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大学生就业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大学生就业难,来自农村的女大学生就业更是难上加难。这一特定群体在就业方面呈现出“双弱现象”,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要想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措施是完善就业法规、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就业机制,营造有利于农村女大学生就业的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双弱势群体 就业 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
众所周知,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当今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关注的热点,她们的就业状况不仅关系到女性自身的发展,还关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注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本文试图从“关注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难之成因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众多的国家,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高校学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占60%左右,其中一半左右是女生。在就业问题上,在“拼爹”“拼关系”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的今天,农村女大学生显然就成了就业方面“弱势中的弱势”。这里且把她们界定为“双弱势群体”。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是“就业更加充分”, 但是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而就业的压力主要集中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之一的青年就业[2]。关注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实现大学生的充分就业,既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高校始终关注和努力的目标。纵观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难问题,其成因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就业形势整体严峻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发展迅猛,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已基本释放,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调整结构、注重环境与资源相协调的新阶段。随着产业结构与技术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对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方面人力资源的整体过剩和结构性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新技术、新生态的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短缺又格外凸显。这一格局的形成,无形中加剧了“双弱势群体”就业的现实压力。
(二)“双弱势群体”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
来自农村的女大学生,大多数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家庭教育背景不是太好。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视野和见识受到很大的局限,进而导致了她们的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实践动手创新能力较弱。其综合素质相对较差。因此,她们很少活跃在校园的不同类型、各种层次的活动中。由于在谈吐、气质、人际交往等方面确实出现不足,而这些综合素质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因而她们在择业 、就业时常处于劣势[3]。
(三)“双弱势群体”社会资源匮乏
现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公平,反对各种就业歧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就业促进法》专设“公平就业”一章,确立了公平就业的原则和制度。但是在社会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还不够完善的今天,家庭背景和家庭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在大学生就业中还是很关键的。马丁·路德曾说过:“没有一个好的工作由我们的智慧得来的,它源于某种可怕的必然性。”相关调查表明,95%的人认为社会地位较高的家庭能够很好地取得政治、文化和社会关系资源。事实上,政治、经济、文化、社會关系的“代际传承”是人类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所以这就很容易形成“马太效应”——优者愈优,劣者愈劣的现象[4]。我在进行《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形势下的心理调适》的课题调查显示,有98%的学生认为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社会关系排在第一位。现在大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依靠各种社会关系,甚至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是存在的。不同家庭背景的大学生就业的机会就是不相同,这就是马丁·路德所说的必然性。对于双弱势群体而言,在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都短缺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努力,要找到体面的工作,实现高质量的就业,这样的机会当然十分难得。
(四)“双弱势群体”心理承受能力差
“双弱势群体”学生,她们大多数既自卑,又敏感;既渴望成功,又害怕失败,容易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处于这个时期,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因为她们要承受环境的不适应、学习的不适应、文化差异的不适应和心理的不适应等变化,面对即将面临的就业“困局”,她们往往会缺乏勇气与自信,产生出强烈的失落感,有的甚至会充满“恐惧”。这种自卑感、失落感和恐惧感强烈地影响她们的就业取向和就业心态,从而影响她们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结果。因此,许多好的机会就这样与她们擦肩而过。
(五)“双弱势群体”就业期望值高
大多数“双弱势群体”的学生在上学期间就已经给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甚至是债务,那么她们中的一部分人在选择职业和人生规划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发展,而且还要考虑家庭的经济问题,所以非常渴望能获得一份高收入工作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反哺家庭。她们的就业期望值较高,择业时希望到大城市、沿海城市的大机关大企业,不愿意到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因为他们觉得好不容易“跳出农门”,再加上家庭对他们的期望值也高,认为只要儿女们在大城市工作就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宁愿在大城市“飘”着、“蜗” 着、“蚁”着也不愿意回农村就业,这就往往会出现“有业不就”的现象[5]。
二、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帮助“双弱势群体”顺利就业
“双弱势群体”就业是全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这不仅关系到个人与家庭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要帮助她们顺利就业需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形成合力,共建“双弱势群体”就业工作体系。
(一)政府要健全就业政策与法规体系,确保农村女大学生公平的就业环境
解决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有效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而解决农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最根本的措施是建立完善就业法规、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就业机制,营造有利于农村女大学生就业的公平的社会环境。
1.建立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罚和赔偿制度
为了消除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现象,政府可以建立和健全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罚和赔偿制度,明确惩罚和赔偿措施。在违法成本较高的前提下,企业针对女性歧视和排斥的现象会大大减少。
2.建立针对女性特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如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女性需要承担生儿育女的责任,其重要的社会价值,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补偿。女性职工休产假离职期间所应支付的全额工资,按一定比例由政府给予补助,在一定条件下可将企业生育保险转变为社会生育保险,将其纳入社会统筹。
3.建立女性用工奖励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录用比例,与税费调节、政府贷款、政府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挂钩,鼓励企业多接受和安排农村女大学生就业。
4.创造相对公平的择业环境
国家适当把资源向中小城镇倾斜,缩小城市和乡村在资源上的差异,更好地引导农村女大学生在不发达地区、小城镇等地区就业和创业。这样不仅能为小城镇带来人力资源,也能相应缓解大中城市的压力,促进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高校构建合理的专业布局,加强就业心理指导,创新就业工作模式,构建“双弱势群体”就业服务体系
1.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专业结构
高校作为办学主体,在设置专业的时候,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积极研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通过开展就业市场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实际,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专业调整以及课程设置。只有出得去,才会进得来。在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始终贯穿“学以致用”原则的前提下,高校还可以通过对“双弱势群体”进行辅修、培训等形式,拓宽专业教育面,延伸知识面,为她们做好就业的知识储备。
2.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就业技能
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就业激战中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过硬的综合素质才是大学毕业生保证成功的永久实力。在实践中应特别注意从学生入学开始,就从道德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发展和职业实现等方面给予系统训练。同时,加强对农村女大学生在礼仪、艺术、形体、交流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针对他们应用实践能力差的特点免费开办计算机操作、普通话以及日常英语等培训课程,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补齐她们素质与能力方面的“短板”,这样可以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他们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增长才干,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还可以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系列讲座和课程,帮助她们树立信心,做好職业规划,提高就业技能[6]。
3.加强心理训练,应对就业困境
培养良好心理素质有利于克服甚至避免就业心理困扰的发生。要深入调查研究双弱势群体的心理特征,畅通心理咨询渠道,通过举行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个别访谈等形式来缓解她们的心理压力。同时应完善学校和院系两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配备专兼结合的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网站,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随时随地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教育工作。要多开展挫折教育、励志教育、“525”等专题系列活动,还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就业咨询,使学生掌握各种心理训练技巧如自我放松、自我暗示、自我宣泄等,这样原本“心灵脆弱”的“双弱势群体”在遇到挫折时,就能够积极地应对,并客观地分析理想与现实,调整自己心态,最终实现合理择业,成功就业[7]。
4.增强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援助
就业指导应从大一开始,可以通过授课、讲座、社团活动、比赛等形式,帮助他们确定职业目标,提升职业素养,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模拟训练和求职技巧训练,让他们掌握求职程序,增强实践经验和应变能力,提高求职成功率。还可以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开辟“双弱势”群体学生的就业“绿色通道”。还可以开通就业服务网站,及时为她们提供相关就业信息,设立就业资助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为她们提供与就业有关的相关费用;可在学校举行现场招聘会,为她们与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活动,切实解决她们就业难的问题[8]。
(三)用人单位树立公平的人才观,主动承担就业压力
“充分就业”“就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切社会机构与组织共同的社会责任。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今天,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公平的人才观,在招纳贤士的时候不要一味地只考虑到单方的利益,人为设置一些就业屏障,如要求是“985”“211”高校毕业等,造成不必要的人才浪费和就业不公。其实用人单位应该清楚地看到,教育的机会及程度本来就不是很公平,她们想通过就业来改变命运,回馈社会。只要用人单位能够公平择人,她们可能会成为你用人的最大利用空间,她们会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勤奋努力地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多的财富,且还有一定的稳定性。为此,用人单位要积极地改变用人观念,抛弃一些偏见思想,积极接受她们,降低门槛,节约用人成本,积极地为她们开辟一条广阔的就业道路。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总之,要解决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的问题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的长远发展,家庭的幸福安康,学生的前途命运。只要我们深入调查了解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问题的原因,加大对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现象的关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推进,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
【参考文献】
[1]彭时代.提升地方本科院校贫困大学生就业能力研究[J].云梦学刊,2010 (4):119.
[2]黄建美,蒋林.经济困难大学生就业状况分析与对策[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21-123.
[3]李清.高校贫困生就业问题及其救助策略[J].教书育人,2011(03):16-17.
[4]程汉大.弱势群体权利保障价值分析[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6(1):50.
[5]蒋芸.高校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心理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商业文化周刊,2011(10):92.
[6]周艳.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形势下心理状态及调适策略[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4):182-183.
[7]尹敏.高职院校农村女大学生就业现状研究[J].才智,2013(21):69-79.
[8]周文华.高校贫困生就业弱势分析与对策探讨[J].太原大学学报,2011,12(2):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