济体制企业创新党建工作的探索[J]. 活力,2014(3):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