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科 王小艳 宋妍娟
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高校学术期刊编辑部的新作为
——从集中撤稿事件想到的
蔡明科 王小艳 宋妍娟
从撤稿事件入手,探讨高校学术期刊编辑部在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方面的新责任、新担当,提出编辑部应该从高校学术期刊的编辑流程设计入手,分别在《读者须知》、责任编辑初审、审稿专家复审、刊发后追责等环节层层设防,从学术不端行为的源头防堵、在编辑审稿过程中识别、文章刊发后追责,形成长效、完整的学术不端行为防范体系。
学术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编辑工作流程
2017年4月20日,施普林格·自然(Springer Nature)出版集团(简称“施普林”,著名学术出版机构)宣布,因涉嫌同行评议造假,一次性撤销旗下杂志《肿瘤生物学》从2012年至2016年发表的来自中国的107篇文章。据统计,这些论文涉及77家单位,包括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知名高校和医疗机构[1]。
此次论文集中撤稿事件虽是个别案例,但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尊严,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学术环境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体系和力度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表明对待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及各高校的态度是“零容忍”。
《办法》第一章第五条指出,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校期刊编辑部自然就成了抵制学术造假、防范学术不端的主战场和前沿阵地,理应在新形势下挑起这份社会重任。
高校期刊是高校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是展示高校师生学术成果的重要窗口,担负着储存和传播思想理论和学术文化的重任[3]。
我国高校期刊无疑肩负着推动全社会文化进步、提高大众科学文化素养、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光荣使命,引导大众进行正确的文化消费,丰富大众精神世界,是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代表之一。
学术不端行为在学术期刊频频现身,高校学术期刊本身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年来文化市场和出版业的市场化改革,多媒体融合,许多杂志社和期刊部采用联合办刊或成立传媒集团的途径做大做强。有些学术期刊在市场竞争环境下,选择了商业化发展路径,此举的结果势必要追求商业利润,以办刊经费不足为由加大版面费收取力度,免不了在原则问题上“为五斗米折腰”;还有些期刊在没有做好前期调研或者前期准备的情况下,盲目扩容,增加文章篇数、大幅削减文章内容、增加刊次,或者一号多版,使得版面扩张,其结果就是编辑部只重经营、忽略质量,只重经济效益,忘却编辑初心,给一些不良作者有机可乘,客观上造成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纵容,事实上导致了学术不端现象的蔓延,助长了学术泡沫的产生。
学术期刊作为高层次的文化产品形态,是我国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人们守望高尚科研精神的明净窗口。对于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国科学繁荣发展,学术期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4]。
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新常态背景下,期刊编辑部要挺身而出,摒弃小集体的“小九九”,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守期刊“质量为王”的编辑初心,推动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引领学术研究的正确方向,真正做到责任担当、政治担当。
学术不端行为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是随着接二连三的撤稿事件的曝光,这块困扰中国学术界几十年的痼疾又被掀开伤疤,既是中国科技之痛,又是千万科技工作者之辱,暴露了我国科研诚信的短板。
学术不端行为对中国科学发展的负面影响毋庸置疑,各界有识之士在这个问题上也早已取得共识,学术不端行为正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目标。但是如何去打这只“硕鼠”,不仅是从道德层面考验科技工作者的行为自律,更是对现行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重大考验。
从目前学术界学术不端行为猖獗之势考量,单纯依靠学术道德这种自律方式来规范学术行为已经无法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因此,通过设定学术不端的法律责任,促使学术参与者学术精神的回归,引导其严格遵守学术活动中的科研诚信义务,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必要举措[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48条列举了19种侵害著作权行为。在学术不端行为中,侵害著作权主要表现为侵害权利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依照《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学术不端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这四种具体的责任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近些年,我国相关部门也不断加大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制度建设的步伐,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管理规定、规范。
200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发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6年,颁布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2009年,颁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2007年,中国科学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1]。2015年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规定。各高校也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台了一些学术道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教育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必将成为高校编辑部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的又一利器。
在防范和打击学术不端行为这个问题上,科技工作者和高校编辑部的确是有法可依的,只要各方面认识一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张“天网”必将成为维护科学尊严,净化高校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的制胜法宝。
高校学术期刊编辑部应该从期刊编辑、出版的各个重要流程环节科学设计,层层把关,各司其职,让学术不端行为在学术期刊编校过程中无所遁形,真正做到使学术不端行为消失在萌芽、曝光于过程、追责于事后,这不仅是对高校学术期刊自身的持续发展负责,也是对科技人员最好的保护。
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主要包括策划选题、组稿、审读、编辑加工与技术处理、校对、付印、发行等常规工作和固定工作。编辑部依托学术期刊“三审制”的工作体制,在编辑流程的重要环节设计有效的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防火墙”。
目前大部分学术期刊的“投稿须知”都会告知作者文责自负,提醒作者自觉遵守学术诚信原则,提示“本刊倡导弊绝风清的学术氛围,抵制形形色色的学术不端行为”,等等。
笔者认为,编辑部这种泛泛的提醒实在苍白无力,不足以起到“黄牌警告”的预期效果,究其原因,编辑部考虑到期刊稿源的压力,不愿意因为严厉的措辞丢掉部分投稿,特别是部分潜在优质稿源。还有些编辑部因为办刊经费的压力,不能挺直腰杆对粗制滥造的所谓“职称论文”说“不”。
再者,“投稿须知”对作者一稿多投的规定也存在只说明编辑部的愿望而未能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这在某种程度上放纵了那些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作弊的作者。
笔者认为,编辑部如此畏头畏尾,无异饮鸩止渴,还不如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从期刊长远发展出发,明确编辑部的态度,细化相关投稿违规处罚办法,真正能够做到使那些疑似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自动却步,知难而退。
鉴于此,《投稿须知》核心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作者必须对论文内容的原创性负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期刊编辑部采用一切必要之技术手段杜绝一切学术不端之行为,一经发现,即时退稿,作者纳入学术不端数据库。
责任编辑接到待审稿件,通读稿件,衡量是否符合内容质量要求,是否符合约稿合同约定,是否具有出版价值;立论是否成立;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合理;体例是否妥帖、一致,并从以下4个方面判断初审稿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而按照相关规定做出正确决定。
1.论文相似度检测识别。学术期刊编辑章程应该规定,所有进入初审环节的稿件,必须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识别,这项工作由责任编辑完成。
“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现在许多编辑部已开始使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提供的学术期刊学术不端系统对来稿进行检测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此类软件专门为学术期刊编辑部提供检测服务,可检测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文献,具有文献数据库完备、文献数据更新快、检测结果可靠性高等优点。
初审论文相似度检测识别的重点放在被检测论文与已有文献在论文题目、文章结构、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等方面的对比,对检测报告列出的疑似被抄袭文献,责任编辑必须详细对比,仔细揣摩,做到不忽略一个观点,并从以上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得出判断结论。如果确有难以做出结论的文章,可参考随后审稿专家的意见,做出综合判断。
2.文字重复率检测。目前学术期刊论文中剽窃观点、抄袭文字的现象已经成为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表象,有的文章文字重复率高得吓人,可以说百分之八九十是七拼八凑来的,所以初审检查文字重复率十分必要。
对于检测结果,稿件文字复制比大于50%,直接退稿;文字复制在15%~50%之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关注被复制文字文献是否是作者自己的相关论文,进一步电话、邮件联系作者,问明情况,做出结论;文字复制小于15%,则直接进入下一个审稿环节。
3.作者署名、作者人数、作者单位、研究领域的检验。《办法》第二十七条认定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等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这方面的不当做法其实并不难判断,不外乎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1)根本没有参与相关研究,没有参与论文写作的任何环节,因为是单位领导、同事、朋友需要评职称、职务晋升的需要而署名;(2)明明是研究生论文,署名却以导师为第一作者;(3)署名多达八九人;(4)四五个作者,四五个单位,天南海北,有违常理;(5)作者专业背景与文章涉及研究领域南辕北辙。以上种种,只要责任编辑细心,都可以火眼金睛,辨出真伪。
一旦发现此种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的处理办法有两种:与作者联系,改正不当之处;沟通无果,直接退稿。
4.论文支持基金真伪辨析。一篇科技论文,往往承载了作者学术成果发布以外的许多非学术任务,比如课题结题、项目验收、职称评定等。
现在通行的期刊影响力指数及影响因子的计算涉及论文基金比,所以编辑部需要更多的文章与基金结缘,这一点与某些作者的需要正好契合,造成了基金项目研究内容与文章内容全不搭界、论文作者并非基金项目的参与者等学术不端行为。
判断基金标注真伪,只需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进入项目综合查询界面,所有项目细节一目了然。
审稿专家对稿件的审阅是保证期刊文章保持学术性的可靠保证。为了使专家外审(同行评议)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严把审稿关,从源头杜绝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编辑部应该花大力气建设审稿专家库,采用网上公开招聘、向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发函请求推荐、通过期刊编委推荐等方式不断丰富专家库。
对审稿专家的一般要求为具有副高以上的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了解所属专业领域的最新科研动态,本人在该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一篇进入复审的稿件至少要经过2名审稿专家的审阅(同行评议),两位专家专业背景相似但研究方向略有不同。发给专家的稿件一律采用盲审(去掉作者、单位、基金等),两位审稿专家分别给出审稿意见,最终审稿结论要经过主编终审后定夺。
编辑部建议审稿专家的审阅重点是:(1)评价文章的观点;(2)进一步核实论文研究过程的可行性、研究数据的真实性、研究方法的先进性、研究结论的可信性;(3)客观公正撰写审稿意见,提出自己对该篇文章的处理意见(刊用、退修、再审、转投、退稿)。
为了帮助审稿专家更好地履行职责,编辑部应该为审稿专家提供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两款科技论文检索平台。
无论是自由投稿还是专家约稿,编辑部从收稿登记、责编初审、专家审稿等环节,步步设防,最大限度地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但由于专业背景和个人视角的不同,难免出现疏漏,特别是对专业性特强、研究领域偏窄的文章,上述人员很难把握其先进性和正确性,也很难发现其中隐藏的学术不端行为。所以对于编辑部拟刊载的文章进行网上公示尤为重要,借助更开放的平台、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帮助编辑部把关,为编辑部提建议,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对于公示期间网友提出的评论意见,编辑部切忌偏听偏信,可以及时反馈给相关的专家加以甄别;也可以直接与作者沟通,听取作者的申诉。
拟用稿件网上公示可以通过编辑部自己的采编网站,也可以通过编辑部的QQ群的群文件功能发布。
学术期刊编辑部作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主战场,要旗帜鲜明,绝不姑息。不只是坚持“预防为主”,还要亮出“追罚”之剑,以期收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编辑部日常工作繁忙,在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方面难免百密一疏。刊发后相关信息一般通过读者举报、数字出版公司年报反馈、相关刊物编辑部来电求证等途径获得。在获知相关线索后,编辑部应该迅速调查,即时回应,做到不护短、不包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善后处理。
根据相关文献,有些编辑部在制度方面也做了有益的探索:(1)建立学术不端作者黑名单制度,及时把相关作者列入黑名单,并通知该作者两年内不接受他的任何稿件;(2)在期刊上及时发表编辑部声明,曝光相关作者及稿件,并向读者致歉;(3)及时通知与期刊合作合作的相关数据公司撤销涉事文章。
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有什么样的学术品格和氛围,就会孕育出什么样的学术成就和人才(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语)。《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出台,使学术不端行为成为学术期刊编辑部、学术论文作者、期刊读者共同抵制的“众矢之的”,在全社会迅速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高校的学术期刊应当规范自身行为,坚守学术道德底线,拒绝外来利益诱惑,切实承担抵制学术不端的社会责任。
[1]喻思娈.学术不端为何难处理[N].人民日报,2017-05-02.
[2]刘莉.中国科协调查国际期刊撤稿事件[N].科技日报,2015-09-17.
[3]刘彦超.高校学报在高校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5,31(9):54.
[4]张明海.学术期刊需要核心价值观的引领[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06-01.
[5]郑洁.学术不端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5(6):127.
[作 者]蔡明科、王小艳、宋妍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