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维持经济稳定运行,我国采用高度重视、行业监管的方式对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进行标准化管理,加之相关管理政策的优化,促使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质量、效率得以大幅度提升。但受法律法规的影响,处置不良资产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本文首先分析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现状及产生的后果,其次阐述分析形成该种现状的成因,最后对如何提高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与质量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不良资产 相关问题 思考
资产管理公司在现代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价值在于解决日常生活常见资产管理问题、推进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因此,在资产管理公司针对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应充分结合市场需求,侧重于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优化与创新,从而实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自身不良资产处理工作的优势,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和长远发展。
一、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现状
(一)打包处置
目前,大多数资产管理公司为了减轻自身任务量,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采用“打包处置”的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该模式以资金回收为宗旨,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出售。该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烂桃贱卖”的模式,资产管理公司认定“打包资产”主要为死资产,将不良资产全部折价打包销售,导致大量资产全面流失;二是在不良资产中掺杂部分“好资产”,该部分资产的行业市场价值定位往往高于“打包资产”总体价格,从而造成此部分资产成为不良资产处置的牺牲品。另外,国内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未构建健全资产评估条件,即关于不良资产评估体系科学性、质量性、关键性的缺失。虽然当前《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通知》(法[2005137号)(以下简称为《通知》)政策的提出,对金融债权和资产流失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之债权案件审理与执行力度的强化,促使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得以提升。但是,《通知》仅属于国家人民法院内部文件,缺少司法性优势,并依据内容判断原则,其属于原则性指导参考,致使文件内部操作性、实质性的不足,使得当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流失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不良资产处理不当产生的后果
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为国有控股,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中,为了获取直接现金利益,将资产购买底价基于最低标准,致使部分民营企业、个人在低价购买国有债权后,利用起诉,申请变更的方式,要求法院以原有债权价值对资产管理工作实施判决。而在此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由于自身及法律原因,法院只能按照法律标准,要求企业对原债权进行偿还,致使债权者在法律范畴内,获取更多利益。某些债权购买者,由于自身资金不足,购买债权后后无法对企业现有员工给予协调配置,从而导致该部分员工维权上访,对社会运行秩序造成威胁。
二、产生不良资产处置问题的成因
(一)权利、义务
权利和义务平衡度的缺失,是当前影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质量的首要因素。其原因在于:我国为确保资产管理公司效益,通过政策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赋予资产管理公司较大的权利,但并未对其义务给予合理调配,加之政策原则性的不足,导致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中仅以“自身利益”为前提。关于民事活动,其主体权利、义务属于相互对应的关系,即享有权利的同时应付出同样的责任;若权利和义务出现不对等的状况,则会出现难以预计的后果。同样,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若呈現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状况,易出现不良资产处置不负责的局面。即在未考究债权企业资产价值的条件下,对债权进行低价出售,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在此背景下,资产管理公司行为类型从表层意义上来讲属于合法范畴,其原因在于:法律的出现,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充足优惠,但未对不良资产处置数额、消费比例进行确定,从而企业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中,仅依据自身想法,选用最佳、便捷的资产处置方式,即在规范时间内,完成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即可。
(二)信息不透明
依据媒体跟踪报道可知,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中,虽然处置程序均依据法律标准而完成,但其内部操作流程则采用不公开的方式,仅在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成员执行。在此背景下,不良资产往往采用“先定价、后评估”的方式,即交易双方对资产价值进行预先确定,再通过评估机构参与的方式,对资产价值评估,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与预定价值存在较大偏差,则会使评估机构损失一定的利益。因此,交易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不透明,获取利益,加之在针对该类案件审理中,资产管理公司以商业机密为借口,拒绝向法院提供不良资产处置材料,从而增加企业或个人利用信息不透明的方式获取额外收益。
三、提高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与质量应采取的措施
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面临着打包处置、社会矛盾激化的现象,产生此种现象的原因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信息不透明。因此,若要确保资产管理公司稳定发展的目标,则可通过健全法律体系、强化资产管理水平、注重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对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进行强制化控制。
(一)健全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法律监管体系是解决当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存在问题的核心途径。在行业市场机制的影响下,在国家层面上健全相关法律,通过法律体系健全的方式,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不良资产处理合理、合法,程序正当。另外,资产管理公司、财政部门因实践操作而存在利益纠纷状况,可依据法律强制管理的手段,保障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资产管理公司若要实现长远发展,则应充分分析市场需求,结合自身发展现状,创新和优化不良资产管理机制,通过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的,强化资产管理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资产管理水平
完善企业考核机制的,是强化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管理水平的关键点。其原因在于:不良资产具有多样性、不定性的特点,加之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促使资产管理公司只能通过考核机制完善的方式,以政策纲要为参考,通过对企业内部员工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效率。在此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以自身发展为前提,制定不良资产处置考核体系,即利用可行性、科学性原则,对资产管理公司核心竞争力进行有效提高,从而促进企业高层次发展。
(三)注重企业内部控制
为了快速应对市场发展现状,资产管理公司可利用内部管理控制的方式,对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水平进行全面提升,真正意义上实现有效避免表层化与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奖惩机制、激励机制的完善,可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员工积极性的提升,加之员工管理技能、综合素质的提高,也是实现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的首要原因,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提升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水平,在对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可通过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优化的方式,注重不良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方可在经营机制改革期间,实现资产管理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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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谭安勇(1973-),男,目前职称:会计师;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财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