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沂言,王冬云,黄家富
(解放军第102医院,江苏 常州 213000)
处方主要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所开出的,由取得药学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调配、核对的处方,并且可以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卫生部[1]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监管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标准制度或者是要求对用药处方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解放军第102医院是全军唯一的三级甲等医院,主要开展精神类疾病的治疗,为此,本文对我院门诊精神科2016年第四季度的处方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充分了解我院精神类疾病药物的使用情况,以便于为今后的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比较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抽取我院2016年10月-12月门诊精神科共计3000张处方,由专业人员对处方的日期、年龄、数量、金额、诊断以及疾病种类等进行统计。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药品说明书、药学专业书籍文献等规定的要求,对处方进行合理的点评,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从而统计出不合理用药的情况。
(1)处方评价结果统计(见表1)
(2)不合理处方情况统计
(3)精神科药物联用情况统计
单一用药处方1871张(62.37%),二联用药652张(21.73%),三联及以上用药477张(15.90%)。
表1 我院门诊精神科处方点评基本指标
从表1得出的结果可以看出,我院2016年10~12月3000张处方,平均用药品种数均值为1.58,所得结果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的规定。抗菌药物使用均值为0.10%,注射剂使用均值为0.50%,由于我院为精神病专科医院,使用药物主要为口服的精神病类药物,因此抗菌药物与注射剂使用率较低。我院采用电子处方,药品通用名使用率为100.00%。
治疗精神类疾病用药以单一用药为原则,难治性的精神类疾病可以考虑联合用药,但精神类药物不良反应较多,联合用药治疗要慎重。由表3可知,我院精神科用药以单一用药(62.37%)为主,其次是二联用药(21.73%),代表性的为抗精神分裂症药物与苯二氮卓类药物联用,可加强镇静作用,有效治疗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状态[2];还有利培酮合用碳酸锂治疗精神分裂症[3],抗抑郁药物米氮平与西酞普兰联用等。
本文主要对本院精神科处方用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精神科用药情况基本合理,用药情况在正常范围以内,但是对于处方质量还是需要不断提高,开具处方的医生更是需要用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张处方。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合理处方的存在,应建立奖惩制度,组织医师培训学习。卫生部发布的统计资料显示精神疾患约占我国各类疾病社会总负担的1/5,精神障碍在我国众多疾病中主语危害较大的一项,是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己超过了心脑血管及恶性肿瘤等疾病。因此,继续坚持和完善我院精神科专项处方的评价标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最大程度确保每个患者用药都是安全有效的。
[1]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S].卫医管发[2010]28号.2010-02-10.
[2]邓云峰,刘重阳.利培酮合用氯硝西伴治疗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状态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04.24(8):496.
[3]何燕飞,谢汪传.利培酮合用碳酸锂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J].广州医学.201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