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的一些探讨

2017-03-24 21:50杨秀军
读与写·下旬刊 2017年1期

杨秀军

摘要: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积极投身职教事业。评优,奖励时按评分标准办,不能带任何主观随意性,必须维护奖惩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关键词:教师奖惩工作;要有章可循;要奖惩适度;要主次分明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1-0169-01

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法》的全面实施和职业教育人事改革的全面推进,教师奖惩工作越来越受到党政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的重视。奖惩的内容逐步扩展,范围逐步延伸,标准逐步细化,措施逐步规范,效果逐步增强。但是也存在奖励过滥、处罚过宽、奖惩不公、奖惩失时等问题。要做好教师奖惩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全体职业教育工作者和教职科研人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实践和不断探索,以使奖惩能发挥更大作用。

1.我校教師奖惩工作的实践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积极投身职教事业,推动学校工作的全面进步,学校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奖惩制度:涉及到学校管理、教学、后勤方方面面,坚持每学期奖励优秀教师,鞭策后进教师,在教师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近三年来,学校共表彰优秀教师28人(次),受到各种单项奖励者126人(次),处罚违纪人员58人(包括经济处罚)。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成功的推动了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整体工作进步。

2.职校教师奖惩工作的几点思考

要有章可循。奖惩工作,是一项十分慎重的工作。必须依靠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在教代会的具体操作下,制定出行之有效、代表学校长远利益和教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并经教职工广泛酝酿讨论,形成共识。使广大群众认识和理解学校行政、党支部的导向和意图。对于没有相应奖惩制度的新问题,要根据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政策,充分考虑学校的具体实际,先讨论制定出有关奖惩制度,再行组织实施。

要奖惩分明。要体现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应丧失原则,照顾关系,影响奖惩的公正性。以功补过或以过补公都不是好做法,而是奖惩工作的大忌。奖罚分明,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工作做风问题,是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志。在奖惩中,要防止如下不良倾向:一是要防止干部奖惩上敷衍了事,不作民意调查,不作量化考核,不作定性分析,凭关系,凭感情,凭印象,凭个人工作总结,凭不真实的数据作为奖惩依据;二是要防止在评先进上轮流坐庄;三是要防止用写纸条、抓阄儿的办法选先进。

要奖惩适度。赏罚功过,贵在不滥。有什么样的功绩就给什么等级的奖励。若大功轻奖,只会贬低奖励的作用,使群众反感,使受奖者孤立。应当论过施罚,有什么样的过失就给予什么样的处罚,若小过重罚,就会伤害犯错误的同志,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若大过轻罚,便是对过错的迁就和放纵。在处罚中,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批评与行政处分相结合,以批评为主;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相结合,以通报批评为主;开会批评与个别批评相结合,以个别批评为主。

要奖惩适时。要及时论功行赏,教职工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时,能够很快得到犒赏。奖励越及时,其激励作用就越大,效果越明显。每月一次的学生评教,学校都及时将教师所得分值纳入当月津贴核算中,并当月兑现奖惩,是教师们都能做到认真施教、关心学生。奖惩要就事论事,要注重平时奖,少搞年终奖;注重多设单项奖,少搞综合奖。在处罚上也要及时,否则,拖到问题成堆、不可救药的地步,就会既害了同志也贻误了工作。

要主次分明。不少社会学家、教育家认为:"奖励比惩罚更重要。"在教师奖惩工作中,首先要坚持以奖励为主,一处罚为辅。教师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职校教师是教育部门的弱势群体,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广大教职工作者在社会中本已处于不公正的境遇,如果他们所工作的单位施行高压政策,就会给员工们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其次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精神上的满足,也是一种有效的报酬"。及时认可工作中的成绩,在员工面前给予褒奖,是非常重要的。每年春节,校领导都坚持登门向每位教师拜年,感谢他们为学校做出的贡献,使教师们深受感动。再次,对教学一线的同志,更要坚持多奖少罚的原则。每次奖励,我们都从严把关,使一线人员的比例高于管理人员;衡量过错,对管理人员严,一线人员宽。

奖惩要与年度考核结合。把奖励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使工作实绩突出、得奖多者获得优秀、良好等次;使工作平庸、甚至有过失者得不称职等次。要详细记载教师一年中的奖惩情况,根据年度考核细则加分,使考核结果由工作实绩定,而不由领导定,不由评委定。我校2003年度考核中,有5位即将评定高一级职务的同志没有获得优秀或良好等次,有些同志建议变通一下,照顾这些同志,学校坚持按制度,按评分标准办,不能带任何主观随意性,必须维护奖惩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使奖惩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真正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