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丹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科系,福建 漳州 363000)
朱熹义理史学新论
庄 丹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科系,福建 漳州 363000)
学界长期存在总体否定义理史学的观点,认为朱熹及其义理史学本质上阻碍了史学科学发展的轨道。事实上,朱熹义理史学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当代文化建设中对义理史学的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可以从义理史学的形成、朱熹《尚书》学思想、朱熹《春秋》学思想出发,进一步理解义理史学的内在精义,认识朱熹在史学发展上的巨大贡献,还义理史学客观的历史价值。
朱熹;义理史学;《尚书》;《春秋》
关于朱熹义理史学的评价问题,学界长期存在总体否定的认识。认为朱熹及其义理史学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化史学,为突出“致用”而放弃“求真”,导致其在“元明清三代成为阻碍历史研究发展的官方史学思想体系。”[1]事实上,朱熹义理史学不仅强调“致用”,也强调“求真”。在朱熹史学思想体系中,经世致用与求实求真是融合为一体的,我们不能脱离任何一方而片面理解朱熹义理史学。不可否认,义理史学的末流在元、明、清三代产生了诸多弊端,①罗炳良《从宋代义理化史学到清代实证性史学的转变》(载《史学月刊》2003年第2期)认为:“宋元明史家不恰当地夸大了儒家义理思想的作用,突出史学的伦理褒贬性质,过分强调史学劝惩资治功能,而对于史实考证不求其详,不重其实,致使中国传统史学出现了义理化发展趋势,史学面临沦为经学附庸的境况。”事实上,朱熹义理史学是极其注重史实考证的,后学片面发展了其一端,又加上封建统治者的因势利导,故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史学科学发展的轨道。但我们更需要以科学的历史观来合理评价朱熹义理史学,认识朱熹在史学发展上的巨大贡献,还朱熹义理史学本应有的历史价值。
朱熹在编纂义理史学代表作《资治通鉴纲目》时,曾与其时代的张栻、吕祖谦详细讨论过。朱熹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中即收录了给张、吕两人的信件数封。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答张敬夫》:“《通鉴纲目》近再修至汉、晋间,条例稍举,今亦谩录数项上呈。但近年衰悴目昏,灯下全看小字不得,甚欲及早修纂成书。而多事分夺,无力謄写,未知何时可得脱稿求教耳。”[2](P1391―1392)张栻(1133―1180),字敬夫,号南轩,学者称南轩先生,后世又称张宣公。张栻是南宋中兴名相张浚之子,著名理学家和教育家,湖湘学派集大成者。与朱熹、吕祖谦齐名,时称“东南三贤”,三人互为挚友。朱熹在给张栻的信中即说明《通鉴纲目》再修的情况,甚欲早日成书却遇到相应困难。张栻《南轩集》中同样提及朱熹编《通鉴纲目》之事,并发表其对《通鉴纲目》等史事的看法。《南轩集》卷二十一《答朱元晦秘书》载:“编《通鉴纲目》极善,以鄙见毎事更采旧史尤佳,恐《通鉴》亦有所阙遗耳。”卷二十二载:“《通鉴纲目》想见次第甚有益于学者也。”可见张栻对朱熹编《通鉴纲目》是极其称赞的,认为是“甚有益于学者”的。
朱熹与吕祖谦关于《通鉴纲目》以及史学等方面的交流则更为详细。吕祖谦(1137―1181),字伯恭,世称“东莱先生”,著有《东莱集》、《历代制度详说》、《东莱博议》等,并参与重修《徽宗实录》。吕祖谦与朱熹同为南宋著名理学家,他所创立的“婺学”,是当时最具影响的学派之一,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熹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中也屡屡见其与吕祖谦关于《通鉴纲目》的讨论。如卷三十三《答吕伯恭》:“《纲目》草稿略具,俟写校浄本毕,即且休歇数月。向后但小作功程,即亦不至劳心也。”[2](P1459)卷三十四《答吕伯恭》:“《纲目》近亦重修及三之一,条例整顿,视前加密矣。异时须求一为隐括,但恐不欲入此千古是非林中担当一分。然其大义例,熹亦执其咎矣。但恐微细事情有所漏落,却失眼目,所以须明者一为过目耳。”[2](P1475)卷三十四《答吕伯恭》:“《纲目》此中正自难得人写,亦苦无专一子细工夫,所修未必是当,请更须后也。”[2](P1501)朱熹一直把吕祖谦视为学术事业上的“明者”,所以须其一为过目《通鉴纲目》。吕祖谦《东莱别集卷八》中的《与朱侍讲》亦载其与朱熹关于《通鉴纲目》的研究:“受之乍别,甚思念。辱书及竹纸皆收通鉴纲目,且录两汉以上送示,只要大字(注不须),字数亦不多也。”“受之未及别书近日不知作何工夫。《通鉴纲目》只欲传大字,此便回先录战国西汉寄示,字数亦不多也。”在《东莱集·外集卷六》中更是将《通鉴纲目》与为人相联系:“大凡为人,须识纲目。辞气是纲,言事是目。言事虽正,辞气不和,亦无益。”
从“东南三贤”关于《通鉴纲目》的成书讨论综合来看,义理史学的形成确实是在时代最具代表的大儒们的共同努力下而创立的,积聚了中华文化传统史学的精义。汤勤福先生在《义理史学发微》中指出,义理史学是“用一种怀疑的精神来冲破传统史学桎梏,以变革的心态来重新审视史著编纂的方法”。[1]它的出现“并不是一种落后的史学思想,恰恰相反,它是顺应历史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史学体系。它不是那种简单记载史实的史学,而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思辨的史学。”[1]
朱子以义理解《尚书》,体现其史学思想体系中“经世致用”的一面。朱熹认为:“二典三谟等篇,义理明白,句句是实理。尧之所以为君,舜之所以为臣,皋陶、稷、契、伊、傅辈所言所行,最好绎玩味,体贴向自家身上来,其味自别。”朱熹认为《尚书》中的二典三谟之中都蕴含着义理,须认真玩味,反求诸己,并向自家身上体贴出义理。“朱熹治《尚书》,不仅以经说经,探求经文之本义,而且以义理说《尚书》,直把求二帝三王之心作为治《尚书》的首要之义。”[3](P380)朱熹强调“求圣人之心”,十分推崇“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十六字心传,对后世《尚书》学作用于传道、治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开辟了一条由《书》求心、由心求道、由道求治的《尚书》学之路”。[4](P328)
朱熹极其重视《尚书》的辨伪、考证工作,体现其史学思想体系中“求真求实”的一面。陈良中的《朱子〈尚书〉学研究》认为:“朱子《尚书》学在《尚书》学史上具有转关作用,成为了‘尽信《书》’向疑辨《尚书》转变的关键,开启了《尚书》研究的新方法与路径。”[5]朱熹曾对辨伪的方法总结道:“生于今世而读古人之书,所以能辨其真伪者,一则以其义理之所当否而知之,二则以其左验之异同而质之。未有舍此两途而能直以臆度悬断之者也。”其辨伪古书一方面注重义理之所当否,一方面极其重视考证工作。《尚书孔氏传》(《孔安国尚书传》),曾被孔颖达奉为解《书》之正宗,朱熹则从文字训诂考证出发,指出:“《尚书》绝非孔安国所注,盖文字困善,不是西汉人文章。安国,汉武帝时,文章岂如此!但有太粗处,决不如此困善也。”“《尚书孔安国传》,此恐是魏晋间人所作,托安国为名。”朱熹不仅辨别《孔传》之伪,也指出《孔序》之伪:“《尚书》注并序,某疑非孔安国所作。盖文字善困,不类西汉人文章,亦非后汉之文。”在辨别《孔传》、《孔序》之伪的基础上,他又进一步考证《书序》(小序)非为孔子所作。指出:“《小序》不可信”;“某看得《书小序》不是孔子自作,只是周秦间低手人作。然后人亦自理会他本义未得。”认为《书序》只是“周秦间低手人作”。“朱熹不仅疑传注,疑《孔序》、《书序》,而且进一步对当时居正统地位的《古文尚书》亦提出质疑。”[6]后阎若璩曾自谓其作《尚书古文疏证》“吾为此书,不过从朱子引而伸之。”
在史学的求实求真上,朱熹还十分重视对书籍版本的校勘考订,说:“古书错缪甚多”,“大抵古今文字皆可考验。”其校勘考订遍及经史百家,旁征博引,精心校对,体现出强调实证的治史方法。首先是校勘考订工作的态度,应该严肃认真,有根有据,其可疑而无实据者,宁存而不以私兹改之。朱熹说:“若显然谬误,商量改正不妨;其有阁误可疑无可依据者,宁且存之,以俊后学,切不可以私意辄有更改。”因为“此龙四海九州于年万岁文字,非一己之私也”。校勘考订对朱熹来说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他还特别强调两人对校,避免一人独校而出现错误。如其在《与叶彦忠》中云:“校时须两人对看,一听一读乃佳,着旬日功夫,当可毕也。”在《答吕伯恭》中亦云:“闻又刻《春秋胡传》,更喻使精校为佳。大抵须两人互雠乃审耳。两人一诵一听看,如此一过,又易置之。”可见,朱熹始终把问疑、考据、校勘之求真求实看成是做治史学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总之,朱熹解《尚书》,“就其以义理解经而言,与汉唐经学区别开来;就其重视训诂而言,又与只讲义理不下训诂的宋学派别有异”,[3](P398)深刻体现了其义理史学“致用”与“求真”的统一性。
朱熹评论史著一直坚持两条标准:一是义理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春秋》大义,即叙述古今之变或褒贬历史人物时,是否根据义理来评价;二是是否据实直书,记载史实是否客观正确。朱熹认为两者缺一不可,其对待《春秋》的态度同样表现出“致用”与“求真”并重的特征。在“致用”方面,朱熹曾强调《资治通鉴纲目》创作的根本旨意:“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纲概举而监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几微著矣。是则凡为致知格物之学者,亦将然有感于斯”,可见其义理史学是致用于“天道明”、“人道定”的致知格物的“致用”之学。
在其致用过程中,最具代表的如其对吕祖谦《左传》学思想的不同意见。朱熹强调《春秋》义理之正,反对《左传》的“以成败论是非”,对其生平挚友吕祖谦的《左传》学思想提出了批评:“吕伯恭爱教人看《左传》,某谓不如教人看《论》、《孟》。伯恭云,恐人去外面走。某谓,看《论》、《孟》未走得三步,看《左传》底已走十百步了。人若读得《左传》熟,直是会趋利避害。然世间利害,如何被人趋避了!君子只看道理合如何,可则行,不可则止,祸福自有天命。且如一个善择利害底人,有一事,自谓择得十分利处了,毕竟也须带二三分害来,自没奈何。仲舒云:‘仁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部《左传》无此一句。若人人择利害后,到得临难死节底事,更有谁做?其间有为国杀身底人,只是枉死了,始得!”[2](P2838―2839)朱熹反对在不明《春秋》大义的前提下片面治学《左传》,以义理之正批评趋利避害的《左传》功利主义价值观。其推崇《春秋》大义之义理本义,认为若以《左传》价值观为导向,则为国家民族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士得不到应有之肯定,而“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春秋》大义“都晦”。
朱熹反对《左传》功利主义价值观,强调《春秋》大义的义理之正,也常见于其与弟子的言论中:
左氏之病,是以成败论是非,而不本于义理之正。尝谓左氏是个猾头熟事,趋炎附势之人。
木之又问:“左氏传合如何看?”曰:“且看他记载事迹处。至如说道理,全不似公谷。要知左氏是个晓了识利害底人,趋炎附势。如载刘子‘天地之中’一段,此是极精粹底。至说‘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便只说向祸福去了。大率左传只道得祸福利害底说话,於义理上全然理会不得。”
因问:“左氏识见如何?曰:左氏乃一个趋利避害之人。要置身于稳地,而不识道理,于大伦处皆错。观其议论,往往皆如此。且如《大学》论所止便只说君臣、父子五件。左氏岂知此?如云‘周郑交质’,而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正如田客论主,而责其不请吃茶。使孔子论此,肯如此否?尚可谓其好恶同圣人哉?”
朱熹判断《左传》“不本于义理之正”,“只是以世俗见识断当它事,皆功利之说”。其认为“《春秋》本是明道正谊之书,今人只较齐、晋伯业优劣,反成谋利,大义都晦了。今人做义,且做得齐威、晋文优劣论。”[2](P2867)也即强调《春秋》大义义理之“致用”,而片面治史者会“只较齐晋伯业优劣”、“做得齐威晋文优劣论”。“今之治《春秋》者,都只将许多权谋变诈为说,气象局促,不识圣人之意,不论王道之得失,而言伯业之盛衰,失其旨远矣!”[2](P2867)对诸如“只是计较利害”、“反成谋利”、“权谋变诈”的史学都表示反对,认为这种史学是“不识圣人之意”,背离了《春秋》大义下的真正史学精神。
在“求真”方面,朱熹反对没有史实根据的褒贬之说,反对片面地以一字褒贬的《春秋》笔法为撰述义例。朱熹指出:“《春秋》只是直载当时之事,要见当时治乱兴衰,非是于一字上定褒贬。”(卷八十三)强调《春秋》“未必如先儒所言,字字有义也。想孔子当时,只是要备二、三百年之事,故取史文写在这里,何尝云某事用某法?某事用某例邪?”朱熹批评片面疏解《春秋》的学风:“或有解《春秋》者,专以日月为褒贬,书时月则以为贬,书日则以为褒,穿凿得全无义理!”说明:“若欲推求一字之间,以为圣人褒善贬恶专在于是,窃恐不是圣人之意。”朱熹在注重义理史学“致用”的同时,同样注重“求真”即根据历史事实撰写史书。其一再强调:“圣人作《春秋》,不过直书其事,美恶人自见”,撰写史实不虚美、不隐恶,方为真史学,称赞孔子的《春秋》树立了据实直书的榜样。后人多论《春秋》于定哀之时、隐桓之世有“微辞”,认为这是孔子的忌讳用曲笔,朱熹不同意这种看法,指出“定哀之时,圣人亲见,据实而书;稳威之世,时既远,史册亦有简略处,夫子亦但据史册而写出耳”,因此孔子并没有用曲笔。朱熹强调秉笔史者一定要大公无私,不畏权势,直书其事:“秉史笔者既有所畏,何所求而不得哉!”所以,著史如果“舍其灼然之实,而信其似是之虚”,便称不上良史。而司马迁的《史记》正因于事实“无妄作”而称得上良史。其把“曲笔”视为“史之大弊”,批评李延寿的《南史》、《北史》“除了《通鉴》,所取者,其余只是一部好笑底小说。”针对著录史书中的“曲笔”现象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今之修史者,只是依本子写,不敢增减一字。盖自绍圣初,章惇为相,蔡卞修国史,将欲以史事中伤诸公,前史官范纯夫、黄鲁直已去其职。……后来史官,因此惩创,故不敢有所增损也。”反对利用著史歪曲形象以及免职直笔的史官,认为这违背了史官据史直书的优良传统。并对权贵以私意变乱是非、篡改国史的现象进行了揭露:“赵忠简公当国,用胡、张为史官,成书奏上,弄得都成私意!”史官为权贵所控,全凭“私意”下笔,不讲原则,“则一代史册被他糊涂,万世何以取信?”可以说,朱熹在编纂《资治通鉴纲目》时,坚持了据实直书的原则。如《汉武帝后元元年》载:“侍中仆射马何罗反,伏诛”,他本存在误载“侍中”为“侍郎”的情况;又如《唐太宗贞观三年》事:“以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统诸军讨突厥”,他本则把“定襄道”误为“通汉道”。这种秉笔直书、提倡直笔的治史精神处处体现在编修《资治通鉴纲目》的过程中,无怪乎陈傅良在评论当时的史家时赞曰:“当今良史之才,莫如朱熹、叶适。”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在对《春秋》三传的评价中,又认为《左传》最佳。朱熹尝明确强调:
《左氏》所传春秋事,恐八九分是。《公》、《谷》专解经,事则多出揣度。[2](P2840)
《春秋》制度大纲,《左传》较可据,《公》、《谷》较难凭。[2](P2840)
国秀问《三传》优劣。曰:“左氏曾见国史,考事颇精,只是不知大义,专去小处理会,往往不曾讲学。《公》、《谷》考事甚疏,然义理却精。二人乃是经生,传得许多说话,往往都不曾见国史。”[2](P2840)
以三传言之,左氏是史学,《公》、《谷》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却详,於道理上便差;经学者於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2](P2841)
综观上述朱熹《左传》学的相关论述,其对《左传》记载史实之真是持肯定态度的;且对《左传》通过记载真实史事来探求《春秋》大义也表示了明确的肯定:
看《春秋》,且须看得一部《左传》首尾意思通贯,方能略见圣人笔削,与当时事之大义。[2](P2836)
《春秋》之书,且据《左氏》。当时天下大乱,圣人且据实而书之,其是非得失付诸后世公论,盖有言外之意。[2](P2837)
相比于三传中的《公羊传》、《谷梁传》,朱熹认为读《春秋》当据《左传》正在于《左传》“据实而书”,于真实史事中见大义。总之,从朱熹对《春秋》经之《左传》的辩证观点分析,我们可以真正认识其《春秋》学“致用”与“求真”的内在统一。
朱熹义理史学是“将天道、人事、大统、伦理、史学功能包举一端,具有‘以理阐史,以史证理’特色的史学流派”,[1]且“从哲学、政治思想高度来统帅编纂史书”,[7](P175)其“致用”与“求真”是一个完整的史学思想体系,缺一不可。我们在理解朱熹义理史学思想时,不能将后代片面发展其“致用”而导致的史学政治化、“伪”史学强加于朱熹义理史学身上,而应更客观地看待义理史学的缘起、发展、壮大的历史过程。
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曾对朱熹及其史学总结道:“朱子理学大儒,经学大儒,抑其史学精卓,亦旷世无匹。”[8](P1595)我们也唯有给“义理史学”一个客观的历史定位,才能真正认识朱熹“旷世无匹”的史学价值。
[1]汤勤福.义理史学发微[J].史学史研究,2009,(1):42―48.
[2](宋)朱熹等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17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
[3]蔡方鹿.朱熹经学与中国经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束景南.朱熹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陈良中.朱子《尚书》学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6]蔡方鹿.朱熹尚书学析论[J].孔子研究,1997,(4):66.
[7]汤勤福.朱熹的史学思想[M].济南:齐鲁书社,2000.
[8]钱穆.朱子新学案[M].成都:巴蜀书社,1987.
(责任编辑 徐芸华)
New Theory on Neo Confucianism of Zhu Xi
ZHUANG Dan
(Dept.,ofSocialSciences,ZhangzhouInstituteofTechnology,Zhangzhou, 363000,FujianProvince)
Neo Confucianism has generally been denied by the scholastic circles on the ground that Zhu Xi and his theory hindered the proper advance of history in essence. Zhu Xi’s Neo Confucianism, however, is rich and versatile and thus deserves greater attention in our contemporary cultural construction. We may depart from formation of Neo Confucianism and ideas of Zhu Xi’sShangShu(TheBookofHistory) andSpringandAutumn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spirit of Neo Confucius. This way, we can come to realize the great contribution of Zhu Xi to the study of history and the great historical value of Neo Confucius.
Zhu Xi; Neo Confucianism;ShangShu(TheBookofHistory);SpringandAutumn
福建省教育厅课题“黄道周与朱熹史学思想比较研究”,项目编号:JAS150885;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课题“朱熹《春秋》学与漳州朱子学研究”,项目编号:ZZY1513。
2017 - 01 - 15
庄 丹(1985―),男,文学博士,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科系讲师,福建师范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闽台地域文化。
B244.75
A
1671 - 7406(2017)01 - 0031 -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