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宓、陈独秀之婚恋历程看其道德观之异同

2017-03-29 12:51
关键词:吴宓新文化运动婚恋

杨 文 婷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2017-07-15

杨文婷(1982—),女,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家作品研究。

从吴宓、陈独秀之婚恋历程看其道德观之异同

杨 文 婷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反传统的激进派思想是主潮思想,而以“学衡”派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想对激进派思想形成反拨与补充。吴宓是“学衡”派及其同人的代表,而陈独秀则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本文从吴宓、陈独秀的婚恋经历入手,细察各自婚恋观及伦理观之同异,从一个侧面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两种思潮进行比较。

吴宓; 陈独秀; 婚恋观; 道德观

陈寅恪曾说,值一种文化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者,必感到痛苦。“五四”新文化运动触及中国文化的根基,试图解决因民族危机所引发的文化危机而带来的文化之痛。新文化运动及其所提倡的一系列思想观念早已是历史的主流,而“学衡派”与新文化运动相对相成,其影响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扩展。吴宓、陈独秀分别作为“学衡派”与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各自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多个方面都提出了真知灼见。本文仅从吴宓、陈独秀的婚恋历程及婚恋观出发,分析各自伦理道德观之同异,从而见微知著,对文化激进派与文化“保守”派的文化伦理观念,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一、“情之最上”——吴宓矛盾又崎岖的情路

吴宓一生有过两次婚姻,先后与十余位女子有过感情纠葛,尤以与毛彦文的感情纠葛时间最长,用情最苦,亦最为世人熟知。厚厚十卷本《吴宓日记》和十卷本《吴宓日记续编》细腻地记录了吴宓的情感历程,读来让人扼腕慨叹,心生同情。吴宓情感历程简列如下。

1.吴宓与第一任夫人陈心一的婚姻颇有些“盲婚”的意味。陈心一为旧式女子,她通过其弟陈烈勋邮寄的《清华周刊》读到吴宓的诗文,对吴心生好感。1918年9月,陈烈勋通信其时正在美国读书的吴宓,代陈心一求婚。吴宓在爱情上过于浪漫,在知道陈心一“素慕宓之文章,许为不与世俗沉浮之人”时,感动之情湮没了理性,竟决意“宁人负我,毋我负人”,接受了陈的求婚。后吴宓与陈心一鸿雁传书五十余封,感情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21年吴宓回国探访陈心一,商谈婚事。两人度过一段短暂的甜蜜时光,“至婚期……心一陪宓至西湖游览。……殊快活。”“是日之游……随意所倾,无所不谈。……此日之清福,为十余年来所未数得者矣。”[1]2311921年8月,吴宓与陈心一完婚。然而,这种“毋我负人”的大丈夫气概只能支撑吴宓下决心接受陈心一,却无法支撑这位学贯中西的新式文人与旧式女子共度一生。婚后,吴宓因与妻子缺乏精神交流和共鸣而对陈心一的不满加深,又加之爱上毛彦文,决意离婚,遂于1929年9月离婚。

2.吴宓一生苦恋毛彦文,为其写了大量的诗文,可谓其情甚苦,其心可怜。然而细细考察这场长达近二十年的恋情时,我们不难发现,吴宓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占更大成分。毛彦文晚年在谈到吴宓对自己的感情时,讲到:“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吴宓在爱情上的犹疑不定,使得毛彦文这位新式女性绝然嫁给前北洋政府总理熊希龄。吴宓在毛未嫁之前,还矛盾百出,与几位女性皆有情感纠葛,甚至一度想放弃毛彦文,“保留爱情之美丽映像”。然而,毛彦文嫁为他人妇竟再度激起吴宓狂热的爱情并又对毛展开苦恋追求。毛彦文在看清楚吴宓浪漫至极又理想至极的爱情观念后,决意与吴宓撇清关系,将吴宓只看做一“平常较熟之朋友”,令吴宓抱憾终生。

3.吴宓离婚后,在对毛彦文展开热烈追求的同时,又对泰国华侨陈仰贤心生爱慕。他在《日记》中写道:“由宓观之,贤对宓最为合适。”“宓往者不知恋爱,生活枯寂”,“今者始得知恋爱之滋味,而于理想人物如贤者,尤将长此系心矣”。[2]118-119但吴宓苦恋毛彦文又已成习惯,无法割舍对毛彦文的情感,“而为帮助他人,减除痛苦,则当守前言,取彦而不取贤。”[2]118-119他陷在“取贤”还是“婚彦”的漩涡里徘徊两难。然而,吴宓对陈的爱慕后来被证明亦是一场误会。陈仰贤曾批评吴宓的离婚,说吴宓是最好的教授,但是没有资格做父亲,亦没有资格做丈夫。果然,当吴宓1931年5月写信给陈求爱时,被拒绝。

4.吴宓在留美旅欧期间,还认识几位西方女子并产生情爱纠葛。一位是同游时认识的“尤美硕可爱”的格布士女士,一位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俄国女子梅林女士。吴宓在《日记》里写下爱上格布士女士的激动心情:“归寓楼,仍念H。而愈觉彦之非吾知己。”“……我发现了一位安琪儿。安琪儿的功能在于医治创伤。……她已经治好了我三年来一直流血的伤口。”[2]312然而四天后,吴宓便收到了H的诀别信,结束了绮思幻想。而对梅林女士的爱情,则让吴宓觉得“恋爱足以鼓舞精神,活泼生命。……决与Mering 为友,相机进行”[2]312。同样的,对梅林女士的爱情,亦以失败而告终。

5.吴宓随后又与倾慕自己的女子方秀贞“愿为兄妹”,面对新出现的心仪对象高棣华,又百般思量,决定“应以最真诚,最自然,最明智态度对K”,希求“可以不负K,不负彦,又不负宓自己矣”。[3]11然而高棣华对吴宓的感情掺杂着严重的功利心,其对吴宓所期冀的并非爱情,而是希望借助吴宓的力量,留在清华,“得一微职”,但吴宓却“不计成败,不求结果,但尽吾心”。这段感情持续了两年后随着吴宓对毛彦文重燃爱火而宣告终结。

6.吴宓在得知毛彦文寡居后曾试图与毛再续前缘,无奈毛彦文一方面不喜吴宓在爱情上的泛爱和性情的暴躁多变,更重要的是毛热心政治事业,对情感一途并未再投入过多精力。吴宓在苦求毛彦文三年未果后,终将情感转移到新的目标人物张尓琼身上。吴宓认为张“有一种灵魂之美,深动我心”。并“已自觉堕入情网”。爱张的心情“专一,全部,纯粹,真诚”。然而终是遭到失败。

7.吴宓晚年终于迎来自己的第二场婚姻。1953年6月,吴宓与邹兰芳结为夫妻。这对老夫少妻的姻缘并不顺利,亦不长久,邹兰芳病逝,吴宓此后再无婚姻至终。

二、“究竟爽快”——陈独秀惊世骇俗的婚恋历程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陈独秀一直特立独行,行文为人都爽利痛快。陈独秀曾自言道,他愿意说极正确的话,也愿意说极错误的话,绝不愿说不对又不错的话。这样非黑即白的个性,反映在陈的婚恋上,亦是如此激烈而坚决。

1.陈独秀与高氏姐妹的婚恋。1897年冬,陈独秀婚娶门当户对的旧式女子高晓兰。高晓兰出身将门,虽目不识丁,却极富旧式美德,安分勤俭,温良恭顺。而陈独秀本性桀骜,善于吸收新思想,积极进取,成为维新派人物。1901年后,陈独秀东渡日本,思想更是变化激荡,吐故纳新,很快便成为革命派。陈独秀与高晓兰的思想差距越来越大,精神上的共鸣越来越少。恰在此时,高晓兰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进入了陈独秀的生活。高君曼为新式女性,受“五四”新文化新思想的影响,思想新潮,仪容不俗。陈独秀与高君曼随着交流的深入,感情亦不断加深,终是水到渠成,两人于1911年在杭州结为伉俪。

陈独秀与高君曼的结合如一颗炸弹,在陈家激起千层浪。嗣父陈衍庶对陈独秀投奔革命本已不满,此时更是认为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是败坏门风,放言要退继,并不许陈独秀继承家产。而陈独秀竟满不在乎,弃万贯家财如敝屣,继续自己的革命事业和爱情事业,毫不理会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多方压力。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从杭州返回老家安庆,任安徽都督府秘书长,住在宣家花园,与陈家老宅咫尺之间,却始终过家门而不入。辛亥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逃亡上海、四川等地,至死再未回到安庆老家。陈独秀在婚姻上始终坚持自我,视金钱为粪土,更毫不顾忌来自家庭社会的旧伦理旧道德的压力,倒端的是“真英雄自风流”。

2.高君曼虽是因为志趣相投而嫁给陈独秀,但她并未跟随陈独秀一起走上革命道路,反而是随着正式进入婚姻生活而逐渐对陈独秀心生不满。陈独秀生性本就激烈叛逆,热衷政治革命活动,没有过多精力来陪高君曼过安静稳定的夫妻生活,高君曼虽受新文化新思想的影响,但思想深层仍保有传统的家庭追求,陈独秀的几次被捕更是让高君曼担惊受怕,导致夫妻间隔阂更深。1924年左右,陈独秀与高君曼终于分手。

3.在与高君曼分手后,陈独秀与年轻女医师施芝英又产生恋情。施芝英后离开陈独秀转嫁他人。其时中国的政局亦是风云激荡,变幻莫测,陈独秀在政治生涯上遭受重大挫折,于1929年11月被开除出党,并成为中共“托派”书记。1930年陈独秀隐姓埋名居于上海,与英美烟厂女工潘兰珍同居。1932年10月,托派中央机关被破获,五人被捕,因叛徒的出卖,陈独秀被捕,被关押于看守所期间,仍与潘兰珍同居。典狱长甚觉此事不妥,影响监狱秩序,遂派人对陈独秀进行婉转劝诫,陈独秀的回答亦是充满“英雄本色”:“难道我不能有个伴侣么?孔子云食色性也。我是个人嘛,动物的本能,我也具备嘛!”[4]537这对老夫少妻患难与共,潘兰珍在得知陈独秀的真实身份后仍不离不弃,下决心跟随自己的“李老头”。这样一段坚韧的感情给陈独秀寂寥失意的晚年添了一抹温暖亮色。

三、当得一个“真”字

纵观吴宓、陈独秀的婚恋历程及所反映出的伦理道德观,尽管各自经历不同,但在面对旧道德旧礼教时,两人都选择顺心而动,都当得一个“真”字。

休谟评价卢梭《忏悔录》所表现出的毫无顾忌的坦诚时,说到:“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剥掉了衣服,而且剥掉皮肤,在这种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暴风雨进行搏斗。”[5]232厚厚十卷本《吴宓日记》,亦详尽细致地记录了吴宓“剥掉皮肤”与自我心灵、旧道德旧伦理搏斗的过程。钱钟书在《吴宓先生及其诗》中曾评价自己的恩师为“从来就是一位喜欢不惜笔墨、吐尽肝胆的自传体作家。他不断地鞭挞自己,当众洗脏衣服,对读者推心置腹,展示那颗血淋淋的心”[6]53-54。吴宓在《日记》中忠实记录自己的感情心路历程,展示出一个真实的“矛盾”感情体。无论是其第一次婚姻的“孤勇”,还是随后跟多位女性的纠葛、衡量、犹疑,我们都能看出吴宓的“真性情”。

吴宓在爱情上是“浪漫派中的浪漫派”,“理想主义者中的理想主义者”。他曾自陈自己的爱情观为:“第一,爱一女子,必须自然的发自我的本心……不为实利及世俗之所谓幸福。”“第二,既爱上此一女子,必永久专心全部的爱之。”“第三,以肉体服从灵魂……无爱而婚,必悔,应离。”[7]91-92这样的爱情观,俨然就是宗教式的。吴宓是虔诚的教徒。其在《日记》中回忆评价自己的第一次婚姻时,反省道:“Love is an illusion--the reflection of one’s own mood and feelings(as image in a mirror)(爱情是一种幻觉——是个人心境和感情的反映,如同镜中的幻影。)宓与心一正是如此情形。当年写此诸多书札,只不过畅发一己之感情而已。”[8]154尽管吴宓第一次这场婚姻是一个错误的结合,但我们却能从中看出吴宓爱情观的感人之处——“情之最上”。陈寅恪曾提出“情之最上”的观点:“情之最上者,世无其人。悬空设想,而甘为之死,如《牡丹亭》之杜丽娘是也。”[9]15吴宓在听说陈心一对自己的才华志趣颇为倾慕时,便深为感动,其时他并未了解陈心一,“对于心一之为人及其性情,初未尝研究,亦未尝顾及也”[8]154-155。他只是“悬空设想”,将陈心一幻想为自己心中的理想女子,畅发爱情。然而,这种“幻觉”式的爱情,仍是不失其真的,正如吴宓自己在《日记》中写道的那样:“彼时之真诚,之纯善,之深情至意……不特友朋中无人能及,即今日之我,亦不肯再为之矣。”[8]5

吴宓因为“真”情而结婚,亦因为“真”情而离婚。他在爱上毛彦文之后,竟对妻子心一和盘托出,并公然发表诗作,表达对毛彦文的深情厚谊。即便被小报嘲笑为对女人“献媚”的诗人,仍不改初衷,并为了保持对爱情的纯粹追求而决意离婚,当时就连“学衡”同人亦反对其离婚,认为有碍“人文主义”在中国的进行,然而吴宓一意孤行,百折不回。其后的一系列感情纠葛,即便是多次在感情选择上左右不定、徘徊摇摆,吴宓都忠实地选择跟从自己的心,并在《日记》中详实地记录了自己的全部感情历程。这种毫不矫饰毫不隐瞒的大胆披露,本身就是对旧道德旧爱情观的绝然挑战。无论是其“情”还是其“文”,都为我们侧写出一个矛盾、有缺点却真实的吴宓。

而陈独秀在婚恋上的惊世骇俗比起吴宓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是其宁可放弃万贯家财也要婚娶妻妹,还是身陷囹圄仍理直气壮的与少妻同居,都是任情纵意,痛快绝然。这位新文化旗手,不仅“随感”写得“痛快”,在情爱选择上亦是痛快淋漓。这种情爱实践本身就是对当时旧道德旧伦理强烈而巨大的冲击,以“真情”冲击“伪善”,坚决实践新的婚恋伦理观。

四、“殊途”却“同归”

吴宓出身封建大家庭,自小接受传统文化的严格训练,饱受传统文化的浸润。后赴美求学,师从白璧德,深受白璧德新人文主义的影响。白璧德认为近代以来,西方物质之学兴盛,功利主义流行,是因为西方科学自然主义和感情自然主义盛行,误导人们以“物质之律”施之于人事,人类几为“物质之律”之奴隶,乃至于各国各族常以互相残杀为事。欲返本为人,必须倡明“人事之律”,弘扬传统文明之精神,使“物质之律”与“人事之律”协调互补,来更好地促进社会和世界的发展。白璧德提倡新人文主义,强调自我个体的道德自律和约束,这些都引起深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的吴宓的深深共鸣。白璧德还认为古希腊文化、儒家文化、基督教文化和佛教文化,是人类文明的四大基石,是人类共通的智慧。这些都给了吴宓对本国传统文化莫大的信心,并使他将人文主义作为贯通中西文化,继承发扬儒家传统文化的基石。

而新文化运动中的激进派更多身处传统之中,切身感受中国时局的黑暗和动荡,尤其是袁世凯及张勋的两次复辟“帝制”,都打出“尊孔”“尊儒”的旗号,更激发了激进派对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反感,坚决反对孔教,甚至决意将传统文化连根拔起,再植入西方文化,以此挽救国家民族。新文化运动的前驱者认为,孔子生于封建时代,他提倡的道德观便是封建时代的道德观,这与宪法以及现代社会是不相容的,儒家文化是封建统治的忠实维护者,是一切专制制度的护身符。新文化运动援引进化论作为理论基石,认为儒家文化早已不适应现代文明,不适应现代中国,而西方文化是现代的,提倡“德先生”和“赛先生”,这两位“先生”能救治中国一切政治上文化上道德上的黑暗和专制。若想提倡这两位“先生”,必须反对国粹和旧文化。

具体到吴宓和陈独秀各自的文化观、伦理道德观上,吴宓的“保守”是文化上的“保守”,作为一个“文化保守主义者”,他很清楚传统文化的优点和所该保留发扬之处。而在伦理道德观上,吴宓亦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他更多地强调一种“忠诚”。吴宓深受《红楼梦》的影响,尤喜紫鹃,他曾自比是紫鹃,要像紫鹃忠于黛玉一般,“忠诚”地对待自己的情感。纵观其一生的坎坷情感历程,虽历经众多女子,亦多有徘徊不定之处,但吴宓都“忠诚”于情感,他对爱情的看重,几为信仰。这样的爱情观,本身就是“古典”的。

陈独秀作为文化激进主义者,对传统文化持激烈反对的态度。他看重道德伦理的教化作用,将道德伦理看做是“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一直试图重塑国民的新的合理的道德伦理观。新文化运动所依侍的是西方近代文明,尤以科学观念、进化观念、民主观念为主要工具,试图改造中国,重塑健康文明的国民性。新文化运动强调进化观念,强调人的进化,认为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既有固有的动物性,亦有进化选择的社会性,对人性的理解更多的是从人类进化的意义,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待的。陈独秀深受新文化运动观念的影响,强调人性的进化,文化的进化,强调新取代旧的必然性。反映在其伦理道德观念上,必然是一种自然而干脆的选择进化观念,正如他反诘质疑其在监狱中与女友同居的典狱长的话一样,“我是个人嘛,动物的本能,我也具备嘛!”纵观其婚恋经历,都体现了这种顺其自然的选择观念,他更多的从自然科学、生物学的角度上来理解人性,并进而形成激烈的反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

吴宓是“保守”的人文主义者,陈独秀是新文化新思想的激烈坚决的推行者,二人在对待传统文化上,观点、实践都几乎南辕北辙,但在各自的婚恋观上,却颇有诸多相似之处。细细究来,这种奇妙的相似更多的源于“保守”“激烈”两种“殊途”所导向的“同归”。吴宓的“保守”并非政治上的“反动”“落后”,而是“文化”上的保守。吴宓学贯中西,他有广阔的中西文化视野,在美国求学的切身经历让其对西方文化的弊端甚至没落趋势有更为清醒的认识。并且吴宓出身封建大家庭,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他非常清楚自身文化的优势及需改进完善的地方,这使得他更清醒地认识到倡物质轻人文的诸多弊端和危害。他反对以“物质之律”取代“人事之律”,认为历史的发展、文化的发展是一个接续继承的过程。他深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的影响,对文化的发展持“一多并在”的观念。认为不同的文化背后有超越种族国家的共同而恒久的价值,这是“一”,然而各国各种族的风俗、礼仪、信仰又多种多样,这是“多”,人们应该既以现代的眼光重新发扬传统文化,同时又应对西方文化有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取其精华,以其融汇贯通中西文化,熔铸新的文化,新的伦理道德,以挽救民族,重塑国民。而新文化运动的前驱者们,如陈独秀、鲁迅等,都是站在传统中“反传统”,提倡德赛二位“先生”,通过批判孔子、批判儒家思想,力图重塑道德人心,挽救国家种族于危亡。无论是“学衡”派,还是新文化运动的激进派,采取的路径不同,一保守,一激烈,但却是殊途同归,都是有良知有忧患意识的知识分子,在面对国家激烈动荡的历史关头,所作出的对国家民族的思考,都是为挽救国家危亡所作出的努力。他们在面对不合理的旧道德旧伦理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来公然挑战虚伪的传统伦理道德。

综上所述,吴宓、陈独秀二人的婚恋及所宣扬的伦理观念绝非只是单纯的男女情爱,两人都在自己的婚恋中践行了各自新的婚恋观、伦理观。两人虽在对待传统文化的立场上多有对立,但在面对封建礼教、封建道德伦理时,价值立场却是一致的,都从道德伦理的现代性建设出发,提倡婚恋自由、个性解放,只是态度一婉曲,一激烈。两人都以最受封建礼教伦理桎梏的婚姻家庭作为进攻堡垒,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并身体力行捍卫自己的价值立场,作为摧毁封建婚恋道德的武器。无论是吴宓的“情之最上”,还是陈独秀的“究竟爽快”,都带给我们充满文化意味的震撼和启示。

[1] 吴宓.吴宓日记(第2册)(1917-1924)[M].北京:三联书店,1998.

[2] 吴宓.吴宓日记(第5册)(1930-1933)[M].北京:三联书店,1998.

[3] 吴宓.吴宓日记(第6册)(1936-1938)[M].北京:三联书店,1998.

[4] 朱家雄主编.北大情事[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5]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6] 李洪岩.钱钟书与近代学人[M].北京: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

[7] 吴宓.吴宓日记(第8册)[M].北京:三联书店,1998.

[8] 吴宓.吴宓日记(第4册)(1928-1929)[M].北京:三联书店,1998.

[9] 吴学昭.吴宓与陈寅恪[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ResearchonMoralValuesofWuMi’sandChenDuxiu’s

Yang Wenting

(College of Arts,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401331, China)

During the New Culture Movement, 5th May, iconoclastic radical idea was the main ideological trend, whose representative person was Chen Duxiu. Wu Mi was a representative person of “Xue Heng” School, which was a conservative ideological trend. The paper compares Wu Mi’s marriage experience with Chen Duxiu’s, discusses the same and the difference. By doing research on moral values between Wu Mi’s and Chen Duxiu’s, the paper provides another new conception to learn more about the New Culture Movement, 5th May.

Wu Mi; Chen Duxiu; marriage experience; moral values

K26

A

1673—0429(2017)05—0010—05

[责任编辑:朱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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