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普职融通”变身“招生通融”

2017-03-24 12:21王寿斌
江苏教育 2017年68期
关键词:融通普通高中办学

王寿斌

谨防“普职融通”变身“招生通融”

王寿斌

职业院校;招生改革;普职融通;联合办学

据澎湃新闻报道,根据2017年招生工作方案,从今年起,河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试点启动中职学校、优质高中联合办学,遴选一批有条件的中职学校与当地优质普通高中联合举办综合高中试点班,实行职普融通,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此则新闻发出后,许多网媒争相转载。从改革探索的角度看,河南省教育厅能够在政策层面遴选一批有条件的中职学校与当地优质的普通高中联合办学,率先通过实行“强强联合”,尝试打破长期以来强势普通教育与弱势职业教育之间的坚固壁垒,在为学生提供多重选择、体现对学生就学选择的尊重等方面,确实值得点赞,改革思路值得推广。

不过,在获得一片点赞的同时,网上也有不同的声音质疑这项政策能否顺利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事与愿违的意外。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改革举措的推出,都必然有其特定的背景条件,只有弄清其前因后果,我们才能做出准确评判,政策执行者和基层管理者也才能不迷茫、不走偏、不变形、不钻营。

笔者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看到了2017年5月23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7〕426号)。研读此通知全文,笔者能够强烈感受到该省教育厅对于全面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确保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确保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坚定决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涉及全省学校的改革政策,竟然没有成为文件第一部分“统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创新亮点,而是出现在第三条“多措并举确保完成招生任务”之中,这就不由让人产生进一步探究其改革出发点的强烈愿望。

从文件中“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10日”,“各地要分省辖市或县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等内容来看,“普教热、职教冷”在河南全省肯定是普遍现象,中职学校想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源紧缺;甚至从“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等表述来看,可能也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中职“生源买卖”的问题。在这样的招生大背景下提出上述“普职融通”改革,倡导“为学生提供多重选择”,很容易让人怀疑此项政策将会如何实施,是否会走形变味。

众所周知,中考过后,学生选择学校已迫在眉睫。究竟如何填报学校,学生和家长最关心的自然是今年最新的招生政策。如果省级层面迟迟不出台操作性强、政策纪律严明的“实施细则”,改革的尝试就很难有序进行,不仅容易造成人为的混乱,还很容易使政策变成部分投机取巧者谋取私利或创造“政绩”的保护伞。

从现实层面看,毋庸讳言,每年都会有若干考生“想方设法”进普高,而不愿意主动进职校,如今实行“职普融通”了,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这些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一段时间”以后,可以通过“分流”方式,如愿来到普通高中,这就难免存在“缓兵”之嫌。面临择校困难的学生(或家长)认为政策的“门”没有关死,只要“千方百计”,一定可以“事在人为”。而这一刚需的“市场需求”和柔性的招生政策,正好为那些权势之辈在招生结束之后去中职学校“捞人”提供了政策庇护,很容易滋生招生领域的权钱交易,这或许是改革政策制定者所始料未及的。

招生政策一旦允许“职普融通”,学生进了中职学校学习一段时间以后有可能“分流”到普通高中或留在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前的考生意愿,十有八九是由中职学校向普通高中“单向”流动。可以想象,假设政策允许“学生进了普高以后还可以通过分流到中职学校学习”,那几乎没人愿意选择中职学校,这是无情的事实。所以,如果我们真要保证普职比“大体相当”,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政策、下达各类招生指标之时,就应当考虑到普职融通之后职校生源的流失,而提前给中职学校多下一些指标,以保证还能有基于学生“学籍唯一”的“大体相当”,而不应仅仅是招生时“大体相当”,应付了上级检查,然后再暗度陈仓。如果真是这样,此等改革创新不要也罢,免得搅乱招生秩序,并给基层学校和社会大众传递错误的“通融”信号,甚至为少数觑觎中职学籍造假套取国家助学资金的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比较深刻的教训。前几年,报刊及网媒曾经报道过许多中职学校虚报学籍骗取财政经费,以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放任基层学校通过“综合高中”名义给学生注册普、职双重学籍,以帮助政府顺利完成“普职比大体相当”的任务。如果我们创新的招生政策不能较好地填补这一漏洞,反而给投机取巧增设名目,让违法行为顺利“洗白”,让“普高热”进一步加剧,让“职教冷”雪上加霜,这样的政策还是谨慎出台为好,至少,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实施细则作为坚强后盾。

其实,关于“普职融通”改革,南京市早在2011年就已在高淳湖滨高级中学和高淳中专两所学校率先进行试点,截至2013年已覆盖5所学校、570多名学生和9个职业教育专业。不同的是,南京市的试点目标是组织学生参加“对口高考”,最终让学生在中职学校“既能上大学又能学技术”,而不是以“还能回到普通高中”作为“维稳”的“缓兵”之策。

值得我们借鉴的“普职融通”改革案例不在少数。2016年4月12日,石家庄市出台《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中职学校普遍开设“普职融通实验班”,打破原来只在结对学校之间进行课程建设、互转互通、资源共享等交流合作的限制,增加普职融通学校互转互通次数。凡全市普职融通范围学校,全部实行互通融合。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借助职教资源开设职业技能类探究型选修课程,鼓励普通高中积极为中职学校提供文化素质类及音乐、体育、美术类选修课程资源,鼓励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共同研究确定普职融通课程体系,共商实验班的课程开发和课程开设。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该市建立了完善的保障体系,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项经费,积极支持普职融通工作。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采用互派教师的办法解决教师余缺问题。同时建立专门化的普职融通互联网+课程、互联网+教学、互联网+学习和互联网+评价的“互联网+教育”应用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资源共享。

同样是“普职融通”,浙江省椒江区的“普职融通”办学模式早在2012年就已荣膺浙江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为让学生学会一门生活中的技术,台州市第一中学史无前例地与一墙之隔的椒江职业中专开展“合作办学”。椒江职业中专为台州一中的高一学生开设电子、电工和钳工3个专业的课程,并提供相关师资、场地和实训设备等支持。两校首次合作开发了12个专业20多门职业技能类课程,供台州一中的学生自主选修。同时,台州一中全面规划“职业技能教育选修课程”,将职业技能类课程引入学校课程体系之中,并确立让80%以上自愿参加选修课程的学生获得相关职业初级工证书。台州一中和椒江职业中专开创性的“普职融通”课程合作开发,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中职办学改革做出了有效的探索。

成功的经验我们需要广泛借鉴,而面对新政出台,我们既要敢于“容错”,更要周密推敲、未雨绸缪,以防走弯路、走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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