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妍婕
摘 要:哈萨克斯坦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建国以来一直将民族稳定、处理好、各民族间利益关系放在首位。对于民族政策的制定,哈萨克斯坦经历了从“主体民族化”向“哈萨克斯坦人”的国家民族政策调适,通过积极扭转积极局面,促使哈萨克斯坦社会生活稳定,民族团结稳定相处。但是“哈萨克斯坦人”的公民意识构建仍旧任重道远,是一个需要继续探索的课题。
关键词:民族政策;主体民族;国家民族;哈萨克斯坦
中图分类号:K3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2 — 0113 — 03
哈萨克斯族形成于15世纪,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活动于中亚地区,长期以来的迁徙生活,造成哈萨克斯族缺乏一个地缘根基。沙俄、苏联时期,作为加盟国的哈萨克斯坦开启了现代化进程。独立之后,哈萨克斯坦面临着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复杂局面,以“哈萨克族”命名的国家在独立之初并不占据主体民族地位,据此国家领导人根据当时国情提出一系列民族政策以恢复哈萨克族“主体民族”身份,在执行过程中衍生出新的问题,对此决策者不断调整路线方针,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发展的民族政策之路。
一、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民族结构及初期政策导向
1.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民族结构
政治历经征服兼并哈萨克斯坦几经动荡,民族构成复杂,独立之后的哈萨克斯坦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潮,主要体现在俄罗斯人离开哈萨克斯坦以及境外哈萨克人回迁。据1999年,哈萨克斯坦独立之后首次全国性人口普查数据结果表明,哈萨克斯坦总人口为1495.31万,比独立之前减少了124.6万。哈萨克斯族人口1999年较1989年增加148.81万,增长率达22.9%;俄罗斯族人口1999年较1989年减少158.24万,减少率达26.1%,德意志人、乌德穆尔特人、立陶宛人、保加利亚人等人口均呈下降趋势,总体来讲,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人口总趋势呈下降趋势,对其人口结构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2009年2月,哈萨克斯坦举行独立后的第二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1640.3万人,其中哈萨克斯人占63.6%,俄罗斯人占23.3%,乌孜别克族占2.9%,乌克兰族为2%,德意志人为1.1%”〔1〕 经过十年的发展,哈萨克斯坦的社会更加稳定,经济水平有所增长,各民族的构成也发生了改变。截至2014年8月,哈萨克族人口比例已升至66%。
2.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民族政策导向
独立初期,哈萨克斯族并不是国家的主体民族,为了呼应国家命名民族的壮大,唤醒哈萨克民族的历史记忆,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突出哈萨克民族的主体地位,提升哈萨克族的利益和地位。
文化层面上,复兴主体民族的文化、语言,撰写哈萨克族历史。将哈萨克斯坦语作为国语,大量出版研究哈萨克斯坦民族历史的文献书籍;树立哈萨克族英雄人物的形象等。
政治层面上,赋予主体民族广泛的政治权利,国家主要领导人,各行政、司法、警察等部门的干部基本由哈萨克族担任,进一步突出主体民族。
人口结构层面上,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增加主体民族人口数量,鼓励本国哈萨克族生育,对外动员境外哈萨克人回归祖国。在相关政策扶持下,哈萨克族人口快速增长,改变了哈俄比例,哈萨克族成为哈萨克斯坦境内比例最高的民族,确立了其数量上的主体地位。
二、“主体民族化”政策的影响及其调适
独立后,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导向偏向“主体民族化”,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使得国内哈萨克族主体身份认同迅速建立。尽管政府一再强调主体民族认同建立在公民原则之上,但还是衍生出“大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一些人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自称是国家的主人,排挤和歧视其他民族,“主体民族化“趋势的增强导致对于其他民族的排外愈演愈烈,引发其他民族的不满,造成了民族分离情绪。
突出“主体民族”的政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得其他民族在政治上被边缘化,在各级权力机关难以拥有话语权。根据资料统计,哈萨克斯坦政府机关中,哈萨克族的比例达80%。种种政策倾向使得俄罗斯族为首的其他民族产生了抵抗情绪,建立一系列组织,试图以“大俄罗斯化”与之抗衡。
“主体民族化”政策的实施带来一定的消极后果,对国家民族、族群之间的关系带来影响。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哈萨克斯坦建国之初的国情所致,另外之策制定中所出现的紕漏和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在此背景下,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已经意识到民族和解已经成为维护哈萨克斯坦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民族团结对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因此各级政府都不能懈怠民族间的问题,积极增强民族间的凝聚力,对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要进行严惩,在这一系列措施下,“大民族主义”思想得到一定的控制。
“主体民族化”带来的另一问题在于“部族主义”、“地方主义”思想的蔓延。“部族主义”的显著特点就在于片面强调本部落或部族的政治认同,而忽略和排斥其他部落或部族,本部落和部族的利益高于国家利益。这种行为对于国家的民族团结发展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各个部族之间有自己的固定领域,因而又造成地方主义的问题滋生。
哈萨克斯坦独立之后,哈萨克族内部依然残留一定的部族和部落痕迹,各玉兹之间的矛盾依旧存在。在“主体民族化”趋势日益强化的同时,各玉兹之间的权力争夺非常激烈,干部的任用和职位高低都取决于出身的玉兹和地域,哈萨克斯坦各级党政管理机构中,各玉兹的权力划分明确,最大部落的组长拥有最高的决策权力。为了遵循“主体民族化”,俄罗斯和其他少数民族不断被挤出决策层,在制定决策时也受制于部落而带有倾向性,更加剧了主体民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激化,对民族间的稳定造成隐患。
“主体民族化”政策的推进衍生出“大民族主义”、“部族主义”和“地方主义“问题的产生,这些问题动摇了平稳的哈萨克斯坦社会生活。此时,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已经认识到这样下去不仅使得国内各民族之间冲突不断,不同部落、地区之间的斗争还会使某些民族走向毁灭。因而必须要摆脱和消除部落和玉兹残余更换决策层干部,政府组阁频繁换血,才能走出困境,维护社会稳定。
在着一系列曲折的民族政策探索中,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认识到,“仅仅局限于回忆民族的历史是不够的。”“我们身上依然存在着数世纪以来所固有的劣根性。我们并没有很好地汲取精华,也没有很好地摒弃糟粕。”〔2〕可以说,哈萨克斯坦领导人已经意识到建国初期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存在许多弊端,但因当时的政治环境和政治能力的有限,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出现问题不可避免,政策转型也势在必行。
三、“主体民族化”到“国家民族“政策转型
“主体民族化”的深入推行,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带来一些消极后果,“民族复兴”和“民族分离”运动相继产生,民族关系日趋紧张化,一些民族甚至要求分立,这种情况使得哈萨克斯坦的民族关系变的一度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哈萨克斯坦政府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意识到将“民族自决”理论写入宪法对本国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不利,因而将“民族自决”转为“主张在保证国家统一、完整的前提下实行各民族文化自治”〔3〕不再提倡“民族自决”理论。国家志在打造一个“以主体民族为核心的国家民族”〔4〕“国家民族”是指“国家内集体的人民,一个国族内里可以包含几个民族”哈萨克斯坦正是在这种理念下提出建构“国家民族”。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第七次各民族大会上指出:“我们已经建立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创建哈萨克斯坦人。”〔5〕1995年哈萨克斯修正了原有宪法中的内容,确认作为一个以各民族公民认同的国家民族,即哈萨克斯坦人。
此外,哈萨克斯坦致力于在建设公民社会,强化各民族的“公民意识”、“国家民族”认同感,削弱“多中心民族主义”、“族群中心”的影响。对此还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比如设立“和平与精神团结奖”、建立各民族文化中心、组织各民族友谊周活动等。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对国家族际关系的有序发展、国家的团结与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国家正朝着“哈萨克斯坦人”的目标对国民进行引导,虽然仍面临许多问题与阻碍,但是总体已呈良性趋势。
四、哈克斯坦独立后民族国家建构的思考
哈萨克斯坦是一个民族多樣、文化多元的国家。如何处理好“多元统一”问题是国家首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也是制定民族政策的核心。解决这一问题的目的在于保证国家的主权完整、社会稳定、经济有序发展。哈萨克斯坦独立之后,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更完善的民族政策。倡导对于“哈萨克斯坦”人的政治认同以及对于“公民意识”的认同,一直寻求如何公平、公正的处理民族、部族间的问题,虽然在其民族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但国家积极调整,使得国家总体保证稳定发展,民族政策也在稳步向前。对此,也引发了我们几点思考。
1.民族政策需要与社会环境不断相适应。
政策的制定不能跳脱出所处的社会环境,它影响着决策者对当下的现实环境做出反应。民族国家独立之初制定一个符合国情、具有科学性的民族政策对与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哈萨克斯坦独立之后,在经历了“主体民族化”到“国家民族”的政策调适,其配套的语言文化、宗教、移民政策都随之进行调整。如语言文化政策方面,建立“三位一体语言”政策(哈萨克语、俄语、英语),将哈萨克语作为国语,俄语、英语分别作为旅际语言和全球性语言。
2.政策的制定是需要后续不断的完善并纠正
理念偏差的过程。
多民族的构成,独立之前所存在的历史文化沉淀,使得哈萨克斯坦独立之后面临复杂的民族问题。独立之初,受到国内、国际的双重影响,哈萨克斯坦面临着政治经济环境的恶化、民族关系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此种情形,政府必须积极应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在民族政策的实践中,哈萨克斯坦政府一直坚定民族团结的方向,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发现政策中的问题,及时纠正,以协调不同民族之间所产生的矛盾。
政策的制定对于国家发展来说提供引导、指向,领导人在政策实践中不断反思、完善政策及时修正不完善指出,对于掌控国内局势起到积极作用。这一点使得相比其他独立后的国家,哈萨克斯坦的政治局势更加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
3.民族政策在实践中不断摆脱苏联时期的影
响寻求真正适合本国的道路。
哈萨克斯坦独立之后,经历了从“主体民族化”向“国家民族”的过渡,逐渐弱化“民族”的概念改为强化“公民”的意识,哈萨克斯坦对于本国的民族问题已经有了客观认识,正是在摆脱苏联时期对于民族问题的看法。另外,哈萨克斯坦的政治体制为总统共和制,与苏联联邦制有别,因而政体的不同也使得其民族政策有别于苏联原有民族政策,从中脱离出来。
时至今日,哈萨克斯坦已经走出独立以来的低谷与困境,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2012年纳扎尔巴耶夫发表了《哈萨克斯坦-2050-健全国家的新政治方针》的国情咨文提出哈萨克斯坦独立后15年发生了巨大改变,当前政治稳定、经济水平有所发展,提出了哈萨克斯坦2050发展战略。哈萨克斯坦已经形成一个多元文化共存、多种民族共生的新格局。
〔参 考 文 献〕
〔1〕李琪,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百年历史人口透视〔J〕,西域研究,1997,(04):111.
〔2〕努·纳扎尔巴耶夫,前进中的哈萨克斯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32-33.
〔3〕刘庚岑,中亚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与实践〔J〕,世界民族,2002(01):24.
〔4〕曾向红、杨恕,中亚各国国家民族的构建:以塔吉克斯坦为例〔J〕,国际政治研究,2006,(02):150.
〔5〕努·纳扎尔巴耶夫,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七次各民族大会报告〔N〕,哈萨克斯坦新闻导航,2005:01.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