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丽娟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东 广州 510990)
书院制: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的有效途径
杜丽娟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东 广州 510990)
从当前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通过研究现代大学制度下中国大陆书院的主要特点,找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的新途径,那就是推行书院制。当然,这不是唯一的途径,但是是有效果的途径。
书院制;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功能的拓展,大学渐趋社会化、功利化,在此环境的影响下,大学生也开始出现心灵没有归宿,有样学样的趋势,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急需加强,更需要新的途径来增益。威尔谢尔在《道德沦丧的大学》一书中认为,大学的目标是帮助学生找到分化的知识领域间暗藏的内在联系,以便学生回答“我们是谁”、“我们应该如何处事”之类的深层问题[1]。书院制可以说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事物,陆陆续续有多所大学开始施行书院制。譬如,西安交大实行的书院制主要是校园里的一种学生社区生活管理模式,虽借用了古代书院的名称,但主要是以学生公寓为生活社区,承担的是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与行为养成等方面的任务。目前,南方医科大学也在推行书院制。
提起书院,学界不陌生,但本文所说的书院制,借用《肇庆学院书院制建设研究》一书中的概念,指的是具有制度意义和文化意义价值的组织和概念。书院制不仅是一种教育形式,更涉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问题,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创新和组织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大学生活社区建设、大学功能和教育发展目标等方面。书院贯彻以生为本的理念,以学生发展为目标,以文化教育平台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为主要手段,通过非形式教育、多元文化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高校教育文化资源,弥补学科专业教育的不足,实现高效全方位语文的教育目标,促进大学生的社会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2]。
从目前的大环境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主流是积极健康而且向上的,大多数的大学生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高尚并具有牺牲和奉献精神。但是,也有部分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不尽如人意,以下是比较突出的一些表现:
第一,轻视德育以及社会公德欠缺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学生担心就业问题,几乎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专业学习上,忽视思想道德素质建设,造成宿舍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因此酿成的惨案屡见不鲜。还有部分学生缺乏政治责任感,既不愿上政治理论课,也不愿意担任社会工作,政治上不求进步,公益性活动也不愿参加,甚至厌倦和反感社会活动,对于通过社会活动进行的德育教育,采取的是不支持也不配合的态度,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很多困扰。还有一些学生不注意公共环境卫生,随地吐痰,故意破坏学校公物,校园内的偷盗事件也时有发生。
第二,一部分学生缺乏道德信念,价值观念也渐趋功利化。有一部分学生认为理想信念都是假的、空的、虚无的,金钱、权力才是真的,信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全力以赴追求校园名利,将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运用到求学生活里,对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嗤之以鼻。更有一部分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和社团活动都是为了综合测评,为了获取奖学金,为了入党,不是发自内心去做这类事情。
第三,注重物质享受,一心赚钱,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如何赚钱上。笔者所带的一个学生,高中毕业后,就在外打工,后觉得学历重要,于是又历经三次高考终于考上大学,但来到大学后,并没有珍惜大学时光,无论上课还是下课,都不学习,将重心放在拉拢学生派发传单赚钱这一工作上,上课时电话此起彼伏,坐在他身边的学生也被影响,无法安心听课,将自己来读大学的初衷忘得一干二净。笔者和他沟通,他说是受到身边同学的影响,大家都这么干;而且身边的学生都用上了最新款手机,穿上最新款服装,自己不这样,不努力赚钱,会被同学瞧不起。这种现象在大学校园里绝不是个案。
大学生道德素质滑坡的原因不能一概而论,也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诠释清楚的,笔者结合自己作为一线教师的实际经历来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生活脱节。笔者是高校思政教师,授课时发现,有相当大一部分学生对于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不屑一顾,觉得和自己没有关系。究其原因,发现长期的说教已经使他们对这个问题免疫了。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是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形成发展的,并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3]。然而,现在很多高校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重在做表面工作,没有考虑到当前情况下大学生们的实际情况,学生只是知,而没有情,更没有行,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其次,我国的高等教育一直被认为是大学生道德素质养成的决定性阶段。然而,长期的应试教育,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还是学校,都将重点放在知识的教育上,忽视道德素质教育。进入大学后的学生,立刻转型,道德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多元化的现象,甚至有一些是颠覆性的变化,这个时期的道德素质教育假如还停留在说教或者是表面现象上,就会错失好时机,道德素质教育形同虚设,尽管开设各类课程,尽管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教育,但收效甚微。
最后,传统道德素质教育比较单一。集中表现在知与行、教育与实践脱节,表里严重不一、知而不行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样不能使学生道德情感、道德行为、道德观念得到升华,最后必然是个人道德选择和实践能力很差。大学里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实际上也变成了知识的传授,没有发挥实际的作用。
此情此景下,急需一个新的模式,或多或少地改变上述现状,而书院制就像炎热夏季的及时雨,走进了大学校园,创新了大学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新模式。
书院制并不是突然走进人们的视野的,它是在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日渐暴露出弊端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在中国,道德教育一直被重视,一直被推崇,然而,近几年却出现道德危机,连基本的诚信美德都成了问题。大学也做了很多努力,鞭策和督促大学生思考现实中的各类道德问题,为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做了很多工作,然而,这些专门的课程并未赢得相应的效果。很多大学推行教学改革,做了各种尝试,其中一项很独特的做法就是返璞归真,成立书院,将学习和生活融为一体,开辟出公共空间,派出指导老师,推行书院制。
现代大学制度下的中国大陆书院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重视人文教育,书院强调学生道德的完善和治国平天下能力的统一,强调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第二,重视通识教育,这为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而且这种通识教育不仅仅是开设几门通识课就完事,而是落到实处,学生的参与性很高很强,真正满足了学生的需要,效果较为突出,学生不是为了学分而去学习通识课,完全是为了提高自己而去学习;第三,书院制都积极倡导开放教学,在书院里,交流氛围自由而且开放,不受很多思想和条条框框的束缚。而且,在开放教学中,书院里的老师将自己广博的知识通过生动的方式融入在教学中,重视启发学生的思维,没有正襟危坐,席地而坐也是学习,师生之间以及生生之间的交流频繁而高效。
从目前已经推行书院的高校来看,他们的重点都是从通识教育入手,扩展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实现学生之间的相互教育和共同发展。书院制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得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青睐和认可,主要是因为在书院里发生的一切教育都是以自愿为原则,甚至是润物无声的方式,不知不觉就完成了,所以,依托书院制这一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是一种现实的可能途径。从中国大陆目前推行书院制的大学来看,绝大多数的书院制的基本理念是“以生为本”,基本定位是打造为学生发展服务的文化平台和文化教育环境。书院制始终离不开学生的发展这一目标。书院都是以学生社团和书院经典文化活动为依托,构建基于大学生学术兴趣和自由发展的文化组织,构建学科专业学院制,打破传统的高校宿舍这一单一环境,而且对于入住书院的学生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这在无形中就形成了一种榜样的力量,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比如,广东肇庆学院力行书院提出的五个口号:第一,坐而能论道,起而要力行;第二,人人都做主人翁,个个都当志愿者;第三,欲知明日之社会,先看今日之你我;第四,责任与权利同样重要,求知与做人应该统一;第五,让公德维护我们生活的和谐。住在这里的学生以此为标杆,坚决执行。曾经入住在力行书院的林泽鑫同学入住力行书院后发出如下感概:力行书院,我一直寻思着这个宿舍区除了新究竟会有什么不一样;书院是要申请才能住进来,想想住在这里的都是那些优秀的学生,在这样人才济济、卧虎藏龙的地方,我难免有点心虚,总觉得做什么都得要小心翼翼;我也有点小兴奋和小激动,这是一个特别的环境,是促使我们提高自己的机会[4]。
书院制实现了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专才教育的完美融合,它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首先,书院一般实行完全学分制,主要通过通识教育以及各类活动,实现学生交叉融合,相互渗透,鼓励不同背景不同性格不同专业的学生在一起交流和生活,这种形式,对于来自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种挑战。进入书院的学生必须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综合能力才能在书院中收获友谊,获取知识,这就会逼迫进入到书院的学生从各方面提高自己,不知不觉就提高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其次,书院实行的是同伴教育,这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学生可能不听老师的,但是他们会接受和尊重同伴的教育,从而达到自我教育,进而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比如,整个书院的人都强调礼仪、礼貌,那么,那些之前忽视这些东西的学生会因此受到影响,也逐渐变得彬彬有礼,言行举止得体了。再比如,同一个宿舍的人都在读国学,吃饭睡觉都在谈论国学,之前不感兴趣的同学也很可能会受到熏陶,并且出口成章。长期下去,思想道德素质能不提高吗?
再次,书院通过教师住学生宿舍这一方式,将原本淡漠的师生关系拉近,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讲师、教授进驻书院,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及近距离的接触交流,将一些优秀的文化和品德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或者是很直接的方式传递给学生。爱交流的学生,可以说在书院里会是一种突飞猛进式的进步,无论是学习能力还是交际能力,以及为人处世的能力都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提高[5]。这些学生离开书院后,又会发挥他的影响力,将在书院里习得的优秀精髓传播到其他同学的身上。由于进入书院的学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他们本身身上就带着一层光环,具有榜样的力量,经过一些熏陶和浸染,离开书院后综合能力更加强大,对其他同学的影响力也会更大。这样,整个大学的思想道德素质都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最后,笔者认为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的书院都重视修身,比如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教条》中,不仅重视德育,明确教育的目的在于“名人伦”以及如何“修身”、“处事”还有如何“接物”等,同时强调学生的养成教育,要求他们从日常行为出发,重视合理生活习惯的培养。现代大学制度下的书院制接受并且推广这种理念,于是,在书院里,求知的同时也是道德修养的过程。
当然,书院制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仅仅只有上述几种方式,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只列举了几种较为突出的方式,关于这个话题,这可以继续挖掘和探索。也许,这里对书院制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作用的讲述会引起部分同行的质疑,这些和传统高校的方式似乎没有很大的区别,然而,当深入进去了解之后,就会发现,区别还是很大,单单看教师住宿舍这一个角度,就会发现两者的不同。
需要指出的是,书院制是对传统思想道德素质的一种增益和补充,而不是取代,既不能否定传统的模式,也不能夸大书院制的作用。无论哪一种形式都有它的利弊,这里需要突出的就是书院制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的那一部分,需要扬弃什么,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毕竟这在中国大陆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实行的高校也不是很多,尚未达到普及和大面积的推广。即便是已经实行的,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和香港中文大学的书院制相比,差距还是很大,并且那些已经推行书院制的大学,也是在某些学院实践和尝试,远远未达到全校实施和践行的程度。尽管如此,笔者还是坚信,书院制是一种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较好途径,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
[1]Bruce Wilshire.The moral collapse of the university: Professionalism,purity and alienation[M].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0.
[2]和飞,曲中林.肇庆学院书院制建设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赵永坚.对高校大学生道德教育的探析[J].社科纵横,2008,(3).
[4]叶峥嵘,慕容居敏.书院制与大学生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5]钟启泉.对话与文本:教学规范的转型[J].教育研究,2001,(3).
(责任编校:简小烜)
Academic Learning System: A Way to Improve College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Moral Quality
DU Lijuan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Huaruan Software College, Guangzhou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990, Chin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quality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finds out the causes of these problems. By analyzing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cademic learning system in modern university system of China,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at promoting the academic learning system is a new way to improve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quality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points out that it is not the only way but an effective way.
academic learning system; undergraduates; ideological and moral quality.
2017-03-19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项目“书院制:大学生德育新模式探索”,编号:2014JKDYY24。
杜丽娟(1978— ),女,湖北襄阳人,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思政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G641
A
1008-4681(2017)03-01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