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芬子
遗产税落地了吗?
编辑/芬子
2016年9月至10月间,一条“深圳即将开征遗产税”的消息在网上广泛流传。你如果用“遗产税”和“深圳”这两个关键词一搜索,马上跳出这样一些标题:《颤抖吧中国式父母——遗产税正式落地!》《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 有80万元以上资产者必看!》《遗产税深圳落地,全国势在必行》等文章标题便跃然眼前。
这些文章不仅标题危言耸听,而且文中甚至具体描述了关于所谓“遗产税”的部分征收细则。比如,“100万元的遗产,子女要交15万元的现金,而且不能从遗产里出。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更有甚者,有的媒体公开提出,为了将财产百分之百地传给子女,可以用何种办法避税,就好像他们是专门为富人着想的“军师”。
某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深圳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上消息不实。其实早在2015年,一篇名为《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的帖子就在一些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上广泛传播。帖子称“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深圳公布预开征试点政策”。
对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曾于2015年7月17日就相关不实传言予以澄清;2015年9月25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再次联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表辟谣声明,并向深圳市网信办进行通报,对相关信息发布者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所谓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或“死人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进行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不过相关人士表示,征收遗产税必然是以全国统一开征的方式进行的,不可能由某一地方政府自行开征,否则纳税人完全有可能“用脚投票”。此外,开征遗产税的前提是开征赠与税,否则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生前赠予”的方式规避遗产税。目前,关于深圳将开始征收遗产税的传闻已经“死灰复燃”过很多次,相关部门也都进行了辟谣,希望深圳市民不要盲从盲信,传播错误信息。
事实上,遗产税是遗产税和赠予税合并征收。遗产税是政府赋予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权利。被继承人如果要继承这笔遗产,必须先按被继承人死亡时这笔遗产的市场价格向政府交税,完税后才有权继承遗产。
遗产包括房地产、货币、有价证券、保险收益、礼物、古董、珠宝首饰、车辆、家具等。有的国家对所有这些遗产征税,有的国家则只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遗产征税。遗产税的纳税人各国规定也不统一,有的规定继承人是纳税人,有的则规定被继承人是纳税人。如果被继承人是纳税人,那就意味着死人是纳税人,所以,有的国家对遗产税的通俗叫法是“死人税”。
我国已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10年新版草案),该草案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就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
该草案还就遗产税的具体征收起点、对应税率及其计算方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1.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2.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免纳遗产税;
4.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等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遗产税免征额为20万元。
《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和比例依次为:
1)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元的税率为0;
2)80万元-2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20%;
3)200万元-5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30%;
4)500万元-10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40%;
5)超过10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50%;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500万元的遗产税净额应纳税84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209万元和1034万元。
在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在我国,开征遗产税是迟早的事,因为这一举措对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有重大作用。有人曾总结了开征遗产税的十大作用。
1.可以实现社会财富的平稳的二次分配,促进长治久安
回顾我国历史上,每隔二三百年就发生一次王朝更迭的社会动荡。这种历史周期律的本质原因是社会财富由分散到集中后缺乏一个平稳的二次分配方式,只能通过动荡来实现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为什么西方社会没有这样的周期律?因为他们通过遗产税实现了社会财富平稳的二次分配。
2.遗产税征收有其合理性
第一代创业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获得了成功,他们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了贡献,理应取得财产,这是社会对他的承认和褒奖。而作为创业者的后代,支持了创业者,也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褒奖,但是,创业者后代所做出的贡献明显小于创业者,所以创业者的后代只应该继承创业者的部分遗产,其它部分应该回馈社会。
3.有助削富济贫,平抑贫富差别
征收遗产税后,“富二代”如果没有上一代那么努力,那么有运气,他就不可能像上一代那么富有,而征收的遗产税又能用在扶持穷人方面,自然就起到平抑贫富差别的作用。
4.有助于消除社会不公的世袭化
随着贫富差别的加剧,社会不公也反映在下一代身上。与穷苦孩子相比,富人的孩子不愁吃,不愁穿,可以上贵族学校,可以请最好的家教,可以自费出国留学,毕业后可以通过父母的关系找到一个收入高又轻松的工作。而穷人的孩子就差多了,这对穷人的孩子而言是极其不公的,而且,这种不公还会延续到第三代、第四代,成为世袭,其后果是埋没了一批穷人孩子中的人才。因为,无论富人或穷人,他们的孩子出生时的智商是均匀分布的,并不因为其父母的贫或富而存在系统差异。
5.有助于提倡自强自立精神
尤其是鼓励、提倡“富二代”自强自立。
6.具有挤压房价虚高的作用
我国的富人历来有置田、置房等不动产的传统,现在买不了田,有余钱,就想置房产,我国近年房地产过热的情况下尤为如此。若遗产税改革推出,则会对富有人群以房地产形式积累财富的热情降温,有利于抑制资产泡沫化,促进房地产价格合理回归。美国的遗产税率高达56%,所以美国人除自住外,很少添置多套房产。
7.有助于鼓励实业投资
因为,富人有闲钱时,投资不动产,死后要缴纳遗产税,所以,更愿意投资实业,投资证券,而投资证券实际上也是间接的投资实业。美国人就是这样,他们很少投资不动产,但是他们投资实业、证券、基金。
8.有助于削弱地方黑恶势力的滋生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一个地方的富人,如果持续几代,就会在当地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团体。这个地方势力一旦出现,为了维护该利益团体的利益,就会恶霸一方,鱼肉百姓,甚至出现帮派、团伙、黑恶势力,直接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
9.有助于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
西方在遗产税法中明确规定,慈善捐款可以冲抵遗产税,那么做了慈善,既获得好名声,而且花的是本来就该交的遗产税,何乐不为呢!而慈善事业因此却获得了发展,而且是法律所带来的支持和发展。美国的比尔盖茨、巴菲特就是实例。
10.有助于与国际社会接轨
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成果称,通过对全球188个国家的遗产税信息进行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在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占比61%。我国台湾地区也征收遗产税,台塑的“塑料大王”过世时,就交了700多亿元遗产税。