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 波,刘 浩,于淑俐
(1.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山东烟台 264005;2.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山东烟台 264005)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博弈分析
辛 波1,刘 浩1,于淑俐2
(1.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山东烟台 264005;2.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山东烟台 264005)
运用两阶段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方法,通过构建四个利益主体的效用函数,研究了在各主体不同的策略选择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的原因,并根据条件的变化预测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未来趋势。结果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状况呈现阶段性特征;特别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各利益主体的策略选择发生了深刻变化,即在旧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下,政府、厂商、城镇居民都倾向于忽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也没有能力实现市民化;在新常态下,农业转移人口更有可能实现市民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博弈
随着全球因经济低迷以及我国人口红利的减少和资源环境约束的加强,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这具体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向中高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投资主体由政府变为厂商,特别是民营厂商;外需逐渐被国内消费取代;资源配置更多的由市场决定而不是政府决定;经济发展红利全民共享。只有深刻的把握新常态的内涵、特征以及发展趋势,才能更好地理解与应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变化。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以城镇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只有54.7%,这不仅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而且也与我国的经济发展规模不对称。为此,为了适应新常态,党中央在原有城镇化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这不仅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而且也为拉动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开拓了空间。虽然“新型城镇化”战略有着丰富的内涵,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其核心任务。对于城镇而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够有效消除房地产业的库存、扩大市场消费、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化专业分工、产生财富集聚效应。对于农村而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另外,对于全社会来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经济发展成果的全民共享、促进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提高居民整体的生活质量。因此,新常态下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并不顺畅,仍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因此,从理论上探讨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障碍及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上来探索推进这一进程的各项举措,就显得十分必要。
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以来,国内学者不断尝试从各角度、各层面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和思路,不断将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
在理论层面,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现行的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阻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就进一步深化这两方面的制度创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比如:辜胜阻等[1]在分析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存在户籍制度障碍的基础上,提出可通过居住证制度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二维路径”,即通过实施差别化落户以及积分制政策来实现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魏后凯[2]认为,应按照普惠权利、统一户籍、区别对待、逐步推进的思路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另外,韩立达等[3]在探讨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存在土地制度障碍的前提下,指出应转化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从而增加农业转移人口的财产性收入,突破其市民化的私人成本障碍;傅晨[4]根据不同农业人口对土地的差异化需求,提出应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业转移人口“退出权”的政策建议;傅晨等[5]具体研究了广东省实施的积分入户制度,并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其不足之处和完善建议上,提出了扩大入户指标数量、调整地区分配、完善计分标准以及开展配套改革的对策建议。
在实证方面,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测度。比如:上官卉彦等[6]基于C-D函数的市民化进程模型,利用SPSS计量软件分析调查问卷数据,实证研究了福州市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认为福州市的市民化水平整体偏低,并从政府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两个方面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魏后凯等[7]基于相关的调研数据,从政治参与、公共服务、经济生活、综合素质等方面对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2011年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仅为39.56%;张华初等[8]在综述不同成本测算方案的基础上,选取分类加总法,分项测算了广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并提出了成本分担的对策建议;张仲芳等[9]在合理定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内涵的基础上,具体测算出江西省201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为13 984.06元。另外,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方面,梅建明等[10]基于全国的调研数据,实证检验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因此国外的学者对此关注得比较少,至于用博弈论的方法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的更为鲜见。为此,笔者拟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博弈的视角来探讨在各利益主体策略选择背后的利益诉求,来揭示以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趋缓的原因,并预测其在新常态下的未来发展趋势。
2.1 假定条件
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着四个不同的利益主体——政府、厂商、城镇居民以及农业转移人口。由于中央政府会站在全局的角度来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并制订相应的政策,因此其策略选择会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但是,中央政府只是政策的制定者与监督者,并不具体负责政策的具体实施,为此本文设定的政府是能够较好的贯彻中央政府决策的地方政府(而这也是中国政治结构的现实)。厂商(主要是城镇的厂商)作为农业转移人口的雇主,直接决定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状况,因此厂商的决策也会影响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而城镇居民可以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得到增加工作与收入的机会,但也要为此付出他人分享城市公共服务的成本。另外,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意愿及能力也决定了他们能否成功实现市民化的选择。为此,本文构建一个四主体(地方政府、厂商、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居民)完全信息博弈模型,来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其中,农业转移人口处于核心地位,同时与其他三个利益主体开展博弈。
同时,我们假定各博弈主体都是理性人,他们都会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于不同主体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在面临同一个问题时,他们会采取不同的策略选择。另一方面,当外界条件发生改变时,各利益主体就会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量修正自身的策略选择,从而使博弈过程呈现阶段性。由于中国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出现不同的博弈结果,这也就决定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多主体动态博弈过程。特别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为此,我们构建一个四主体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第一阶段通过对四个不同利益主体策略选择的博弈分析,来揭示以往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的原因;第二阶段则通过对四个利益主体在新常态下策略改变的博弈分析,来预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变化趋势。
2.2 参与人的策略选择
2.2.1 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
一方面,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够弥补城镇劳动力的短缺并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地方经济结构的转型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与深化改革,因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假定: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为u(y,t),其中y为地方经济增长速度,t为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且u(y,t)为y和t的递增函数;y1、t1为经济高速增长时的增长率,y2、t2为经济低速增长时的增长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要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付出相应的成本。这些成本不但包括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学校、医院、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还包括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假定:地方政府的成本函数为C(n),其中n为已经实现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且地方政府付出的市民化成本为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的线性递增函数,即每多实现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地方政府就应该多付出c,因此C(n)=cn。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有两个:若忽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地方政府的效用为u(y,t);若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地方政府的效用为u(y,t)-cn。
2.2.2 厂商的策略选择
对于厂商来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提供稳定的劳动力来源,避免出现劳动力的季节性短缺。更为重要的是,在劳动力来源稳定的前提下,厂商有充足的动力来提升工人的劳动素质,以更快地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样,为了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厂商需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充足的社会保障和较高的工资报酬。假定厂商以利润最大化为其效用函数,即NP-G(s,w)-C,其中N为产品数量,P为产品的价格,二者的乘积NP就是厂商的总收益;厂商用在农业转移人口上的支出函数为G(s,w),其中s是厂商支付给农业转移人口的工资,w是厂商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的社会保障,其他成本是C,且G(s,w)是s与w的递增函数,s1为低工资,s2为高工资;若厂商选择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出为G(s2,w),若厂商忽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出为G(s1);厂商的策略选择也有两个:若选择忽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其效用函数为NP-G(s1)-C;若选择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其效用函数为NP-G(s2,w)-C。
2.2.3 城镇居民的策略选择
一般来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够提高城镇的规模,拉动消费与投资,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使得城镇居民从中受益。假定城镇居民的效用函数为u(y,h),其中y为城镇经济增长速度,h为社会和谐度,且u(y,h)为y与h的增函数;y1为经济高速增长时的增长率,y2为经济低速增长时的增长率;h1代表社会和谐度较高,h2代表社会和谐度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意味着城镇居民人均公共服务的减少,这会带来城镇居民效用的降低。假定效用降低量为已实现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的增函数,城镇居民付出的市民化成本为kn,其中n为农业转移人口数量,k为人均公共服务减少量,因此城镇居民的总效应函数为u(y,h)-kn。
2.2.4 农业转移人口的策略选择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他们可以享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医疗、工资收入,并有利于其自身素质的提高。假定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后的效用增量为M,若未实现市民化,则效用增量为零。在成本方面,农业转移人口需要负担市民化的住房以及生活费用,假定二者之和为H,收入I可以分为工资性收入I1和财产性收入I2。如果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I大于H,则农业转移人口就能顺利实现市民化,其效用为I-H+M;反之,如果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I小于H,则农业转移人口就不能顺利实现市民化,其效用为I。
3.1 第一阶段博弈
进入新常态前,中国经济主要表现为追求快速增长,忽视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以致出现经济与社会、城乡、地区、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等特征。反映在财政支出上,政府更愿意将其用于基础建设投资,而较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共服务供给。因此,城市公共服务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问题。这一阶段,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表现为“候鸟”式的、粗放型特点,即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完全市民化。农村转移人口更愿意在城市工作(甚至在城里购房),但户籍仍保留在农村。在该阶段,四主体之间会按照自我利益最大化原则展开博弈。
表1所展现的是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之间的博弈。根据前面所提到的假设与博弈主体的策略选择,此处的p为策略选择的概率。此时:
表1 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第一阶段博弈
政府的收益函数为:
农业转移人口的收益函数为:
由于M为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后获得的效用增量,其数值远小于市民化成本。因此,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农业转移人口不愿完成市民化,即P2=0,而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因素是以住房价格为代表的居高不下的城镇生活成本。同时,当P2=0时,政府也实现了收益最大化,政府会选择忽视的策略。
表2所展现的是厂商与农业转移人口之间的博弈。由表2的博弈过程可知,厂商的最优策略是忽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农业转移人口的最优策略是不实现完全市民化。此时:厂商的收益函数为:B3=NP-C-P3G(s2,w)-G(s2)(1-P3)农业转移人口的收益函数为:B2=I1-P2(H-M)
表2 厂商与农业转移人口第一阶段博弈
由厂商及农业转移人口的收益函数以及假设条件可知,当P3=0时,他们都能实现最大收益。因此,该博弈的均衡解为(忽视、不实现)。
表3所展现的是城镇居民与农业转移人口之间的博弈。由表3的博弈过程可知,过低的收入导致农业转移人口无法支付其城市生活的成本,而城镇居民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也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采取忽视的态度。此时:
表3 城镇居民与农业转移人口第一阶段博弈
城镇居民的收益函数为:B4=u(y1,h1)-P2kn
农业转移人口的收益函数为:B2=I1-P2(H-M)
与前述博弈相似,理性的农业转移人口会选择使P2=0的策略。同时,当P2=0时,城镇居民也会实现收益最大化。
总之,从第一阶段的四个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及结果,可以较好地阐释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前我国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上他们的策略与动机。即政府、厂商以及城镇居民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上都会采取不积极、不支持的态度,同时农业转移人口自身市民化的意愿也不强烈,这是导致第一阶段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不太协调,且呈现“两栖”型特征的重要原因。
3.2 第二阶段博弈
在第二阶段,即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部、外部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对于政府而言,依靠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凭借“土地财政”来推高房价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同时,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以及各级政府积极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举措,使得政府必须要为其支付一定的公共服务的成本。其次,“用工荒”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不再是无限供给,厂商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工资与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也已成为一种必然。再次,经过多年的积累,很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已经具备了完全市民化的能力(财富)与条件(技术与素质)。另外,随着和谐社会建设观念的普及以及社会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城镇居民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更高的容纳度。在此条件下,第二阶段四主体之间的博弈呈现出与第一阶段完全不同的结果。
我们先看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的博弈,如表4所示。政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支付市民化成本、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值得说明的是,若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的策略组合为(支持、不实现),则政府不需要支付市民化成本,农业转移人口可以保留更多的收入。若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的策略组合为(忽视、实现),则农业转移人口只有支付更多的完全市民化的成本,政府可以有更多的财力通过投资来拉动经济的增长。因此,政府最中意的策略组合是(忽视、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最中意的策略组合为(支持、实现),而最终的博弈结果取决于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和市民化成本的比较。
表4 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第二阶段博弈
此时,政府的收益函数为B1= (1 -P2)u(y2,t2)+P2u(y1,t1)-P1P2cn,且政府的收益函数是一个以P1、P2为自变量的二元一次函数。对该函数做一阶偏导数、二阶偏导数可知,在该函数的驻点 (u1-u2/cn,0)不取得极值,政府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农业转移人口对于P2的选择。农业转移人口的收益函数为
同样,农业转移人口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政府对于P1的选择,此时博弈的结果会出现不确定性。但是,相比于第一阶段博弈,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概率明显增加。如果能够实现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之间的相互合作,那么博弈的均衡解最有可能为(支持、实现)。
表5显示的是厂商与农业转移人口的博弈。在此过程中,如果政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农业转移人口的总收入为I。对于厂商而言,只要PN-G(s2,w)-C大于零,就应该选择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反之则选择不支持。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而言,只要实现市民化的潜在效用增量大于付出的市民化成本,就应该选择实现市民化,反之则选择不实现。
表5 厂商与农业转移人口第二阶段博弈
此时,厂商的收益函数为B3=P3[PN-G(s2,w)-C]。毫无疑问,当P3=1时,厂商能实现最大利益。农业转移人口的收益函数为B2=I-P2(H-M)。在政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前提下,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就提高了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可能性。
最后,再分析一下城镇居民与农业转移人口的博弈,如表6所示。在此博弈的过程中,假定政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农业转移人口的总收入为I。城镇居民的收益函数为B4= (1 -P2)u(y2,h2)+P2[u(y1,h1)-kn],农业转移人口的收益函数为B2=I-P2(H-M)。此时,城镇居民的收益完全取决于农业转移人口的选择。若u(y1,h1)-kn大于u(y2,h2),那么城镇居民更倾向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在较高的收入水平下实现市民化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
由上述第二阶段四主体博弈过程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政府、厂商、城镇居民以及农业转移人口都会调整各自的策略选择,虽然博弈结果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但与第一阶段相比,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可能性更大。
表6 城镇居民与农业转移人口第二阶段博弈
本文通过对政府、厂商、城镇居民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四主体博弈过程及结果的分析,可以大致揭示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受阻的原因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总的来说,在新常态下,各利益主体都有意愿支持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以预计,在未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将呈现加速的态势。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将会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作用,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第一,政府应重视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成本问题,特别是城镇住房的价格问题。要把城镇房地产业去库存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策略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那些有意愿与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当他们在城镇买房时,最好能采取税收与金融上的差别化政策,以尽可能减少农业转移人口需要担负的住房成本(H)。住有所居不一定有产权,针对城镇房价畸高以及农业转移人口收入较低的现状,应尽快探索在金融、财政的支持下实现房地产业去库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第二,为了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完全实现市民化,要继续深化以承包权、所有权、经营权“三权分立”为特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存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使农业转移人口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只有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才能实现住房以及生活费用(H)的有效负担。同时,要研究如何才能使得那些已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放弃承包土地的措施与办法,彻底割裂他们与农村土地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实现这部分人口完全的市民化。第三,对于雇佣农业转移人口的厂商,政府不仅要保证它们缴存的社会保障费用的足额到位,而且也可考虑给予它们适当的财政补贴。使厂商的效用函数在NP-G(s2,w)-C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最后,由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不仅仅意味着他们在居住地点、身份地位上实现市民化,更意味着要在思想文化层面实现与城镇居民的同质化。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教育和文化教育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素质,以降低他们融入城市的各种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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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ame Theory Analysis of Rural Migrant Citizenization
Xin Bo1,Liu Hao1,Yu shuli2
(1.School of Finance,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Yantai264005,China;2.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Yantai264005,China)
By adopting two-stage complete information dynamic game method and establishing a utility function for the four interest subjects,this paper studies the reasons for detention in the process of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citizenization under different strategy choices by each subject,and forecasts the future tendency in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citizenization based on changing conditions.The results show that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citizenization presents stage characteristics which vary as time goes by and the situation changes;the strategic choice by each interest subject has undergone profound changes especially since China economy entered the new mormal,i.e,under the old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mode,government,manufacturers and urban residents tend to ignore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citizenization while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has no ability to realize citizenization;and that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is more likely to get citizenizd under the new normal.
rural transfer population;citizenization;game theory
F328
:A
:2095-929X(2017)02-0065-07
(责任编辑 时明芝)
2016-09-29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的溢出效应、路径选择与政策支持研究”(15CJJJ19)。
辛波,男,山东海阳人,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财政与货币政策;刘浩,男,山东广饶人,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财政学,Email:1246699284@qq.com;于淑俐,女,山东乳山人,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