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羽
摘要:企业集团是一种特殊的公司组织形式,它独具特点,这些独特的特征给企业集团带来了更多的纳税管理方式和空间。我国相关税法中对企业集团的纳税问题做出了诸多明确规定,但是企业集团的纳税管理空间仍很大。企业集团进行纳税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筹划,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更能够帮助企业集团将更多的资金应用到生产经营中,为企业集团扩大规模、提升价值奠定基础。
关键词:企业集团;纳税管理;现状;策略
近年来,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整体税收制度逐步完善、税收管理更趋于成熟,就目前我国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很多方面尤为企业集团提供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的节税空间。随着企业集团的逐渐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将涉税风险管理及纳税筹划提升到企业集团的战略管理高度,加强涉税风险管理、合理纳税筹划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渐凸显出来。但是,现代企业集团在发展的过程中,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风险,如果不能熟知税法相关规定与常识,很可能出现违反税法规定的情况,最终导致企业集团的纳税筹划不仅没有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合规的收益,反而被认定是违反了税收法规的要求,轻则被要求补缴税款、多交罚款,重则将为企业集团的发展带来重大打击。对于企业的管理层而言,应该审时度势、认真窥见和理性对待纳税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及时对纳税筹划带来的风险进行全面管理,从风险的识别开始,一直到对风险的应对,必须进行完善的、系统的、全面的管理,在保证纳税筹划给企业集团带来节税效益的同时合理规避由此带来的风险或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企业集团纳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在经营过程中缺乏对税收的统筹策划
企业集团进行纳税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企业合理筹划纳税、减轻税收负担、降低涉税风险,这也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完善的纳税筹划将为企业集团带来现金流出的减少、企业收益的增加。企业集团的纳税管理工作体现在企业的投资、经营运作、项目选择等不同的环节中,渗透到企业集团的每一个经营活动中。但是,很多企业集团在纳税管理方面缺乏统筹性安排,各子公司只关注自身利益,总部也未站在集团层面进行全面规划,从整体的、系统的、全局的高度来看待下面各子公司的税收环境、财务状况。比如,某集团主要产品的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下属的营销子公司在销售季度未到时,就将产品从集团生产子公司购进,这将会造成生产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在转变为营销子公司进项税后,至销售季节到来前一直处于留抵状态,从集团而言在销售季节到来前均属提前缴税,增加了集团的资金占用量与占用成本。
(二)企业集团在设立组织机构时未全面考虑税收影响因素
关于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设立,我国《公司法》中早有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同属于母公司的下级单位,但是二者在纳税主体上存在明显的不同,简单而言: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对于这样的分公司,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应该与其上级公司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则不同,是母公司以控股方式管理的企业,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例如:某集团企业,其下属有多家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这种公司构架在集团企业成立之初能够帮助企業迅速扩大规模,实现对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扩大的重要作用,随着该集团的不断扩张,各独立法人公司盈亏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互抵,这种集团组织模式在纳税中存在的弊端逐渐凸现出来。
(三)缺乏对税收新政策的准确把握和运用
国家层面的税收政策和各地税务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下出具的税收政策和通知等,都会对企业的纳税管理带来影响,各企业集团必须准确把握国家税收新政策,合理规避涉税风险。如:某企业集团2015年度的研发费用情况如表1统计:单位:万元。
从上述表格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该企业集团的研发费用中有574.96万元并未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究其实质主要是由于该企业集团并未遵照该省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操作指南的相关要求。有的人员并没有最直接的证据证明参与到项目的研发中,不符合加计扣除研发费关于项目研发人员的规定,再加之该集团提供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不完善,导致该集团造成将近一百多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损失。
(四)企业集团缺乏专业的纳税管理人才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集团必须充分挖掘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并对其进行培养。纳税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知识性强、理论性强的工作,要求相关人员不仅要具备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还必须熟知国家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但是,目前我国企业集团中在各子公司的人员配备、人员管理等方面更新换代速度慢,人员能力跟不上企业变化的要求,财务核算不能真实地反映出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导致子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失真,集团公司无法及时了解并掌握各子公司的财务动态状况,更无法以核算结果为基础来进行纳税管理。
二、企业集团纳税管理方案的优化设计
(一)企业集团在设立之初的纳税管理方案的优化
此时的纳税筹划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设定来实现的。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表明,纳税管理可以通过分公司、子公司的有效设置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例如:某企业集团可以将那些存在跨区域经营、五年内并不太可能实现扭亏为赢的子公司通过重组、吸收合并等方式,将该企业集团控制下的子公司转变为分公司的形式,这样将实现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分公司出现的亏损将与母公司获得的利润实现合法化冲抵,从而减轻集团的税负。
(二)企业集团在投资时纳税管理方案的优化
企业的投资可以分为现金投资、实物投资、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形式。我国税法对不同形式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明确的税收规定,各企业集团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法的、合理的、切合实际的投资方式,并进行纳税管理,从而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例如:某企业集团以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双方可以共同参与到利润分配中,当投资的一方以土地或者房产作为投资条件共同参与经营过程利润分配的,可以暂时免缴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集团在经营中纳税管理的优化方案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可以进行纳税筹划的环节,企业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纳税管理。例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集团企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涉及签订经济合同的情况,为了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分歧和利益上的冲突,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国家认可的、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中的表述方式,但是,这同时也暴露出很多企业集团忽略了合同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在纳税管理过程中签订合同的作用十分明显。企业集团可以在签订经济合同、发生经济交易前提前灵活地、合法合规地选择交易的方式,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并提前展开纳税管理工作,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这不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纳税风险,更为企业利润的增加奠定了基础,同时还实现了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
(四)企业集团供应链结构视角下的纳税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供应链环境、纳税管理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在顾客为导向的业务模式指引下,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使得企业的功能出现了分化,企业的生产规模得到发展,逐渐向着集中化协作的方向转变;另一方面,全球各国的税务机关更加看重企业纳税管理中利益与风险的相互匹配问题。因此,这就要求企业集团的纳税管理活动一定要实现更加精细化、整体化的发展。而供应链结构安排和纳税管理之间所存在的共通性、相互支持性正好满足了新环境的要求。
总之,企业集团在进行纳税管理时,一定要将最终目的——企业价值增加与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完善的纳税管理要求企业集团在做出决策时一定要具备全局的认识和理念,在整体思想、系统思维的支撑下实现不同的纳税管理目标,为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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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