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阳 李泽沛
云南大理
以精准救助助力精准扶贫“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做法及成效
◎ 李阳 李泽沛
大理州民政局局长王兆炜在农村低保户家检查建档立卡落实情况(董树勋 摄)
苍山洱海,缆车渔船,大理的风花雪月背后,还有很多贫困人口。实际上,大理州是全国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滇西主战场,有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9个、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33个、贫困村3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5.41万人。
根据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是当前和后一段时间内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2016年以来,大理州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开展“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探索出以精准救助助力精准扶贫的一系列新办法,细化工作措施立足民政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采取了如下措施:一、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低保制度和扶贫制度衔接工作。大理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衔接会议精神,切实把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当成民政的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制定出台了《大理州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大理州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主动积极与扶贫、财政、残联、卫生等部门对接,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合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把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家庭结构、资产现状、致贫原因等诸多要素纳入到建档立卡中,最终形成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数据库,为下一步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民政局主动向扶贫部门提出:将有脱贫愿望和条件的低保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户,享受扶贫帮困政策,实现脱贫。做到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和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两项工作的有效对接,积极采取措施将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合率大幅提升,由2015年的14.2%提高至2016年的33.3%。按程序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脱贫需要社会保障兜底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兜住底、网不破”,如期全部脱贫。
精准识别低保对象,以精准救助助力精准扶贫。严格执行低保认定审核审批程序,按照云南省民政厅要求重新分类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将农村低保对象由原来的3-5档统一分为A、B、C三类,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将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将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
此外,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统一政策、统一标准,严格审核把关,持续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程序,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全面推行“阳光低保”,不断提升对象精准率,以精准救助助力精准扶贫。截至2016年11月30日,大理州有A类对象7.97万人,B类对象14.68万人,C类对象8.94万人,共计31.6万人。
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从2016年7月起,将大理市和祥云、宾川、巍山、洱源4个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55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08元,高于云南省脱贫线每人每年3050元,提前实现了低保保障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其余7个县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同时,落实好从2016年7月起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7元的政策,确保A类不低于每人每月220元,B类不低于160元,C类不低于110元,确保困难低保户保障标准与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保障了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减量工作按照省下达全州13497人减量任务,各县市稳步推进,按时完成。
此外,针对低保户还积极开展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医疗救助方面,一是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理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除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已经由民政资助参合的对象外,对其余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中4个首批脱贫摘帽县以及大理市按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积极筹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有效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三是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当前大理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确定为经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的70%,年救助封顶线为10万元。临时救助方面,积极开展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好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同时大力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和急难救助机制,并合理提高救助标准。
深入各县市及时开展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专项督查。2015年8月大理州民政局成立了3个督查组对全州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实地查看各县市两项制度衔接政策和文件出台情况、分类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工作、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兜底保障工作和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精准识别、减量提标、分类救助等工作存在的问题给予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加大社会救助宣传力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升广大群众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另一方面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印制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低保资金到户明白卡”、“低保通知书(单)”走村入户宣传社会救助的新政策新要求,确保低保对象知晓自己享受了多少低保资金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
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措施,规范社会救助资金运行,大理州社会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账核算、规范拨付、封闭运行”,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金融机构代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预防截留、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督促县市及时拨付社会救助资金,基层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滚存结余过大。对脱贫摘帽县、出列乡镇和村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支持。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