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一小学食堂男子猥亵11岁女生,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2016年12月26日22时许发布通报称,12月24日,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破获一起猥亵儿童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64岁,小学文化,新邵县坪上镇人,租住在邵阳市双清区某小学外某民房内,系该小学勤杂工。12月24日下午,该分局石桥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某小学内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当日女生家长得知当事女生被刘某多次猥亵后,便来到学校找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刘某遭女生家属殴打。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猥亵该女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男子刘某系邵阳市双清区佘湖小学食堂工作人员,涉嫌猥亵该校一名11岁的五年级女生。刘某在学校工作一年多时间,其女婿是佘湖小学教导处主任。
佘湖小学校长张飞跃12月26日下午告诉记者,当事女生此前在食堂洗碗吃饭后,涉案男子刘某通过赠送“小东西”认识了该女生。
(摘自《澎湃新闻》)
【素材解读】
小时候,我们总是被称为“祖国的花朵”,如今,曾经的花朵已经长大,装点着这个美麗的世界,而一群新的花朵也在逐渐成长。但这个社会一些龌龊的风气居然已经蔓延到了她们生长的土壤,伸向了尚处于感知世界阶段的她们。学校里的负面消息层出不穷,而她们却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我们要想的不是肇事者应该或受了什么样的惩罚,而是如何不再听到类似这样的消息。因为伤害已经造成,什么样的惩罚对孩子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适用话题】
建立保护机制;加强校内监管;别给孩子留下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