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子瑶 徐嘉玮
论心理学实验证据对宗教认知优势理论的不充分性
■ 黄子瑶 徐嘉玮
当代宗教认知科学提出了宗教表征具有特定认知优势的主张,以解释宗教现象的复现性和普遍性。然而,该解释策略以人类心智中存在具有成熟自然性的、产物为概念表征的心智模块为前提,而宗教认知科学用以支撑这一前提的发展心理学实验证据和认知心理学实验证据只能分别证实人心中存在成熟自然的模块和产物为概念的模块,逻辑上无法构成对这一前提的完整支撑。同时,现有证据所支撑的成熟自然模块,其产物并不满足概念的组合性要求和同一性要求。宗教认知科学需要进一步补充实验证据或修正其理论观点。
宗教认知科学;心智模块性;认知科学哲学
宗教认知科学是20世纪80、90年代发展起来的新兴科学领域,它通过认知科学的新视角、新方法和新成果来研究与宗教现象相关的传统社会学、人类学问题。到今天,宗教认知科学已经建立起一套成熟的解释方法,成果颇丰,并且表现出惊人的解释潜力。然而,正如许多其他新兴学科一样,在宗教认知科学理论的基础假设之中,还存在着有待哲学反思的问题——例如,认知优势理论主张产生宗教表征①本文所讨论的宗教表征指的是宗教认知科学的认知优势理论中由直觉模块产生的、具有认知优势的心理表征。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涉及宗教现象却具有不同格式的心理表征,但它们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的心智模块具有成熟自然性且其产物具有概念结构,但是,宗教认知科学所引用的心理学证据却不足以支撑同时具备这两种特征的心智模块的存在性论题。
要界定什么是宗教很困难,但要辨识出属于宗教的文化现象,如神话、神圣空间、关于超自然主体的信念等等则相对容易,宗教认知科学将这些本身不涉及复杂教义的元素统称为流行宗教[1]152,154。在宗教认知科学之前,人类学已经对这些宗教现象进行了长时间的研究,并指出宗教现象具有在历史上反复出现的复现性特征,以及在不同文化环境中广泛存在的普遍性特征。宗教认知科学继承了人类学的研究课题,解释宗教现象的复现性和普遍性就成了宗教认知科学的主要研究目的[2]。
宗教认知科学遵循着两条研究路径:其中一条路径认为,特定的宗教现象是在特定环境中有利于人类群体生存的适应特性,它在文化与基因的共同进化中被选择;另一条路径则认为宗教现象不是适应特性,而是人类认知机制的副产品——宗教表征在心理表征相互间的认知资源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从而在人心中持续存在并得以传播[2]10–12。为了方便进一步的讨论,我们称前一条路径为“共同进化理论”,后一条路径为“认知优势理论”。认知优势理论就是本文的考察对象。
认知优势理论为了刻画宗教表征及相应的心理机制,援引了认知心理学中的巨量模块性假说作为理论资源,主张人类心智中存在直觉物理学、直觉生物学和直觉心理学等直觉模块。模块是用特定方式处理特定信息的功能专门化的认知系统[1]51–52。这些直觉模块各自存储着相应领域的直觉原理,当它们遇到与直觉预期不符的对象时,就产生了违背直觉原理的反直觉表征。违背的方式分为“迁移(transfer)”和“冲击(breach)”两种:迁移指某个领域的属性被赋予了不属于该领域的对象(如“一座活着的山”),冲击指某个领域的对象违背了该领域的原理(如“人穿过了墙”)[1]164。反直觉表征所含的迁移和冲击越多,它就越是容易引起注意而难以被记住;只包含一个迁移或冲击的温和反直觉表征恰好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长期存在于心灵之中并得以传递[1]168。
激活直觉模块并产生反直觉表征的山精鬼怪通常并不存在,那么前述不符合直觉原理的对象又是从何而来呢?一方面,这种不符合直觉原理的对象被认为来自认知系统的错误警报,心智侦测到本不存在的对象,只好以违背直觉原理的方式加以理解;另一方面,宗教认知科学家们又指出反直觉表征如何起源的问题是不重要的,它们也许只是反映了心理表征的随机变化,而温和反直觉表征的认知优势确保了它们一旦产生就倾向于在心智中持续存在——“正如人类发现某些东西特别应该吃一样,他们发现某些表征特别应该去想”[1]159。
为了使这一解释策略生效,认知优势理论需要对产生宗教表征的心智模块做出两项承诺。第一,该类模块在人类心智中通过自然选择演化而来,随着心智的发展而成熟并发挥作用,具有成熟自然性(maturational naturalness)。成熟自然性与习得自然性(practiced naturalness)相对,人不需要或只需要很少经验即可拥有成熟自然的心理机制,而需要较多经验才能拥有习得自然的心理机制[1]5。如果产生宗教表征的心智模块具有成熟自然性,那么我们可以预期它在多样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中都可以运作并产生相似的温和反直觉表征,从而使得与之相关的宗教现象表现出复现性和普遍性。相反,如果那些心智模块不具成熟自然性,那么上述理论就可能只适用于特定环境和时代中的宗教现象,而无法彻底解释宗教现象的复现性和普遍性。由此,我们可以推知认知优势理论的一项前提:人类心智中存在具有成熟自然性的心智模块(下文简称为“M模块”)。它对宗教认知科学的研究目的至为关键。
第二,该类模块的产物具有概念结构,即宗教表征是概念表征。遵循认知优势理论这条研究路径的宗教认知科学家们通常默认宗教表征具有概念结构。斯玻伯(Dan Sperber)将直觉模块刻画为输入和输出都具有概念结构的、相互联结并构成复杂网络的一阶概念模块[3];博耶(Pascal Boyer)则认为,为了避免认知活动陷入冗长搜索而使问题变得难解,参与其中的知识应当具有概念结构以约束推理过程[2]59;麦考利(Robert McCauley)虽然常用“表征”一词而较少使用“概念”以避免掩盖宗教认知活动中非概念表征的作用,但也写道:“拥有这些日常的、成熟自然的能力和概念,使得包括小孩在内的人们以一种与学习科学不尽相同的方式学会宗教。”[1]221
具有概念结构意味着符合心智哲学对概念的刻画。尽管在细节方面存在诸多争议,哲学家们普遍承认,概念表征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组合性,包括生成性,是指多个概念能够相互结合形成复合概念或思想,以及系统性,是指属于同一范畴的概念能够参与同等范围的组合;二是公共性,是指概念表征可以在不同主体间传递;三是概念能力,是指概念表征执行一定的认知功能,如分类和推理等;四是表征,概念指称某类对象、事件、状态等等[4]36–37,[5]147–148。这些特征构成了概念的本性,具有概念结构的宗教表征应当满足这些特征。
适用于认知优势理论的宗教表征具有概念结构,这原本是不需要展开讨论的话题。不过,考虑到“概念”一词用法的多样性,为了避免受到将心智哲学对概念的要求强加到认知科学头上的指责,我们将简要说明心智哲学对概念的刻画适用于认知优势理论中的宗教表征。
首先,在认知优势理论对宗教表征所做的刻画当中,直觉原理的迁移是解释认知优势的重要一环。迁移实际上要求的是属性与对象间的跨领域组合,这表明直觉模块具有跨领域组合的能力,宗教表征作为这些模块的产物满足生成性和系统性的要求。其次,宗教表征在认知上具有的优势要求它具备在人与人之间传递的能力,因此它符合公共性特征。最后,宗教表征被用于与违背直觉原理的对象打交道,尽管我们认为这些对象中的绝大多数都不存在,但这仍体现了宗教表征的表征功能和参与分类、推理的概念能力。可见宗教表征完全符合心智哲学对概念的刻画,其概念结构对于刻画迁移和冲击也是必需的。至少在关于宗教表征的讨论中,如果要说心智哲学对概念的要求与认知科学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么心智哲学对概念的要求并不会比认知科学更高。由此我们可以得到认知优势理论的另一项前提:人类心智中存在产物为概念的心智模块(下文简称为“C 模块”)。
显然,在认知优势理论的设想中,与宗教表征的产生相关联的M模块和C模块是同一批模块。于是,宗教认知科学在解释宗教表征时承诺了人类心智中存在具有成熟自然性的、产物为概念表征的心智模块(下文简称为“MC模块”)——我们可称之为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如此重要,以至于宗教认知科学家们常常引用表面上与宗教表征毫无关系的实验证据去支持它。在接下来的一节里,我们将具体考察这些证据。
宗教认知科学为了确证MC模块的存在引用了大量的材料,它们主要来自心理学实验,少数来自动物学、人类学和考古学等其他科学领域以及常识,还有个别材料是关于心智架构进化的思想实验。其中,心理学实验材料能够为MC模块的存在提供直接的科学证据,所以这类证据的证实结构是分析的重点;动物学、人类学等方面的材料在认知优势理论中充当被解释项,因此只能用于说明MC模块的功能,而不能用作MC模块存在的证据。至于心智进化的思想实验,其主要目的是说明概念模块的可能性并提供一些启发,宗教认知科学家们也没有视之为有说服力的证据,而且它涉及更多的是巨量模块性假说的合理性这一更大的问题,所以这里也不做更多讨论。
从常识的观点看,证实C模块的存在并不难,因为有意义的思想或对话就表明处理概念表征的心理机制存在,而关于特定思想或话语的偏好和习惯就反映了其模块性。对实验材料的整理表明宗教认知科学家采用了相同的思路:如果C模块存在,那么实验中被试的伴随着理解的语言行为就会表现出普遍的倾向性;否则,被试的行为就不具倾向性①考虑到迪昂—奎因论题的存在,理论与检验蕴涵之间的关系不应被理解为严格的演绎关系,它们所构成的条件句不适用否定后件式推理。下同。。考虑这类实验的被试群体和实验方法,我们可以称之为针对拥有语言能力的人的认知心理学实验,这类实验包括回忆实验、合取谬误实验、与社会行为相关的沃森选择实验等。
以回忆实验为例。回忆实验是巴雷特(Justin Barrett) 和尼霍夫(Melanie Nyhof)于2001年所做的一组实验:实验中,大学生被试首先阅读或聆听一份包含直觉表征、反直觉表征和奇异表征的文字材料,在一段时间过后回忆文段的内容,结果,被试对温和反直觉表征的回忆程度远高于任何其他表征,并且被试倾向于将奇异表征(如“粉红色的报纸”)记成温和反直觉表征(如“会走路的报纸”)[1]167–168。根据前面梳理的证实结构,被试表现出来的这些行为倾向性就证实了C模块存在。
相比之下,证实M模块的存在则麻烦许多。原则上,唯有对于那些发生窄化的认知能力(即认知能力在特定方面逐渐退化),我们才有把握说它背后的机制具有成熟自然性,因为在大量信息输入之前它就已经成熟了。但这一判别标准遗漏了不发生窄化的认知能力,且对认知研究施加了过分的限制。对实验材料的整理表明宗教认知科学家采用的是另一个思路:如果一个心智模块是M模块,那么它所支撑的认知能力就会在年龄足够小的儿童身上表现出普遍的行为倾向性;否则,它所导致的行为倾向要么不能在年龄足够小的儿童身上被发现,要么在不同被试身上表现出差异性。因此,用以证实M模块存在的实验就成了针对幼儿的发展心理学实验,这类实验包括小球下落实验、目标导向行动实验等。
以小球下落实验为例。小球下落实验是史培基(Elizabeth S.Spelke)等人于 1992年对婴儿所做的一系列习惯化与去习惯化实验:实验假定婴儿花费更多时间注视表面上与他们习惯的情境相同但是与他们的预期相悖的现象,我们通过观察婴儿对小球下落现象的注视偏好就能弄明白婴儿对物理现象抱有哪些直觉预期。在其中一组实验中,婴儿花更多时间注视小球落于地面而非落于桌上的情境(这个情境意味着小球穿过了桌面)——史培基等人认为,实验表明婴儿掌握了一个固体不能穿过另一个固体的物理学原理,故而违背该原理的现象会让婴儿感到惊讶;在另一组实验中,小球下落至特定位置后悬空的现象并没有引起四个月大的婴儿的兴趣,但是六个月大的婴儿则对同一现象产生了明显的注视偏好——史培基等人认为,这是婴儿在这两个月间学会了重力定律和惯性定律的缘故[1]62–66。这两组实验连同许多其他类似的实验被认为揭示了婴儿在与物理对象打交道时的行为倾向性,从而证实了人类心灵中存在具有成熟自然性的直觉物理学模块。以这种方式被证实的直觉原理包括不同固体不能占据同一空间、对象运动具有连续性等,但是重力和惯性是否包括在内则还有疑问,认知科学家们认为婴儿在这两个月间学会的物理学原理既有可能是随着直觉物理学模块的成熟而被掌握的,也有可能是婴儿进行经验归纳的结果。
不难发现,两类实验证据的证实结构是相互独立的,仅当一个实验同时符合两个后件的陈述时,它才能证实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这意味着这个实验的被试必须是熟练掌握语言能力的婴儿。然而,证实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是宗教认知科学引证的主要目的,因此认知科学家们总是想方设法掩盖这一难题,从而导致犯错或引入了未经检验的假设。
我们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第一个例子是“神学不正确性”实验。“神学不正确性”实验是巴雷特和凯尔(Frank Keil)于1996年所做的一组实验:实验通过采访和回忆报告等手段,发现被试在有意识的沉思中对宗教表征的理解符合传统教义的、通常是彻底反直觉的刻画(亦即“神学正确”),而在回忆报告中则倾向于对宗教表征作温和反直觉的理解(“神学不正确”)[1]210,216–217。这是一个证实 C 模块存在而不证实M模块存在的认知心理学实验,然而宗教认知科学家们却认为实验表明成熟自然的认知系统发挥作用,从而是M模块存在的证据。事实上,“神学不正确性”实验对于其背后的机制具有成熟自然性还是习得自然性的问题是开放的,宗教认知科学家们错将成熟自然的认知系统对“神学不正确”现象的科学解释当作后者对前者的证实,从而导致了谬误。
第二个例子关于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简称“ToM”)。ToM是假定存在于心智中的关于人心的、由类规律的心理概括构成的理论知识,它实现了常识心理学的命题态度赋予能力。公认的观点认为,虚假信念测试实验(该实验涉及有意义的语言行为,从而属于我们所说的认知心理学实验)证实了ToM在大约四岁时成熟,但对于ToM是先天的还是习得的则存在不同看法。不过,针对婴儿的面部识别、目标导向行动等发展心理学实验表明,人在婴儿时期就已经拥有许多辨识人脸、辨识行动主体等构成ToM能力基础的认知能力。基于这些实验结果,麦考利结合常识材料和思想实验,刻画了一套ToM完整的发展历程,暗示两类实验证据所涉及的是同一组心智模块在不同年龄阶段的人身上的表现[1]76–82。如果事实如此,那么ToM就是宗教认知科学梦寐以求的MC模块。然而,仅凭领域的相同或相似就认为两类实验证据涉及同一的心理机制是论述引入的额外的辅助性假说,它本身是缺乏证据支持的,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人在不同年龄应用不同的心理机制来处理同一个领域的问题,或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模块参与解决该领域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宗教认知科学所引用的实验证据之中,认知心理学实验证实了C模块的存在,发展心理学实验证实了M模块的存在。通过简单的逻辑处理我们可以知道,将两类证据放在一起,我们能够证实的观点是人类心智中存在M模块和C模块,而非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固然,前者并未否定后者的可能性,但还是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人类心智中既有C模块,也有M模块,却没有兼具两种性质的MC模块。换而言之,MC模块的存在作为认知优势理论的一项重要前提,仍然缺乏足够的证据作为支撑。这种“缺乏”并不是指数量上的不足,而是说缺乏适当类型的理论证据或实验证据以填补两类证据间的缝隙。
现在我们知道,宗教认知科学为了支撑认知优势理论所引用的认知心理学实验证据和发展心理学实验证据具有相互独立的证实结构,认为两类实验所涉及的M模块和C模块是同一批模块的判断是缺乏根据的。也许会有人提出异议:虽然目前没有直接的科学证据证实两类实验所涉及的是同一批模块,但是这仍然是对实验结果的最佳解释。然而,如果两组心智模块的产物是具有不同结构的心理表征,那么认为它们是同一批心智模块的观点就不那么合理了。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两组论证证明,发展心理学实验证据所支撑的M模块,其产物并不具有概念结构。
概念的生成性要求多个概念能够相互组合产生新的思想或复合概念。原则上,当我们拥有两个不同的概念时,我们就能够拥有这两个概念以一定方式组合起来的复合概念和思想;同样,当我们拥有一个复合概念或思想的时候,我们也能够拥有作为其构成部分的概念[6]108。尽管在关于生成性要求究竟有多严格方面还存在着争议,不过最低限度的生成性要求是被普遍接受的。因此,如果一类心理实体没有表现出最低限度的生成性特征,它就不具概念结构。
在发展心理学实验中,婴儿的行为倾向是实验人员判断婴儿是否具备域特殊心理机制的、同时也是刻画相关表征的个体化条件的唯一依据。然而,生成性是概念区别于行为倾向的显著特征(比方说,不矛盾的概念表征可能导致矛盾的行为倾向,而矛盾的行为倾向无法相互组合),一个概念表征越复杂,它与行为倾向的这种区别就越明显。如果单单出于观察到婴儿的行为倾向就断定相关表征具有某种意义上的“概念结构”,那么这种所谓的“概念结构”就需要承担不满足生成性要求的风险。
以贝尔蒂埃(Neil E.Berthier)等人以及科恩(Rachel Keen)等人分别于2001年和2003年所做的一系列双重阻隔实验为例:实验中,实验人员向九个月左右的婴儿展示一枚沿斜坡和轨道滚动的小球,并在实验组的轨道后段设置阻挡小球运动的挡板和阻隔婴儿视线的隔板,在对照组中撤去挡板或者设置透明隔板(相当于没有隔板),通过观察婴儿伸手拿球的行为来推断他所掌握的直觉原理,结果,相比起只有隔板或者只有挡板的情形,在同时有挡板和不透明隔板的情形中,婴儿成功预测小球位置的概率显著降低[7,8]。实验表明,婴儿拥有某种直觉物理学原理的表征,但在表征这些直觉原理的组合时出现了显著的个体差异。换言之,在进行直觉物理学推理的时候,婴儿使用的表征并没有表现出最低限度的生成性,从而不具有概念结构。因此,婴儿与成人用以处理直觉物理学领域的心理机制——也就是发展心理学实验所证实的与支撑宗教认知科学认知优势理论的直觉物理学模块的产物有着不同的结构,它们不大可能是同一个模块在不同年龄阶段的表现。
作为心理实体,概念需要服从个体化原则以区别于其他概念或心理状态。在严格的语境中,概念的个体化条件需要区分必然共指称的概念,而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不足以区分逻辑上等价的概念[9]27。这一观念被许多心智哲学家继承,他们进一步指出,单一的分类行为或推理行为都无法充当概念的个体化条件[4]39,[10]89。因此,如果一种心理实体可对应于多种概念或非概念表征,它就不具有概念结构。
在宗教认知科学所引用的材料中,对直觉原理的刻画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直觉原理是清晰表达的、类似于科学的复杂理论。例如,麦克洛斯基(Michael McCloskey)认为人对物理现象的直觉预期服从中世纪的冲力说[2]105,而史培基等人认为婴儿在四到六个月时学会了属于牛顿物理学的重力定律和惯性定律[1]64–66。可是人如果在婴儿时就已经掌握了重力定律,为什么直到17世纪才把它明确提出来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只关注行为倾向的发展心理学实验来说,要分辨婴儿具体掌握哪一套直觉原理是很困难的。这就像人类历史上提出的多套物理学理论都能令人满意地解释日常生活中的物理现象一样,多种直觉原理都可以解释婴儿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
另一种观点认为,直觉原理是从日常经验中抽象而来碎片化的“现象学原语”,它们不是普遍定律,只在特定情境中被激活[2]105。正如我们可以使用不同的句子对于一个现象进行描述,一个现象学原语也可以被多种思想诠释,甚至对象运动的连续性这类基本原理也可以被重新诠释——我们可以设想婴儿相信物体在被遮挡时消失(假如采取一种贝克莱式的观点,或者量子力学的观点),但总是会在特定的位置重新出现。因此,在发展心理学实验中,直觉原理无论被理解为清晰表达的理论还是现象学原语,它总是可对应于多种概念表征,从而本身不是概念表征。既然直觉原理不具有概念结构,那么通过违背直觉原理所产生的宗教表征自然也不具有概念结构了。
不难发现,只要一项发展心理学实验没有跳出我们在前文总结的证实结构,它所涉及的“概念”的个体化条件就只能通过不同的行为倾向来刻画和区分,于是这种“概念”的同一性标准就是其指称。这种同一性要求对于发展心理学来说也许就足够了,但对于宗教认知科学来说仍然是过低的,因为认知优势理论需要真正的概念表征参与解释,如果仅因共指称就可以被视为同一个概念,那么在特定情境中,不同领域的共指称概念完全可以相互替换,讨论它们违背直觉原理、温和反直觉就没有意义了。
综上所述,在宗教认知科学的认知优势理论中,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对于解释宗教现象的复现性和普遍性这一研究目的而言至关重要。宗教认知科学家们引用了大量实验材料来支撑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但是,这些证据对MC模块存在的支持并不令人满意,甚至暗示了成熟自然性与产物为概念这两种性质无法共存,从而对MC模块存在的断言不利。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种可能性:一是宗教认知科学的认知优势理论这一研究路径是错误的;二是能够证实MC模块存在的有力证据尚未被发现;三是产生宗教表征的心理机制有待更精细的刻画。考虑到当代认知优势理论的惊人解释力,接受后两种可能性是相对合理的选择。基于后两种可能性,我们可以为宗教认知科学提供两个解决方案。
第一个解决方案是保留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同时寻找证实某个M模块就是C模块的证据,或者某个M模块最终会发展为C模块的证据。这类新的证据不能局限于已有的两种证实结构的其中一个,因为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不可能最终证实MC模块存在。换而言之,宗教认知科学需要尝试更多的实验范式。
第二个解决方案是做理论上的修正,放弃MC模块的存在性论题。人类心智产生宗教表征的机制可能比现有认知优势理论所刻画的更为复杂。也许宗教表征是若干M模块和C模块配合的结果,而并不存在特定的MC模块。如此一来,现有的证据就足够支撑认知优势理论对宗教现象的科学解释了。
[1]McCauley,R.Why Religion Is Natural and Science Is Not[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
[2]Boyer,P.The Naturalness of Religious Ideas[M].Oakland,U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94.
[3]Sperber,D.The modularity of thought and the epidemiology of representations[C]//Lawrence Hirschfield and Susan Gelman.Mapping the Mind.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4:39–67.
[4]Fodor,J.Having Concept:A Brief Refutation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J].M ind & Language,2004,19(1):29–47.
[5]Weiskopf,D.The Plurality of Concept[J].Synthese,2009,169(1):145–173.
[6]Fodor,J.Reply to Commentators[J].Mind& Language,2004,19(1):99–112.
[7]NE Berthier,BL Bertenthal,JD Seaks.N.,et al.Using Object Knowledge in Visual Tracking and Reaching[J].Infancy,2001,2(2):257–284.
[8]R Keen,RL Carrico,MR Sylvia,et al.How infants use perceptual informationtoguideaction[J].DevelopmentalScience,2003,6(2):221–231.
[9]Putnam,H.Reason,Truth and History[M].Cambridge,U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10]Peacocke,C.Interrelations: Concepts,Knowledge,Reference and Structure[J].Mind &Language,2004,19(1):85–98.
[责任编辑:丁浩芮]
Abstract:Contemporary cognitive science of religion suggests certain cognitive advantages of religious representations to explain the recurrence and the universality of religious phenomena.However,thisexplanatorystrategycommitsmentalmodulesofmaturationalnaturalnesswith conceptual products in human mind as a premise,while the evidences used to support the premise from developmentalpsychologicalexperimentsand those from cognitive psychological experiments can merely confirm the existence of modules of maturational naturalness and the existence of modules with conceptual products respectively,so that logically they cannot constitute a complete support for the premise.Moreover, the products of the modules of maturational naturalness supported by the accessible evidence do not satisfy the compositionality requirement and the identity requirement for concept.Further evidence or theoretical revision is needed.
Key words:Cognitive Science of Religion; Mental Modularity; Philosophy of Cognitive Science
On the Insufficiency of the Psychological Experimental Evidences for the Cognitive Advantage Theory of Religion
Huang Ziyao Xu Jiawei
N031
A
1673-8616(2017)05-0083-09
2017-02-14
黄子瑶,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275);徐嘉玮,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