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鹏雲+张全景+吕晓
摘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的退出,对于合理利用土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推动农村籍大学生市民化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农村籍大学生是否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的问题,通过对山东省17地市的调查,应用 Logistic 模型,分析了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大部分农村籍大学生愿意在有补偿的情况下退出土地承包权,不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对未来的不可控性。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主要受到个人年龄、工作意愿、村庄基本特征、家庭基本特征、土地政策认知情况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权置换制度、加强对农村大学生就业指导培训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山东省
中图分类号:F301.1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7)03-0168-05
AbstractGiving up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s for reasonable utilization of land, achievement of large scale production and urbanization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Aimed at the willingness of giving up land contract righ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from 17 cities in Shandong Province, the willingnes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were analyzed using the Logistic model.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mos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were willing to quit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with corresponding compensation. The reason of not willing to withdraw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mainly was the uncontrollability of the future. The willingness of quitting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was mainly affected by age, willingness to work,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ir village,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ir family and the cognition of land policy. Based on these studies, we put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to perfect the exiting mechanism of rural land contract right, establish the replacement system of land contract right in rural areas, and strengthen the employment guidance and training for rural college students.
KeywordsRural college student;Giving up land contract right;Willingness; Influencing factors;Shandong Province
农村籍大学生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一个特殊群体,身上兼有农村和城市的双重印记。入学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毕业后,绝大多数农村大学生选择留在城镇工作和生活,逐步实现完全城市化[1],造成他们名下耕地撂荒或低效利用[2]。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目前还在执行中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的退出,对于合理利用土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推动农村籍大学生市民化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近些年来,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宏观理论方面和微观个人层面。钟涨宝等论述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必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三方(退出方、承退方及第三方)实践模式[3]。杜文骄等从法律层面对土地承包权退出进行分析,提出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的建立可能带来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4]。高佳等分析了产权认知、家庭特征对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5]。而目前对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的研究较少,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搜索与之相关的文献不足20篇。本文所指的土地承包权退出,即大学生退出以农业户口承包的耕地,不再承包耕地,向市民化转移[6],这种转移具有永久性。
本文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进行研究,分析影响当前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今后农村大学生有偿退出土地提供政策参考。
1研究方法、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1.1研究方法
對于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因变量设置为“是否愿意退出”的二分变量,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模型设定如下:
1.2变量选择
为全面反映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根据相关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参考有关文献并加以创新,本文选取了个人基本特征、村庄基本特征、家庭基本特征、政策认知与意愿四因素共10个指标(表1)。
1.3数据来源
2016年5—6月采用网上问卷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共发放调查问卷262份,回收有效问卷223份,问卷有效率为85.11%。本次问卷涉及到山东省17个地市的农村籍大学生,主要包括曲阜师范大学、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大学、鲁东大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德州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山东省内外41所高校。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进行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分析,因此把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承包地的以及没有承包地的都计入有效问卷之内。
2结果与分析
2.1样本基本特征分析
调查结果(表2)显示,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承包地情况共分为四种:(1)入学前就没有承包地,共21人,占总人数的9.42%。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①学生家长在分地的时候自愿放弃土地承包,可能除了农业之外的家庭收入较高导致;②家庭缺乏劳动力,放弃承包权;③被政府征收,建造大学城或其他。(2)入学后承包地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所调查的农村籍大学生中仅有1人出现这种情况,占总人数的0.45%。(3)入学后仍有承包地,共126人,占56.50%。可以看出,山东省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在大学生入学后保留其承包地。有承包地的,承包地现状又可分为由家人耕种、由亲戚朋友无偿耕种、转包给别人耕种的情况。(4)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承包地,共75人,占33.63%。原因可能是现在农村大学生对承包地的关注度不够,平时大多时间在学校,不直接参与农业生产劳动,对自己是否拥有承包地不甚了解[1]。
2.2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分析
为了解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主要从大学生政策认知(表3)、毕业以后工作意向、是否愿意退出土地、退出土地的前提(表4)以及不愿意退出的原因这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问卷调查结果(表3)显示,在223名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中,有关“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吗 ”这一问题,116名大学生表示并不了解,占到52.02%,更有44.39%即99人表示没有听说过。关于“您觉得您的承包地所有权归谁”这一问题,43.50%的大学生认为承包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仅有23.32%的大学生知道承包地所有权的归属,26.01%的大学生认为承包地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关于承包权年限,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并不清楚,知悉我国目前承包地年限是30年的仅占25.56%。以上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当今大学生对农村土地政策认知程度不够,认知情况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偏差。
有关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毕业以后想去哪里工作的问题,本调查通过回答结果发现,82.06%的大学生希望毕业以后留在城镇工作,仅有4.48%的大学生有意愿毕业以后回农村发展。这一现象预测会对土地承包权退出产生正向影响。针对“若以后在城镇工作是否愿意无偿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这一问题,愿意无偿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的有52人,占到总人数的23.32%,17.94%的农村大学生持无所谓的态度,一半以上的人即使以后在城镇工作也并不愿意把承包地无偿退还给集体。但是,通过对“若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合理的补偿是否愿意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的回答发现,67.26%的大学生愿意退出承包地。从中可以看出,只要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农村籍大学生是倾向于退出土地承包权的。
24.85%的大学生把在城里有稳定的工作作为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前提,24.43%的大学生愿意用以土地置换住房的方式退出承包地,21.36%的大学生愿意以土地置换养老或医疗保险。总体来说,愿意以给予一次性补偿、以土地置换住房、在城里有稳定的工作、置换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置换城市户口这五种方式作为退出承包地前提的人数相差并不大。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在城里有生活保障之后还是乐意退出承包地的。因此,要想鼓励农村大学生退出土地承包权,政府要给予合理补偿。
对于不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大学生,通过调查发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对未来生活的不可预期性,把土地看做最后的生活保障。(2)落叶归根,为未来养老做准备。有些大学生的回答是“想年纪大了回家自己种地,自给自足”。(3)恋土情结,对土地有深厚的感情,不愿意放弃土地的承包权。(4)对土地未来的价值预期较高,希望能从中获取更高的收益。(5)留着给亲戚朋友耕种,自己没有时间和精力耕种,但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愿意赠与给亲戚朋友。
2.3影响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因素分析
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受到个人基本特征、家庭基本特征、政策认知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见表5)。其中年龄、工作意愿、是否参与土地流转、承包地所有权归属认知以及是否赞成承包权长久不变的政策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从分析结果及调查的有关情况来看,个人基本特征中年龄对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影响非常显著,年龄越大者越倾向于退出土地承包权。个人工作意愿与土地承包权退出呈负相关。家离县城的距离与土地承包权退出呈正相关,说明离县城越近的越不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究其原因是因为离县城越近,土地价值越高,通过土地可获得的收益越高。农村生源大学生不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希望以后能从中获得更高的收益,得到更多的补偿。是否参与土地流转这一项的显著性水平为0.022,与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呈正相关,表明家庭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村籍大学生更樂意退出土地承包权。政策认知情况与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呈负相关,说明大学生对土地承包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越不了解者更倾向于退出土地。
3结论与建议
3.1研究结论
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绝大多数在农村拥有土地,在有地的农村生源大学生中,大部分土地是由家属耕种或转包给别人耕种。只要政府补偿合理,农村籍大学生愿意退出土地,比较倾向于补偿金和住房等经济补偿。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不愿意退出土地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对未来的不可控性。当前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意愿主要受年龄、工作意愿、是否参与土地流转、承包地所有权归属认知等因素的影响。
3.2政策建议
首先,应当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的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保障农村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有法可依,确保其利益不受侵害。土地承包权退出要遵守依法、自愿、有序、规范的原则,尊重大学生个人意愿,因地制宜,分步进行。
其次,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权置换制度,即农村大学生用土地承包权置换购买住房的部分首期付款或者一定时间内的住房租金[7]。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尤其是农村大学生想要在城里买一套房子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通过土地承包权置换,能够缓解农村大学生毕业以后面临的住房压力。同时,退出的土地能够给失地或者想要承包土地的农民耕种。对于补偿金来源,应该由受益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共同分担[8]。
最后,应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强对农村大学生就业指导培训[2],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减少农村大学生对土地收益的依赖,使其尽快实现完全城市化[9]。
参考文献:
[1]刘灵辉. 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承包经营权现状及流转意愿——基于对319名农村大学生的调查[J]. 中国土地科学,2013,27(6):15-21.
[2]丁玲,钟涨宝. 农村生源大学生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来自武汉部属高校的实证[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15(6):1032-1037.
[3]钟涨宝,聂建亮. 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建立健全[J]. 经济体制改革,2012(1):84-87.
[4]杜文骄,任大鹏. 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的法理依据分析[J]. 中国土地科学,2011,25(12):16-21.
[5]高佳,李世平. 产权认知、家庭特征与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4):71-78.
[6]张学敏,刘惠君. 离农农民退出承包地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河南、湖南、四川和重庆1086农户的实证研究[J]. 西部论坛,2013(2):1-10.
[7]刘灵辉,陈银蓉,刘晓慧. 农村大学生农转非土地流转潜力研究[J]. 中国土地科学,2010,24(1):61-65.
[8]郑光明.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退出机制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9]王珍珍. 论集体成员资格界定下的农村大学生土地权益[J]. 城市地理,2014(14):74.
[10]吕晓,肖慧,牛善栋. 农户的土地政策认知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山东省264户农户的调查数据[J].农村经济,2015(2):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