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归属问题

2017-03-28 17:29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普通高校云南省心理健康

张 洁

(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论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归属问题

张 洁

(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云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与积极实践,已经从面向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对学生进行个别心理援助,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从内容形式的探索,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的建设与完善;从每所高校自己独自不断开辟工作途径,实践多种方法,到全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共建、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一路走来,虽然不易,但成果显著。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一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归属存在的问题,不仅制约了学校工作的推进,影响了此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还影响到了深化和整体推进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因此值得引起关注。

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师资建设

一、前言

近年来,云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强,此项工作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在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不断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探索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方面,也一直在进行着积极努力和实践。在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心理健康主题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学生个别咨询、校园危机事件的干预和处置等方面,各高校工作水平和质量都在不断提升。然而,由于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归属及管理存在多种形式,有的高校由于归属问题,造成工作管理权限、职责关系难以理顺,相应制度难以实施,最终制约了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实际上,这一现象既不是云南省特有,也不是近年来才突现出来。早在2007年,王晓程对浙江省55所高校心理健康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关于机构“挂靠”情况,80%挂靠于学生处或学生工作部,14%挂靠于社科部,4%挂靠于校团委,2%为独立机构。[1]虽然目前对云南省各高校情况也找不到专门调查数据,但是多数学校还是归属在学生处或者学生工作部。

目前,云南省普通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主要有四种基本归属形式,不同归属也就有了不同的机构性质:一是归属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属于学校职能部门的下属机构,在具体工作中同样能够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该机构与学校教务处、团委或学生工作部一样,在性质上属于学校的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负责指导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二是独立的机构设置。三是机构相对独立,但是在性质上属于教学单位,同时对所分管工作具有管理职能。比如一些师范院校,把心理健康和教师教育工作合在一起成立单独的教学部门,主要负责学校这两个方面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运行。四是归属在学校某个教学单位下面,在性质上属于具体教学部门的组成部分之一。这一归属被称作“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当然也有高校经过了几年的独立设置后再次回归到了学生工作部。以上四种归属方式各有利弊,无论是哪一种,都有其设置的现实依据,比如人员的资源整合与利用等因素。但是,如果仅照顾或突出了某一方面的优势因素,没有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给予足够重视,将可能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造成被动。基于上述现状,本文将对云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归属及其存在问题进行探讨。

二、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归属存在的问题

第一,机构归属不同,对工作机制能否有效运行及作用的发挥效果各异。云南省各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从宏观上要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挥指导、协调、检查等作用。从纵向工作思路上,要能够针对学校在多年实践中已经形成的校、院、班三级,有的甚至是四级(到宿舍)纵向工作网络进行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门机构,无论是归属在学校学生工作部还是相对独立,主要是为了全面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发挥相应职能作用,因此心理咨询中心的机构归属问题将直接影响到这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归属在某个学院内的心理咨询中心,在性质上已经属于学校的具体教学部门,从管理层级上,是学院的下属机构。一个教学单位的下一级教学部门,要负责开展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层级管理上看显然不合理,并且难以代表学校对已经形成的全校三级或四级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布置和落实工作任务。从职能职责上看,归属在学院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既不是学校的职能部门,也不是管理机构,因而不具备对全校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检查职能职责,更难以通过机构对各学院的三级或四级工作网络运行情况以及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从作用发挥上看,归属在具体办学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虽然可能具备了完成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的部分条件(如教师资源优势等),但是若要站在全校的高度,系统建设整个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全校各级工作网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并逐渐使之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心理健康工作教育体系,这一归属下的机构显然难以担此重任。

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由于机构归属不合理,工作过程往往处境尴尬。比如一些高校归属在某个具体学院内的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在管理上由该学院代为管理;从人员设置上看,所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师资,需要承担该学院的专业课程及其他教师教育课程,同时这些师资又是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如果是新建院校或者是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编制暂时紧缺,那么这一设置作为应急,无疑能够起到资源共享、缓解人员紧缺的作用。但是如果这一归属之下的工作机构及其运行过程和运行方式长期存在,那么不仅办学实体学院本身容易顾此失彼,难以有效兼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而制约了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和开展,甚至直接影响到了此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于机构归属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不只是靠改进管理措施、工作内容就能够真正解决。

第二,机构归属问题,影响着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的落实。教育部办公厅2011年印发的《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体系建设、活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以及各种条件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围绕教育部提出的建设标准进行实施的过程,既是对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为的不断规范和指导,也是促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推进和发展。因此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归属,已经直接关系到是否有利于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工作能否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能否得以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归属问题与不断推进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之间,已经成为一对现实矛盾。

第三,机构归属问题,制约着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稳定与建设。按照上述《建设标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体系建设、活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等五个方面的建设,核心都离不开这项工作的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和条件建设,是外部保障,也必须通过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师资队伍开展工作来实现。由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仅专业性程度要求高,对工作主体教师个人的耗竭程度也高。因此结合教师队伍的工作实际,对专兼职教师,通过业务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督导、个人体验等专业化成长就显得非常必要,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队伍不断实现专业发展与成长,不断提高对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专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在这个前提下,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归属将直接关系到能否有一支较为稳定的、能够不断在机构中逐渐获得专业成长和发展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如果学校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归属在某个学院,由该学院的相关专业课教师在承担本学院教学科研以及班主任工作等方面任务的基础上,同时承担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显然难以实现专业成长与发展。在这一状况下的师资队伍,虽然有能力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课程,也能够兼顾学生的个别心理咨询工作,但是却难以站在更高层面,以系统的视角整体谋划并切实落实教育部《建设标准》中的各项任务。加之专兼职教师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分身无术,学业不精,最终还可能影响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稳定性与获得专业性发展及成长的可能性。

三、应对策略的思考

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归属问题,从查阅到的文献看,一是大多都持过去几年的观点,并且相关研究不多;二是机构的归属问题仍然没有一致的看法。有学者认为,要实效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从体制改革上入手,取消依附性建制,构建“独立建制”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包括垂直化行政管理、专业化业务管理、职业化师资管理,使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足以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需求动态作出实态性与适态性的机制反应。该学者认为“依附性管理”,即俗称的“挂靠”,指社会转型期间因缺乏成熟的管理样板。[2]屈正良等学者通过调查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是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还是挂靠在学院(系)的教学业务单位,都各有利弊。随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人员、规模的扩大,领导的重视及机构规范化要求,越来越多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倾向归属于学生工作部(处)的机构内,这与西方国家和中国港台地区的高校类似。[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参见《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它不仅是高校的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各高校结合学校自身的性质及类型特点,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根据《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在积极主动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上,不断建设和形成富有学校个性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一,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尽快规范全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归属问题。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定位上说,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学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工作载体是全校各学院,并且以全校学生(甚至可以是全校师生)为对象,面向全校开展普及性、宣传性、引导性和服务性工作,因此机构的性质应该是校级学生教育服务和管理机构,工作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从管理职能来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组织、管理、协调和检查职能。通过这一梳理不难发现,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只有归属在学校的学生工作部或者相对独立,并具有上述职能,才能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有效发挥应有的职能和作用。这两种归属应该是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应有的起码归属和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

基于这一基本认识,对于目前存在的云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其他归属,应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系统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出发点,通过对这一工作的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现有机构,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以扭转偏离《建设标准》的做法。

第二,以《建设标准》为依据,以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思路为导向,促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特色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教育部对全国各普通高校颁发的《建设标准》,一方面从教育体制机制建设等七个方面,规范着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范围,指导着各高校这一工作的建设发展方向。另一方面,由于全省各高校类型不同、办学条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师资队伍以及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基础、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差异,使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难以按照统一要求,以同样的评价标准来衡量各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发展状况和水平。比如一些地方院校可能还只是处在基础设施、基本条件建设、基本课程开设等层面工作、体制机制运行还有待理顺;一些条件比较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比较早的院校,不仅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且已经对这一专项工作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着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与更高层面的实践探索。

鉴于上述现状,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工作思路上,可以借鉴和采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思路,切实发挥各高校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依据《建设标准》,以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为出发点,各高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和特点,具体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年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各年度具体实施目标和任务分解。在自身现有起点上,各高校通过几个五年的不断建设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才能真正得到实质性提高。云南省各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仅能够不断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建设标准,而且更能够逐步形成具有云南省特色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三,逐步实现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评估导向的转变。随着云南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发展思路的转变,各普通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发展定位、服务对象定位、建设发展目标定位、工作思路定位以及具体实施等方面,都应该发生转变。各普通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以及任务分解并进行工作,不仅工作思路会更加清晰,工作措施也将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前提下,借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思路,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各普通高校自己设计制定的、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年建设发展规划下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审核评估。其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年度学校自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年度抽查某专项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以五年为建设发展周期进行的审核评估工作。其目的是为了真正促进和推动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基础上,朝着更加丰富多彩,更加富有特色和鲜明个性的方向发展,促进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

第四,全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稳定与建设发展是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关键。对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标准》界定了三个层面:专兼职教师队伍;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全校教职员工。其中,专兼职教师队伍的培养是关键,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是学生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对于这支队伍的建设、培养与发展,同样需要清晰的目标和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普及性与专业性培养的结合。在各普通高校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培养的基础上,还需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借助政策优势、资源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对全省各普通高校的专兼职师资队伍进行建设,不断完善专业督导机制,搭建教学、个案的交流分享平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域的科研团队,以期实现云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特色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目标发展。

[1]王晓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建设调查分析——以浙江省高校为例[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6):132―134.

[2]冯铁蕾.独立建制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体制的构建[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65―68.

[3]屈正良,夏金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现状的调查与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8,(5):85―88.

(责任编辑 朱和双)

On Belonging of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Institutions of Yunnan’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ZHANG Jie

(SchoolofEducation,ChuxiongNormalUniversity,Chuxiong, 675000,YunnanProvince)

After years’ efforts and practice,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of Yunnan’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s advanced from the stage of disseminating psychological health knowledge and providing individual psychological aid to one of constructing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curricula: from exploration in form and content to construction and perfection of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from efforts of opening up working approaches and practicing different methods by individu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construction of cross-university platforms as well as sharing of information and results regarding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It has been a hard but fruitful way. Such experience also led to the discovery of the issue of belonging of the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institutions of some of th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is issue is worth our close attention as its existence can hinder the progress of our efforts and undermine their effect, not to mention the possibility of preventing construction of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institutions of Yunnan’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general from going further, deeper and wider.

Yunnan Province; college and university;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institution; faculty construction

2017 - 01 - 04

张 洁(1963―),女,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教育。

G44

A

1671 - 7406(2017)01 - 0096 - 05

猜你喜欢
普通高校云南省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
2018年—2020年部分普通高校(本科)在晋招生录取统计表(不含2C)
民国初期云南省议会述论
对云南省“农危改”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
云南省瑞丽市老年大学之歌
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教学改革探析
《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珍本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