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山大学法学院 江华君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作模式研究
广州市中山大学法学院 江华君
目前,我国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方面不断加以完善,使之成为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稳定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为我国社会的和平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因此本文就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作模式进行研究,并总结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提高体系运作效果的模式构架。
社会 治安 防控 体系 运作 研究
近年来,我国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与管理研究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就近阶段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作状况而言,我国仍需在警防、民防及科防等方面有所加强,以此确保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与时俱进,继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防控效果不佳,及相关工作开展难度过大等有关问题。
体系运作的模式基础在于公安机关的防控力量,需以公安机关为核心开展社会治安的防控工作,以此使社会各界均能在社会安全体系的构建中发挥其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人口数量众多,积极发挥人口基数作用,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极为必要,是支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有利保障。在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架,需不断加强其科技化、智能化及人性化的基本水平,以
此提高多层防控集团的基本合作能力,使社区、军队及公安机关能够形成良好的社会治安防控向心力,以此为下一阶段相关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
1、资源整合
防控资源的整合是治安防控体系中最为首要的防控因素,其中不仅要依托政府的资源整合力量,同时也需加强对公众的资源整合意识,其更多的人愿意参与到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中来,以此从根本上解决资源整合能力不足的问题。
2、贴近实战
当前,部分地区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着工作不实际及内容不统一的问题,导致一旦出现社会治安防控问题,相关部门不仅无法对有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内予以解决,反而采用互相推诿的方式来推卸责任,这便导致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失去了其存在基本社会价值。所以在各地区开展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强管理实战意识,提高警务合作水平,以此建立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要从根本上构筑“全时空”、“全方位”的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力求将违法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力求从根本上消除违法犯罪产生的土壤与条件,力求群众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是一种主动型治安防控模式。要健全社会治安等级防控机制,以“防控跟着警情走”为总要求,科学设定防控等级及其启动标准,全面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防控措施,实行定岗定责、专项考核和随机督察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防控责任单位及人员随时按照防控指令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防控效率,实现对社会治安形势和状况的动态掌控。
1、建立警务联动机制
找准整体作战与治安防控的结合点,健全刑侦、治安、交警、派出所等警种之间治安防控整体作战机制,把整体作战思想融入各项日常打防管控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各个方面治安防控资源的整体效能。
2、要突出警防
警防是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核心,所以在构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中,要将治安警察系统、交通警察系统、辅助警察系统及司法警察系统与特种警察系统等相互融合,协同联动,以此打造完善的警防安全机制,从而在根本上提高公安系统的防范、服务及管理能力。这便能充分的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中发挥警防的主要优势。
3、要注重民防
我国人口基数较大,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开展过程中,既是问题也是优势,所以要在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的利用民防优势。将社会服务系统及社区服务系统融入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来,以此不仅在工作范围方面有所提升,同时在社会治安防控效果与质量方面,也能够充分的得到保证。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是确保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影响要素,同时对于保证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具有着重要意义。因而在下阶段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根据自身情况与实际条件,不断地完善现有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并提高工作主动治安防控意识,以此建立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而为推动我国社会的和平稳定发展的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程凯.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作模式探究[J].时代报告,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