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为本是本质要求
职业教育需要市场规律、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有机统一,但在实践层面,这三者有时难以统一。因为代表市场的企业以效益为优先,代表教育的学校以育人为目标,而代表学生的家长则以安全为宗旨。特别是在顶岗实习阶段,这三者碰撞在一起,难免会出现矛盾,这给职业院校带来难题:光满足企业的需求就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反感,光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又难以达成培养目标。其实,我们只要遵循以生为本的理念,以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为底线,以市场规律为先导,以教育规律为根本,就可以化解矛盾。
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是以生为本的底线。教育部出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就体现了育人的底线意识,即不论何时何地,职业院校都要心系学生,把学生的事情、利益尤其是学生的成长、发展时刻放在心上,努力引导,竭力关爱。
市场规律是以生为本的风向标。教育的本质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怎么培养的问题,职业院校培养的人只有符合市场的需求,才能受到行业、企业的欢迎,学生毕业后也才能找到适合的工作,取得较高的酬劳,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以生为本。这就要求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前要扎实做好市场调研,把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确保人才培养的等级和规模;在人才培养中,扎实抓好培养的每一环节,不偷工减料,确保教学质量;在学生毕业后,还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为学生的深造和再就业提供帮助。
教育规律是以生为本的根本。我们常常教育学生要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培养往往通过劳动体验来实现,因而学生到企业见习出现超工作时间、超工作强度的情况时不能片面地加以否定。笔者认为,凡是以培养目标而非经济利益为目的开展的相关教育活动都应该视为不违背规定。当然,前提是必须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知道这样做的目的,不产生异议。
市场规律、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集成职业教育规律。当三者有矛盾时,我们通过遵循以生为本原则来化解,这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
(江苏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马 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