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朋华+靖鸣
【摘要】伴随着媒介生态环境的改变,议程设置理论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以“王宝强离婚事件”为例对媒体关于私人事件传播的议程设置进行探究发现,私人事件在公共空间传播过程中,私人议题会由私人属性向公共属性转换。网络媒体和公众在关注议题私人属性方面形成共振。传统媒体关注私人议题的公共属性,与公众议程存在断裂。在公众议程处于强议程的背景下,传统媒体与其形成博弈与抗击。传统媒体在抗击公众议程的过程中对其公共属性认识不足,没有科学有效的舆论引导,进而失去了传播主导权和影响力。传统媒体要想有效引导公众议程,应转变观念,对于私人议题可能出现的公共属性要保持高度关注,不能失语,应积极进行舆论引导,参与公共议题的设置,从而在新的媒介环境下提高议程设置能力,保持和增强传播主导权。
【关键词】私人事件;“王宝强离婚事件”;媒体议程;公众议程;议程设置
一、“王宝强离婚事件”:私人领域的公共化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提出了“公共领域”的概念,公共领域又称“公共空间”,是“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1]。微博作为社会化媒体,是自媒体时代典型的公众传播和互动的平台,具有UGC(用户生成内容)的属性,用户可以在微博平台传播信息和进行交流互动。微博平台是典型的“公共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对的是“私人领域”,也称“私人空间”,它是“以个体独立人格为基础的私人活动與私人交往空间”[2]。在传统的社会空间里,“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有着相对明确的界限。但是到了网络时代,两个“领域”的界限就变得模糊不清了,在Web2.0技术的基础上,公众可以在网络空间中拥有自己的“私人领域”,同时网络空间作为一个“公共领域”存在。微博空间就是这样一个“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共存的空间。公众作为微博用户拥有自己的账号,作为“私人领域”而存在,同时公众可以在微博空间参与公共事物的讨论。在“王宝强离婚事件”中,王宝强在微博平台发布具有私人属性的信息时,属于在“私人领域”活动,但是公众一旦围绕私人属性的信息进行讨论,掀起舆论,这条信息便进入了“公共领域”。
私人领域公开化成为自媒体时代的鲜明特征,由于微博平台的开放性,私人空间又具有被公众和媒体关注的可能性,私人空间、私人领域有演变成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的趋势,亦即网络私人空间由于公众、媒体的广泛关注异化为公共空间,私人事件成为公共事件。[3]“王宝强离婚事件”就是私人领域的公共化。夫妻离婚本是私人事件,却在微博平台得到公众和媒体的热烈讨论,最终演变成一个公共事件。笔者认为,私人事件之所以演变成了公共事件,是因为私人事件的议题延伸出了公共属性。
二、作为私人属性的议题:由爆料到真相挖掘的闭环公众议程
“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源头是王宝强利用其微博账号发布离婚声明,作为私人事件出现在微博平台。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拥有众多的粉丝,私人属性的明星八卦新闻得到关注也无可厚非。但是在今年奥运会期间,“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持续性和全空间关注,最终演变成公共事件却值得思索。本文所选取的部分样本是2016年8月14日至8月18日(注:根据微指数的数据,8月14日后“王宝强离婚”微指数高于“奥运会”,8月18日后,“奥运会”的微指数开始高于“王宝强离婚”的微指数)的微博数据、央媒微博平台的关于“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数据和大众媒体关于“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报道以及网络数据公司关于“王宝强离婚事件”的统计数据。
“王宝强离婚事件”作为私人事件出现,信源来自王宝强的个人微博。据微舆情监测系统统计,@新浪娱乐、@辣条娘、@聚美陈欧、@尸姐、@然后下面就没了、@头条新闻、@猫少侠在“王宝强离婚事件”的传播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事件的快速扩散是由于网络媒体和微博大V的聚焦关注。这种聚焦关注使得“王宝强离婚事件”在微博空间达到了全覆盖的程度。所以,前期“王宝强离婚事件”的议程是由网络媒体和公众共同设置的结果。在大众媒体中,都市媒体跟进报道,但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奥运会议程,中央媒体官方微博失语于此事件,坚持奥运会议程。官方媒体的失语并没有影响公众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度。公众在微博空间有话语权,具有了自我设置议程的能力。微博空间具有很强的形成话题的能力,话题的排名是根据网友的讨论程度,热门话题都是根据微博中的流量走向和信息聚合通过一定的程序自行生成。[4]所以,在微博空间,公众具有“自我设置话题”的能力,微博议程也就是公众议程。“王宝强离婚事件”本身具有掀起舆论的引爆点。一是王宝强离婚声明中其妻子的出轨和王宝强的媒介形象,王宝强是草根形象的代表。王宝强媒介形象反映在其影视作品中,从“独立电影”《盲井》中的年轻矿工凤鸣,到冯氏贺岁剧《天下无贼》中的农民工傻根,到热播反特片《暗算》里的瞎子阿炳,再到引起极大反响的军旅剧《士兵突击》中的普通士兵许三多,以及热播革命历史剧《我的兄弟叫顺溜》中的狙击手顺溜,塑造了草根奋斗成功的形象。[5]微博空间是一个草根群体占大多数的平台,在现实社会中是弱势群体。公众对王宝强的声援是对王宝强弱势地位的维护,是同情心的表现。二是“出轨”本是涉及婚姻道德的敏感词汇,与明星相关的出轨更加能激发人们的窥私欲和猎奇心理。这两个引爆点使得公众聚焦关注王宝强离婚,表现为对王宝强一边倒的支持和对其妻子一边倒的情绪化咒骂。这种对传统社会伦理规范的道德丑闻的情绪化咒骂并不是个体行为,类似的“丑闻”在变动的现实生活中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容易点燃当下社会蕴藏已久的情绪储备,使许多人找到了表达意见和宣泄情绪的出口。当然,当道德丑闻事件的对象是“明星”或“名人”时,被曝光前的光鲜亮丽和曝光后的遭人唾弃形成鲜明反差,原来遥不可及的“明星”因而“堕入凡尘”,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满足了民众的窥私欲和某种代偿心理。[6]当对名人、明星进行抨击时,普通网民都能体验到一种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快感,产生“草根”挑战“精英”的错觉也是其中一方面的原因。
在“王宝强离婚事件”中,当事人都处于失语状态,同时,公众又急切地想知道更多的真相。当提供真相的正规渠道失语时,爆料、谣言、段子和人肉搜索现象便活跃起来。可以看到,“王宝强离婚事件”发展过程中的议题都由网友爆料而来。诸如“王宝强曾做亲子鉴定”“王宝强包养三个女大学生”“王宝强拆散马蓉宋喆这对多年情侣”“马蓉和宋喆涉嫌职务侵占在机场被抓”“马蓉银行提现500万元,带着两个孩子远赴国外,王宝强公司一夜成空壳”等,这些私人属性的议题都是由网友爆料而来,接着公众在微博空间针对这些议题进行讨论互动形成公众议题。这些私人属性的议题由网友提供,公众围绕这些议题进行互动,网络媒体跟进议程,往往以“网友曝”这样的标题出现,然后通过挖掘真相的形式围绕议题进行互动。大众媒体不参与这些私人议题,所以公众议程在微博空间形成一个闭环的循环过程,即议题既与媒体议题无关,同时又能通过爆料不断进行议题设置。
三、作为公共属性的议题:公众议程和媒体议程的断裂
公众在围绕私人议题进行讨论的同时,大众媒体开始围绕不同于公众设置的议题介入,笔者将大众媒体关于“王宝强离婚事件”和微博关于“王宝强离婚事件”的议题设置分别做了统计。
通过统计对比发现,大众媒体对事件报道时的议题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比如:隐私权、名誉权、婚姻伦理和道德、婚姻价值观、批判精英价值观、婚姻法和财产分配、未成年人权利),而由网友爆料而形成的公众议题具有明显的私人属性(比如:出轨、财产、血缘、谋杀、行踪),即这些议题都是围绕个人而展开。在“财产”议题上,媒体议程是围绕基于婚姻法的角度看待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而公众议程则是围绕一个假定议题“马蓉和宋喆联手,转移了王宝强的大部分财产”进行声讨。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所关注议题的属性不同。这种关注点属性的不同就造成了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的断裂。两个平台上的议题各自朝不同方向发展。议题属性的不同跟媒体属性息息相关,在微博空间生成的议题是公众的自我设置,这样的议题往往是私人议题,公众针对议题的讨论往往也是情绪化的宣泄和自我的精神满足,没有深度,就影响力而言也是微乎其微。大众媒体作为社会的公器,对议题的选择首先考虑其公共性,坚守新闻专业主义和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所以,大众媒体的议题也更有影响力。基于这样的背景,媒体议程与公众议程出现断裂。
四、大众媒体无力的抗击:“不速之客”的私人议程对公众议程形成挑战
奥运会是全球关注的公共事件,对国家形象的传播和塑造具有很大作用。奥运会是一个国家层面的议题,对于媒体来说自然是强议程。所以,媒体保持对奥运会的强议程符合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当然,媒体也可以对其他议题进行报道,但一定要保持奥运议程的主导权。“王宝强离婚事件”发生于奥运会期间,事件发生后得到快速传播和全民关注。就微博空间来说,根据微指数数据,从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到8月18日,王宝强离婚的微指数高于奥运会的微指数,即“王宝强离婚事件”在此期间的公众热议度高于奥运会。也就是说,大众媒体所设置的奥运会强议程的主导权被抢走。“王宝强离婚事件”作为私人事件,热议度一度超过奥运会,成了全民话题。正如白岩松所说:“因为王宝强仿佛奥运会已闭幕。”显然对官方媒体来说,作为私人议题出现的“王宝强离婚事件”是“不速之客”,它打破了媒体对于奥运会议程的主导地位。官方媒体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一直以来都是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存在,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向来具有较强的议程设置能力。对于官方媒体来说,“王宝强离婚事件”的出现对其意味着对议程设置的失控。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官方媒体在“王宝强离婚事件”中的表现。首先作为旗舰型的官方媒体《人民日报》在微博平台@人民日报发布针对“王宝强离婚事件”的回应微博发文《七大婚姻问题的解决办法,婚姻要用心维护》来进行引导舆论。除此之外,@央视新闻和@新华视点等官媒对此事件均保持失语,依旧进行原有的奥运会议程,对于初期的私人议题来说,失语是官方媒体的正常表现。但私人事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公共议题,官方媒体仍保持失语则是对公众情绪的一种漠视与不屑。私人议程介入了公共议程,并夺得了议程的主导权。公众议程开始了抗击,《光明日报》发表的《八卦新闻岂能天天刷屏》一文指出“一位男演员的‘婚姻风波就成了媒体、大众和流行文化消费的对象。在众多媒体的轮番炒作下,这一樁看似普通的离婚案创下了娱乐圈几个‘史上第一——第一次让奥运会被明星绯闻抢走风头;第一次让娱乐版被明星离婚长时间霸屏;第一次让中国的明星轶事被BBC拿去讨论;第一次案件尚未开审,同题影视作品已经开拍……”[7],对“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报道进行批评,明确指出其抢了奥运会的眼球。《湖南日报》发表文章《“王宝强离婚”的网络狂欢 该歇歇了》,新华网进行了转载,指出:“一夜之间,该事件就成为网络乃至线下最热门的话题,甚至将如火如荼的奥运比赛挤下头条,大家都在讨论‘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未来走向。”[8]批评“王宝强离婚事件”将奥运会挤下头条。大众媒体公众议程的抗击直接抨击私人议程,然而结果是无力的,私人议程依然超过公众议程。这种无力的抗击更多的是抗击方式的不当。私人议题具备了公共属性,官媒不能失语、漠视,而是要面对私人议程强劲的现实,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保持话语权,而失语、漠视有时是一种消极、无效的抗击。
五、“失效”的新闻管制:网络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的共振
对于社会化媒体的新闻管制,其一是微博平台的自我管理,其二是政府对于社会化媒体的管理机制。在“王宝强离婚事件”发展的过程中,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平台总共对5起分别涉及谣言、侵权的行为进行了处理。从“王宝强离婚事件”大量谣言传播的情况看,这样的处理如水过鸭背。政府关于新媒体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不得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使得网络媒体的生存必须依赖传统媒体。“王宝强离婚事件”是新媒介事件,有学者认为,新媒介事件按其发生和传播规律,可大致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权益抗争事件、文化冲突事件、反腐监督事件和道德丑闻事件。“王宝强离婚事件”偏向道德丑闻事件和文化冲突事件,其中文化冲突放在事件中应该是价值观冲突更为贴切。道德丑闻事件只牵涉道德评判,它往往指向个人而非商业机构或政府,因而无论是新媒体还是大众媒体,报道都不必承担较大的政治和法律风险。对于浏览量至上的商业媒体来说,在新闻管制的框架内尽情迎合公众,对公共议题却不管不顾。网络媒体对于私人议题的报道并没有违反新闻政策,只是关乎媒体社会责任的问题。所以,在对私人事件的报道上,新闻管制对于网络媒体来说是“无效”的。公众在微博空间拥有法律赋予的充分的言论自由和拥有作为公民的权利。同时公众另一个身份便是作为网络媒体的用户。网络媒体作为商业媒体,经营目标占较大的地位,反映到运营上就是对于新闻议题的设置尽量迎合用户。“王宝强离婚事件”是公众关注意愿很强的议题。网络媒体也在新闻管制的框架内选择公众关注最多的议题进行设置。所以,在“王宝强离婚事件”中,网友爆料形成公共议题后或者未形成议题之前,网络媒体都立刻跟进议题,这样网络媒体的议题和公众的议题就形成共振,成为微博空间的议题。
六、主流媒体报道的反思:对“王宝强离婚事件”是放弃议程更是议程失灵
“王宝强离婚事件”在初期作为私人事件、八卦娱乐新闻得到公众的关注无可厚非。此外,王宝强的草根形象和其妻形象的反差以及离婚原因的直接声明,再加上社会化媒体发达和媒介娱乐化及商业化的背景下,事件得到很高的关注是正常现象,必须承认王宝强离婚得到广泛传播和全民关注是现实情况。只不过放在奥运背景下显得有些喧宾夺主。如果“王宝强离婚事件”只是作为一个私人事件,媒体则不需要对此事件设置议程,也不关乎媒体社会责任的问题。但是随着事件的发展,事件开始涉及婚姻价值观、道德观、隐私权、名誉权、婚姻法、家庭观、爱情观等公共议题,私人事件开始带有公共属性,主流媒体再失语就是没有履行好媒介的社会责任。一个私人事件舆论的不断发酵涉及社会价值观的问题,主流媒体应当进行设置议题,进行舆论引导。当然事件发生在奥运会期间,对于主流媒体来说,奥运会是强议程,“王宝强离婚事件”是弱议程,有轻重之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应该对弱议程失语,对弱议程的失语直接影响了强议程的设置。其中,央媒对“王宝强离婚事件”传播基本失语,大部分主流媒体都没有很好地进行舆论引导。主流媒体有的只是事件过后的反思,《广电时评》发表文章《王宝强把握舆论走势 主流媒体不应失语》,指出主流媒体失语的问题是媒介社会责任的缺失。《北京日报》发文《王宝强闹离婚 媒体和网友这么“嗨”干嘛》也进行反思,指出媒体需要肩负起引导舆论、净化风气的责任。同时,部分媒体特别是都市媒体对事件设置了议程,笔者统计的都市媒体的官方微博在8月14日和8月18日关于奥运会和“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报道发现,媒体对“王宝强离婚事件”的议题报道,有的甚至超过了奥运会议题的报道。但是,首先,客观情况是“王宝强离婚事件”的议程明显超过奥运会的议程,“王宝强离婚事件”成了全民话题,热议度高于奥运会。其次,关于此事件的报道,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出现断裂,公众议程也超过媒体议程,表现为公众对“王宝强离婚事件”私人属性的关注高于对公共属性的关注。所以,可以看出,在当前媒介生态环境下,大众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明显减弱,接近失灵。这也是新的媒介环境下议程设置理论面临的问题。大众传媒设置议程的失灵是渠道的失灵。社会化媒体取代传统媒体成为主要的渠道,在此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和互动都是在微博空间进行。传统媒体在微博空间并不是唯一的议程设置者,微博空间的议程设置有着跟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不同的规律,最明显的不同是公众能够自我设置议题,“王宝强离婚事件”长时间得到公众即网友或知情人通过爆料不断设置议题的过程中进行。同时,在此事件中媒体没有很好地介入议程,公众议程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大多是先爆料,然后是伴随着段子、人肉搜索的真相挖掘,最后是辟谣,议题结束。公众设置的议题具有私人属性,媒体虽不介入,但应该在辟谣方面尽到媒体的社会责任。所以,主流媒体在“王宝强离婚事件”中议题的设置方面与公众议程出现了断裂,没有进行很好的舆论引导,表现为对事件传播的失语。同时,我们应看到,媒体所主导的奥运会强议程被公众主导的私人议程超越,是主流媒体在微博空间的议程设置出现了失灵。主流媒体应重新审视新的媒介环境,争取新空间的传播主导权。人民网的《漫天飘过“王宝强”,媒体还能做些什么?》一文也表达了公众议题被私人议题抢占的担忧,该文指出,“现代媒体对社会议程设置具有惊人的掌控能力”“在市场经济起决定性作用的今天,对议程设置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商业化媒体,而商业媒体具有天然的媚俗性,遵循着“眼球经济”。[9]《环球时报》的《“王宝强离婚”何以能抢奥运的风头》一文指出,互联网已是中国舆论的主阵地,具有内在传播规律,传统力量很难渗透。同时在网络空间公民言论自由的保障下,公眾议题才有了超越国家层面议题的条件。
七、“王宝强离婚事件”传播议程形成背后力量的博弈
(一)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博弈
微舆情监测数据显示,“王宝强离婚事件”的舆论发酵主要集中在微博平台,媒体报道来源96.7%来自新浪微博,媒体活跃度最大的是新浪微博。微博是自媒体平台,是Web2.0技术的代表性产物,具有很大的媒体属性,向来是舆情的发酵地。同时,微博属于商业互联网公司,其媒体属性亦带有很强的商业性质。微博作为自媒体平台,用户包括普通公众、大众传媒机构、机关以及有影响力的名人等,虽然不同用户的话语权并不一样,但从原则上来说,在微博平台,无论何种类型的用户都有相同的传播权利。这样的传播赋权是空前的,公众拥有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具有了实际上的意义。传统的议程是由传统媒体设置,然后影响公众议程,基于的背景是公众没有条件设置议程,没有进行信息传播的渠道。自媒体时代,公众在微博空间可以行使言论自由,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关注新闻。传统媒体时代,大众媒体通过设置议题极大地影响了公众“想什么”,但在微博空间,传统传媒则没有较大的影响力控制公众“想什么”。王宝强的离婚信息在网络媒体的聚焦关注下得以在微博空间快速传播,传统媒体则是选择失语,两者相反态度的背后是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博弈。“王宝强离婚事件”包含了能够吸引公众的猎奇心和能够满足公众的窥私欲,迎合了公众的心理需求,可以增加网站的浏览量,而浏览量的背后就是商业价值。所以,只要是能够符合其商业利益的新闻就会成为网络媒体的议题。而传统媒体选择议题则不仅仅考虑商业利益,更多的是考虑公共利益。我国新闻体制下的传统媒体尤其重视公共利益。所以说,议题的公共属性对于传统媒体尤为重要。奥运会是传统媒体报道的重要议题,因为奥运会这个议题具有很高的公共价值。即使是都市媒体,在“王宝强离婚事件”的高峰期,对奥运会的报道数量仍高于“王宝强离婚事件”。“王宝强离婚事件”中期,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呈现出明显的断裂,原因就是传统媒体更多的是关注事件的公共属性,而网络媒体和公众更多地关注事件的私人属性。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传统媒体市场化程度低,在设置议题时更加考虑议题的公共价值,而完全商业化的网络媒体更加迎合公众需求,对议题的设置更多考虑的是商业利益,出现了大量损害公共利益的议程。
(二)传统媒体和商业媒体奉行原则的博弈
“王宝强离婚事件”从开始到结束,当事人通过微博平台只做了4条回应,分别是“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马蓉对事件回应”“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其名誉权”“王宝强现身法院起诉离婚”。其他所有关于事件的新闻都是知情人爆料,真假难辨,后续报道也显示爆料新闻大多数都是谣言,有的媒体为了跟进事件的发展,没有进行信息的核实、没有坚守新闻专业主义,招致其他媒体的批评。《羊城晚报》的《媒体人不作求证 王宝强离婚众多谣言变“新闻”》一文便对部分媒体进行了批评,指出不应该随网络媒体的洪流而丢失了新闻专业主义。但大部分大众媒体还是奉行新闻专业主义,对于爆料新闻的信息源并不明确和可靠的情况下,大众媒体选择不跟进。这与网络媒体迅速跟进爆料的做法截然相反,网络媒体为了吸引更多的浏览量,对这些爆料信息弱把关,并不把判断信息真伪放在第一位。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事件的议题则是由网络媒体设置,大众媒体对议题的设置显然是滞后的。在传统媒体看来,新闻专业主义高于一切,虽然网络时代在公共突发事件领域更多的新闻信息源来自网络——既包括最早发出的相关新闻信息,也包括新闻当事人,但这只是技术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而并没有对传统的新闻操作带来重大的变动。传统媒体在进行新闻选择的时候仍然看新闻价值。微博空间出现后,越来越多的媒介事件出现,拓寬了传统媒体对于议题的选择范畴。但是,就“王宝强离婚事件”来看,大众媒体并没有随着网络舆论的高涨去加快设置同样的议题,而是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在事件逐渐具有公共属性的时候,开始介入,没有因为网友的高度关注而立刻跟进。而商业媒体奉行浏览量至上的原则,为了迎合公众,在私人议题上更能够主导议程。
参考文献:
[1]陈长松.论网络空间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融合及影响[J].学术论坛,2009(11).
[2]陈长松.论网络空间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融合及影响[J].学术论坛,2009(11).
[3]陈长松.论网络空间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融合及影响[J].学术论坛,2009(11).
[4]杨佳秋.媒介间议程设置:突发公共事件中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议程互动[D].南京大学,2014.
[5]张慧瑜.“草根”的文化功能:以王宝强、草根达人为例[J].艺术评论,2011(9).
[6]方洁.被裹挟与被规制:从新媒体与大众媒体的框架建构看新媒介事件的消解[J].国际新闻界,2014(11).
[7]http://news.gmw.cn/2016-09/03/content_21792342.htm
[8]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8/15/c_129228680.htm
[9]http://opinion.people.com.cn/GB/n1/2016/0819/c1003-28650452.html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